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节
少年去沐浴换衣的时候他们三个商量了一番,现在看清欢那么喜欢他, 就更觉得这个主意可以了。
有人给自己取名字,少年点了点头, “愿意。”
“好。”老太爷说, “我得想想, 取名字是大事,需得慎重。还有一件事,方才我与你祖母还有大伯父商量了一下,老三将你接进府后, 一直没有同我并你祖母说,你连个名字都没有,自然也没有上族谱。我们商议之后,想问问你,可否愿意记到你已经故去的大伯母名下,做你大伯父的长子?你大伯父一直无子,只有这么个宝贝女儿,绝不会亏待了你。”当然最重要的是,阿囡特别喜欢他。
爱妻死后,陆之寒全副身心都扑在了女儿身上,这一生也不会再娶。老太太跟老太爷都不是迂腐之人,情之所至,自然难以自持,再加上陆之寒倘若再娶,继室会对阿囡如何很难说,他们舍不得叫小阿囡吃苦头或是心里不痛快,觉得有人抢走了她阿娘的位置。本来他们就打算在族里选个孩子过继,老三既然不想要这个孩子,过继过来其实刚好。再加上年纪比阿囡大,恰好可以照顾阿囡。
最主要阿囡不反感啊,之前老太太带她见过中意的人选,都是能做哥哥的,然而阿囡见谁都一样,还以为她谁都不喜欢呢,原来喜欢这个。
少年傻了,万万想不到还有这样的好事等着他。他疑惑地看向在场的三位长辈,尤其是陆之寒。身材英挺面目俊朗,气度非凡,跟他那位阴沉狭隘的“父亲”完全不同。能养出这样可爱的小东西,想必……不会是恶人吧?他没有考虑就答应了,反正再坏也不可能比他眼下的处境更坏。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从庶出三老爷的庶子,变成嫡出大老爷的独子,孰好孰坏一眼就看出来,简直就是一步登天的好事,没有拒绝的道理。少年过怕了从前的日子,聪明的话,他现在应该马上跪下表示愿意,可他腿上坐了个小团子,犹豫了片刻,他还是没有动,哪怕这样的行为在他人看来有些失礼。
但他毕竟才十二岁,动作神态如何能瞒得过在场的三个长辈。阿囡对他好,他便对阿囡好,足以证明他是知恩图报之人,阿囡那么可爱,日后兄妹俩多多走近些,也是好事。
清欢觉得这三位真是溺爱她到一定境界了,之前看的族里适龄的男孩,未尝没有他们满意的,但因为她就一直搁置,直到少年出现,她表现出格外的热情,他们竟连犹豫都不犹豫就定下了,真的是……
很快的,这个消息就在陆家传开了,二老爷带进来的狗杂种,现在居然成了大老爷的儿子,还上了族谱!这可真是个大新闻!
陆振行脸色不太好看,他拿不准这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如果是,那也就算了,如果不是,岂不是认了个野种做陆家人?只是这话,一时半会儿他是不敢跟陆之寒讲的,心里头却不舒服极了。
二房欺负过少年的人都战战兢兢了些时日,怕少年得势就来报复他们,不过等了些日子少年一直没动作,这就让他们逐渐放下心来——不过是记在大老爷名下,大老爷正值壮年,日后还真不娶妻了不成?没有人会信的。
自己做不到一生只钟情一人,至死不渝,便觉得旁人也做不到,陆之寒如此是在做戏,叫世人觉得他痴心专情,不过是为了个好名声。等再过几年,看他娶不娶妻。
经历了三天三夜的挣扎,老太爷终于给少年取好了名字,唤做陆仰止,取自“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只不过行字冲了陆振行,便取了前头的两个字。清欢得知新认的哥哥有了名字很高兴,特意给他刻了一块玉佩,上面就雕着这八个字。
陆仰止生平头一回收礼物,他现在住在清欢的院子里,府里倒是还有多出的院子,但清欢主动说想跟哥哥一起住,她那院子那么大,是陆府最漂亮的,长辈们事事顺着她,当然不会反对,于是陆仰止就住进了她院子的侧卧,老太太还拨了伺候的下人,总之,陆仰止现在是正儿八经的陆家少爷了。
不过陆仰止不认字,也不曾读过书,收到这块玉佩时完全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清欢用漂亮的绺子给他将玉佩系到腰间,甜甜地说:“这句话是说呀,一个人的品行与才学呢,应该要像高山一样令人敬仰,高尚的行为会让其他人将他作为自己的准则,希望□□后也能成为这样品性高洁的君子,就和祖父与阿爹一样,这才是咱们陆家人呢。”
“离得远远的,就仿佛听见有人在夸我,是不是啊?”
清欢放下刚刚系好的玉佩,扑到了来人怀中:“爹爹!”
陆之寒今天刚揍完一群调皮捣蛋的小子,回到家来看见乖巧可人的女儿,还听见她夸赞自己,心里头别提多舒服了。弯腰将小姑娘抱起来,心想怎么就这么轻,一点都不长肉呢,而后看向陆仰止:“身子可好些了?”
自小受尽虐待,又在雪地里跪了那么久,大夫说需要好好调养一段时间才行。
陆仰止恭敬地向他行礼:“回父亲的话,好多了,多谢父亲关心。”
陆之寒点了点头,他只是在名下记了个儿子,对陆仰止并无多少情感,纯粹是女儿喜欢才爱屋及乌。“有什么事儿直接同我说,阿囡身体不好,这天气又冷,若是闹你,你还要担待些。”
陆仰止知道自己能有这样的好日子都来源于那个小姑娘,颔首道:“父亲放心,阿囡乖得很。”
她才不会闹人,他调养的这几日,她每天都来看他,还贴心的带启蒙的三字经来教他认字。从来没有人对陆仰止这么好过,因为阿囡喜欢他,祖父母那边也经常来慰问,他这屋子里堆满了各色的补品跟宝贝,和以前吃不饱天天挨毒打的日子比起来,简直像是在梦里。
陆之寒也就是说说客套话,阿囡自然是乖的,谁都没有她乖!他抱着女儿走到桌边,看见一本摊开的三字经,还翻到了尾页,顿时惊奇:“认了多少字了?”
阿囡教陆仰止读书认字的事儿他是知道的,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但这书翻到了最后一页应该是巧合吧?这才三天……
清欢主动告诉他:“爹爹,哥哥聪明,已经都认得了,还背下来了。”
嗯???
陆之寒瞬间眼神就变了,难不成不仅他的女儿是小神童,记在名下的儿子也是?“你都认得了,还背下了?就用了三日?”
陆仰止不知道自己这样是好是坏,他有点紧张:“是、是用的时间太长了吗?我、我可以再快一些的……”
陆之寒看了看仰着小脸盯着自己的女儿,又看向自以为没用很失落的少年,轻咳:“没有,你学的非常快,我十分惊喜。阿囡当初学字的时候也很快,大概她就是喜欢聪明的哥哥,是不是呀小阿囡?”
清欢甜甜一笑,蹭了蹭美人爹爹的俊脸。那人是天纵奇才,若非她放慢了速度,他能学的更多更快,这一点都不叫她意外。倒是陆之寒随后跟老太爷说了此事,老太爷啧啧称奇,将陆仰止叫过去亲自考了一番,竟是分毫不差。他不仅是认得、会背,竟然也写得出来!
就是写的很丑……鬼画符似的,老太爷的眼睛都被辣着了。
陆家的孙儿有好几个,天赋都一般,陆仰止着实是让老太爷惊喜,此后竟亲自带在身边教养,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总之现在陆仰止每天都要练字,他为人刻苦勤奋,不练到手腕酸痛难以自控绝不停下。清欢暗自为他坚忍的心形所惊叹,此人当真受上苍眷顾,是天生的奇才,世之大能。
有了两个聪明的叫人赞叹的孙女孙子,老太爷现在走路都开始带风,他已经准备好日后带着陆仰止出去会友,让那群老不死的羡慕嫉妒恨了!若是阿囡身子好些,能带着一起去就更好,那些老家伙,成日嘲他陆家后继无人,也叫他们见识一下,什么叫神童!
第978章 第九十九碗汤 杳渺(六)
清欢每日都会去看陆仰止, 他因为身体需要调养,很少出来, 她就主动去找他,两个人在一起很多时候都不说话,而是各自做各自的事儿。因着宝贝阿囡喜欢往陆仰止这跑, 连带着陆之寒也经常来指点陆仰止功课,陆仰止就像是一块干瘪的海绵,不管教他多少, 多难, 他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融会贯通。陆之寒还叹过:此子乃天纵奇才,他日必当一鸣惊人。
不过日后的事儿留待日和说, 眼前的事儿才重要呢。
今儿个就是年三十了, 清欢这边新衣服都做了好几套,听说陆仰止的新衣终于送来,她好奇得很,用了早膳就过去看。
陆仰止正在试衣, 其实这衣裳早就做好了,不过他之前太瘦, 眼下吃饱穿暖, 个子开始抽条, 人也稍微胖了点,衣服立刻就不合身了。送去改,再拿回来,嘿, 又小了点儿。于是这回干脆做的大了些再送来试,总不能晚上吃年夜饭,今儿衣服还没准备好。
清欢跨过门框进屋的时候,陆仰止恰好在小厮的伺候下穿上外衫,正系腰带呢,瞧见裹的毛茸茸的糯米团子进来了,就将小厮挥开,过来抱她到床上坐着。屋子里很暖和,清欢就脱掉了鞋子盘腿坐,一边歪着脑袋,眼角余光却突然瞧见放在桌上的一块碧绿的玉佩。
陆仰止得了什么好东西,都是第一时间给她的,哪怕她不要也会送她看看,可这块玉佩清欢还真没见过。玉质剔透,毫无杂质,却是从未见过。
见清欢的视线从自己身上离开,转而盯向桌子,陆仰止也随之看了过去,微微蹙眉:“囡囡喜欢?”
“不喜欢。”虽然这么说,但她仍然看着。“哪儿来的呀哥哥。”
看陆仰止的态度,估摸着也是不喜欢的,不然不会露出那样挣扎的神色。听了清欢的问话,陆仰止腰带系好,拿起玉佩走了过来递给她:“六妹妹送的。”
清欢想了几秒钟才意识到他口中的六妹妹就是二老爷陆振行的三女陆纯容,也是陆家最小的女儿。她摸了摸玉佩说:“还挺不错的,不过也就是个玩意儿,比不上我送你的那块。”
“这是自然。”陆仰止给她看自己腰际,“我戴着呢。”
这块绿玉佩其实也不错,算得上上品,只可惜和陆仰止腰间那块白玉佩比起来的话就要差了些许,更何况陆仰止不喜欢玉佩的主人,自然也不会戴她送的东西。他将清欢抱到怀里,又把那块绿色的玉佩随手一扔:“不必管它,哥哥带你去看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