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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朱星离抱着手臂,跟这奇怪的徒弟大眼瞪小眼,“你说咱俩上辈子是不是见过。”
    嗯?林信对于“上辈子”这个词很是敏感,立时抬头看向朱星离,“为何这么说?”
    “要不然,你怎么像是跟我了很多年一样,”朱星离单手把他抄起来,扛到肩上,“走,儿子,爹赚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去。”
    “谁是你儿子!”林信挣扎着滑到朱星离怀里,“师父,你什么时候教我仙术?”
    “我不是一直在教你吗?摸骨看相,也是仙术。”朱星离胡咧咧,抬手从卖糖葫芦的草扎上拔了一根塞到徒弟手里,头也不回地扔了两枚铜钱过去。
    “这世间,可有一种仙术,能使人灵脉断绝?”林信拿着舔了一口,才意识到自己在吃什么,禁不住老脸一红。
    朱星离凑过来,偷走一颗山楂,呜呜啦啦地说:“自然是有的。”
    “那如果这东西会传染呢?”林信紧紧盯着朱星离的眼睛。
    “那是遭瘟了。”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凑过来还要再偷,被林信给躲了过去。
    师父不是重生的,想来也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一不可二,哪是那般容易的。
    “那沈楼的身体,是怎么了?”坐在城中最好的酒楼里,林信扒着饭继续问。
    朱星离要了一壶好酒,慢悠悠地喝着,“他啊……”故意拉长了声音,引得那问题颇多的孩子伸长了脖子,“逆眉薄唇,是个负心薄幸的面相,定然是上辈子欠了情债未还。”
    “……”就知道,林信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沈楼是生了一对薄唇,但绝对没有逆眉,剑眉星目,一身正气。
    朱星离是个随性的人,跟小孩子说话也是口无遮拦,提起这一茬,就止不住地说起什么面相姻缘浅、什么面相招桃花,惹得邻桌之人频频侧目。
    两人并未如沈楼所料地向南回朱家,而是一路向东,出了西域地界又向北。
    “这是什么地方?”站在招瑶峰下,林信明知故问。
    “招瑶峰。”朱星离抱起他,御剑跃上山去,于林中一处风水极佳之地落下,牵着他的手走上前,花草堆叠处,有两座坟冢。坟前立着山石雕刻的墓碑,龙飞凤舞地写着“挚友寻鹿侯林争寒之墓”与“挚友妻兰苏之墓”。
    开一坛好酒,点一柱清香,“来给你爹娘磕个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师父:知道你媳妇为啥跑了吧?你方法错了
    楼楼:什么方法
    师父:你还不明白,他要的不是灵剑
    楼楼:我知道了,他要的是真心待他
    师父:不是,他要的是糖葫芦
    楼楼:……
    第15章 九悔(三)
    招瑶峰,是林争寒夫妇的埋骨之地。当年一家人要赶去京城墉都复命,忽而遭到一群白衣人的截杀。
    “赵坚,你带着信儿先走!”林争寒把臂弯中的儿子扔给侍卫。
    “是!”赵坚抱起挣扎不已的林信,“少爷,我们走。”
    “我不走!”白衣人众多,灵力高强,年幼的林信意识到,这一别怕是再难相见了。
    “信儿,听话,爹过几日就去寻你,”林争寒眉梢挂着血珠子,满面寒霜,一双桃花眼却笑得温柔,将黄玉佩塞到儿子怀里,狠推了一把,“走!”
    “爹!娘!”趴在赵坚的肩膀上,纵横的灵气与漫天血雾,便是留在他脑海中最后的画面,在岁岁年年的梦境中挥之不去。
    林信跪在坟前,掌心朝上,一叩三拜。
    朱星离斟了两碗酒,一碗倒在林争寒的坟前,一碗自己举起来,虚空一碰,“我找到信儿了,你放心吧。”
    “钟家为什么要杀我爹?”林信站起来,将坟头长出来的青草拔掉。白衣修士,一直追杀他的钟戮,凶手是钟家的人毋庸置疑。
    “不见得是想杀他,”朱星离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具体原因不可考,但钟家紧追不放只能为了一件事,“你知道你爹为什么叫寻鹿侯吗?”
    林争寒原本是东域林家人,出身高,灵力强,偏是个情痴,喜欢上了一位凡人女子。仙者,尤其是诸侯贵族仙者,是不可与凡人通婚的。修仙需要灵脉,仙者的后代必然有灵脉,凡人中偶尔会出现但极为稀少。为了保证血统,各家都有家规,东域林家的尤其严格。
    为了娶凡女兰苏,林争寒叛出林家,与东域林家恩怨义绝,自此生死有命,永远得不到家族任何庇佑。
    当今皇帝却不拘于此,他欣赏林争寒的本事,给了他一大块地封为列侯。为报帝王知遇之恩,林争寒应承下为帝王寻找鹿璃矿脉的密令,这一找就是许多年。
    “所以,我爹找到新矿了?”
    “找没找到无人知,只是钟长夜认为他找到了。”
    “这些事,通常不是应该等我成年再说吗?”林信有些无奈,如今的他只有八岁,一般长辈是不会把这些复杂的仇恨告知孩童的,他这位师父倒好,竹筒倒豆子全抖出来,丝毫不怕他心智不稳走岔了路。
    “人得知道自己的来处,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处。”朱星离高深莫测地说。他没养过孩子,就瞎胡养,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长成什么样只能随缘。
    林信知道自家师父是个什么德行,懒得理他,低头给父母烧了一叠纸钱。为了兰苏叛出林家,又为了皇帝寻找鹿璃,最后死在这上面,或许就是父亲选择的归处。那么他的归处在哪里呢?
    上辈子过得一团糟,什么都想要,什么都留不住,最后两手空空,烂命一条,换了个沈清阙……或许,沈楼便是他想要的归处吧,可惜窗斜屋漏、千疮百孔,遮不住这满世风雨。
    黄侍卫一路向东南,连个人影也没见着,无功而返。
    “将南域与东域交界、一处名为雁丘的地买下来,一旦有人询价,即刻上报。”沈楼单指落在《四海注》舆图一角上,用力按出个凹坑。寻不到,便只能守株待兔,一年、两年,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林信弑师之前找到他。
    “雁丘是什么地方?”清脆洪亮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卷帘支起的窗棱上,趴着羊角辫乱翘的沈楹楹。
    将那枝已经干了的桂花夹在书中,沈楼合上舆图,“你又跑来做什么?”
    “你那个小随侍呢?”沈楹楹不走正门,双手撑着低矮的窗台,直接翻身进来,背上还背着一把弯弓。
    “丢啦!丢啦!”站在鸟架上的哪壶,扯着嗓子回答。
    沈楼捻起一粒豆子,精准地砸在鹦鹉头上。
    “呜——”苍凉悠长的号角声,如同惊雷,在边境炸响,瞬时如烽火传递,响遍整个北域。
    北漠异动,蛮人入侵!
    “父亲!”沈楼快步追上换了一身铠甲的沈歧睿,“我也去。”
    “不可,世子体弱,尚未……”东涉川急忙开口阻拦。
    “走!”沈歧睿一把抓起儿子,浣星海精锐集结,道道玄色流光仿佛积攒雷电的黑云,于半空中汇集一团,直奔北漠而去。
    蛮族,生活在大庸北域以北的草原上,荒草萋萋,黄沙漫漫,庸国人称之为北漠。他们修炼方法与庸国不同,无论仙者、凡人,各个能征善战悍不畏死。每逢秋收、春耕,粮食短缺之时,这些蛮族便会南下抢掠。
    骏马立在山丘上,望着远处乌央乌央的蛮族大军,不耐地打着响鼻。
    “沈家人的归处,只有沙场,没有病榻。你若是不能上战场,趁早自绝灵脉!”沈歧睿握着马鞭,冷声对脸色苍白的沈楼道。
    沈楼微微一笑,手中嵌了鹿璃的长|枪稳稳地挽了个花,枪尖指地,充沛的灵力将脚下的枯草齐齐斩断,“父亲放心,楼,必不给沈家丢脸!”
    寒风起,秋水逆,百战沙场碎铁衣。
    战事突发,年仅十二岁的沈世子上了战场,无暇继续寻找他的小随侍。斩铁骑,杀胡虏,一战成名。
    “却说那玄国公世子,独领一队轻骑,冒着鹅毛大雪,绕至野狼关外。当是时,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世子爷……”关于那位神勇无敌少年世子的传奇,是近来说书先生们最爱讲的。
    出身高贵,年少成名,沈楼从小就活得如同传奇话本。
    “好!”说到精彩处,林信扔掉手中的瓜子高声叫好,拍完巴掌犹不过瘾,三两下跳上高台,仗着人小,直接坐到了说书的桌上,“你讲的野狼关之战甚是有趣,只是关于沈世子的样貌,讲的不对。”
    “哪里来的孩子,下去下去!”说书先生甩袖,轰他下桌。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在桌上跳来跳去,“沈世子可不是身高八尺的壮汉,他才十二岁,哪里使得动八百斤的铁剑?他长得俊若修竹,使的是一杆鹿璃银枪,待到十五岁才能得本命灵剑。纵使他会御剑,他爹也不能同意。
    “小孩子知道什么?”说书先生涨红了脸,抬手就要打他,被林信顺手抢了折扇。
    “我在沈家当过小厮,见过沈世子的!”林信打开折扇,似模似样地扇了两下,站在桌子上,自己说起了书,“却说那野狼关,乃是一处峡谷……”
    关于沈楼的书,林信上辈子没少听,早已倒背如流。那是经过多年打磨修饰之后的经典版本,比如今这些现编的段子要有趣得多。
    台下人渐渐听入了迷,叫好声此起彼伏。
    朱星离单手托腮,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嘴里扔豆子,等林信说完一段,恰好将一盘豆吃完,拎起空盘伸到那些听书人面前,“我儿子说得好吧!给钱了,给钱了。”
    “有你这样当爹的吗?不让孩子好好读书,在这里说书像什么话。”被赶下台的说书先生,梗着脖子骂道。
    “就是,瞧你穿得锦袍玉带,竟还好意思要钱。”有不想给钱的找起了茬。
    “这孩子是我捡来的,我供他吃喝,他就得给我赚钱。”朱星离摆出一副无赖嘴脸。
    “混账东西!”一位胡子花白的老人骂道。
    “抓住他,他是个人贩子!”一句玩笑话,捅了马蜂窝,群情激奋的要揍他。朱星离见势不妙,抱起看热闹的林信就跑,从茶楼二层一跃而出,甩出春痕,溜了。
    茶钱也没给。
    “嚯,竟然是位仙者!”
    “……那肯定是说笑的。”
    仙者与凡人有天壤之别,人家能教孩子仙术,哪里需要读书。
    “哈哈哈,谁让你胡说八道。”林信趴在师父肩膀上,笑得喘不上气。
    “嘿,你小子,敢笑话为师!”朱星离抬手要揍他,忽然面色一肃,两指夹住了一片疾驰而来的小剑。那小剑只有巴掌长,嵌了块拇指大小的鹿璃,落尽朱星离手中,鹿璃里的灵力已然耗尽,忽闪了两下,碎成齑粉。
    “怎么了?”林信见朱星离脸色不好,忙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