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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我会弹琵琶!”
    温婉都一一应下。
    莫殷站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
    这事上辈子也有。
    一中是所历史悠久的学校,每年从这里出来的社会杰出人士不知凡几,遍布各个领域。
    这次母校50周年,他们都从各地赶了回来,这50周年庆弄得很是盛大。当天还有市里的报社记者来采访,拍摄的照片在报纸上占了很大一个版面。
    算是影响挺大的一件事。
    温婉很有些艺术功底,她上辈子排的似乎是一个古典歌舞类的节目,讲的是一个古代有名的才女的故事。
    那才女从小习诗学词,很有灵气,长大后做得不少诗都在闺阁间广为流传,后来甚至传到了外界,让一大批文人墨客钦慕不已。
    这才女相貌也好,家世更是不错,是历史上很有影响力的一位女诗人。
    温婉这节目排得很好,学生们都表现得异乎寻常的好。她甚至亲自试验了那个女诗人,穿着飘逸清灵的古装上了台,配着她温婉的气质,很是获得了一种好评。
    这节目是50周年庆典后来评出来的“最收欢迎的5个节目”之首。
    那时莫小霓没上一中,没能有这个机会;现在有了,莫殷自然不会对此有异议。
    他自然希望自家妹子的生活越丰富多彩越好。
    莫殷站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众人叽叽喳喳地讨论声,正处在讨论中心的温婉却突然抬眼看了他一眼,三秒之后突然勾唇笑了笑,弯腰在孩子中间轻声说了句什么。
    莫殷那时在走神,没仔细听。
    等他反应过来时,只见全班30多个孩子一起笑着大声说好,然后转头一起对着他大声道:“莫哥哥!你来演我们节目的主角好不好!我们老师说,你演一定好看!”
    孩子们嬉嬉笑笑地嚷道。
    莫殷:“……?”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节目的主角……不是那个才女吗?!
    他睁大了眼朝温婉看去,正见长发长裙的女子正笑着看着他,笑如其人,格外温婉。
    莫殷:……我可能曾经有个假老师。
    第37章 提剑纵马
    一中坐落在景湖镇的南边, 地理位置较偏僻,面积倒是大, 有平常两个普通初中的大小。
    校园里绿树成荫、环境清幽。这学校历史极悠久了, 搬到这个校区便已经有50年,更不要说以前的老校区历史了。
    加起来也称得上是一所百年老校了。
    教学楼外成挂的紫藤花团锦簇地垂落下来, 远处池塘里粉色的荷花开得正艳。
    好一番夏日的美景。
    莫殷坐在大礼堂后休息室的化妆镜前,撑着下巴看着化妆室里忙忙碌碌的人群。
    温婉老师正挽着袖子在室内奔波, 给这个梳完头、给那个化化妆, 时不时地还得帮着理一下衣服。室内打着空调,温度打得很低, 她穿着短袖t恤外套透薄外衫, 竟是被硬生生地热出了一头的汗。
    好不容易都看完一圈,正想喘口气歇会,回头看到正坐在一旁发呆的莫殷, 登时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还这么悠闲的坐着?!大少爷要上台了呀!你衣服没换、妆没化坐在这是想干嘛?!等它们自己生成?!”
    “可是,我又不会化妆。”莫殷抬头看了温婉一眼,表情很是无辜。
    “……”她好像确实不该奢望莫殷一个大男人会自己化妆……
    温婉噎住, 半晌叹口气, 认命地掏出自己的化妆袋,开始给莫殷上妆。
    自己排的戏,哭着也要坚持到底。
    学校倒也不是没有请正宗的化妆师来,但由于经费问题(……), 总共也就请了那么几个。那么大的一个晚会, 要参与表演的人数得有多少?化妆师根本也忙不过来, 所以能自力更生地都得自己动手。
    温婉曾经跟着一个化妆的老师学了一段时间,手艺上还算过得去。
    她的学生几乎都是她负责化妆的。
    莫殷皮肤底子好,要化的妆也不复杂,她便索性自己上了。
    温婉拿着瓶瓶罐罐的往莫殷脸上抹,一抬眼看到他正睁着那对狭长的丹凤眼看着自己,化妆间顶上的吊灯亮白的光线洒下来,显得他纯黑色的睫毛又直又长,这么安静地盯着自己看的模样,竟无端地显得十分乖巧。
    温婉一下子就笑了出来:“你居然还真答应了,我之前还以为这种角色你一定会拒绝的呢。”她之前带了莫殷三年,对他的性格再了解不过。莫殷虽然面上看着温柔、脾气好,但性子其实倔得很,用景湖的老话说起来就是“态度硬”。
    当年有女生调笑她长得好看,要是话说过了点,莫殷都是会生气的;现在让他反串女装,温婉原本还以为莫殷会说什么也不同意呢。
    “温老师是为了我好,我知道的。”莫殷抬眼看着温婉,笑了笑,“怎么会拒绝。”
    一中的庆典向来弄的声势浩大,这次又正赶上50周年庆,来的人只会更多。
    一中那么多年的历史,从这里走出来的社会杰出人士不知凡几,各行各业的都有,娱乐圈的自然也有。据说圈子里有个久不出山的老导演,他的老伴当年就是一中毕业的。如今还年年校庆都来。
    因着这些个缘故,一中每年的庆典都会吸引大批记者前来围拍,年年都上市里的头版头条,那简直是被当成清水的一项重大事件来庆祝的。
    能在这样的庆典中露面,对于莫殷来说,自然是好处多多。毕竟他将来是要走娱乐圈这条路的。
    甭管说是以个什么形象上去,只要能令人印象深刻,都是好事。
    温婉看了莫殷一眼,眼里带点惊意,笑道:“你倒看得透彻。我这剧本啊,是早就想好的,不然还能为你想个更好一点的角色。”
    才女这角色人设虽然不错,但毕竟是个女子;让莫殷一个男孩子上去演,总归是有些尴尬的。
    莫殷笑:“怎么会,这已经很好了,老师能给我这个机会我就已经很开心了,怎么能再麻烦老师。”
    他才刚演一部电视剧,作为一个新人演员,能有一中庆典这样的曝光机会,已经很好了。
    要不是他曾经是一中的学生,还轮不上他,哪里还能由着他挑三拣四?
    更何况,谁说一个才女的角色不好的?
    在莫殷的字典里就没有“不能演的角色”这一词儿。一个演员,最重要的就是能把每个角色都演好;管他什么美丑、男女,是个角儿就得会演,这才叫“演员”,而不是什么“明星”。
    而且这年头虽然“反串”一词还没流行起来,但在日后,那可是火得不行。莫殷前世在娱乐圈10年,对此再明白不过。
    越是有反差的,就越是有争议;越有争议的,往往就越能引起人们的注意。
    多少人求之不得的东西。
    温婉笑笑,不再说话,专心地给莫殷化起妆。
    莫殷却突然道:“可之前排练我都没来,今天正式表演了我直接上场……会不会搞砸?”
    其实这些天他倒不是忙到没空,无奈温婉不知为何就是只让他安心在家待着,说等正式那天再来就可以。
    要不是莫殷对温婉的性格了解得很,简直该怀疑她是不是在逗着自己玩了。
    温婉却笑道:“慌什么,你到时候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搁那坐着,这还需要提前排练?”
    她排的剧是歌舞剧,剧中的女主角的身份是个著名的才女;但这才女在这歌舞剧中,却并不担当着主要演员的重担。
    她唯一的作用,就是在一旁静静地坐着,充当一个背景板,让观看的观众知道“哦,原来这戏讲的是她啊”,这就够了。
    才女的妆容并不复杂。温婉妙手,只随意地给化了个淡淡的薄妆,略修饰了下眉形,甚至连腮红、唇色都没给莫殷打。
    将早已准备好的假发给莫殷戴上、又细细整理了一番,温婉一拍手,道:“好了,站起身来给我看看。”
    莫殷看她一眼,自然应声站起。
    他之前是早已换好了服装的,一套月白色的襦裙长衣,款式极其简单,俱是素色,仅在裙摆下沿绣了几株攀爬蜿蜒的藤蔓,用的银丝翠隐的丝线,在莫殷站起身、带起裙摆微动下若隐若现。
    腰间束一根白色的棉布腰带,五指并拢宽,显得腰身挺直、腰肢柔韧。
    裙摆很长,再加上也找不到适合莫殷脚大小的女鞋的缘故,莫殷脚上穿的是一床黑色长靴,只隐隐露出一个边,踢出了裙摆下缘。
    其风姿秀色,却又带着三分俊逸洒脱,直让温婉看直了眼。
    温婉剧中的“才女”本也就不是个古代正统大家闺秀的人设。
    这位才女在历史上是确有这么个人的,温婉以历史人物为原型、稍加变动,设计出了这么个女主。
    那位历史中的才女出身将相之家,上面有九个哥哥。她是家中唯一的女孩,又是幺妹,从小被当成掌上明珠般教养着长大。
    她父亲是个只习武艺、却大字不识一个的粗人,母亲却是出身书香世家的娇小姐。
    她父亲疼宠她母亲,她上面又已经有了九个从小习武的哥哥,自然不再需要她一个女孩子把精力花费在武艺上,而是从小由着她母亲琴棋书画、女工女红地教她。
    她母亲多贤淑一个女子,自然将她教得再有才气不过。
    小姐三岁断句、四岁习诗、五岁便可出口吟词,名声传遍了周边。
    待她再大一点,就开始自己作词做曲。小姐少女心性,做的词曲清丽婉约、极是动人;又加上她毕竟出身将相之家,虽只粗习武艺,但身上不可避免地仍或多或少地带了些寻常闺阁女子少有的侠气,这使得她的词曲分外大气,连男子听了也自愧不如。
    一时间简直是名满京城,多少世家子弟登门求娶。
    小姐父亲直说女儿还小,要等到16再许人家;其实不过是实在疼爱女儿,想多留两年。
    可世事多变。
    待小姐长到将出阁之时,世事变迁,却正赶上外敌犯境。
    她父亲与几个叔伯、还有她九个哥哥都披甲上阵,却皆不幸战死沙场。
    原本偌大的一个将军府霎时间只剩下几个弱质女流,除了她,便只有几个姑嫂、姨母,还有年迈的奶奶与年幼的弟妹。
    要是其他大家小姐,碰到这种堪称家破人亡的局面,怕是早就崩溃了;但她没有。
    小姐有一颗极坚韧的心。
    她没有伤春悲秋、也没有自怨自艾,相反的,她主动挑起了家里的大旗,以一届女子之身,上阵杀敌。
    当时国家正值危急关头,虽有人对她一个女子上阵颇有微词,但到底还是国难为重,加之皇帝支持,竟也并未遇到太大阻挠。
    小姐在沙场上待了十二载,以一柄家传银枪,硬是将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给拉回了正轨,得之再安定延绵了近百年。
    她去时,年方16,尚及笄碧玉,容貌稚嫩青涩,一双玉手只拿纸笔针线,鲜嫩得有如三月芦笋;归来时却已年近三十,满面风尘,一双常年握枪的手上布满茧子,连发色也再不负当年的乌黑亮丽。
    她用女子最美丽、最重要的12年,换回了国家的百年安定。
    她归来后便卸下了一身荣誉,也不接受皇帝赐下的官职,只解甲归田,与早已年迈的母亲一起找了个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了此余生。
    是历史上少有的奇女子。
    史学家每每写到她,都恨不得用上所有的夸赞之词形容。
    到了如今,也仍有不少少男少女将她当做人生的榜样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