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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节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生产完后,你的眼里只剩下了孩子,她是你的全部。”姑获鸟道,“正如红叶,最初的几个月,她每日抱着丹业不撒手。”
    “但后来,她还是学会了放手。”
    乔心舒微微动容。
    “心舒,我也在你的世界呆过一段日子。那个世界美好如斯,可并不和平。”姑获鸟回忆道,“会有争吵和斗殴,也会有血腥和黑暗。你现在有了阴阳师的能力,但你护不住她一辈子。”
    “即使是茨木,他也会有疏漏的一天。”
    茨木自然会有疏漏的时候,他并不是神。且他在她眼里,只是个缺心眼又破事多的普通男人。他带给她爱与欢笑,也共筑着泪与甜蜜,是她的伴侣,也是她的港湾。
    他有着零七八碎的缺点,做事丢三落四,绝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孩子……果然还得靠她自己!
    乔心舒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片刻后,她敛去了所有的失态,眸光中露出几许清明:“……我明白了。”
    “等她再大一些,就……麻烦姑姑了。”
    姑获鸟欣慰地颔首,她爱怜地抚摸着女婴的脑袋,轻笑道:“大妖子嗣,生来便该站在妖界的顶点。即使她是半妖,也得像晴明一样活到巅峰。”
    “这不是妄想,而是她必须到达的终点。”
    ……
    乔心舒的身子养得差不多了,且女儿脸上的瘤子也消去了踪迹,渐渐凝成了一根通体金黑的角。随着角的形成,小女娃精致姣好的五官就露了出来,天真懵懂的模样像个落入凡间的天使。
    乔心舒和茨木越看越觉得自家闺女貌若天仙,萌得连心都快化了。
    茨木轻柔地覆上一层妖力,遮掩了孩子异常的样貌,将她打造成一名黑发黑眸的人类女孩。
    接着,他便带着妻女前往食骨之井,准备去现世住一段时间,让自己的老丈人和丈母娘看看外孙女,乐呵乐呵。
    而在出发之前,大妖怪还仔细敲定了计划。他将妻女瞬移去了欧洲,借着国际长途给岳父岳母打电话,告知他们心舒生了孩子,正在国外坐月子。
    乔父乔母惊喜交加,可二老一辈子没出过国,欧洲于他们而言实在遥远。可父母之爱岂是区区距离能阻隔的?!
    乔父乔母用最短的时间报了欧洲的旅游团,问明白茨木所在地之后,过了些许日子就跟团出发了。
    茨木挖了个坑给自己跳,无法,他只能跳下去。谁让上头填土的人是丈母娘呢?
    他借着黑珍珠的便利,飞速拿下了一栋房子,布置完温馨的房间营造出家的温暖,还妥善准备了一间设备齐全的客房。
    乔心舒坐在床上给孩子喂奶,看着茨木忙碌到停不下来的模样,不由浅笑出声。
    她突然发现,在大妖怪当爹之后,似乎意外得靠谱了不少。不再毛躁,也不再冲动,很多时候茨木开始动脑子而非动手,渐渐有了成熟男人的架子。
    也意外得……吸引着她。
    大概是见过她生产的痛楚,他对她格外得包容和珍惜。茨木的铁拳松开后便握着锅铲汤勺,也会埋头在卫生间同她一起洗尿布,甚至他不愿意让她累着,总是大包大揽着所有的家务。
    婚后的日子充斥着柴米油盐的影子,可平淡调剂出来的味道,却是她向往已久的幸福。
    茨木去机场接了乔父乔母,一家人团聚到一处后,大房子里顿时充满了人气。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从这头递到那头,乔母连连夸赞生得好看,让乔心舒与有荣焉。
    只是夸着夸着,乔母顿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对了,心舒,你们的娃叫什么名字啊?”
    乔心舒:……
    茨木:……
    哦,他们忘记给孩子起名了==
    “我……我一直喊她囡囡。”乔心舒窘迫地笑了笑,“茨……慕辞也是。”
    乔父乔母露出不赞同的神色,当下便合计了起来,准备搞出个意蕴悠远又通俗好听的名字。只可惜,二老跟团出来就没带上字典,饶是有心,也无力从脑子里搜刮出什么好名字。
    “佟……叫什么好?”
    “佟……”乔心舒逗着怀里的孩子,搜肠刮肚,“佟什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起……”
    茨木愣了会儿,忽然轻声道:“心舒,想想酒吞丹业,有没有什么既有你又带我的名字?”
    “有你又有我……”乔心舒沉吟了起来,“茨木童子、乔心舒……我给你的中文名是佟慕辞……嗯,孩子在这里,登记户口必然是姓佟的。”
    “佟……”
    “我记得有种食物叫通心粉?要不叫佟心粉吧!”茨木建议道,“好记又好吃。”
    乔心舒:……靠谱五分钟,放飞两小时==
    她坚决地拒绝了“通心粉”,挽回了女儿的颜面:“叫‘佟久韶’吧……”
    “佟久韶?”茨木反复念了几遍,觉得这似乎跟自己所求的有些差别,“这个名字,没有你也没有我……”
    “久有长久、永恒的意思,韶是美好、华贵的象征。”乔心舒回忆着《周礼》中的“九韶”大乐,笑道,“我觉得跟你在一起的时光十分美好,所以期盼它能永恒久长。”
    “韶光永恒,情义绵长,是为‘久韶’。”
    久韶……
    她抱着孩子,含笑的面庞在温暖的日光中熠熠生辉,带着包容和爱意,犹如融化冬雪的初阳,温暖了他的心田。
    茨木忽然笑了,他拥住了她和孩子,像是拥抱了整一个世界。
    乔父乔母:……等等,总觉得眼睛的老花程度似乎加深了许多?!
    作者有话要说:  ps:乔心舒:茨木,我好饿哦~~
    茨木:亲爱的我马上喂饱你~~
    茨小木:你们特么的真是够了!【愤然离家出走】
    乔心舒:茨木,女儿她……
    茨木:莫方,隔壁家的臭小子鼻子堪比猎犬,能把她找回来的。
    茨小木:……mmp
    ps:酒小吞搞事日记——
    妇联和正联的破事太多了,纽约每天都在炸,哥谭每天都有犯罪,大都会每天都有反派要毁灭世界……我决定去别的地方散散心,消遣消遣。
    于是我前往了华夏,我觉得华夏是个传统的国度,应该不会这么搞事。直到我在上海遇到了一个高中生,他叫“孔克南”==这个家伙,是生活在社会主义旗帜下的氪星人,每天一颗红心向着核心价值观,做好事不留名,忙于拯救世界,无心学习。
    我觉得华夏也不太安全,干脆去了非洲。然后我遇到了一个人,他叫“黑豹”……好吧,非洲也不太安全==
    天下之大,肯定有我的容身之所。我想了想,就去了日本。
    这个世界的日本还行,我美美地吃了一顿,顺带找了个地方休息。我躺在宾馆的床上,打开老旧的电视机,随手往旁边抽了盒录像带放映起来——
    等等,这盒录像带……贞子是什么鬼啊?!舞草!出现了一口井?咋长得这么像食骨之井?等等,不对,怎么有个披头散发还穿着睡衣的姑娘朝我走来?
    也是厉害了,居然为了我从电视机里钻出来……我的魅力有这么大吗?
    不行,我的身心都是属于茨小木的,姑娘我绝对不会让你从电视机里钻出来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行不行!
    于是我一葫芦将她砸回了井底。
    唉,日本也不安全,我太帅了,走哪儿都有狂蜂浪蝶!
    第162章 一百六十二只茨木
    乔心舒的生活过得充实且平和, 她与茨木的脚步不仅踏遍了山川大泽, 也走访了深渊寂海。
    她领略过万丈星空的璀璨,体会过俯瞰众生的豪迈, 感受过小桥流水的温馨, 沉溺过昂扬肆意的激情。
    人之一生不过区区百年,可她之所见所闻, 却远超了百年的阶层。
    很多时候,她都会挂着温和的笑意靠在大妖的怀里,他搂着她,她抱着孩子。即使不言不语,气氛中也流淌着难以分割的温情。
    他陪她在现世孝养父母,她伴他在千年前开疆拓土。两点一线的世界过得仓促忙碌, 但只要蓦然回首看见那一瞥熟悉的身影,他们心头的茫然便会如释重负。
    爱情随着岁月的沉淀,化作了最醇厚的美酒, 沾之即醉。
    当久韶开始摸爬打滚、牙牙学语, 茨木的罗生门之力已经贯通娴熟。
    他当真按照他曾许诺的那样,将大江山整片领土都开拓成一个独立的位面,以食骨之井为门,以御神木为钥匙,以爱宕山为后盾, 以西国为锁门人。
    那一日,恰逢久韶满周岁的时候,伴随着轰鸣声的骤起, 陆地像是被一把巨斧劈成了两半,生生被镂刻下繁冗复杂的咒文,升起了光华璀璨的结界。
    平安时期颇负盛名的大妖都集中于此,他们亲眼见证着独立位面的成型,亲手打造着属于妖怪的国度。
    足足历时三天,这浩大繁琐的工程才终于落下帷幕。四周的一切似乎变了不少,又似乎什么也没变。
    茨木按照约定,前往西国加固位面结界和符文,当将西国领土开辟成连通人间与妖界的半位面时,犬族女王凌月方才展颜,亲手与大江山订立了同盟的契约。
    自此,大妖渐渐归隐,而“大江山”之名,逐步成为了外界的妖怪们心生向往的地方。相传,大江山之地隐匿着绝世强者,且那方世界没有纷争,称得上是一片乐土。
    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从神秘隧道涌出大妖的子嗣后裔,他们在世间行走历练,往往会展露出让人惊骇的实力。
    而当试炼期结束后,这批优秀的大妖子嗣又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仿佛世界上不曾出现过他们的身影。
    强悍的实力、尊贵的血脉、坚定的信条、贯彻的原则……一切都为大江山抹上了瑰丽的色彩,却也神话了它外在的形象。
    以至于,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它都只是人与妖怪间言语相传的“据说”……
    后世几百年,无数想要寻访乐土的人或妖都踏足了繁荣富饶的西国,而凌月王手段非凡,不仅掩盖住了一切关于大江山的消息,还将西国的声望推上了妖界的顶峰。
    乃至千年之后,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怪,只闻“西国”,却不知“大江山”并非一个笼统的传说。
    未来的命线牵扯了无数人和事,可百年千年太过漫长,于现下的乔心舒和茨木而言,珍惜当下才是真。
    许是大妖子嗣本身便有着想要变强的野性,即便久韶是个年幼的半妖,她也本能地开始不再依赖父母,转而选择独自玩耍。
    孩子长大真是一眨眼的事。
    乔心舒觉得久韶出生时的每一个细节还历历在目,记忆崭新得犹如昨日。可瞬间孩子像吹气球般长大,变得结实有活力,不但能跑能跳,还异常地早慧起来。
    知女莫若母,她清晰地感受着女儿日复一日的变化,无论是动作还是眼神,都开始有了她和茨木的影子。
    久韶是个聪慧的孩子,她早早地明白了半妖的特殊,为此,她比任何人都肯付出努力。
    武力不够头脑来凑,在酒吞丹业打遍大江山的幼崽成为名副其实的孩子王时,久韶就是他身边出谋划策搞大事的狗头军师。
    虽说女儿总在大江山放飞自我,可一旦去了现世,她就成了乖巧可爱的孩子。
    在久韶年岁渐长后,乔心舒便将她放在了父母的膝下,除了有意让女儿学些现世的知识外,她也希望她能明白某些道德准则。
    有力量且有自制力的人才能被尊称“强者”,有力量而无自制力的人只能被骂作“暴徒”。
    她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长成之后,变为一个空有力量却无心胸的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