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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节

      第三十三碗汤(一二)
    齐钰的魂魄被老歪动了手脚,命该如此,清欢只能将其放入忘川河中,待到待满一千年,自然能够洗去浑身污秽,获得新生。
    只是……清欢淡淡地看了一眼路边的彼岸花,花开不见叶,叶落不见花,总是长在这里,实在是让她看得有些碍眼。
    她离开女鬼齐钰的世界时,将玉墓彻底封死,日后还会不会被人发现她就不管了,但眼下她还需要这个墓继续存在。
    直到她完全确定的那一天。
    墨泽只觉得自家主人自打被人从眼前抢走鬼魂后似乎心情就不太好,所以虽然清欢回来了,他也没敢像是之前那样冲上去抱着清欢大腿撒娇卖蠢,而是乖乖地坐在凳子上,心里其实很想知道清欢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见彼岸花逐渐向黄泉路蔓延,连接了桥这头和桥那头,但桥身上却是一株也没有了,实在是忍不住好奇心,就去问清欢:“主人,你怎么把这花儿给换了地方啊?”
    “长得丑,又密密麻麻的,不想看见它。”
    墨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总觉得主人似乎话里有话,但他又什么都听不出来。
    清欢是懒得解释才用了这个随意的理由,她的心情有些不好了,不想呆在这儿浪费时间,便对墨泽道:“我走之后,可有鬼魂来过?”
    说到这个墨泽才想起来:“没有人来过,但是听到有人求救的声音。”
    “嗯?”清欢讶然地挑了下眉。“没有人来,却有人求救?这是何道理?”
    墨泽摇摇小脑袋瓜,他哪里知道呀。
    清欢也没说什么,只是恰好在此时,又听见那一声声如泣如诉的求救,墨泽立刻瞪大双眼,吉光小黑也都竖起了耳朵,仔细地四下查看,但却并没有看见什么异象。直到小黑冲着黄泉路汪汪叫,清欢才抬眼看向那儿。
    来的是名女鬼,说她是鬼恐怕不太妥当,因为她天灵盖上还有一盏阳火未灭,很显然是个大活人,但活人怎么可能到得了奈何桥?清欢伸了伸手,墨泽便化作生死簿摊到她掌心。书页哗啦啦的翻过去,此人阳寿未尽也还罢了,身体还活着,鬼魂怎地就到了奈何桥?
    “救救我……救救我……求求你们,救救我,放过我吧……”女鬼眼神茫然,清欢觉得这似是离魂之症。也就是说,此人死后该到奈何桥,但生前身体尚且活着,阳寿尚未用尽,却因为承受不住而已经疯狂,魂魄不堪受辱离了身体,无处可去,便飘到了这儿。
    之前也不是没有阳寿未尽的人,但没有身体还活着魂儿却没了的,清欢将那女鬼迎过来,拉到桌前坐下,只听得女鬼口中救命求饶之声不绝于耳。
    她不住地颤抖,身体也好魂魄也好,仿佛都经受了极大的惊吓。清欢试着安抚她,但没有用,除非用强硬的手段,否则只能等女鬼自行平静。
    清欢又柔声说道:“你别怕,你已经安全了,这里不会有人伤害你,别怕。”边说边轻轻抚摸女鬼后背。
    女鬼却还在抖,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算是平静下来,一张脸上全是恐慌无措心有余悸,见了清欢,却大吃一惊:“你、你是……”
    “我叫清欢,你呢,你叫什么名字?”清欢轻声问,生怕再次惊吓到女鬼。
    女鬼连忙四处打量,发觉这不是自己待的人间地狱,才松了口气,又看到身上穿的不是那些暴露低俗的衣服,而是正常的连衣裙,整个鬼像是松了口气般,恐惧仍然恐惧,却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我叫……宋醒。”
    “好名字。”清欢声音更柔,生怕吓到这个姑娘。“那你从哪儿来呢?”
    女鬼宋醒的唇瓣蠕动了几下,没有说话。清欢就一直充满耐心地望着她,嘴角笑容一直很温柔。终于,宋醒好像确定清欢不是坏人了,但无数次的玩弄和欺骗让她不敢贸然相信面前的女人。她仔细将清欢从头到脚看了几遍,“我不敢信你,你、你是他们的人么?调|教师……之类的?”
    清欢还是头一次被人安上这么个名头,她有点受伤,她哪里看起来像是调|教师?“我不是,你怎么会这么以为?”
    “曾经,他们对我的看守松了几分,我、我好不容易避开监控逃了出去,但那只是个骗局。一路上所开的门全都是通往那个房间的,我逃了那么多次,没有一次成功。即使我以为成功了,也都是另外一场折磨的开始。”
    听到这里,清欢大概也明白她经历了什么。她发出一声轻呼,然后柔和地望着女鬼宋醒,问她:“可是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这里是只有死人才能来的地方。”
    宋醒愣了一下:“你的意思是……我死了?”
    曾经也有鬼魂身死而不自知,但它们的反应或不敢置信或焦急或不安,却没有人会跟宋醒一样,她竟然是喜悦的!欣喜若狂!“我死了?太好了!我终于死了!我终于不用再受罪了,我死了!哈哈哈我死了……”竟是喜极而泣。
    这……什么反应啊?墨泽都觉得古怪了。
    清欢怜悯地望着女鬼宋醒,却不得不提醒她:“好孩子,你还没死呢。”
    “什么?”宋醒脸上的笑瞬间消失不见。
    清欢告诉她:“你只是受了太多折磨,一时间休克过去,导致魂魄到了我这儿,但事实上,你还要再活五年,五年后,你阳寿才尽。所以……对不起,我得把你送回去。”
    “不!”宋醒恐惧大叫:“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我死了,我死了!”
    “你没有死,事实上以后五年里,你也不会死。你跳楼也好,割腕也好,甚至撞车开枪……怎样都好,你都不会死,因为你的寿命是一个定数,绝不会有任何改变。”
    “不——不是这样的!我不信!我不信!”宋醒拼命摇头拒绝相信清欢的话。“我不要再受那么多罪了,求求你,你让我死了吧!让我死了吧!”她扑过去抱住清欢的小腿,然后立刻松开,不住地跪在地上开始扣头,每磕一个头就求清欢一次,看得清欢心酸无比。
    她终究是心软的,便弯腰强硬地将宋醒扶起来:“别跪了,我答应你就是。”
    宋醒面露狂喜:“真、真的吗?”
    “是真的。”清欢看着她。“但是,你必须付出代价。”
    “怎样都可以!”她已经不知道还有什么能比自己活着的日子更痛哭了!无休无止的接客,调|教,玩弄,凌|辱……这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三年,她再过不下去了!
    清欢道:“你还是仔细考虑一下吧。若是你愿意回去,五年后再死,你死后我会替你讨个公道,然后你可以毫无牵挂的去投胎。但是如果你选择现在死亡,没有关系,我可以替你活五年,并且在这五年里完成你的心愿。但是,作为代价,你必须跳下这条河,在里头待满一百年,才能重新投胎做人。”说完,清欢补充道,“万鬼之河,你要受的苦痛不会比活着少。”
    宋醒却问:“尊严和人格会被万人践踏吗?”
    清欢摇摇头:“跳下去之后,你很快就会失去理智,只剩下疯狂。但你可以放心,百年后,你自会恢复正常,我会亲自把你送去投胎。”
    于是,宋醒想都没想便道:“我答应。”
    清欢叹了口气,“一言为定。”
    宋醒没有说话,看似柔弱的她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和魄力,几步奔到桥面,一跃而下,瞬间便被河水吞没。
    生前是过着怎样的日子,让她宁肯受万鬼啮身百年折磨,也不愿在阳世再活五年?
    如何才算真正毁灭一个人?伤害他,杀了他,都不算。因为人即使死了,灵魂和精神也仍然存在。真正的毁灭,是从心灵到身体的践踏和侮辱,是一次次求天不应求地不灵的心灰意冷,更是怀抱希望最后却无数次面对绝望的精神折磨。尤其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更是如此。
    没有什么比蹂|躏女人的心灵与肉|体更能轻易摧毁她们的了。
    清欢还没有睁开眼睛便感觉到身体上剧烈的疼痛。她倒抽了口气,从内而外的感受到了这具身体的破败。看起来像是受了很重的刑罚,怪不得会让宋醒还没有死就到了奈何桥。
    她强撑着从地上爬起来,才发觉自己是被关在一个只点了一盏昏黄灯光的小房间里。清欢敏锐地抬起头,果然,房间的四个角落里都有着摄像头,完整而忠实地记录了宋醒的身体情况。
    清欢不知道摄像头后面正在观看的人是谁,但她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此刻的确有人在欣赏她——不,准确来说,应该是欣赏“宋醒”的丑态。
    她又看了看身上的衣服——穿了等于没穿,稍微活动,三点便清晰可见。这什么鬼地方?
    其实答应帮助宋醒,也有清欢的部分私心。她隐隐感觉到有几个世界,每当她选择某个男人发生关系或是共度一生的世界,似乎总有人跟着她。只是她不敢确定那人到底是谁——有些世界她已记得不大清楚了。
    谁知道这人是从哪里跟上的她,又是何来历。女鬼齐钰的世界她竟然发现了自己和荆少游的墓,清欢曾经回到过生前的世界,那个时候她是知道的,荆少游娶了她的牌位,死后也是选择两人合葬,可他们又怎么会葬在玉墓之中,还藏的那么深?竟选在一座地下陵墓下面,说其中没有什么计划,清欢是不信的。
    之前的几个世界,她通过实验确定的确有人在跟随自己,彼岸花就是很好的证明。所以,从这个世界开始,她要继续实验,看看那人到底是通过什么追随的她。
    女鬼宋醒本应死在五年后,也应该五年后再到奈何桥,这期间奈何桥上会有其他鬼魂出现,是是非非虚虚实实,她却提前附在宋醒身上,甚至在来这里之前,清欢都没有掐指算或是读过生死簿上宋醒的生平。
    她权且当自己是个新手,不动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然后看看,那人还找不找得到她,又会不会出现在她面前。
    也就是说,宋醒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清欢一无所知,她没有问,也没有算。
    就好像她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清欢,对孟婆一职一无所知,仍旧渺小而弱小。
    只是不会再任人欺凌。
    因为灯光太暗吗,所以清欢试图让自己看清楚屋子里的摆设,但当她迈开步子的时候,才发现脚上戴着镣铐,这一动不要紧,牵一发而动全身,再加上这具身体的千疮百孔,竟是直接扑倒在地。
    很快她就听到了男人低沉玩味的笑声。抬头一看,桌上竟有扬声器。清欢伸手拽了拽脚镣——即使不动用力量,她也可以将锁弄开,但敌暗我明,还是韬光养晦比较好。
    扬声器里男人又说话了:“小贱人,怎么样,这滋味儿好不好受啊,嗯?你倒是命大,竟然还能醒过来,本少爷还以为你要归西了呢!”话里话外透着恶意和惋惜,但很快又道:“不过你放心,本少爷最近时间多得很,可以陪你好好玩玩。”
    邪恶的笑声令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那是这具身体的自然反应,并不是清欢害怕,但侧面告诉了清欢,这男人折磨宋醒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以至于宋醒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充满恐惧。
    想来他这么说,也是想看到宋醒充满恐惧的面孔吧?
    清欢却不如他的意:“是吗,那真是我的荣幸。”
    男人似乎没想到她又开始反抗了,啧啧称奇:“我还以为你的棱角已经被磨平了,没想到还是这样够味儿,怎么,这次逃命让你骨子里的倔强又出来了么?可惜啊可惜,即使你再犟,他也不会再信你了。”
    他?
    清欢捕捉到这个字。她眼底有一瞬间流光闪过,随即对着摄像头露出一个笑容。她见过宋醒的脸,不能否认,宋醒绝对是个美人,而且是极其出色的美人。占据这个身体之后,清欢自然知道,要从哪个角度笑才看上去美的惊人。
    满是恐惧不安的宋醒他们应该也玩腻了,那就换个新鲜口味的吧。
    男人在那头吸了口气,清欢全且将其当成惊艳了。她试着又拽了拽脚镣,仍然没用。
    很快的,男人说:“小贱人,待会儿有你求本少爷的时候!”
    说着传来滴的一声,扬声器被关掉了。
    大概过了三分钟,小房间的门被一把推开,清欢被外头的光线刺到了眼睛,一时之间难以适应,高大的男人出现在门口,双手环胸调侃道:“哟,怎么了这是,宋小姐刚才不是还踌躇满志的么?怎么,现在见到本少爷就吓蔫儿了?”
    边说边朝清欢靠近,红润的舌尖轻轻舔了舔薄唇,“其实我早就玩腻你了,要不是小公主还惦记着你,我也没那个时间来找你。啧,你说你,怎么就那么不听话呢……”手指在清欢的脸上慢慢滑动,因为知道她的伶牙俐齿早已被拔了个干净,所以丝毫不怕。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食指在抚摸清欢唇瓣的时候,却被她张嘴咬住了。
    当然没用力,否则迎接清欢的只会是一记响亮的巴掌。她只是媚眼如丝地看着男人,然后松开,动作很温柔,说出口的话却非常不客气:“小心啊,要是少了根手指头,会很难看的。”
    男人哈哈一笑:“放心好了,联邦的医学非常发达,二十四小时内断指都可以接上。你应该考虑,要是你不小心把我的手指头咬断吞到肚子里,那我就算再舍不得,恐怕也得剖开你的肚子,把我的手指拿出来,你说是吗?”他像是捏玩具一般捏了捏清欢的脸蛋。“要听话,才活得长久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男人很久没看到有女人这么大胆敢盯着他瞧了,一时间也觉得有意思,宋醒是他见过最有趣的女人,一开始刚到这里的时候,倔强不屈,那是他最喜欢她的一段时间。只可惜后来被收拾的服服帖帖,叫做什么都做,没了挑战性,自然也就没了乐趣。
    没想到她现在又变了,这改变让男人乐观其成。为此他不介意稍稍对她好一点,总之小公主的要求他都做到了,冷觉也早对这女人没了感情,怎么说,宋醒都是他手里待宰的肥羊,任由他捏圆搓扁的。
    清欢问:“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想活呢?”
    “你当然想活。”男人理所当然地说,“没想到啊,都三年了,千人睡万人骑的,你竟还忘不掉冷觉。只可惜冷觉已经和小公主订婚了,你成了过去式。可你这种女人,不见棺材不掉泪,无数次的逃跑,不都是为了去找冷觉解释么?没有用的,小乖,你这样没有用,因为他已经认定你背叛了他,自然不会听你的解释。更别说他现在有佳人相伴,哪里还能想得起三年前的你呢?”
    “不要盲目自信,也不要太相信男人的爱呀。”
    “你看得倒是清楚,是因为你也是这样的男人么?”
    “我可不是。”男人摊摊手。“我不过是个普通商人,小公主把你交到我手里,我自然就要为了她做事,怎么能跟未来的驸马爷比呢?”
    驸马爷……小公主……清欢一时间有些搞不懂这到底是现代还是古代。但目前这个也不重要,脱离眼下的处境在先。“所以你不会放我走。”
    这是个肯定句,自然理所当然。男人耸耸肩,换了个位置,清欢才看清楚他长了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眼波勾人,面容却是普通,只能称得上是端正,然而就是这双眼为他添了几分神采,让他看起来高深莫测。
    又意外的和谐。
    “我怎么舍得放你走呀,来到这儿的女人,一个个都无趣极了,只有你是我的最爱。”男人以指尖勾起清欢一绺长发,放到唇边轻轻一吻。“你该庆幸,你不同寻常的表现又一次得到了我的注意,否则,现在你面对的就该是一群狼狗了。”
    “多谢了。”
    男人又哈哈大笑,将清欢从地上抱到怀里,看见那脚镣,随口让身后的女人来解开。女人给清欢解开脚镣的同时不忘瞪她一眼,那眼神似乎是在说:小贱人,你给我等着!
    男人把清欢抱出了小黑屋,她身上的布料实在是太少不能看,但沿途的人却都是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清欢仔细观察了地形,觉得这里可能是会所之类的地方,走廊阴暗,男人抱着她左拐右绕,直到进了一间工具齐全的房间。
    清欢打量了下房间,以及那些不可说的用具,男人坐在她对面,似乎并不防备。
    因为宋醒是什么样的女人,他太了解了。手无缚鸡之力,给她把刀都不敢杀人的女人,他才不怕宋醒会对他怎么样,更何况这屋子里没有任何武器,她难道能用口球砸死他不成。
    再说了,就算宋醒真有那狗胆杀了他,逃出去后也会被联邦政府通缉。在这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皇权至高无上,她得罪了小公主,还能活着已经是老天怜悯了,她还能想什么?
    “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