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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第一个世界中,七号因个人性格太‘贪’而死亡。
    虞极卿极其厌恶这种人品素质差的人,他把七号剔除在接下来的测试之外。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他才知道,七号没能从营养仓里爬出来,而是被势力灭了口。
    虞极卿当时就挺慌乱的,他有些后悔提出测试这个环节。
    可是不提出这个环节,他已经想不到什么可以拖延时间的借口,也找不到可以帮助自己逃出去的可靠对象。
    那只能对不起那些牺牲的测试者。
    然后就是大家看到的,虞极卿不断地观察每个测试者在虚拟世界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希望可以找到那个可靠的人选。
    至于一号老是跑去跟男主角谈恋爱,他做梦都没想到……但是非常好,他可以近距离地观察一号究竟适不适合跟自己搭档。
    毕竟每个男主受的原型都是按照虞极卿自己的某一些属性去创造的,难以置信一号居然照单全收,一个都不放过,太恐怖了有没有?
    于是年少成名的天才博士,一边‘努力’工作,一边五迷三道地天天追剧。
    一号吻在男主角嘴,就像吻在他嘴;一号压在男主角身,就像痛在他身,老实说戏也是蛮多的。
    难熬的被囚禁的日子,因为有了一号的点缀,顿时充满生机勃勃。
    五月四号,是一号的生日。
    虞极卿把‘造反’的日子定在五月四号,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前,他满脸狡诈地把一号送往下一个世界:“宝贝,还有十天,你尽情享受。”
    因为现实世界中的十天过后,一号就要醒来,跟他一起面对残酷的现实世界。
    “唔……”又是一次调整情绪之后的不适感,李冬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身在一处阴暗的洗手间……在干什么呢?
    如果来解手,为什么不开灯呢?
    外面清晰地传来车辆的声音,说明这里距离公路不远……哪本书的开篇场景是这样的?
    李冬揉揉太阳穴,努力在原地踱步回想,然后他一脸惊悚地操了一声:“……”
    他娘的,终于知道这是哪本书了。
    就是男主受是杀手的那本书,而他走狗屎运,现在的身份是男三。
    被渣攻下令追杀的那个倒霉男三!
    这间破洗手间不是藏身之地,李冬裹紧自己身上质感很好的西装外套,踩着澄亮的皮鞋疾步离开。
    他在路上一边疾走,一边注意周围的环境。
    现在是晚上十点左右,地点是东欧某小国的首都街头。
    男三裴若臻刚刚和友人在酒吧分别,因心情非常郁闷他想出来走走。
    经过一间公厕想进去尿尿,结果发生环境并不如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裴大少皱眉离开。
    然后就在一条昏暗的小巷遇到了手持枪械的男主受,陆骏。
    李冬一边走在不算明亮也不算偏僻的街道上,一边回忆原著剧情。
    这本书的男主受陆骏是一名行事乖张,亦正亦邪,性格不可捉摸的赏金杀手。
    但也不是全无规律可言,陆骏的人生格言是,杀最讨厌的人,喝最烈的酒,睡最野的帅哥。
    那位最野的帅哥就是渣攻本渣,李廷懿,确实很野很帅,陆骏很难睡到。
    在书本的一开头,经常不怎么搭理陆骏的李廷懿,郑重地交待陆骏为他杀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男三裴若臻。
    李廷懿对陆骏说,只要陆骏杀得了裴若臻,他愿意被陆骏睡一晚。
    放浪不羁的陆骏其实是个受,他不是想睡李廷懿,而是想被李廷懿睡。
    这是他十七岁那年见到李廷懿之后长存在心里的想法。
    目前,陆骏二十一岁。
    为了睡到梦寐以求的极品男人,他全副身心追击那只叫做‘裴若臻’的猎物。
    “你在哪里呢?”长相俊美邪气的青年游走在东欧小国人烟稀少的街道上。
    他身穿一袭黑色的长风衣,浅色牛仔裤把长腿包裹起来,腰后的皮带中别着一把银色的手枪。
    手背白皙细腻,手心布满枪茧的一只手,从风衣的口袋中再次拿出一张彩色照片。
    “啧啧。”陆骏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因为照片上的儒雅男人是个很受女人欢迎的美男子。
    可惜不是他的菜,他喜欢野性刚强的男人。
    像裴若臻这种斯斯文文的弱鸡,陆骏严重怀疑对方在床上究竟有没有满足女士的实力?
    此时此刻,李冬不敢回酒店。
    他希望在街上找到一个可以临时避难的场所。
    他看到了一家不起眼的宾馆,就在马路的对面。
    可惜老天爷就像跟他作对似的,这一会儿的车流非常多。
    李冬站在路边焦急地等待,这边凉丝丝的夜风把他吹得睁不开眼睛。
    “裴若臻,找到你了。”陆骏站在一个电话亭旁边,举起枪打开保险栓。
    扣下机板之前他笑了笑,嘴里念着李廷懿的名字。
    完成任务,就是这么简单。
    “滴滴滴……”开枪前一刹那,该死的手机在裤兜里震动。
    陆骏放下枪,没好气地接起电话:“谁?”
    “是我。”李廷懿的声音在听筒中传来:“陆骏,我要把你裴若臻活捉到我面前。”
    “什么?”活捉?
    陆骏整个人都不好了:“你有没有搞错,你知道活捉一个人回国有多难?”
    “但是现在不能杀他。”李廷懿说着,马上开出一个诱人的条件:“如果你做得到,我愿意做你的情人。”
    不是一夜情,是情人。
    陆骏咽了咽口水,这诱惑真他妈引人犯罪,哦不,是犯傻。
    从东欧活捉一个人回国,头号傻子才做这种事。
    “你确定你不是耍我?”陆骏告诫自己别当傻子,可是完全忍不住骚动的受心。
    二十一岁还没开荤,再忍下去他的菊花都要谢了。
    反正,限时到今年之内,陆骏心想:我他妈一定要睡到李廷懿,睡不到就转行去卖烧饼。
    “我怎么敢耍你?”李廷懿回忆起陆骏对自己两眼放光的模样,他轻笑了两声:“就这么说定了,好吗?”
    陆骏暗骂自己不争气,光听到这个男人的声音就腿软:“嗤,你只说当情人,一天也是情人,两天也是情人,时间长短还不是你说了算。”
    李廷懿:“一年怎么样?”他刻意压低声音,引诱这名单纯与复杂并存的年轻杀手:“或者我们很适合,并不舍得分开,那我不介意一直在一起。”
    “好啊。”陆骏立刻答应:“人,我活捉给你,你在国内洗干净了等我。”
    说完这句话,他就急匆匆地挂了电话。
    因为‘猎物’过了马路,看起来好像知道有危险降临的样子。
    但是有用吗?
    没有。
    陆骏立刻眉头紧锁地追上去,虽然他现在有点烦躁。
    神他妈的活捉,干。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陆骏是看见男人野就想睡,咱冬哥够不够野?让他尝尝】
    第100章 陆骏2羊入虎口
    这是一间规模虽小, 环境却还不错的旅游宾馆。
    他们似乎经常接待从中国远道而来的客人,因此看见亚洲脸孔, 就反射性地用蹩脚的中文问好:“你好。”
    李冬就回了一句:“你好。”他礼貌而绅士的笑容,很快就让前台值班的本地女士露出羞涩的神情。
    她是不会中文的,接下来用英文说:“有什么能帮到你吗?”
    李冬迅速要了一间房,以及, 裴若臻今天晚上因心情郁闷,没有用餐的心思, 导致他现在胃部在抽搐,于是要了一份晚餐。
    他心想,自己随便躲进来的一间小宾馆, 陆骏应该不可能这么快就找到自己。
    所以拿着房卡,李冬不徐不疾地走上楼梯。
    他进了房间之后, 仔细看了看走廊两边,确定没有人尾随自己, 才把门关上。
    其实这时候李冬也不是很着急,按照原著的走向, 男三号至少在回到中国之后才会被杀害。
    没有见到李廷懿之前, 他没有性命危险。
    但是一直躲着男主受不是最好的办法。
    李冬不确定自己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永远不被陆骏那个疯子找到。
    那怎么办?
    他洗澡的时候一直皱眉思考, 自己应该怎么解决陆骏这条对李廷懿言听计从的疯狗?
    首先得想一想, 陆骏为什么对李廷懿言听计从?
    原因很简单,因为陆骏垂涎李廷懿的‘美色’。
    一个没有真正接触过男人的雏儿,这个认知让李冬松开眉头。
    叮咚。
    门铃突然响起。
    李冬正好洗完澡, 他拿过一条浴巾,裹在腰间就出去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