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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可谢琬想,林诗音与李寻欢,本是才子佳人佳偶天成,林诗音一定很了解她的表哥李寻欢,甚至,她也是知道李寻欢的用意的。
    可知道归知道,明白归明白。
    明白,明白,明明知道,却又白白错过。
    怎么会明白呢,明不白的。
    这一夜,谢琬也不知道李寻欢最后是不是喝了一宿。
    第二天谢琬收拾好出来,就听钟叔说铁手已经退了房,一大清早离开燕北了。
    系统有些遗憾没能抓住时机趁着铁手一个人离京的时候把人捅回去,谢琬知道它急于完成任务,安抚道。
    【谢琬:不急,要捅铁手一刀,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机。我们一个一个慢慢来,先解决了李寻欢。温水煮青蛙也该煮的差不多了。】
    谢琬的那一番话在李寻欢心里到底产生了点反应,李寻欢在屋子里闷了两天后把长出来的青胡茬子刮干净,换了一身衣裳直奔李园去了。
    龙啸云见到李寻欢时亦有些心绪难平,毕竟就在前两天林诗音亲自出门去了一趟李寻欢下榻的镇海楼。
    “寻欢,事情既已解决,我便想着把耽搁的婚期尽早补上来,时间久了,有损诗音的声誉。我这挑了几个日子,你不妨也看看?”
    龙啸云一上来就说这个,让李寻欢愣了一下,原本他想要说的反而忘了。
    他也跟着坐下来,看着龙啸云递过来的单子上圈起来的几个日期,努力掩饰起自己内心的酸楚。
    “日子都挺不错的。”
    “为兄亦是这么觉得,既左右都差不多,便打算选最早的那个日子。”
    李寻欢看了一眼,那是下月初三,离现在还有半月时间。
    “嗯,好。”
    他抿着嘴回答道。
    李寻欢本抱了西出阳关再无回的打算,却没有料到后来会有这么一场意外又让他从关外回来。或许若是十年、二十年后再回来,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他即便心里难受也不会像现在,心底里还奢望着点什么。
    说到底都是意难平。
    人心反复,人情也经不起磋磨,连带着,李寻欢现在甚至觉得看义兄龙啸云,也感到有些陌生和无言。
    可当初对方救他一命,莫大恩情,李寻欢由衷感激,不敢不忘。
    当初奔波途中为给他处理伤口,龙啸云还撕下了他自己的衣服替他包扎。李寻欢至今还留着当时包扎他伤口的手帕,因污了血,后来再也洗不干净,李寻欢也不太好意思还给龙啸云,便当做两人深厚情谊的见证留了下来,如今还放在冷香小筑的柜子里。
    李寻欢还记得上头有精致的浮云纹样,与龙啸云的云字符合,上面残留着淡淡的冷清凝神的熏香味道。
    熏香……熏香!
    李寻欢豁然站起身,凳子被他带着掀倒在地。
    日前,他分明在小丫头阿棠身上闻过类似的熏香味道,但那时他思绪不在此处,完全没有想起来!
    龙啸云被李寻欢的举动惊了一下,忙问道:“寻欢,怎么了?”
    李寻欢惊觉自己的失态,看着自己的义兄,有些不太自然地抬了抬嘴角。
    “……只是想起了些急事,我恐怕要先走了。”
    “急事?需要为兄帮忙吗?”
    李寻欢摇了摇头,正要往外走,他又问:“诗音,她还是一个人待在屋内?”
    龙啸云顿了片刻,笑着说道:“寻欢,你都快活得忘了日子了,今日是花朝节,诗音应邀出去踏青赏花了。”
    李寻欢匆匆点了点头,告别了龙啸云,未见到龙啸云在他背过身飞身离开时逐渐暗沉下来的目光。
    李寻欢奔回镇海楼,却发现谢琬连带着她的两个丫鬟都不在。他迫切想要知道答案,赶忙拉住钟叔,问道:“钟叔,谢姑娘和她的两位丫鬟都不在?她们去哪了?”
    钟叔回答:“小姐带着阿棠和小桃出去踏青赏花了,说是晚上还要放花神灯,没那么早回来。”
    “对了,小姐她还邀了林姑娘一起。”
    第10章 真相(一)
    谢琬邀林诗音时,让人转达的话是:“良辰美景,愿与同游。”
    这话传到了龙啸云的耳朵里,被他默认成是谢琬替李寻欢出面来邀请林诗音。
    一个人的心一旦变了,看什么都不是原来的本意了。
    龙啸云认定了李寻欢的神态是装出来的,内心不禁冷笑连连。因为就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李寻欢会真的心甘情愿。连带着,他对待谢琬的态度也变了。
    这位谢姑娘当真是“无私”得很,不仅无所求,还帮着自己喜欢的人去挽回别人。
    这边,得知她们结伴出去的消息,李寻欢向钟叔打听了地点便匆匆赶去。
    照钟叔的话,几个姑娘去了郊外踏青,可泛泛一个郊外,等李寻欢真找起来的时候,才知想要遇到实则全凭缘分。
    整整两个时辰过去,李寻欢来回找了几遍,都没有看到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日头渐西,郊外的人群逐渐回城,稀稀落落的人群里,只有李寻欢是独自一人。
    其实并不是谢琬故意避着他,而是有时候就是如此阴差阳错。她和林诗音虽去了郊外,但却也不是一直都待在那,她们之后还去了花神庙,按着花朝节一贯的习俗,几个姑娘家把之前就已裁剪好的彩缯系在花枝上。
    拜了花神出来后,谢琬对一旁的林诗音道:“我们今天早些吃饭?今日燕北都是出来贺花神节的,免得与旁人挤,早些吃了晚上早些出来放花神灯。”
    林诗音一思忖,也觉得有道理。
    “好。”
    两人用晚饭的地方自然是在镇海楼,甫一踏进酒楼里,就被店里伙计恭恭敬敬地迎了进去。
    “小姐?怎这么早回来了。”
    钟叔凑上来,有些不解,毕竟早些时候谢琬还说她今日会在外头玩到晚上才回来。
    “我和林姑娘只等着晚上的庙会,早些吃完待会早些出去,占个好位置。”
    钟叔听了笑开,转头就让厨房务必先做一桌好菜送到院子里。
    “不了,今天外头热闹,我们就坐楼上的雅间吧。”
    这种小事,钟叔自然连声说好。自己在前面亲自带路,把两人带到了二楼视野最好的雅间里。
    “钟叔,你也别操劳了,等会也出去过节吧。”
    钟叔笑着摇了摇头:“每年都看,还不是都差不多,叔人老咯,觉得没意思。”
    谢琬哑然失笑,也不知道之前是谁说他还能毫不费力把一个醉了的小李探花扶到房间里休息的。
    不过钟叔既然这么说了,谢琬也不再劝。
    倒是钟叔想起之前李寻欢匆匆忙忙回来的一趟,看了看雅间里正低着头抿了一口茶的林诗音,心里叹了声气,暗道:真是造孽哦。
    “小姐,方才李公子他回来过一趟,向我打听你以及阿棠小桃去哪了,我就说你和林姑娘去拜花神踏青了。”
    谢琬愣了一下:“问我,还问了阿棠小桃?”
    “是啊,我看李公子表情有些着急,或许是找您有什么急事。”
    谢琬马上反应过来,是鱼儿终于顺着饵一点点游过来了。
    她对钟叔弯唇笑了笑:“这样呀,我和林姑娘刚才并没看到他,大概是不凑巧吧。钟叔,等会要是李公子回来了,你就和他说我与林姑娘去城南放花神灯,他若是不急,就等晚上或是明日再说?”
    华灯初上,琼楼玉阙,燕北今夜随处可见热闹景象。
    庙会场地早早就布置好了,初春天色还暗得很早,很快,一盏盏灯笼全都亮了起来。
    李寻欢走在街上,人海茫茫,举目四望,却哪一边都没有他所要找的人,他不免有些力竭。
    这份疲惫不是因为脚程奔波,比这更长更曲折的路他都走过,只是,心疲惫了,再强悍的躯体也吃不消。
    一个骤然冒出的荒谬想法,让李寻欢马不停蹄找人找了好几个时辰。此刻,他微微冷静下来了,站在熙攘人群里,却徒只剩茫然。
    武功再高的人剖开胸膛来看,心都是一个柔软的肉团,无人免俗。
    所以,即使是小李飞刀本人也会有脆弱的时候。
    倘若,倘若他一直所认为的并不是真相……
    那他之前一切所作所为,都不敢令他想象。
    而如果今天这一遭只是他想的太多、他入了魔障,此后他又该如何面对义兄、面对诗音呢?
    有人注意到了这个与热闹格格不入的男人,有些奇怪地瞥了他一眼。像个木桩子时的伫在街道正中央,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不稍一会,李寻欢也注意到自己站原地堵了别人的路,逆着人流往镇海楼方向回去。他心底里要找谢琬或者阿棠问个清楚的念头已消退下去,而他孤身一人,待在一群祭拜花神的男男女女里着实没意思。
    可就在李寻欢走了一条街后,他遇到了谢琬和表妹诗音。
    这一晚,全燕北的姑娘家人手一盏花神灯,可人群里,偏只有林姑娘和谢姑娘最惹眼,一个美得有风骨,一个美得有韵味,两个人凑在一起,言笑晏晏、顾盼生辉,时不时细细低语着什么。
    美景落在她们眼中,她们落在别人眼里。
    眼波流转间,林诗音先发现了几人开外的李寻欢。灯火阑珊,微光缀在她脸上,抹去了些许她平日里的冷淡,让李寻欢想起她从前温柔可人的模样。
    人声鼎沸里,林诗音没有脸色骤变,反而对他温柔地轻轻点了点头。谢琬随着林诗音的举动,也注意到了李寻欢,她脸上扬起笑容:“李公子,好巧呀。”
    这一幕,让李寻欢险些热泪盈眶。
    小桃阿棠以及林诗音的侍女也都在她们两人身边,李寻欢走过来后,他们这一群人在人群中变成了最打眼的。
    好看的人,人们总是喜欢多看上几眼的。
    “表妹,谢姑娘,好巧。”
    千言万语,人前,李寻欢也只道了一句“好巧”,不说他此前千辛万苦。
    因为林诗音在,李寻欢也没了问谢琬的打算,只是目光从谢琬以及阿棠两人之间短暂停留后移开。
    靠近后,李寻欢果然又闻到了那股特别又熟悉的熏香味。
    它与寻常姑娘家的脂粉香不同,是清淡的冷香,正是因为特别,李寻欢脑海里才对它还残存着印象,以致于时隔几年还能再记起来。
    龙啸云怕是无法想到,他煞费苦心,竟最后败笔在这他从不知道、但就算知道也不会在意的细枝末节上。
    也只能说,温柔的女人狠起来真正可怕。
    温柔作钝刀,麻痹对方。一刀要不了人性命,却让人尝遍苦楚。
    林诗音注意到李寻欢短暂落在谢琬身上的目光,微微抿了抿嘴角。
    不过回程,却发生了点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