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我爸爸很看好你,觉得你很适合我,所以我也相信他,希望你别让他老人家失望。”
“坚决不让首长失望!”雷大庆啪的敬了个礼。
清欢想翻白眼。她背着手在前头走,雷大庆乖乖在后面跟着,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跟养了一头人人望而生畏的藏獒一样。在这之前,老首长的女儿一开始是看不上他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相处才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错,于是才确立了关系,但清欢没工夫跟雷大庆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会儿魏亚安已经重生了,最有意思的是重生在她刚刚回家跪在雷家人面前求他们放了她的时候,估计下一步就是跟她那学长断了,然后到城里来找已经复员的雷大庆了吧?
雷大庆没打算继续当兵,他不是从政的料,而且老首长的军衔够高了,没必要家里再出个厉害女婿。魏亚安知道的,清欢也知道啊,雷大庆接手了老首长的家产,出乎意料的,这男人不适合当官,却非常适合经商,尤其还是在这个年代,他眼光独到准确又毒辣,做生意干脆利落,竟然真被他闯出一片天来,只短短几年,在京城都已经是拿得出手的大户了。
魏亚安能不巴着雷大庆么。她没重生前最短板的地方就是钱,想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长得漂亮又年轻,还是难得一见的大学生,偏偏家里穷,需要借助雷家的钱上大学。完了大学期间没有钱挥霍,又是靠的学长,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家,原以为终于能够执掌财政大权,谁知道跟婆婆还有小姑子不对付。离婚后就更不用说了,那么点微薄的工资要养儿子,还要应付衣食住行……可以说,魏亚安重生一回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也的确一直在想办法发家致富,只可惜,太多事情都是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她倒是也想买张彩票,可惜不记得任何一张中奖号码,她知道后世手电视手机轿车什么的都会普及,可惜现在的她一没门路二没本钱——除了对未来的了解。
老首长姓梁,家里本来就大富大贵,雷大庆复员后,他看出这人有本事,敢闯敢冲,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军人才有的忠诚和严谨,他就梁冉冉一个宝贝女儿,而他总是要死的,他死后,谁来照顾梁冉冉呢?他的女儿热爱艺术,对商业一窍不通,梁首长也是经过精挑细选,最后才定下了雷大庆。
好在这个时候没有凤凰男这个说法,否则梁首长估计还得再仔细考虑考虑。
得知两人好了以后,梁首长很高兴,雷大庆现在刚复员不久,还在他安排的人教授下学习如何管理企业,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不够用,恨不得把一分钟当成一小时使,那些深奥的理论啊名词啊……雷大庆根本就不懂。他出身平凡,但首长这么照顾他,他又喜欢人家的姑娘,在雷大庆心里,清欢这样的姑娘是必须要好好娇宠着的,一点活儿都不能让她干,十指不沾阳春水,她就该是被养在城堡里的高贵公主。
现在首长养着她,未来两人结婚,不都得他这个男人养着吗?一想到要让清欢给他洗衣煮饭做家务,让那仙女一样的姑娘跌落凡尘,雷大庆心里就难受。他得更努力才行,报答领导,也为了以后养媳妇。
他想什么清欢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家伙只是外表粗犷一点,其实很细心很温柔善良。她现在的年纪是十八岁,一到京城就进了京城大学跟在一个有名的老教授身边继续学习,同时也担任助教的工作。活到老学到老,此刻清欢无比庆幸她曾经很喜欢小提琴,对音乐史也很有研究,否则怕是要动用墨泽那个作弊器了。
虽然关系是定了下来,但其实大家各忙各的,没多少机会见面。
尽管如此,雷大庆还是火速去把驾照给考了,然后只要他有空,就会到京大门口等清欢下班,两人一起在京城里四处逛逛,或者是享受一顿晚餐,再不然就是回去梁家,梁首长每天忙得很,他现在正值壮年,至少得再来个几十年才退下去,没有儿子继承,女婿也不走这条路的他,可以说是没什么后顾之忧的,也不用考虑以后换届了,会不会出现什么麻烦。
就他一人嘛,等到他退下去了,就跟政坛没关系了。
第十三碗汤(三)
很快的,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就要到了,清欢跟雷大庆的感情也好了很多,期间梁首长给雷大庆改了个名字叫雷霆,以前的大庆太不雅致,这会儿换了这么个名字,跟他那惊人的气势很搭。
因为之前雷霆一直没信心,毕竟清欢容貌太漂亮气质太出众,他站在姑娘身边就跟个警卫员似的,别提多怂了。过了段日子倒是好了很多,清欢品位很高,雷霆的衣食住行基本上全是她决定的,脱下军装换上西装,又戴了一副用来装x的平光眼镜,总算让雷大熊看起来没那么可怕,还透出点淡淡的书卷气——非常非常淡。
就因为这原因,雷霆一直没跟家里说自己有了女朋友的事儿,一是怕不稳定,二也是怕要是有一天清欢后悔了不乐意跟他在一起了,他现在就把关系捅出去,对清欢以后不好。清欢得知后在心里骂了一句呆子,看着挺精明,其实就是个傻货。
中秋节是很重要的节日,家家户户都想团员,梁首长年年都跟女儿一起过,这下不愿意了,上赶着撵雷霆带着清欢回家看看。刚好清欢也放了假,再跟教授请一个星期,跟雷霆回家再好不过了。
雷霆哪能不愿意啊,他高兴都来不及呢!他的想法还是比较传统的,这要是把姑娘带回家了,那不就是真真正正确立两人关系,以后就是两口子了,这媳妇儿还怕跑了吗?所以他兴奋得很,对谁都咧着一张大嘴笑哈哈,蠢得不忍直视。
之前清欢没打算跟雷霆来真的,因为她也不是看到一个男人就想上的好吗,但跟雷霆相处了半年后,觉得这男人的确很好,尤其是那颗心——这世上清欢最珍惜的就是真心,任何对她真心相待的人,她决不会辜负。而雷霆就不明白了,按说他对之前的未婚妻虽然没什么感情,却也是有自尊心的,被人当众羞辱退婚,是个男人都受不了。为了这破事儿,他难受了很久,白天正常,晚上夜里经常堵得慌。
他不懂啊,要是魏亚安不想他结婚,为啥不早点说,非要挑在婚事都好了,她自己也回来了,所有客人都在,她就明晃晃打他的脸?这跟男女情爱无关,纯粹是雷霆的自尊心在作怪。
但他的难受也就维持在见到清欢之前。在清欢摔倒之前,他没敢看她,她摔倒后,他才敢瞄她一眼,就是那一眼,让他的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说的庸俗点儿,那就叫一见钟情。感觉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就认识了,爱情来得太奇妙,雷霆这个大老粗不懂。他甚至在心底感谢魏亚安,谢谢她真的谢谢她!要不是她当天悔婚,这会儿要是见了清欢他却是个已婚人士的身份,雷霆觉得自己一定会选择投江而死。
幸好啊幸好,于是那一点点的心塞和受伤,瞬间烟消云散。现在他要带自己媳妇儿回家了呢!
公司里的员工都很恐惧地望着大boss,不知道这位平时不苟言笑又长得那么凶狠的老大为什么突然之间天天傻笑——没有冰山融化的温暖感觉,有的只是恐怖……太恐怖了!就好像有一天魔鬼在对你招手,说要送你上天堂一样。
雷霆的家属于个县级市,然后是在县级市下头的一个小镇隶属的乡里头的小村庄。出入不大方便,还都是黄土路,生活条件也不行,很多人家到现在别说电视电话了,就连电灯都舍不得用。村里只有寥寥几座楼房,也有条件比较宽裕的,但现在生活才刚刚好起来,很多舶来品让大家不大敢接受,这种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商机,雷霆跟在梁首长身边这么多年,学到了许多东西,后来接手梁家的企业,经过学习,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初中毕业就去参军的毛头小子了!
吉普车一路开得颠簸不已,清欢觉得自己的屁股险些裂成三瓣儿。她身娇体弱,有人宠爱疼惜的时候,她也很乐意做个乖巧可人的小姑娘。雷霆知道这段路不好,所以早早就把后座铺了很厚的软毯子,就连宠女儿上了天的梁首长见了都自愧不如。他心想,雷霆这哪是养媳妇儿啊,简直就是在供着个女王!
清欢快被颠晕了,她认为自己宁可一路步行都不想被颠成这样,系着安全带脑袋还磕了好几次车门!疼的她那个难受哟……
好在这种折磨在一个小时后停止了,雷霆开车进村的时候,许多小孩儿好奇地围在后头看,桥头上三三两两聊天的村民们也很感兴趣,村里还没来过这么气派的车子呢!
把车停在了自家门前,雷霆赶紧下去给清欢拉开车门,呼吸到新鲜空气,而且是没有尘土的新鲜空气,清欢总算是觉得自己活过来了。她在雷霆的搀扶下下了车,她一出现,围观的村民跟小孩儿都发出惊艳的一声“哇!”
原以为他们村的魏亚安就是只漂亮的金凤凰了,没想到雷大庆带回来的姑娘更俊俏!
清欢穿着一条白色的洋装,头发烫着时髦的大卷,乌黑亮丽,尤其是她的小脸长得好看,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气质尤其高雅出众,即便是在美女如云的京城,她都是最扎眼的,何况是在消息稍显闭塞的乡下村庄呢?
这样的女人,就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遥远。当这样的人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大多数人除了赞叹就只有赞叹。
清欢见周围围了许多小孩子,就把车里的糖果罐拿了出来,分给他们。小孩子们见这位大姐姐对他们这么好,那糖果又很诱人,一个个立刻把心偏了过来。小孩子嘛,有奶便是娘的。
糖果罐里是她的专属零食,因为是农村人的缘故,雷霆过日子是很节俭的,清欢曾经很看不顺眼,他把一只破了脚趾头的袜子又穿到破了脚后跟,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梁首长倒觉得没什么,这人嘛,节俭朴素点没什么不好的,雷霆喜欢怎样过日子都没关系,只要不委屈他的宝贝女儿就好。
事实的确如此,雷霆舍不得丢掉破了洞的袜子,也舍不得买一条两百块以上的领带,但却会给清欢买最好的零食,最漂亮的衣服最昂贵的首饰。他就直截了当的跟清欢说,他赚钱就是为了养媳妇儿,自己凑合下就行。
所以这能怪他站在清欢身边像个保镖么?除了平日里上班人模狗样,平时打扮的那叫一个朴素。这回回老家探亲,如果不是清欢坚持要他穿的好一点,这人说不定还会选择穿他那身已经褪色的旧运动服。
真是会过日子啊。雷霆觉得自己这样没啥不好,他会过日子,才能让媳妇过得好不是嘛。
来之前清欢买了很多礼品,雷霆当然不会让她拎,家里大门开着的,他喊了一声爸妈,还没听到回应,屋里走出了个人来。
这个人让雷霆险些眼珠子都瞪出来。
不是别人,正是魏亚安。
雷霆就奇了怪了,当时两家都闹成那样了,他不由分说让爹妈算了,就是打定主意这辈子不再往来,结果这是什么鬼,这女人为什么会从他家里走出来?
雷父雷母应声从屋里出来,雷母身上还穿着围裙,手里抓着把还没摘干净的韭菜,雷父一见儿子回来了,分外高兴:“大庆,你咋回来了?”
“这不是中秋节吗。”雷霆笑了笑,没有理会一直眼巴巴瞧着自己的魏亚安,伸手揽住了清欢的肩膀,把她拉到怀里,对父母说:“爸,妈,这是我女朋友,梁冉冉。”
“啊?!”
最惊讶的莫过于魏亚安了,她甚至不受控制的惊呼出声!很快她意识到这样不雅,就捂住了嘴,心里仍然波涛翻腾。怎么会这样……上一世她的确记得雷大庆中秋节回家探亲,但却是一个人来的呀!怎么还带了一个人?!
魏亚安这就不知道了,上一世的这个时候,雷霆跟梁冉冉的感情一般,还不是太深,所以虽然梁首长要求,但他还是坚持独自一人回来。而这一世自然不一样了。
清欢乖巧地露出笑容,这具皮囊本来就长得漂亮,而且是那种很容易叫人生出好感的漂亮,不是清欢吹,特别有老人缘跟小孩缘。
雷父雷母被这个笑容煞到了,立刻高兴的笑开来,雷母一把握住清欢的手,“好好好,好姑娘!”
雷父则把雷霆抓到一边问:“诶,你这臭小子,哪儿找的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呀?!”
雷霆笑笑,“爸,这个我以后跟你说,倒是那个女人怎么在咱家啊?”
“唉,你是不知道,三天前吧,她学校放了中秋节假,这一回来她就到咱家来献殷勤,我跟你妈怎么说都不走,还说她知道错了以前不该那样什么的,天天都来,一来就抢着干活儿,哎呀,愁死我跟你妈了,这村里人都在说呢!大庆啊,我可跟你说,亚安这姑娘,我看着心思不正,不是个好的。你现在既然都有媳妇儿了,千万别再动别的心思啊!”
第十三碗汤(四)
雷霆一听就笑了:“爸,你说啥呢,我就喜欢冉冉,不会有别的心思的。”
“好啊,好啊……”知道儿子从小就是一倔驴,说一不二,雷父这才放下心思。清欢模样生得好是其一,其二雷父也是担心雷霆要是对人家姑娘不好了,那他老首长不给他使绊子?不管怎么说,能有个好姻缘,那是老天爷赐下来的,这做人哪,最忌讳的就是不知足,贪心。
别看雷父雷母没什么文化,但他们看人可准了,那魏家的丫头,定亲的时候就瞧不起他们家大庆,觉得她都是考上大学的人了,配雷大庆实在是可惜。的确,魏亚安漂亮聪明活泼外向,在村子里不知有多少小伙子喜欢,人又上进,他们家大庆却是个初中毕业生,还是个穷当兵的,人家姑娘看不上他也是情有可原。
但雷父不能原谅魏亚安在受了他们家的恩惠之后,理所当然的用他们家的钱上大学,让他们以为他们是在给未来儿媳妇付钱,让他们吃这个哑巴亏,同时又在学校里跟别人谈恋爱!
最令人愤怒的是,魏亚安明明有很多次机会说实话,但却一直瞒着,直到酒宴都摆了,大庆从部队请假带着些好战友回来了,魏亚安才跪在地上求他们饶了她!
雷父雷母厚道一辈子,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明明不是他们的错,最后却搞得他们如果不成全魏亚安就是对不起她一样。
其实这也就算了,事情也都过去了,他们是再不想跟魏家来往了,大庆在大城市工作,他们以后也不愁没人养老,可不知是什么鬼,魏亚安突然跑上门来给他们赔罪!说她以前年纪轻不懂事,所以才做出那样伤人的事儿来,说什么要赎罪,还求他们老两口给她一个补偿的机会!
雷父雷母其实挺担心雷霆的婚事的,毕竟他们家儿子太高太壮,人高马大的看起来特别魁梧,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电视里那样秀气斯文的男明星,哪有人喜欢雷霆这类型的啊。要不是担心儿子说不到媳妇儿,他们当初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跟条件很差的魏家定亲,盘算的不就是给雷霆留个媳妇么!
但魏亚安这样的姑娘他们是不敢再要了,哪怕她说她知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求他们老两口在雷霆面前给说点好话,还说以后会跟雷霆好好过日子。雷父不信,这人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距离婚事闹僵了也没多久,这么快魏亚安就知错了?他跟老伴儿都不信。
他们不要魏家还以前的钱,彩礼钱也不要了,魏亚安知不知错他们也不管,反正他们是不会再要这样的姑娘当儿媳的。他们宁愿自家儿子打一辈子光棍,也不稀罕他再娶个这样的姑娘!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看到雷霆回家,还带了个漂亮的大姑娘时,老夫妻俩都高兴的要命,谁说他们儿子找不着媳妇来着,这不就有个又斯文又俊俏的大姑娘跟着他么!
村里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风言风语他们也听到了,无非是说魏亚安没嫁给雷霆是对的,谁叫雷霆外表不讨喜呢?他们甚至还议论说以后雷霆找的媳妇儿绝对比不上魏亚安,呵呵,现在一对比,他们这儿媳妇比魏亚安可好多了!
清欢任由雷母拉着自己朝屋里走,经过魏亚安身边时,她轻描淡写地看了下对方,问雷母:“阿姨,这位是谁呀?”
雷母说:“哦,是个邻居,来帮忙的。”说完对魏亚安说。“都晌午了,你也回家吃饭去吧。”
雷霆雷父也没有看魏亚安一眼,门口围观的村民们却还在,他们都看到了魏亚安的尴尬与不甘。魏亚安站在原地,握着拳头安慰自己,“没关系,没关系的,这都是暂时的,这个女人没法跟雷大庆结婚,要不了多久就会出车祸了,到时候雷大庆还是属于她的!”
想到这里,魏亚安也就有了底气。她坚信来日方长,毕竟之前虽然有了前世的记忆,但是学业一直很忙,她实在是不能请假回来。上一世的自己因为谈恋爱把专业都给扔了,这辈子可不能再这样,以后毕业了也好找工作,就算不找工作,有个一技之长也是可以的。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她能考上著名的师范大学呢!
于是她顶着村里人的目光离开了雷家。回到家,她那高考落榜的大姐就阴阳怪气地说:“哎呦,我可是听说了,雷大庆带着他城里的媳妇儿回来了?呵呵,我说亚安,咱们家就算都是女儿,没什么嫁妆,你也不能这么下贱吧,当初是你不要的雷大庆,现在又巴巴的赶上去,你是不是傻呀?”
魏亚安没说话,她妈也数落道:“你大姐说的没错,雷大庆他算个什么啊?了不起是个退伍军人,岁数又比你大,你看上他啥呀?隔壁村你二婶又给你说了门亲,明儿有空咱一起去看看。”
哼。魏亚安在心底冷哼一声,你们知道什么!现在你们瞧不起的这个雷大庆,未来他会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富商!而且是跟军政关系非常密切的!而且……魏亚安恍惚中又想起当年看到的已经近四十的雷霆。虽然他年轻时候长得只能说是端正,人又凶,但上了年纪以后却透出一股特别的味道,特能招小女孩,令人着迷。她那会儿也听说了,他身边不知有多少年轻姑娘想吃下这块大肥肉呢!就是他对那植物人未婚妻有情有义,所以一直未娶。
魏亚安给自己加油鼓劲儿又打气,本来这个男人就是属于她的,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修正本来错误的轨道,把一切都扶上正轨!
她刻意忽略了心头那丝淡淡的不安,竭力安慰自己,定多再半年,过完年那个女人就要出车祸了,她霸占不了那个男人!
这边魏亚安胡思乱想,言之凿凿的给自己喂定心丸,那边雷霆已经把所有事儿都跟父母说了,包括未来老丈人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雷霆的事儿。
雷父雷母很赞同,他俩都没啥文化,当年给雷大庆取的这个名字也是无奈之举,现在人家有文化的老首长给取了这么个有气势又雅致的名儿,老两口高兴还来不及呢。
清欢很喜欢这对淳朴的老夫妻,从他们身上就可以看出雷霆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了,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养不出雷霆这样的好男儿。
雷母中午做了满满一桌的菜,做饭前还特意问了清欢的忌口和不爱吃的东西,那架势,用雷霆的话来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清欢是她的亲闺女,他是外头捡来的呢!
雷父又仔细问了雷霆复员以来的工作情况,听说儿子现在在读书,还做了大企业的领导,心里也很欣慰,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他要用心做事,好好对待人家姑娘,千万不能辜负梁首长的期望跟信任。雷霆一一点头,他是个很孝顺的儿子,否则当初也不会在父母的要求下答应定亲——其实那会儿他对魏亚安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他比她大了个七岁。
他也不想想,他还比清欢大了十岁呢。
雷霆这种长相挺好的,年轻时候显老,真正上了年纪反而显得年轻。清欢在雷家二老面前也是给足了雷霆面子,小鸟依人乖乖巧巧,直把雷母看得直呼这丫头太招人疼,喜欢的不行,简直不想放她走了。
雷霆嘿嘿傻笑,他媳妇被爹妈喜欢,没人比他更高兴了,家和万事兴嘛!虽然私下里其实是他被媳妇揪耳朵教训的死死的,但没关系……男人嘛,媳妇能给点面子就该知足了。
趁着大家相谈甚欢,雷霆趁势提出了要把二老接到京城去,全家住一起的提议。
雷父雷母一辈子没去过京城,最远也不过到镇上,他们舍不得这老家还有那几亩地,而且,京城啊,那是多大的地方,人家小姑娘肯嫁给自家这蠢儿子,他们就该偷笑了,咋能还给人添麻烦呢?
其实把雷父雷母接到京城去是梁首长的意思,他把人家儿子留在身边,总不能让人家父母也就一辈子呆在老家吧?再说了,家里地方太大,人又少,冷清得很,多住两个人也没什么。他觉得,能养出雷霆这样的儿子,那老夫妻肯定是好的。
好说歹说下,终于定下了等雷霆跟清欢领证结婚了,他们再搬去京城。这老家的房子,老两口实在是舍不得,乡里乡亲的都处了几十年了,乍一分开到大城市,他们也有点心慌,听说城里人住对门都不知道别人家姓什么,到时候他俩还不得闷死啊?
但清欢现在才十八岁,算虚岁也才十九,要结婚至少还得两年,老两口觉得在老家再住几年也行,到时候雷霆清欢领证,他们在老家摆酒,完了再一起去京城举办婚礼,这样挺好。
第十三碗汤(五)
雷霆一度担忧清欢在乡下过不惯,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也是知道这姑娘有多娇气的。但出乎他的意料,她跟他父母相处的特别好,也不挑剔不找麻烦了,就是偶尔还会喜欢揪他耳朵教训他。但雷霆不以为意,他皮糙肉厚的,只怕弄疼了小媳妇儿的手。
大晚上的,雷母用晒干的野菜拌凉菜,开胃又清爽,清欢很喜欢这个菜,可惜没醋了,于是雷父踢了雷霆一脚催他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醋。雷霆拿了五块钱揣兜里,就着月色出了家门。
明天就是中秋节,所以月亮又圆又大,照的路上一片明亮。雷霆哼着小曲儿,轻松自在的朝小卖部去。他们家住在最里头,离小卖部有段距离,得走上个两三分钟。
买了醋,开小卖部的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小学毕业就没再上,借钱开了这小卖部,这些年下来也有了不少积蓄,娶了媳妇生了孩子还翻新了房子,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见雷霆来买醋,死活不肯收钱,雷霆无奈,当兵的时候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规矩他一直死死记着,所以趁玩伴没注意,他偷偷给塞他们家孩子兜里了。
玩伴点了根烟,羡慕地说:“大庆啊,你媳妇可真俊,又时髦,我媳妇儿自打见了她,一直讹着我叫我去给买新裙子呢!不过我瞧你媳妇身上那裙子不好买,镇上都没有,挺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