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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第213章 前国公世子
    若说女穿男,运气不大好,那还穿成了个胖子,那运气简直是糟糕透了吧。
    锦荣闭了闭眼,整理着脑海里残留的原身记忆,装作刚醒的样子起身,才发出一点动静,就有下人进来了,恭声道,“大少爷。”
    锦荣神色微动,按着原身平常的口气道,“扶我起来。”
    这副身子养得实在白胖了一点,且甚少锻炼,底子虚浮,原身怕是平时起身都需要下人伺候的。
    瞧下人熟练有分寸的动作怕也是。
    锦荣也不怎么奇怪,富贵人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若是再放纵一点,会养成这副模样也正常。
    洗漱束发时,看向镜子里自己现在的模样,实在俊秀好看这样的字眼无关。锦荣默默别开眼,正好也打量了一下屋内四周。
    屋内的一应摆设多是些金银瓷器,但浮华富贵了些,颜色也过于鲜艳俗气,锦荣微不可察地抽了抽嘴角,原身这品味……
    她也没傻得随性撤下去换了,只当作没看见,眼不见心为净。
    穿戴时,因着是个胖子,连衣物都偏大些,显然是专门订做的,如果不是这样的富贵人家,还真是养不起啊。
    “大少爷,今天厨房里做了你最爱吃的鲜乳糕,还有蟹粉肉丸……”
    悉心照顾的小厮在原身记忆里,也挂了号,叫文墨,还是他叔母亲自挑的人,还有院子里十几号的下人侍女。文墨显然是个性子活泼的,乐呵乐呵的。
    考虑到原身的记忆,倒也符合常理,但锦荣却总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
    穿过回廊园林,一路上碰见的府里侍女下人倒是无一不恭敬的行礼,喊道大少爷,锦荣也趁着去老夫人院子不算近的这条路上,思索起了目前的情况。
    记忆中,原身姓方,锦荣,名倒是与她同一个。
    所在的朝代号大宁,皇帝姓赵,
    而这里也不是普通的富贵人家,而是安国公府邸,第一任安国公是方锦荣的曾祖父,开国时追随太祖皇帝建功立业,后受封为一品安国公,取安邦定国第一字。
    此后历代安国公都忠心皇帝,为国征战。
    如此显赫的门第,但方锦荣的身份却稍稍尴尬,他是前国公世子。
    之所以是前任,那是因为方锦荣的国公父亲沙场战死,他母亲也随军殉情了。而正值英年的叔父方晟,继任了安国公之位。
    而这个世子之位,自然不是方锦荣一个现任国公侄儿能担得起的。
    不过,依方锦荣的记忆来看,他的叔叔和婶婶,还有祖母老夫人,待他都是极好的,府里都称他一声大少爷,衣食住行,无不精细,任取任予,在府里的待遇比之世子爷不差什么了。
    连请来的文武师傅,也全是好的。
    说到师傅,锦荣想起一件事来,问文墨,“我昨儿个的作业写了吗?”
    文墨的脸瞬间皱成了个包子脸,满是褶,“大少爷,您忘了,昨天你就没去上课,还不知道那师傅会怎么告状呢。”
    这个锦荣倒是不怕,似乎像祖母婶婶都偏于溺爱原身,从未督促过什么学业,最多不过是他的国公叔父会苛责一句。
    也挺符合爱护兄长遗孤的形象。
    锦荣却记得原本有两位师傅,分别教读书练武的,都是京城里一等一的师傅,可惜练武的那个师傅被方锦荣给气跑了,怕疼又怕累,光是在太阳下站一会儿就闹着不学了,又有老夫人和夫人护着。
    练武师傅直接扬言不教了,剩下的那位教读书的师傅没被气跑,但也没好到哪里去,得知方锦荣不敬师尊,也就越发严厉,半点不好就罚抄书。
    方锦荣这个被溺爱娇纵惯常的大少爷,哪里受得了抄书的苦,也不愿挨骂,常常逃课。
    那位教书的师傅不知在国公爷面前说了多少遍,连全京城都知道方锦荣这位国公家的大少爷不学无术,不知上进了。
    十七八岁的儿郎了,平日只知道玩乐,若不是投了个好胎,亲人爱护,哪里能过这般好日子。
    锦荣想起这句传遍京城的评价,不禁笑了。
    反正她是不羡慕的,尤其是这副走会路都容易喘的身子。
    终于到了老夫人的院子,锦荣走进正室里,这里的摆设显然正常多了,虽不乏珍品琳琅,但错落有致,多熏香,纱灯这些雅致之物,旁边的侍女打起帘子,只见宽红木椅子上坐着个戴着抹额,衣着精细,贵气富态的老太太,笑容慈和。
    “我的大孙儿来了。”
    旁边已经备好了凳子,见锦荣微微喘气,立刻心疼不已,“快上川贝炖梨,给锦荣顺顺气。”
    老太太道:“你若是累了,晚来些也无妨。”
    锦荣扮起原身来,也半点不差,笑道,“孙儿想念老太太,惦记着您这的早点,只是喘点气,没事。”
    她这后半句说的话还真不是假话,原以为会气喘吁吁,稍微一调息,似乎又没那么难受了。
    川贝梨汤还未上来,已有人进来了,是位仪态端方,虽上了年纪依旧保养得好容貌秀丽的妇人,也是国公夫人,方锦荣的叔母,宋玉秀。
    她见到锦荣,眼中闪过一丝惊诧,“今儿个,侄儿倒是比我来的还要早。”
    锦容在心里想道,原身平时走的是有多慢啊。
    她思索着身份记忆没顾及那么多,好在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她照着平时口吻道了一声叔母,却未起身,虽然不合礼仪,但原身就是这样做的,府里也没人说什么,老太太和太太更是不在意。
    但放在外面,少不得一句不知礼数。
    太太宋氏待婆婆温良恭顺,对侄儿锦荣也视若亲子,对丈夫的庶女更是做足了嫡母的照顾,安排的婚事也都是好人家,所言所为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半句不离府里的人,老夫人看她的目光也是极为温和,不见其他勋贵人家的婆媳不和,争锋相对。
    原身的记忆里,对这位叔母也是极为信赖的,还记得幼时风寒发烧时,宋氏也是衣不解带地照顾,才使方锦荣没有夭折,此事在京城也是人尽皆知。
    谁不道一声,安国公夫人贤良淑德,为当世女子典范。
    安国公府中也是和和美美,五福俱全,也是依赖这位持家有道的国公夫人。
    早点上来了,锦荣也就不用再说话了,专心用早饭,偶尔耳朵边还能听到太太和老太太说事,有府里的,也有外头贵族人家的事,不过是早上闲聊。
    待锦荣觉得稍稍饱腹后,便搁下筷子不再吃了。
    “今天侄儿怎么才吃这点?”太太倒是关注锦荣这一边,立刻带着讶异微笑道。
    老太太也道,“可是不舒服,要不请大夫来看看。”
    锦荣摇了摇头,她用的已经比常人要多了,没必要为了演戏,再吃下去。
    太太宋氏眼眸闪了闪,语气温和柔顺道,“锦荣怕不是担心上课师傅的事,连用饭的胃口也没了。”
    “这又怎么说?”老太太连忙问道。
    太太便把昨日锦荣逃课的事说了,还一脸羞惭地道,“也怪我这个做叔母的,没能照顾好侄儿。”
    老太太拍了拍包着绣套的椅把,一副溺爱孙儿的样子,“不想上,就不去上了。”她又道,“我们锦荣又不愁吃,不愁喝,学这些也没什么用,要是把我孙儿累出病了那怎么得好?”
    “少吃了,我孙儿都瘦了。”
    锦荣在心里抽了抽嘴角,老太太,你眼神真好,这都能看出瘦了,但究竟是真溺爱还是别的,就不知道了。
    “老太太您说的是。”太太宋氏在旁边说话完全是顺着老夫人意思的,“放心,老爷那有我劝着。”
    锦荣忽然觉得,原身会这么废这么胖,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在锦荣多次表示自己吃不下了,太太宋氏才让人将早点撤下。又和老太太说了会话,还记得过问锦荣的日常生活,好在有文墨,不然锦荣还真说不上来,就是原身也不怎么记这种琐碎小事。
    锦荣觉着这屋内太过暖和,容易打瞌睡,待着也无聊,也就起身说要走了。
    老夫人和太太也知道他爱玩乐又惫懒的性子,笑着就让他回去,太太宋氏还不忘叮嘱文墨一句,好好伺候大少爷。
    让侍女打起帘子又出去了,没成想,刚踏出门槛,就迎上一个人,年纪轻轻,长身玉立,挺拔如松,容貌俊秀清逸,还带着一副天然的气度。
    这人,正是锦荣堂弟,如今的国公世子,方世玥。
    锦荣终于知道,她穿越以来原身的一切,奇怪在哪里了。
    方世玥有些惊讶,却又自然道,“堂兄。”
    还不等再说什么。正室里的老夫人和太太就已经知道方世玥回来了,院子一下就热闹起来了,老夫人身边的侍女也刚来拉着他赶快过去,连声笑语。
    锦荣也不急着走了,她还有心里头的疑惑没解开呢,怎么能现在就走,他转身又走了回去,只是不可能像之前那样受关注,因为老夫人和太太忙着对方世玥嘘寒问暖呢。
    老太太笑道,“早饭可用过了?”
    方世玥温和有礼,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在书院那边用过了。”
    这份慈爱比之方锦荣大为不同,像是收敛了许多,也不一味纵着,而是认真过问学业,还有与同学相处情况。
    锦荣有心暗中观察这位真正的国公世子爷,也想起原身与他有关的记忆来,可以说,两人似乎是一个天一个地,方锦荣学的不好,方世玥却是天资优秀,已入了京城最有名望的太衡书院,那里可是京城贵族子弟聚集之处,而且因是皇家聘请的教书师傅,所以非优秀者不得入学。
    反观方锦荣,到现在连千字文都背不熟。
    也没人会说什么,毕竟两堂兄弟自幼的待遇是一样的,是方锦荣自己不学好,又怪得了谁。
    对比已是名满京城,才貌出众的俊杰方世玥,方锦荣有时也是觉得不如的,自然记忆中也会刻意模糊了。
    可事情会真如方锦荣想的那么简单么?锦荣轻笑了一声。
    第214章 前国公世子
    等了解的差不多了,锦荣也就知趣干脆地从老夫人院里出来了。在其他人看来只当是大少爷嫌无聊贪玩去了。
    跟着的文墨斗胆问了一句,“大少爷,还去上课吗?”
    锦荣眉眼一挑,像极了平时的无理娇横,“不去,老太太和叔母都说不用去了,我还去挨骂吗?”
    有老夫人和太太宋氏的话,的确省了他一番功夫,去学什么,重学一遍四书五经,
    何况学得再好,也无用。
    文墨被这话也壮了几分胆子,脸上的笑也堆出来了,“那少爷,我们是去斗蛐蛐,还是去曼青阁?”
    曼青阁?好像是原身常去的一家欣赏歌舞的场所,比之普通的青楼楚馆,虽实质一样,但格调要高雅许多,所以更为王公贵族所喜欢。
    方锦荣再不如,好歹也是前国公之子,又不是不受宠爱,这样的地方也去得起。
    嗬,还真挺符合一纨绔子弟的形象,
    “额,去看戏吧。”出去走走也好。
    这一出门,还真发现了更大的问题,有人在跟着她,准确来说,是跟踪和监视。
    锦荣一开始还以为是跟踪的人手段太低,才会被她发现,但见身边的文墨还有其他下人都没察觉,她意识到,或许监视她的人并不简单。
    锦荣的直觉告诉她,跟踪监视的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或许方锦荣每次出门都有人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