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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

      托马斯也一下子变得支支吾吾起来,“其实,其实……我说不出口啊!黎,还是等我哥回来,不然还得鼓起勇气说两次。”
    秦黎道,“那好,我现在就打电话把你哥喊回来。”
    托马斯哭丧这脸,“不用了吧!”
    马舒舒却道,“好,你打吧。反正伸头一刀,缩头一刀,他迟早是要知道的。”
    秦黎目光轮过两人,越发觉得里面有古怪,于是她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给严森。
    接电话的时候,严森正在牧场里割草,他听了秦黎的话,也没问别的,就说了一句,好,我马上回来。
    三个人雕像似的坐在餐桌前,在等严森回来,都是一声不吭。耳边传来时钟滴答滴答的走动声,空气沉闷得有些诡异。
    过了一个小时,外面传来了拖拉机的引擎声,是严森回来了。
    托马斯的表情越发不自然了,他伸手擦了擦脸上的冷汗,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秦黎不知道他们在捣鼓什么,但也隐隐觉得,可能真的和自己没多大关系。
    严森开门进屋,看见餐桌前坐了三个人,就跟三堂会审似的,不由皱了下眉头。就算没有第七感觉,他也感觉到了飘浮在空中的压抑,预感有什么不好的事即将或者已经发生了。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坐到第四方的位置上,正好凑成一个麻将桌,道,“说吧。十万火急的把我叫回来,到底有什么火烧眉毛的事儿。”
    秦黎立即将目光投向马舒舒,而马舒舒却看着托马斯,托马斯被看的压力巨大,我我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秦黎有些不耐烦了,道,“别我我我了,你倒是快说重点呀!”
    托马斯,“重点,嗯,重点就是,是……”
    到底还是自己的大哥了解他,看他这表情就知道,准没好事。
    “说吧,你又闯了什么祸?”
    “我,我,嘿嘿,其实也没事……啊!舒舒,你干嘛踩我。”
    马舒舒见他磨蹭了半天也没说,气的一脚踩在他的脚尖上,然后一挺胸,干脆自己替他说了。
    “托马斯就是想告诉你们,他和我已经去民政局领了证,我们是合法夫妻了。”
    这下不仅是严森震惊,就连秦黎也呆住了,看着两人不可思议的道,“你,你俩结婚了?”
    既然已经开了一个头,马舒舒也就豁出去了,点头道,“你们走后一个月,我们就去扯了证。”
    秦黎恍然大悟,“这就是你要说的事?”
    马舒舒偷偷地看了一眼严森,然后点头,“我们怕大哥不同意,所以才一直瞒着不敢说。”
    秦黎的脑袋很乱,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在做题,明明在找a题的答案,无意中却扯出了b题。
    严森的脸黑了下去,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看着托马斯冷笑,“你小子本事了呵。”
    托马斯本来还想缩在壳里当乌龟,但被马舒舒推了这么一把,不得不从乌龟壳探出头来,面对大哥。
    他硬着头皮对严森,道,“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我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哥,你就别管我了。”
    严森一掌拍在桌子上道,“你要是不住在农舍里,你就是找一头驴,我也不会管你。但是你把这个难民弄回家,我就得管,这里是我的家,不是收容所。”
    托马斯也有点恼羞成怒,“大哥,你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我们农舍怎么就成收容所了?舒舒现在已经不是难民,她有身份了,她是我老婆,以后就是德国人了。”
    这女人显然在利用托马斯,别人都看得出来,就他这个傻弟弟还自我感觉良好。
    严森道,“你们这才认识了多久?你了解她哪一点?你知道她爱你吗?”
    托马斯,“大哥,我们是真心的,我拜托你就不要再插手了。”
    托马斯要是肯认个错,严森还不至于火冒三丈,现在他就剩下一肚子的火,“故意挑我不在家的时候去领证,你这是什么居心?”
    托马斯,“没有什么居心,就是不想让你插入我的生活。”
    严森气结,“我不插入?就你这情商,被人卖了还在替对方数钱。”
    托马斯梗着脖子,道,“那也是我的事,不用你管,你只是我哥,不是我爸,就算你是我爸,也管不了那么多。”
    “但你住在这里,我就不能不管。”
    托马斯,“那你把农舍林地卖了,我们一人一半,我就搬出去。”
    严森被气笑,“你这是要和我分家是吧?”
    托马斯这个是怎么也说不下去,只好用力哼了一声。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分家。”说完这句,严森起身,拂袖出了门。
    屋子里又只剩下三个人,一下子安静了下去,可气氛还是那么的沉闷,甚至比刚才更压抑。
    其实托马斯在吼出分家的那一刻,就已经后悔了。离开他哥,他怎么生活?恐怕一天也活不下去。倒不是说他赚不到钱,他的每月做研究有一笔固定收入,一两千块也不算少了。只是他在生活上很依赖严森,几乎到了不能自理的地步。分家两个字也是说说的而已,就算给了他一半的钱,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持家。
    马舒舒道,“要不然,我还是走吧。要是你大哥不接受我,住在这里也没味意思。”
    托马斯问,“你离开这里去哪里?”
    马舒舒故作轻松的道,“大不了回难民营。”
    托马斯,“这怎么行。我和你结婚,不就是为了帮你跳出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
    马舒舒,“要不然我还能怎么办?”
    托马斯知道自己大哥的脾气,他不喜欢外人,这个他能理解,但他就是不明白,严森为什么会这么讨厌马舒舒?
    他看了眼秦黎,哀求道,“黎,你和我哥关系好,你帮我去说说吧。其实,我并不想分家,那只是气话,可是我也不想和舒舒分开。”
    严森走的时候,秦黎没有追出去,因为她还沉浸在自己的问题中。等她回过神的时候,耳边就听到严森说了一句分家。
    秦黎当然也不希望两人分家,从经济上来说,她还想把农舍改造成农家乐,要是兄弟俩把房子卖了,那这计划岂不是要泡汤了?另一方面,从感情上来说,兄弟俩从小相依为命,为了一个女人而就此一刀两断,将来迟早要后悔。
    但,托马斯先斩后奏的行为也实在令人恼火,他哥难道还不比一个才认识不久的女朋友重要吗?
    想到这里,秦黎责怪道,“你应该尊重一下你哥的感受,毕竟住在同一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毕竟是你哥。”
    托马斯道,“我是想等你们下山后再商量一下,可是舒舒……”
    说到这里,他的大腿被马舒舒悄悄的掐了一下,看见她在向自己摇头,就硬生生地刹住了后面半句。
    就算他不说,秦黎也猜的出来,一定是马舒舒在耳边吹过风。原来这几天给自己献殷勤,不是没有原因的,是在这个地方等着她呢。这姑娘确实挺会来事的,城府也深,难怪严森和曲丹妮都不喜欢她。
    秦黎看了马舒舒一眼,然后站了起来,对托马斯道,“我出去找你哥。你俩反正木已成舟,也没人能拆散你们,这几天就消停点。要不,你们出去住两天,等你哥这边气消了再回来。”
    托马斯不情不愿地还想说什么,马舒舒用力扯了他一下,点头道,“好的,就听黎姐你的。”
    秦黎走出农舍,转头四处看了一眼,最后在鸡舍门口找到了严森。
    严森看着远处某一点,手指间夹了一根香烟,时不时的抽上一口,不知在想什么,就连背后有人走近也没察觉。
    秦黎抱住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严森微微转过头,看到她的影子,绷紧的脸终于松懈了下来。他一手夹着烟,另一手拍了拍她的手臂,俩人都没说话,可此时无声胜有声。
    这几天各种糟心的事情都挤到了一起,她家的,还有他家的。秦黎不由怀念起在山上的日子,与世无争,耳根清净,虽然无聊,但其实那样也蛮好。
    “严森。”
    “嗯?”
    “你真的想分家吗?”
    严森沉默了下去,答案很明显,这只是一时气话。
    严森道,“这个女人我不喜欢。”
    秦黎问,“为什么?”
    严森将烟放在嘴里,抽了最后一口,然后扔在地上,碾了碾,道,“她让我想起我妈。”
    第七十七章
    和弟弟吵了一架, 严森心里郁闷,有一肚子的气需要发泄, 于是拉着秦黎上了车。
    人家是开着敞篷车去兜风, 他们是坐着拖拉机,一路上引擎突突突, 排气管冒着烟, 就像一头发怒的公牛,在公路上独领风骚。
    在国道上爬行了一会儿, 后面不出所料地又咬上了一连串的小轿车。严森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的路,一脸淡定, 像是没看到后面的盛况似的。秦黎怀疑他是不是故意在报复社会啊?要换了她是后面车里的司机, 怒路症分分钟发作, 估计抄了石头就把他这里风骚大公牛给砸成碎渣一片片了。
    就这么蜗行了半个多小时,在引起众怒之前,严森终于良心发现, 将方向盘向左一拐,转入了一个小城镇。
    这个城镇叫什么名字, 秦黎也没瞧见,反正就是屁点大,人口不会大于四位数。市中心很小, 一个教堂,一个广场,再加上几栋民宅,这就是全部了。
    但今天, 这个小镇特别热闹,也许是因为秋收节的缘故,广场上搭建起了游乐场,边缘城镇的大人小孩倾巢出动,全都慕名而来。
    秋收节,顾名思义,就是秋天丰收的节日,也叫作感恩节。只不过,这里的感恩节和美国不一样,一来德国人没有吃火鸡的习惯,二来节日也不在十一月,而是在九月中下旬。
    农民们把今年的收成拉出来卖,白天的时候,是集市,到了晚上就是游乐场。就相当于慕尼黑的啤酒节,只不过规模没那么大,人没那么多,名气没那么响亮,但性质差不离。
    停车场上都是轿车,就他一辆头上插脚的拖拉机,一车占俩位,真是且停且风骚。
    游乐场里人山人海,各种玩,各种吃,秦黎鼻子里闻着烤香肠的味道,脚步也轻飘飘的。
    说真的,其实烤香肠烤猪排,味道千篇一律,吃多了就腻。但因为是火上烤、是油里炸,把肉汁肉味都烤炸出来了,所以偶然闻到,特别勾人食欲。
    秦黎虽然下午吃过饭了,但还是被那飘香勾得有点失魂落魄,口袋里刚好有几块零钱,她立即把它们奉献给了小吃摊。
    吃货的最高境界,那就是走哪吃哪,逮啥吃啥,吃嘛嘛香。
    她拿着香喷喷的烤香肠,四下张望了一下,看到严森站在一个射击摊前,赶紧大步走过去。
    严森侧站着,肩上架着一支狙击枪,神气十足地在那射气球。看他扛枪的派头,再加上那炫酷的大背头,让人有一种不当纳粹兵好多年的错觉。
    其实,严森确实有一种那样的气质,高冷闷骚,要再配一套军装,他就是那年代的人。
    他一共买了十发,啪啪啪,连续枪声震耳欲聋,看上去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秦黎一边吃香肠,一边凑过去一看,好家伙,十发……一发也没中!
    气球安然无恙,旁边的布帘倒是被他打穿了好几个洞。
    严森不信邪,又买了十发,继续射击,然后……又没中。
    他一口气买了五次,五十发连发,声势浩大,引来不少行人瞩目。
    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打中了一只气球,还是最大最好打的那只。
    水平臭的不少,但又臭又不肯花钱的实在不多,看着严森这样的玩客,摊主笑成了一朵花。作为精神上的鼓励,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只棒棒糖,递给了严森。
    严森平时不太吃甜的,不过今天需要甜蜜滋润,所以三两下把糖纸扯了,往嘴里一塞。他叼着棒棒糖,继续打气球,真是又甜又痞。
    等他打完,秦黎手里的一根香肠早就下了肚,她有些无聊地靠在旁边墙壁上打哈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