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她刀法固然精妙,轻功还要在刀法之上,比任何毒蛇都灵敏。飞掠时,劲风带起她的长裙。长裙飘飞,露出裙下一双鲜红的绣鞋。绣鞋鞋面上绣着一只白鹭,颜色似乎有些不搭调,却还是很好看。
很少有人知道,这双绣鞋代表着一个可怕的组织——红鞋子。
第六十章
红鞋子一会儿恶贯满盈,一会儿罪大恶极,一会儿丧心病狂,一会儿怨妇组织,一会儿在那里主动帮绣花大盗。
薛冰都成了该死的人,还连累古龙遭受吐槽,说什么美化爱上主角的坏女人。
这让我感觉,我和大家看的根本不是同一本书。然后我去回顾了一遍原著,再次确定这个结论。我觉得真的不是同一本书,并且古龙没有美化任何反派。
蛇王和金九龄的话也能相信,那么不如认定公孙大娘是绣花大盗,陆小凤是大盗帮凶吧。
如果有人感兴趣,我在周末放出我的推论和反驳,没兴趣我就不放了。如果有人恨死了公孙大娘,恨不得她早早去死,并绝对不接受本人……本鼠对她的“洗白”,那么可以马上弃文,因为后面的发展绝对不会令你满意。
就这样吧。
挥爪子并飞吻大家。
苏夜见裁缝突然出刀,心里很觉莫名其妙, 只因对方刀法有限, 伤不到她, 这才没有全力还手。等动起手来,她看到那双红绣鞋, 顿时恍然大悟,顺手一挥。
那条衣带犹如软鞭,瞬间卷了出去, 打在银刀上。这一挥看起来平平无奇, 毫无精妙之处。但任凭银刀吞吐变化, 竟根本躲不开这一挥,被衣带牢牢缠住。也不知怎么回事, 刀在被缠的一刹那, 便已脱手飞出, 随着衣带卷回苏夜手中。
女裁缝猝不及防, 只见面前银光一闪,颈中传来冰冷触感。银刀架在了她脖子上, 刀锋寒气迫人, 好像只要她动一动, 就会半点不留情地割下去。
她在银刀上花了三十年时光, 出手还做不到这么风驰电掣, 一时之间愣在了那里,面露惊容,脸色却毫无变化。
苏眉独居在这别院里, 哪怕打的天翻地覆,也惊动不了别人。她根本就不想惊动别人,此时正中下怀,微笑道:“我看到你脚上的红鞋,你是红鞋子姐妹的人。你脸上有易容,所以吃惊归吃惊,脸色却没有变化。把你的易容去掉,不然的话,我就要自行动手了。”
女裁缝的惊讶终于变为恐惧,却不敢违逆她。她小心举起手,以衣袖盖住面容,再移开时,易容已被擦的七七八八,露出伪装下的真实面容。
她年纪不算很轻,却极有风情,眉梢眼角,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诱人气质。在某些男人眼中,这种女子比天真少女更具诱惑力。但苏夜又不是男人,只微微一笑,听她问道:“你知道红鞋子?”
她道:“自然知道,还知道你们共有八位姐妹。你是那八位中的哪一位?”
女裁缝已经愕然至极,冷冷道:“我排行第二。”
苏夜笑道:“原来是二娘,我与你们无冤无仇,你为何假扮裁缝师傅,混进王府,从背后刺我一刀?”
其实她知道二娘为什么要来,为什么一见面就下杀手。但她好奇她会怎么回答,仍问出了这个已知答案的问题。
二娘道:“你还记得上官飞燕吗?她是我们的姐妹。她的死与你、与霍休脱不开关系,大姐让我来,伺机为她报仇。”
在她心中,苏夜既知红鞋子有八名成员,自然也知道大姐是谁。但苏夜只皱了皱眉,不置可否地道:“哎呀,原来是公孙大娘的意思,与旁人无关。”
二娘冷笑道:“自然无关。”
苏夜忽然收回了手,将银刀放在一旁,自顾自地将整理外衣。二娘知道,她们实力相差太大,即便她站着不动,想要制住自己也轻而易举。因此,她眼睁睁看着她把衣带系好,头发理好,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想怎么样?”
她再聪明,也想不到苏夜明了所有内情,对她的来意、幕后主使都了若指掌。她隐瞒的固然很合理,又推给公孙大娘,对苏夜却没有作用。
二娘虽是红鞋子的二姐,公孙大娘的结义二妹,却与金九龄有着情人关系,不惜吞没红鞋子的收入,供金九龄挥霍。长此以往,亏空必然被公孙大娘发现。若她不想死,就得在事情曝光之前,先下手为强。
她和金九龄一损俱损,自然得想办法为他遮掩。苏夜态度极为强硬,公然向鲁少华表示,不准金九龄为难蛇王。金九龄心中肯定有所警觉,怀疑苏夜知道了某些内情。这样一来,他要二娘进入王府,在与苏夜独处时动手杀人,不仅能灭掉这个心腹大患,还可以在事后嫁祸公孙大娘。
只可惜,苏夜武功高的出奇。银刀在她眼中,只不过是“还可以”。二娘不得不说出事前商量好的借口,希望能够骗到她。
若苏夜不了解公孙大娘,八成会非常恼怒。但她知道此事主谋为金九龄,自然不会上她的当。她想直接揭破内情,又觉得可能打草惊蛇。毕竟对金九龄来说,“威胁蛇王”与“暗中作恶”两桩罪名,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如果把二娘留在这里,效果也一样。只怕她从此以后,再也找不到那位三百年来最厉害的名捕了。
她思忖半晌,忽然道:“上官飞燕之死乃是咎由自取。她的阴谋被当众揭露,除了自尽,没有第二条路。霍休也落在我手中,过的比死还难受,也算你们报了仇。你回去吧,把我的话告诉公孙大娘,并替我带句话,就说我想与她见面。”
金九龄还在不在羊城,她不太清楚。但这人喜好享受,花销极大,走到哪里都像一座灯塔,难以隐匿踪迹。要他自此销声匿迹,就表示他得放弃最浓烈的酒,最高品质的衣服,最珍贵的字画和最好的女人。他能为维持个人开销,借助名捕身份作案,大概很不乐意过普普通通的生活。
苏夜敢说,只要她不明确说出“她知道了”,金九龄仍会心存侥幸,最多与她老死不相往来。不然他早就自己来杀她,而非让二娘来。
二娘迟疑一下,问道:“你真的放我走?”
苏夜点点头道:“真的,不过你们以后别来惹我,也别得罪王府。若再发生相同的事,我可不会这么好脾气。”
其实她十分清楚,二娘多半不会把话传给公孙大娘,因为公孙大娘一旦知道她假传命令,就能顺藤摸瓜,破解她和金九龄的关系。不过,这么说可以降低二娘的戒心,从而麻痹金九龄,使他不至于充当缩头乌龟,飞快躲了起来。
她当上王府总管后,一直在处理其他事情,顺便刷刷任务,并想办法增加南王府的威望,所以尚无机会处理金九龄。而她对付霍休,也得等霍休与上官飞燕勾结,才好取得阎铁珊和独孤一鹤的信任。
结果她刚忙完青衣楼那边,金九龄就像一只地鼠,飞快地在她面前冒头,等她一锤砸过去。她要做的,就是让这地鼠保持冒头状态,而非迅速缩回盒子里,再也找不到。
二娘一走,她反倒要前去裁缝绣娘那边,将内情交待清楚,并向世子解释。
南王世子听完这事,意外之余,倒也没有严肃对待,只笑道:“二师父,我觉得你有事瞒着我。”
苏夜之前还没什么感觉,此时想了半天金九龄,再看到自己这个便宜徒儿,赫然发觉他们两人有着相似之处,譬如对生活有着相同追求,打扮的同样英俊得体,连病了喝碗粥,都得点个螃蟹来配。但公平地说,做人若无贪欲,也很难生出做坏事的动力。
她笑道:“我瞒着你什么?”
世子道:“我还算了解你,知道你遇上某件事情,喜欢怎么做。如果这事就这么简单,你会扣下这位很有风情的二娘,等公孙大娘上门要人,绝不会多此一举放她走。”
苏夜微微一惊,心想自己居然小看了他,只好摇头道:“这不叫隐瞒。我也算了解你了,你平时只喜欢享受江湖仇杀的成果,不喜欢亲身参与,所以我懒的多说。此事的确没这么简单,若你有兴趣,告诉你也无妨。”
这回答似乎让世子很满意,只见他又潇洒一笑,道:“我何德何能,敢来逼迫师父。不过,如果你需要人手帮忙,我这些年勤学苦练,刀剑上的功夫只怕还派的上用场。”
苏夜极为诚恳地回答:“暂时没有这个必要。”
南王世子以进为退,让她很想就此装糊涂,说不解释就不解释。但鲁少华、孟伟等人任职于官府,与王府势必有明面上的事务往来。王府中发生意外,往往还要请他们前来帮忙。苏夜考虑到这一点,也就坦言相告,挑明对金九龄的疑心,以及自己刚刚得罪了他,就被二娘刺杀的事实。
金九龄名气极大,遍传黑白两道,让天下盗匪闻名丧胆。南王世子自然听过此人名头,难免有些吃惊,说了句大俗话:“他居然是这种人?其实我以前见过他,对他印象很好。”
苏夜冷冷道:“所有人对他印象都很好,愿意与他做朋友,才给了他作恶的机会。他以一个身份掩盖另外一个身份,纵有疑点,别人也视而不见,他所破获的案子当中,到底有多少人是真凶,多少人被他栽赃,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世子笑道:“他威胁了蛇王,师父就做出种种对他不利的推论?不过这推论合情合理,如此一来……女人若甘心为男人卖命,肯定是爱上了他。那位二娘和金九龄之间,只怕有点不清不楚吧?”
苏夜瞥他一眼,适时打击道:“没准他手中有她的把柄,逼的她不得不卖命,也未可知。”
她等了一段时间,不见公孙大娘上门拜访,也没听说金九龄有何异动,渐渐松懈下来,更为关注南王寿宴,以及叶孤城大驾光临之事。
她与叶孤城说生不生,说熟不熟,更像互相欣赏的两个人。当年,叶孤城面上不说,心里却在怀疑她未必够格做世子师父,直至她出言邀战,才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这次他恰好出关,答允前来,也令苏夜相当高兴。
然而,正当她认为金九龄不愿惹她,转移到其他地方时,南海、莆田等地竟频繁传来消息。六扇门特意派人通知王府戒备,说有个神秘大盗在多地犯案,劫掠镖银宝物,因武功极高,还没有人能拦得下他。但有几位苦主看到,那大盗施展轻功时,衣下居然露出一对女人才穿的红绣鞋。
苏夜听完这消息,先惊后怒,皱眉道:“他胆子真大,把我当猴耍么?”
第六十一章
她曾心生犹豫,认为金九龄收入有限、花销奇大, 要靠二娘挪移组织财产供他挥霍, 估计手上没有太多钱财。另一方面, 他作恶时常常利用当地名捕,并无其他手下, 连作案都得亲力亲为,算是个很辛苦的反派人物。
如果他警惕心足够高,就此放弃作案想法, 沉寂一段时间, 那苏夜未必有空专门追捕他。但他艺高人胆大, 又深恐被她盯住,竟更为急切地嫁祸红鞋子。
事实上, 这着棋并不太坏。红鞋子姐妹中, 武功比得上他的只有公孙大娘。苏夜只要沿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 自然会怀疑她, 并把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
可惜的是,莫说苏夜早知金九龄背地里做过什么, 就算不知道, 她发觉南粤一带出现神秘大盗, 也会本能地想到他。他错估了她, 一如他错估陆小凤, 自然会在最后大吃一惊。
苏夜不愿继续放任不理,便让人把副总管江重威叫来。
江重威本为南王府总管,精擅铁砂掌功夫, 一身硬功号称东南第一。他见过夜刀后,心知自己无法与苏夜相比,便爽快地让出总管之位。两人平日相处的还可以,由于苏夜专门辅佐世子,将平常事务交给江重威,他在大多数人心里,地位与过去毫无差别。
苏夜见到他,也不东拉西扯,浪费时间,要他说出义妹江轻霞出家修道的地方。
许多人都知道,江总管有个当女道士的妹妹。但他们并无血缘关系,本为自幼订婚的未婚夫妻。可惜江重威天生患有疾病,无法真正做人丈夫,更别提成为一个父亲。江轻霞绝望之余,做了女道士,平时也和其他男人来往。不过,她心里仍记着江重威,十分关照挂念他。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江轻霞也是红鞋子八位首领之一。二娘既然不肯通知公孙大娘,那么苏夜从她身上入手,要她传话,效果也是一样的。
江重威虽然有些意外,却想不出苏夜有什么必要对江轻霞不利,犹豫片刻,把道观地址说了出来。她一拿到地址,就亲自赶去那地方,见到了想见的人。
红鞋子向来十分神秘,不愿被外人知道自己身份。因此,江轻霞一听就摇头,装作没听说过这名字。直到苏夜不耐烦,连续说出多个姓名,并表示有正事找公孙大娘,她才放弃掩饰,承认自己在红鞋子中排名第五。
除二娘之外,其余成员均乐意服从公孙大娘,尊重她的命令,彼此之间亦有姐妹情谊。江轻霞听说二娘与金九龄勾结,意欲把盗案栽到她们头上,顿时极为惊愕。
如果公孙大娘死去,那么首领之位自然由二娘继承,这两年的亏空也会被一笔抹消。其他人要么因此丧命,要么被永远蒙在鼓里,很可能根本不知金九龄在背后操纵。
她能看出此事事关重大,答应为她带去口信,要公孙大娘到王府一行。等公孙大娘接到消息,她们自然会接下对付金九龄的大部分重担,也不用她再度离开王府,亲自搜寻他的下落。
之后,她又再度将鲁少华请到王府之中,谈及最近发生的案子,并问能否找金九龄帮忙。这本是个很合理的请求,无论是谁,听说昔日的天下第一名捕就在附近,自然希望他能出一份力。可鲁少华却像和人家约好了似的,矢口否认道:“金老总和苦瓜大师有约,早就离开了羊城。”
苏夜微微一笑,问道:“他还会回来吗?听说南海那边,丢失的古玩字画价值几十万两银子。而那大盗武功太高,只怕普通捕快难以应付。”
鲁少华抓起贼来得心应手,说谎也脸不红心不跳,苦笑道:“这个么,我们就不知道了。”
他只是金九龄的老班底、老下属,可能当真不知道。即便苏夜严加逼问,只怕也问不出什么,更拿不出他们与金九龄勾结,听从他吩咐做事的证据。
她放弃了恐吓他的想法,微笑道:“也罢,金老总好像很喜欢这里。若他回来了,希望他能到王府转转。不然的话,恐怕大盗已经进门,我们还不知道呢。”
金九龄从酒窖打通地道,进入王府宝库,盗走库中所有宝物,还好整以暇地等在那里,并刺瞎了前来巡逻的江重威。
鲁少华等人极有可能消极怠工,隐瞒可疑之处,导致陆小凤和花满楼来了,才看出酒窖能够直通宝库地底。
而金九龄简直丧心病狂,见江重威失意离开,就主动去做新一任的王府总管。他利用这个身份,再度为自己套上一层障眼法,既能清理作案时留下的痕迹,又能与王府拉上关系。南王府本就富甲一方,又不太在意日常收支。若他在账面上做手脚,很容易窃取大量金钱,还不会被人发现。
由此可见,他做事虽然谨慎,擅长寻找替罪羊,却能在必要时做出疯狂举动。
苏夜回忆他种种行为,心想也许他胆子当真够大,会应邀出现,用光明正大的行为,洗清她对他产生的疑虑。尤其王府占地极广,结构复杂,他觊觎王府藏珍,就得预先到这里来踩点,弄清楚卫士换班规律,并持续不断地挖掘地道。
她很难想象,以王府守卫之严密,直到地道完成还没人发觉不对,只好捏着鼻子接受了这设定。
然而,金九龄也可能忌惮她的武功,彻底放弃王府,改为打其他富豪的主意。她又等了若干天,既没听说他送来拜帖,上门拜访,也没听说那红鞋子大盗再次作案。这不由让她猜想,也许公孙大娘已知道了这事,展开对金九龄的反击,才让他心有顾忌,不敢继续下去。
本月十五,天气极为晴朗,也极为炎热。白天骄阳似火,烤的泥土都要冒出青烟,晚上则明月当空,月光皎洁清冷,将地面涂上一层水银般的颜色,也稍稍缓解了暑气。但普通人不会武功,惧寒畏暑,只觉热的难以入睡。
王府里花木繁盛,走到哪里,都能闻到草木特有的清香。大多数花在夜间闭合,清晨开放。但府中人经过花丛旁边时,仍会有沁人心脾的感觉。
离月底老王爷生辰,还有整整十天。贺客十有八九已经启程,自四面八方赶往羊城,准备在当天登门贺寿。
苏夜有种直觉,感觉这次寿辰不会平静。但要说具体会发生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只暗自盼望事情别闹大,更不要在当天出事。南王父子包藏祸心,对她倒确实不错。如果南王寿宴搞砸,她可没什么理由高兴,也无疑是让她丢了面子。
然而,她从蛇王小楼那里回来时,一进门就听到消息——白云城主来了。
他若有事前来王府,势必要早到几天,借机传授世子剑法。世子有两个师父,他却只有这一个徒弟。他还有个远房子侄,名叫叶孤鸿,也接受过他的指点。但叶孤鸿拜在武当门下,并不算他弟子。
苏夜一进正堂,便见客座上坐着个白衣人,南王世子正在一旁相陪。
此人白衣如雪,头戴檀香木座的珠冠,年纪大约在三十岁上下,唇上留着微须。他衣服已经够白,脸色却也如同白玉,一双眼睛犹如寒星,盯着人时,仿佛没什么感情,可目光一旦产生变化,又让人觉得他内心好像十分多情。
他坐在那里,坐姿笔挺,像竖在座上的一柄绝世宝剑,不需要任何动作,便有无形的森寒剑气,在这庄重、华丽、轩昂的大堂里弥漫着。
这人自然就是南海飞仙岛之主,白云城主叶孤城。
当然,他的头衔不限于此,还可以加上“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当世最杰出的剑客”,“南王世子师父”,以及“南王父子谋反计划的核心人物”。
苏夜从来不喜欢挑剔,对自己本身以及自己过的生活都很满意。其实她有钱有势,也很有品位,的确没什么值得挑剔的地方。但她每次见到叶孤城,都觉得五湖龙王派头还不够足。
她应该再冷漠一点,随身带上几队少年少女,遇到人就摆开阵形,为她出场造势,才算配得上那个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