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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首《初恋》并不太长,4分39秒,现在已经播完了四分钟,接近尾声。
    安音璇看着一动不动的陈郡山,突然心里一阵恐慌。
    糟糕!不会是没气儿了吧。
    他赶紧从他身上跳下来,戳了戳那裸露一半的后背——没反应。他吞了口口水,又摇晃了一下那条被自己攥出红印子的胳膊,还是没反应。
    完蛋。
    “陈老师?”他轻声问道:“陈郡山?”
    没人应他。
    他深吸一口气,内心已经想象出了自己被逮捕的社会新闻。
    [音乐鬼才与过气歌手玩**窒息死亡]
    这个标题在脑中闪过,他想了108种可能,唯独没有想过可能会发生命案,到时候安鋆可怎么办。
    他小心翼翼地扶住陈郡山一侧肩膀和腰间,用力一拉,把人翻过来。他以前看法制栏目说,被憋死的人面部是相当狰狞的,于是做好了心理建设,狠狠心仔细一看。
    “……?”
    这画面比憋死的惨状更令他吃惊:陈郡山满脸通红,眼里和两颊竟都是泪水!
    安音璇呆住了。
    半晌,曲子已经停了许久,陈郡山起身摘下耳机扔给他,又使劲抹了把脸,穿好了身上的浴袍,还紧了紧系着的带子跳下床,光着脚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吸气呼气好几个回合,都未发一语。
    安音璇不知所措地坐在床上,把耳机线整齐地缠绕在手机上。对方不说话,他也不敢说什么,刚刚陈郡山那张哭花的脸实在太有冲击力。不管是电视上还是接触的过程中,他从未见过陈老师这个样子。
    陈郡山平复了一下心情,从外衣兜里摸出一根烟和打火机,刚要点上,他走出来指了一下茶几上那个小立牌“禁烟楼层”。
    大制作人轻声骂了一句什么,烟就这么叼在嘴里,他能感受到那种难耐的心情,便说道:
    “我给您调杯酒吧?”
    陈郡山欲言又止,最后皱着眉点了点头。
    他在迷你吧台忙了一会儿,端了一杯爱尔兰咖啡出来,递了过去。
    陈郡山一饮而尽,声音略有沙哑地问道:“谁教你唱的歌?”
    安音璇道:“沈美茗。”
    陈郡山叹口气,说道:“猜到了。”又问:“都是她跟你说的?”
    安音璇默认了。
    “所以你特意选的今天?”陈郡山看着他,神情凝重。
    他靠在了迷你吧台上,承认道:“是。”
    陈郡山颓然地往沙发上一仰,像是被抽掉了骨头,软瘫瘫的,已然没有了刚进门时那股子中气,几次动了动嘴,却没发出任何声音。
    安音璇听Switch歌的时候,段殇已经去世许久了,他并没有特别了解这个人。沈美茗跟他讲了段殇和陈郡山以前的交情后,他就搜罗了些关于段殇的信息,这些并不难查,当时的新闻或者是百科里都有。
    今天正是这位巨星的忌日,十年前,段殇走完了他短暂而辉煌的一生。
    安音璇并不是会安慰人的性格,但当下的情形需要他说点什么来勾起陈郡山的话头才行,他思考了一会儿,轻声问道:“您今天去看他了?”
    他给陈郡山换衣服的时候闻到的正是烧纸祭奠的味道,还有两片黑色的飞沫藏在领子里。
    陈郡山没有看他,头放松地仰靠在沙发背上,眼神似乎透过天花板在看别的地方,一个他感知不到的地方,感叹道:“十年了,真快。”
    段殇去世后的每一年,陈郡山都会在忌日这一天准时出现在市郊的人民公墓——段殇就长眠于此。刚出事的那两年,忌日特别隆重,粉丝们会赶来祭奠逝去的偶像。后来渐渐地,记得他的人越来越少,墓前也越来越冷清,他觉得这是好事,说明大部分人都已经走出了失去段殇的悲痛。
    他不是段殇第一个粉丝,却可以当最后一个粉丝。只要他还在,段殇就一直不会被忘记。
    陈郡山的声音在安静空荡的房间中飘散开来:“跟他认识的时候,我十八岁,刚刚从我们那个偏远小镇考到燕城的音乐学院上学。你知道我老家多么闭塞吗?在那个网络不发达的年代,我是镇上唯一一个会弹钢琴的人,甚至我想我是唯一一个知道钢琴是什么的人。”
    陈郡山出生在北方的边陲小镇,来音乐学院艺考之前从没有出过镇子中心方圆五公里,父亲是电焊工,母亲没有正式工作,只是在家帮着种地。母亲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却有一颗文艺的心,在他五岁的时候,她偷着拿家里的钱,给他到城里报了一个电子琴兴趣课。
    即使一开始父亲不同意,但先斩后奏把钱都交了,父亲也就妥协了,于是他开始了每个周末跟母亲跋山涉水去县城上课的日子。
    因为家里没有买钢琴的条件,母亲就托老师给他拿了一张键盘纸回家,每当夜幕降临,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坐在饭桌前,无声地练习着。
    初中之前他都断断续续地上课,之所以没有放弃,只是因为不想让父亲有机会指责母亲:早就说过咱娃不是这块料!
    他真正打心底里认真对待弹琴这件事,是因为想通过艺考走出这个方寸之间的镇子,再也不回来。
    陈郡山艺考的成绩是擦着线低空飞过的,有运气的成分,也有少数民族的加分,他如愿以偿一个人来到了首都。
    可想而知,一个十八年都只见过黄土地拖拉机的年轻人,刚一到繁华的都市是多么惊讶,他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想尝试。同系的室友带他去酒吧玩,别人都热衷于把妹撩汉,他却一下子被台上的驻唱乐队吸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