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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时景的卫兵是个愣头青,不知长官正受用,冲上来用鞭子抽开众胡姬,婢女们一经笞打顿时哭叫挣扎,场面更乱。
    时景见金发美人娇怒的艳容,心头骚痒,哪舍得惩罚,执鞭一撩美人金发,轻浮道,“还有几分泼劲,等到了金陵送我那去,爷要亲自侍候公主殿下。”
    七八个士兵听出荤意,尽皆哄笑起来。
    瑟薇尔冷着脸挥开,坐回了先前的车角,胡婢瑟瑟的挤在一起。谁也没发觉一个穿大红裙的婢女已经趁乱滚下车,钻入了路边的灌丛。
    楚寄跑了,瑟薇尔跑不了,被一队叛军押着,终是回到了金陵。
    辉煌的王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充斥着野狗般的叛军,已是面目全非。小户的妻女被公然掳掠,高门大户成了豺狼之所,街树上垂着多具吊挂的死尸。
    瑟薇尔拢紧披肩,蓝眸沉下来。
    她从小被亲人贩卖,全仗容颜与心计生存,辗转到中原仍能奢靡度日,正是深知美貌的力量。纵然遇上乱兵,她也确定自己能征服敌将,顺利的生存下去,直到入目街边受虐横死的女尸,才觉出悸动。
    时景早已随着大队抵达,如今与时骄及武卫伯居于沈国公府。
    沈国公府邸奢华,美妾众多,厨子手艺出名的好,他又极会见风转舵,乱兵上门主动献金,让出主院供武卫伯享用,自己一家大小挤在偏苑,总算全住了性命,至于一些有骨气的臣子,尸身都给乱鸦啄光了。
    穿过两条长街,牛车近了沈国公府,迎面来了一群兵痞,见了美人蛮横的拦道,“往哪去?这几个娘们我们要了,滚开!”
    将官守着绝色不能碰,就盼着到时景跟前领赏,好容易到此,竟然被兵痞拦道抢人,登时大为光火的喝道,“哪来的杂种,这是时家要的人,也不掂一掂自已的脑袋?”
    兵痞轰笑起来,“时家如何,要不是威宁侯,如今可是蹲在天牢里享福了。”
    这帮人原属于拱卫金陵的精锐,由威宁侯执掌多年,半数将官都是薄侯提拔,几乎形同亲军。明面上五万大军灰飞烟灭,悉数被武卫伯所歼,实则一半都换了服色,摇身成了叛军,这些人是百里挑一的精兵,远胜于武卫伯东拉西凑的兵马,加上自觉有功,气焰极是嚣张。
    散兵越围越多,兵痞们大剌剌的一挥手,“侯爷连日攻城,劳心劳力,要几个美人松散松散,谁还敢说个不?”
    武卫伯属下的巡队也围了过来,见薄氏一系的兵如此跋扈,反唇讥道,“谁不知道威宁侯变得人不人鬼不鬼,靠吸女人的血活命,还挑什么美人,牵头母猪去不也一样?”
    双方恶言相向,都是横惯的兵痞,倾刻间爆成了乱斗,好一番拳来脚往。
    不多时分出了胜负,薄系的兵痞从将牛车抢过,轰然掉头向另一条街驶去。
    窄巷的阴影内伫立着一个人,随着车上明亮的金发渐远,倏然动了。
    第103章 异神蛊
    威宁侯府在证实叛乱后已被砸抄一空,合府皆斩,薄景焕当然不会再住,改在留园起居。
    瑟薇尔一度风靡金陵,为王子公卿的座上宾,也曾在此欣赏过无边芙蓉之景。如今入园只见空塘残荷,满目萧索,加上水面带来的湿寒,寂冷如深秋。
    瑟薇尔与婢女被驱入一方院子,指了几间屋子给她们休歇。不久有人抬来热水与吃食,瑟薇尔梳沐完毕,天色已经暗了,她换上送来的新衣,努力不去想之前听到的吸血异闻。
    胡婢突然惊叫起来,她随眼看去,见一张苍白的女人面孔在门边瞪着,颠三倒四的叽咕,“——来人了——要被虫吃——鬼——恶鬼——”
    任谁看了这般情形都要吓一跳,女人口齿含糊,脸白得像纸,像一抹幽魂,空洞的眼直勾勾的也不理人,转身进了偏厢一间屋子,咣啷一声紧闭了门。
    瑟薇尔沉下脸,她的镯子钗饰全给叛军刮走,衣内的暗袋还在,取出一枚金戒并两粒明珠,吩咐胡婢,“立刻去找人打听,威宁侯有什么癖好,府里是怎么回事。”
    胡婢中最机灵的一个接东西去了,过了半个时辰脸色煞白的回来,果然财可通神,在黄金与明珠的诱惑下,府里的仆役大致道了些内情。
    原来威宁侯自痊愈后就变得十分诡异,每隔几日就要女人陪寝,但不知什么缘故,一夜后女子必定身亡,尸身钻满紫黑的蠕虫,死状极为不堪,方才的女人就是偶然瞧见一具抬走的裸尸,活活吓成了半疯,虽然不用再侍奉威宁侯,也躲不了几天,很快就要被拖去做营妓了。
    瑟薇尔听胡婢磕磕巴巴的说完,激起了一身寒栗。
    这样恶鬼般的男人,媚惑全然无用,她从来不重贞操,容貌和性命却是要紧,绝不愿变成虫子的巢穴,无奈左思右想,欲逃无路,外面又传来唤声,瑟薇尔几乎急慌了,正要一咬牙将胡婢推出去,忽的后窗一动,溜进了一阵风。
    留园最深处的华苑一片沉黑,主屋内也未燃灯烛,惟有檐下挑着两盏风灯,静如一座孤坟。
    仆役提着灯笼,将裹着披肩的美人送入屋内,立即退去,仿佛里面藏着吃人的鬼怪。
    纸窗透入昏暗的光,勉强能辨出屋内的轮廓,榻边有个暗影,阴沉命令,“脱衣服,过来!”
    胡姬紧裹着披肩,没有动,也没有回话,仿佛已经吓呆了。
    男人起身,踏前向她抓去,几乎同一瞬间,一线银光猝然裂空,飞袭他的颈项。
    银丝极利,灵动如魅,贯注了真力足可分金裂石,眼看要劈断男人的颈项,忽然被一只右手握住。
    这不可能是威宁侯,薄侯懂一些拳脚,但绝不是武林高手,更不可能赤手对抗锋利的银丝。
    胡姬眼瞳骤缩,男人绞住银丝一扯,竟然拽得她飞跌而近,若不是及时避让,险些被他的左手掐住咽喉。胡姬一击不中立刻变招,将银丝从对方掌中卸出,滚身后跃穿破窗扉,逃出了屋子。
    几乎同一瞬,男人随之到了屋外,檐下的风灯照亮一张阴戾的脸,正是薄景焕。
    他看了一眼,多了一抹狰狞,“苏璇的徒弟?来得好!”
    乔装袭杀的正是苏云落,她骇然望着薄侯,只见对方眉额笼着一层黑气,手被银线切得见骨,却滴血未淌,更不见丝毫疼痛,力量与速度与一流高手无异。
    苏云落一瞥之下当机立断,银丝一甩抽熄风灯,趁暗飞遁而走。
    风灯骤灭,再厉害的高手也会有一瞬间失明,苏云落向记忆的方向疾退,已经快到极至,耳际猛然传入一声炸响,前一刻掠过的廊柱被薄侯捶得粉裂,他竟完全不受黑暗阻滞,追袭极近。
    薄景焕变化如此之大,当然是因为异神蛊。
    异神蛊是来自井佤部落的秘蛊,炼制起来格外繁难,需要耗费大量鲜血与无尽的毅力,十分不易。一旦炼成效力惊人,就如它的名字,可以将一个孱弱濒死的人脱胎换骨,化为神一般的强悍。不过代价也极大,受蛊之人寿元不过三载,而且附身的蛊虫每隔数日就会产卵,必须以女子的鲜血将蛊卵引出,否则就会被蛊虫爆长全身,噬尽血肉而亡。
    薄景焕今夜正要引蛊,乍然遇见宿敌的徒弟来狙杀,复仇的快感让他异常兴奋,誓要将之擒住极尽□□。
    苏云落做了十来年飞贼,给人揖捕惯了,然而极少有此刻的惊悚,仿佛给阴魂蹑住了。她后颈绒发激起,使尽身法纵掠避转,终于冲出去潜进坊弄,借地形兜了十来个圈,甩脱薄侯遁藏起来。
    薄景焕追丢了,异常暴怒,他知城门已闭,仇人绝出不去,喝令金陵十万大军通夜翻查,务必将仇人搜出,随着一拔拔兵卒喧吵搜检,不知多少百姓畏悚难安,再一次遭了洗劫。
    薄侯遇刺的消息传到陈王耳中,他不免有些害怕,急急来寻六王。
    六王不在意的调弄一只墨黑的八哥,“一个刺客算得了什么,又没得手,值得大惊小怪?”
    陈王本来就胆子不大,当时给六王劝动,事后又有悔意,“胡姬哪有这样的胆子,背后一定有人,金陵弄成这样,万一有人起兵勤王——”
    六王压根没瞧他,敷衍道,“五哥想多了,等进了皇宫新君一立,大势一定,再起兵的就是乱臣贼子,有什么好怕的,你依然是安享富贵的亲王。”
    陈王到底有些惴惴不安,“当初说是将皇宫一举拿下,怎么偏给羽林卫守住了宫门?刺客来路不明,我还不是担心夜长梦多,久则生变。”
    六王爱惜的审视鸟羽,不在意的听着。
    陈王试探道,“听说搜人还搜到了安华府上,打伤了仆役,还抢了不少东西。”
    六王事不关已般道,“谁让她要抖公主的威风,一些粗兵不通道理,哪肯待见她的脾气。”
    陈王颇为讪讪,同是天家贵胄,兔死狐悲,安华公主作为先帝唯一的女儿,从来受尽娇宠,一直不大瞧得起六王,谁料情势一变,境况完全不同。他以往觉得兄弟中以六王最是和善,可一阵话说下来,连个正眼也没得着,相当不是滋味。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六王能说动手握重兵的薄景焕与时奕,陈王可不想如安华公主一般,知机的换了话题道,“这八哥乌滑水亮,墨玉似的,难怪讨你喜欢,怎么就没听它叫一声。”
    六王一抬手,八哥扑棱棱飞回栖枝上,“整日乱啼的那是废物,好鸟三年不鸣。”
    陈王凑趣又凑不上,聊了几句没意思,辞了出去。
    “一个刺客就能吓破胆,真是有出息。”六王望着他的背影哼笑一声,“萨木尔,那个胡姬你认识?”
    屏风后转出萨木尔,屈膝半跪道,“禀主上,幼时曾呆过一个戏班,她已经不记得了。”
    六王掠了他一眼,有意又似无意,“居然是苏璇的徒弟,这倒是有趣,既然有旧日交情,看来是不方便让你去捉人了。”
    萨木尔低头,看不见脸,“属下的命是王爷的,但凡有令,无不遵从。”
    六王从椅上站起,想了想道,“罢了,她都忘了,你去也未必诱得出,让薄侯自己去翻,十万大军,料她也藏不了多久。”
    直到六王离去,萨木尔才站起身,他的神情不复桀骜,唯见沉默。
    八哥在栖枝上安静的剔羽,鸟喙偶然一张,仅有半截舌根,灵活的鸟舌早已被人剪去。
    数百里外,亦有人如薄景焕一般盛怒。
    左卿辞等了许久才等来消息,怒得拂案而起,“不过是去探察城内敌情,她刺薄侯做什么!”
    白陌连夜打马回来报信,累得险些厥过去,全仗秦尘在一旁扶住,勉强提着一口气道,“夫人原本是在探察,碰巧见叛军掳了女人献给威宁侯,其中有瑟薇尔,夫人就跟去了,属下无能,未及制止。”
    苏云落当年心脉受损,曾得雪姬收留,左卿辞一听就明白,她定是顾念旧情去救人了,目光倏然冰冷,“蠢透了!雪姬这女人就是个祸害,还管她怎么死,早知道就不该留!”
    白陌抹了把汗,累得声音发颤,“军队确是威宁侯统领的,也恰如公子所料,威宁侯与武卫伯不和,近日有不少冲突,薄侯的一些传闻十分诡异,蹊跷颇多。”
    左卿辞此刻哪还有心思理会敌情,薄景焕对苏璇恨之入骨,城内叛军足有十万之众,稍有失手后果不堪设想。他一颗心仿佛落在了煎板上,说不出的焦燥,急思片刻沉声道,“通报曹司马,说我有要事求见!”
    秋夜已经有些冰凉,缸中之水更是寒冷入骨。
    苏云落抵着缸盖缓慢呼息,犹如一只冬蜇的蛙,一动不动。
    血与汗、苦与痛,各种艰难险恶她经历过太多,这点忍耐压根不算什么,然而一年来被照顾得太好,竟有些不惯了,意识也开始游离,想起了左卿辞。
    他本是个剔透凉薄的性子,却一直在迁就她,自己竟也心安理得,不为无可交换而羞耻,甚至还能对所有人宣告,自己是他的妻,那个风华无双的男子是她的夫君。
    这样的心境十分奇妙,她越是咀嚼,越是牵挂。
    紧闭的金陵城是一方没有出口的大瓮,能躲的地方越来越少。
    可她不能死,她舍不得上天赐给她的人。
    那个爱她宠她,让她感觉无情人世也有无尽欢喜的人。
    一想起来,就如珍贵的波斯石蜜,从舌尖甜到心底。
    抄检的喧哗与猎犬的吠声越来越近,苏云落睁开眼,握住了武器。
    第104章 千军斩
    金陵城闹了一夜,持续搜检的士卒也疲了,熬到天边泛起了鱼白,一个个都打起了呵欠。
    沈国公府安然迎来了清晨,毕竟是武卫伯的驻地,不可能任人抄检,薄侯手下的兵也不会主动招惹晦气,成了城中唯一清净的地方。
    时家人当然清楚昨夜发生了什么,武卫伯被薄景焕挤占大权,又有强夺美人之事,听说刺客暗杀未遂,正是幸灾乐祸,哪会去理抄检之事,时奕同儿子及部属饮宴,闹到三更才揽着沈国公孝敬的美人歇了。
    时骄随父亲喝得半醉,天色方明就被人唤醒了,待看完斥侯传来的急报,惊得宿醉的酒都醒了,立即来寻父亲商议。
    天光初朦,薄雾笼着庭树,院子里湿冷沁人,一片幽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