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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早知道,刚才就不会那么不情愿了。
    郝日天翘着腿靠坐在沙发上,心里却还在琢磨着唐琦是谁,在侍者将酒拿过来帮他开瓶的时候,他将桌面上的菜单拿过来,在侍者将开好的红酒放到他面前,开口,“我要这几道菜。”
    一份牛排,一份大虾,一份牡蛎,一份生鱼片,侍者点头,“好的,请先生稍后片刻。”
    高级会所服务就是好,十几分钟后,郝日天就吃上东西了,一个人吃未免有些不得劲,他喜欢有人陪着,当即指了指对面的位置对侍者道,“坐下陪我一起吃。”
    侍者只犹豫了一瞬间就听话的坐下了,因为这样的例子并不是唯一,见他坐下后却不动,郝日天抬了抬眼,“吃啊。”
    说话的同时还给他也倒了一杯红酒。
    侍者这下是不吃都不行了,他意思意思吃了几口,又抿了几口红酒,这样的红酒如果不是顾客要求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喝,喝了几口后他就戴上手套开始帮郝日天拨大虾,郝日天倒是没拒绝,一边吃一边跟他闲聊。
    “你刚才说的唐琦是什么人?他什么时候上台表演?”
    侍者闻言一愣,居然还有人不认识唐琦?
    想是这么想,回答起来却一点都不慢,“唐琦是新晋的音乐天王,号称音乐圈百年难得一见的音乐才子,十点的时候正式登台。”
    作为娱乐圈的音乐天王,唐琦微博粉丝就有五千多万,比起很多老牌歌手的号召力都要强,却能被请到这么一个会所来演唱,单是如此就看得出会所老板的能耐了。
    郝日天却挑了挑眉,“你们会所老板请一个音乐天王来这里唱歌,是不是有毛病?”
    至于什么百年难得一见的音乐才子,这些话听过就算,娱乐圈真真假假,谁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侍者表情一噎,他一个小小的服务员怎么敢腹诽老板,讪讪道,“今天是会所成立十周年,老板是想庆祝一下。”
    他只能这么解释了。
    好在郝日天并没有为难他的意思,看了一下时间,都九点半了,还有半个小时唐琦就上场了,他倒要看看那个音乐天王是不是名副其实。
    有吃有喝,还有人帮着剥虾,郝日天倒是美滋滋的,许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正吃得美呢,突然就被人打扰了,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顺势抬头,一声惊呼随即响起。
    “燕奇,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你都请了好几天假了,什么时候去学校啊?”
    郝日天看着这个神色惊喜的少年,整个人仿佛被雷劈中一般。
    学学学学校?
    他居然忘了这茬,燕奇可还是个高三应考生呢,因为母亲去世的原因请了几天假,郝日天穿越过来后接收了记忆顺带就将这一点抛之脑后了,他怎么可能真的乖乖去上学?
    谁他妈知道出来吃点东西也能碰到同学!!!
    眼前这个少年,郝日天飞快的翻了一遍记忆,可不就是他们班的班长常乐么?
    燕奇在此之前一直都是个开朗阳光的少年,并且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跟班上同学关系也很不错,作为班长的常乐跟他关系还挺好,因为大堂的灯光有些忽明忽暗,常乐看到熟悉的身影还有点不太确信,特意过来确认了一下,没想到真的是燕奇。
    “你一个人啊?今天是我们班孟柔的生日,陈晨得到消息说君达今天会请唐天王来这里演唱,就带了班上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一起来这里庆祝了,你跟我们一去吧!”常乐很热情的邀请。
    陈晨是他们班上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刚开学没多久就追求他们班的大美女孟柔,持之以恒的坚持了两年多,这次请大家来君达也是为了给孟柔撑场子。
    来了君达后,常乐才知道这里的消费居然如此之高,这让他更直观的见识到了有钱人的世界,更令他没想到的是燕奇居然也来得起这样的地方。
    跟燕奇认识大半年了,他完全没想到燕奇居然也会这么有钱。
    郝日天咳了两声,拒绝道,“我就不过去了,你们好好玩,陈晨也没请我,我去了让他会不开心的。”
    燕奇所就读的一所教学质量很高的高中,燕阳也在这所高中,相比较燕奇这个真正的燕家继承人在学校的低调,燕阳反倒要高调很多,燕奇并不会刻意去炫耀自己的身世,燕阳却很喜欢别人捧着他的感觉,那大大的满足了他的自尊心,因为他高调的举止,在整个高三还挺‘有名’。
    但在燕永安真正将燕阳带回家之前,燕奇都不知道燕阳是他爸的私生子,哪怕见过燕阳,觉得燕阳跟他爸长得有点像也没往那方面去想。
    何其可悲!
    至于跟同班同学继续打好关系,郝日天也不是一定要的,就说那个富二代陈晨就对他很是敌视,因为燕奇成绩好,长得也好,还是有不少女生对他有好感的,陈晨敌视燕奇的原因就是他追求的孟柔对燕奇有几分意思,这在郝日天眼里就跟小孩子打闹一样,他完全不会放在心上。
    按照他的计划,等到成年后将燕母留给燕奇的股份继承后,再将渣爹和小三一家打落尘埃就是他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最多两年,所以学校同学什么的,如果不是被常乐碰到,郝日天还真要忘得一干二净了。
    常乐听了郝日天的拒绝神色略微有点尴尬,无他,班上同学都知道陈晨对燕奇很是敌视,他讪讪的摸了摸鼻尖,“呃,那好吧,你什么时候去学校啊?”
    郝日天沾了一片生鱼片吃掉,“再说吧。”
    常乐也不是没有眼色的人,看得出来郝日天情绪不高,指了指自己班上同学所在的方向就过去了。
    他刚回到座位就有同学问他,“真的是燕奇啊?”
    他们现在还只是高中生,能在这里消费得起的绝对令人刮目相看,就算少有的几个家庭条件足够,但以他们的年龄,他们父母也不会给他们那么多钱让他们随意挥霍。
    所以能请得起他们来这里的陈晨大大的出了风头,燕奇这个意外就更令他们惊讶了。
    坐在一旁的孟柔也忍不住看了过来,常乐点了点头,“的确是燕奇没错。”
    “哇,看不出来啊,燕奇家居然那么有钱。”同学不由咋舌。
    陈晨见孟柔往那边看了好几眼,忍不住冷哼了一声,“谁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充大头!”
    今天来的同学因为都沾了陈晨的光,其中不乏一大半都是唐天王的粉丝,所以听陈晨这么说,除了干笑两声还真不会说什么。
    常乐却垂眼遮住了眼底的讽刺,他刚才可是看到燕奇桌面上放了一瓶单价十几万的红酒,他们来的时候他特意看过酒单,陈晨可是都没舍得点这么贵的酒,这足以说明燕奇根本就不差钱,不过他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跟陈晨争辩这个就是。
    时间很快就到了十点。
    十点整的时候,唐琦果然出现在了舞台上。
    大堂里坐着的唐琦的粉丝占据大半,在唐琦出现后,整个大堂瞬间沸腾了起来。
    作为新晋的音乐天王,唐琦不止歌唱的好,模样长得也好,二十四岁的青年身高腿长,五官秀丽,穿着一件薄薄的针织衫,一条修身的牛仔裤,好身材一览无遗。
    听着大家的欢呼声,唐琦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对准话筒开门见山道,“我是唐琦,一首《囚鸟》送给大家。”
    随着伴奏响起,唐琦直接唱了起来,他的声音温柔又缠绵,刻意压低的时候有种让人耳朵都要怀孕的感觉,的确非常吸引人。
    众人都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不过囚鸟是唐琦成名后第一张专辑的主打歌曲,这里很多人都会唱,唐琦的感染力也的确很强,没一会儿很多人就跟着一起唱了起来。
    常乐班上的几个女生都眼泪汪汪了,“唐天王真的好温柔,唱的太好听了。”
    郝日天这个时候也已经吃饱喝足了,端着一杯红酒慢慢的辍饮,盯着台上的唐琦看了几眼,末了感叹了一句,“屁股挺翘。”
    坐在他对面的侍者,“……”
    视线忍不住在唐琦屁股上多看了几眼,的确挺翘,修身的牛仔裤将屁股的轮廓显得更加明显,反应过来自己想了什么的时候,侍者内心有点崩溃。
    这位燕先生明明还只是个高中生,他怎么感觉对方像个久经风场的成年男人呢,侍者摇了几下头,这一定是他的错觉,对的,就是这样。
    “你怎么了?”郝日天看着好像发癫一样的侍者,有些好笑。
    侍者一下子清醒过来了,顿时尴尬不已,“没……”
    郝日天也没有追问到底的意思,放松自己的身体,微眯着眼睛听着唐琦的演唱,这种现场演唱也挺有味道的,没白来。
    差不多半个小时后,郝日天站起身,吃喝了不少,得去趟厕所。
    根据侍者的指示,他穿过一条走廊才找到了厕所,刚进去,还没解决生理需求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对方正在解皮带,他眉角一挑,昨晚才滚了床单的男人竟然居然这么快就又碰到了,这也太巧了!
    他慢悠悠的走过去,再慢条斯理的掏出鸟儿,对旁边旁边同样有几分惊讶的男人扬了扬唇角,“哟,又见面了。”
    音落,淅淅沥沥的水声哗啦啦的响起,解决完生理需求,他抖了抖鸟儿,又冲对方的大鸟儿看了一眼,然后打了声响亮的口哨,不正经极了。
    卫子琛,“……”
    他将大鸟儿塞回裤子里,惊讶的神色早已收敛,脸上带着几分笑意看向郝日天,两人一起走到洗手池洗手,他这才开口,“这算不算缘分?”
    “嗯哼,算吧。”郝日天挤了点洗手液在手心,对遇到男人还是有几分好心情的,毕竟昨晚给了他很棒的体验,他这人还是很记好的。
    卫子琛也没问郝日天为什么会在这儿,如果换一个人他可能要以为对方是调查了自己的行踪故意来个偶遇,但搁在身边这个少年身上,他就不会那么认为了,他看人的能力还是有的,就他接触的少年,绝不可能是那样的人。
    抽了两张纸巾擦了擦手,卫子琛用还带着点湿意的手指捏了捏少年的耳垂,“要不要跟我去包厢坐坐?”
    郝日天正准备拒绝,他暂时没那个想法,也不耐烦听一堆人谈生意,却听到男人慢悠悠的继续道,“你父亲燕永安也在。”
    相信少年能听懂他的意思。
    郝日天的确听懂了,但他有点不太相信燕永安是怎么打进卫子琛的圈子的,能跟卫子琛谈得起生意的就算不是同一等级也差不了多少吧,燕永安算是什么?
    误入了狮子群的鬣狗?
    郝日天嗤笑了一声,不过中午一闪而逝当玩笑看的那个念头却突然再次浮上心头,卫子琛既然主动递了梯子过来,那他何不顺着爬,让燕永安看到自己和卫子琛一起出现,那可真是太有趣了。
    这么一想,郝日天嘴角当即恶意的勾了勾,看向卫子琛点头,“好啊,荣幸之至。”
    第7章 我有狂犬病
    郝日天在跟着卫子琛进去包厢前,还专门让走廊里一个侍者去自己在大堂的位置,让之前服务他的那个侍者可以去忙自己的,那瓶开了的红酒也送给了那名使者。
    吩咐完,他这才跟在卫子琛身后进了包厢。
    包厢门被推开后,包厢内一阵鬼哭狼嚎声当即传进耳朵,郝日天头疼的啧了一声,粗粗一扫就看到一个拿着麦克风正嚎的欢的男人,两边的沙发上坐着好些个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大概有七八个人,大半都是三十岁左右的成熟男人,看上去都很贵气,身边也都有伴儿。
    还有几个年龄大点的,看上去四五十岁的模样,也都长得很不错,很有几分儒商的意味,身边同样坐着伺候的,但却不至于太乌烟瘴气,在面前放着酒和水果之类的吃食,偶尔被身边的人喂几口,更多的时候都是在推杯换盏。
    郝日天一眼就锁定在了燕永安身上,燕永安虽然在他眼里是个十足的渣,但这人外形很不错,哪怕人已中年却依然保养的很好,也够会装,不然当初也不会被燕母看上了。
    此时他身边同样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女人看上去温柔小意,跟袁文玉是一个类型,但却比袁文玉年轻鲜嫩很多,郝日天哼笑一声,看来燕永安还真是喜好这一口的,哪怕玩也是找的这一类型。
    卫子琛推门而进,包厢内的众人视线自然而然的看了过来,唱麦的男人也停了下来,刚想开口,就看到了从卫子琛身后走出来的郝日天,有些惊讶的调侃,“哟,卫总,这是从哪带来的小美人?”
    话说的时候,他拿在手里的话筒也没挪开,声音大到足以让包厢内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下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郝日天身上。
    这可是卫二爷第一次亲自带人在身边,包厢内大部分人都是都是帝都顶级圈子里的人,对卫二爷的洁癖也很清楚,能让他亲自带过来,单是这一点都足以让人侧目。
    其中燕永安的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手上一个不稳,红酒都撒出去些许,好在这时候也没人注意到他。
    但他却死死盯着卫二爷旁边的少年,是他那个昨天在家里大闹了一通跑出去的孽子,他今天能来到这里可是付出了大代价,哪怕这里大部分人都比他年轻很多,但他在这些人面前都得装孙子,尽管这样他也为自己能来这里感到欣喜,这可是扩展自己人脉的大好机会,只要让自己在这些大人物面前露个脸,以后还愁没生意可做?
    所以他今晚一直都有点战战兢兢,生怕自己哪里出错惹人生气,却又甘之如饴。
    可他做梦都想不到,他能在这个地方看到他的大儿子,大儿子还跟在卫二爷身边,卫二爷啊,那可是整个帝国都数一数二的人物,在这个包厢内也是绝对的天之骄子,他这个没用的孽子到底是怎么跟对方攀上关系的?
    此时卫子琛已经带着郝日天落座了,郝日天对自己被人称呼小美人也没有一点排斥的意思,哪怕那样的称呼有些轻浮,但他全当对方是在夸奖他了,郝爷就只听自己想听的,领会自己想领会的。
    他现在要扮演的是一个不太见过大世面,有点拘谨,又有点听话的少年,这挑战他很喜欢。
    至于燕永安,他就当狗屎一样的忽视了,踩上去都嫌脏了脚。
    可惜他忽视人家,人家不见得会忽视他,燕永安看卫二爷对燕奇态度还不错,心里暗想这可是一个大好的机会,抓住了他燕家绝对可以更上一层楼。
    稳定了一下思绪,他冲郝日天露出一抹慈爱却又无奈的眼神,“奇奇,怎么也不跟爸爸打声招呼,是不是还在生爸爸气呢?”
    此话一出,包厢内的人顿时哗然。
    刚才唱麦的男人已经放下话筒坐到卫子琛对面了,闻言挑了挑眉,看向燕永安,“这小美人是燕总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