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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最先下墙头的是表现亮眼的大白鹅们,在带头大哥的带领下舒展着翅膀从墙上飞下去,警惕的帮着人们站岗放哨,防备着还有什么狼子野心的躲在旁边预备着打伏击。
    陆乐年身上背着枪,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面,一群年轻人紧跟在后面,羡慕的看着他背在身上的枪,陆老板真不愧是大城市里的大老板,居然连这东西都搞的到手!
    还有之前掉进陷阱里去的那个人,那家伙手里也有一把枪,现在已经落在老寨主手里了,羡慕的一群年轻人不要不要的。
    狼群果然还没有退,它们守在树下,仅剩的几个幸存者全都骑在树上瑟瑟发抖,有限的几把枪到了现在子弹也没剩几颗了,要是狼群一直不肯离开的话,他们在树上不敢下来,早晚不是冻死就是饿死。
    “嘎嘎嘎!”带头鹅飞了起来,半空中忽然一张嘴,一道水箭从扁扁的嘴巴里喷了出来,直接命中了一头狼的双眼。
    零下好几十度,滴水成冰,刚喷上去的水很快就结成了一层冰,狼眼睛包括周围的毛全都被冻结了起来,“嗷嗷”惊叫着甩着脑袋,想要把糊住视线的东西给甩掉。
    狼群骚动起来,发出低低的咆哮声。
    “救命啊!救命啊!”树上的人见来了救兵,大喜过望,纷纷大叫起来。
    但是救兵们全都一脸傻眼的看着那只还在不断喷出水箭,专门对准了狼群眼睛打的白鹅,这是什么绝招?鹅,什么时候还有这种技能了?喜欢吐口水的不是羊驼吗?
    陆乐年一脸的崩溃,想起自己如今只有橘子大小的小火球,异能程度还比不上一只鹅,这是何等令人蛋疼的人生啊!
    萧梧也很吃惊,虽然早就知道自家鹅变异了,但是异能?
    “别愣着!”他到底还记得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先对付狼群!”
    陆乐年如梦初醒:“哦哦!你说得对!”从自己身上解下微冲,满脸得意的大喝一声:“滚回你们的深山老林里去,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嗒嗒嗒”的声音连绵不断的响起来,泼洒的子弹把狼群逼的连连后退,寨子其他人趁机高声吆喝着挥舞着武器去追,狼群气势受到打击,加上空中那只飞着的鹅实在令狼防不胜防的猥琐攻击,狼群没有过多犹豫,终于开始退了。
    “追!”陆乐年过了把瘾,豪情万丈的追上去:“今天一定要把这些畜生赶回深山里去,叫它们知道萧家寨子不能来!”
    “你省着点儿子弹!”萧梧忍不住从后面踹了他一脚,得意忘形说的就是这货!也不看看他刚才打出去多少子弹了,打中的狼倒是没有几头,这家伙光想着过瘾了,严重浪费!
    “知道了知道了!”陆乐年头也不回的挥挥手,带着人撵着狼群就跑远了。
    萧梧抬头看了一下树上的幸存者,来的时候有百十号人,现在还剩下来也就二十来个了,其他人也不知道是都死了还是跑散了,反正是死伤惨重,过半的伤亡绝对是有的。
    城市里的人大概也行动起来了,这伙人就算回去了,面对的也会是老巢被端,粮食被瓜分的结局,没人没粮,想要报复都无从谈起。
    他举起枪向天开了一梭子:“把你们身上的枪支弹药全都交出来,否则......”
    新老大看看自己手里只剩下一颗子弹的枪,再看看对方手里威风凛凛的微冲,聪明人立刻就做出了选择:“我们交!我们交!别开枪,有话好商量!”
    第43章 年关
    被缴械之后的这群人, 回城之后会面对什么样的下场,萧梧一点都不关心。
    光看他们的行事做派就知道, 这群人平日里只怕没少做恶, 以前他们人多势众又有枪,别人只能敢怒不敢言, 现在风水林流转了,他就不信那些长久以来被压迫的人还会放过他们。
    下场大概比喂了狼也强不到哪里去。
    陆乐年带着人一通狂追, 硬是把狼群给撵回了山里, 要不是山上还有比狼群更可怕的怪物在, 他们说不定就要一路追进山上去了。对此陆乐年还有点遗憾, 没有亲眼见识过,他对山上所谓的怪物并没有多少畏惧之情。
    “陆先生可别不当一回事儿,那山上真的有怪物!”萧团结忍不住跟陆乐年吹嘘起了萧梧当初的经历:“......那么大的一条蛇呢, 上面来人把那玩意儿弄走的时候,我们都看见了!都说白娘娘是千年蛇妖,要我说那条蛇大概也差不多了,就那辆皮卡, 被撞了一下子, 就直接报废了!”
    那水里的怪物他们没见过,光听那几个人贩子说了,也是很可怕的东西, 那条大白蟒他们可是亲眼看见了的!不说这些怪物,又是野猪又是狼群,这山上是越来越危险了, 谁还敢追进去看看?
    陆乐年只好打消了进山探险的念头,回去后就被萧梧秦笙给缴了械,枪这东西太危险了,尤其落在性子比较跳脱的陆乐年手里,还是放在空间里比较保险。
    好在陆乐年已经过足了瘾,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稍微遗憾了一下也就没事儿了:“你们家那只大白鹅那是有异能了吧?这也太过分了!你们俩有异能也就算了,连一只鹅的异能看样子都比我要强!真是没天理啊!”
    就那橘子大小的火球,他施放不了十分钟就得趴窝了,那只白鹅光飞在半空里放水箭就持续了多长时间?人不如鹅啊!
    “所以你要多加锻炼才行,要不然说出去,你还不如一只鹅,那多没面子。”秦笙见他们全都安然无恙,心里松了口气,也有心情调侃起陆乐年来了。
    “哼!我怎么也不会输给一只鹅的!”陆乐年感觉整个人都好像熊熊燃烧起来了,握拳给自己打气,忽然想起什么来,从自己的大衣口袋里掏啊掏的,掏出一个长条盒子来:“喏!这个给你!”
    秦笙接在手里:“什么东西啊?还专程给我带礼物了?”定睛一看,顿时囧了。
    原来是一盒验孕棒!
    对上秦笙诧异的目光,陆乐年很不好意思的红了脸,装作一脸自然的样子:“你不是不确定是不是怀孕了吗?现在医院那边早就没人上班了,也没办法做检查,我去城里的时候就去药店弄了这个回来......”全然不知道自己红彤彤的耳根已经出卖了自己。
    秦笙却不觉得好笑,反而有点感动,他们冒着危险进城去打探消息,陆乐年居然还有心思帮她找这个,这份心意难能可贵:“谢谢你了!有了这个,我可就方便多了!”
    陆乐年想笑,又觉得这事儿有点尴尬,嘟囔了一句什么,跑出去干活去了。
    萧梧也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来一塑料袋的东西,默默送到秦笙面前,不光有验孕棒一类的东西,居然连叶酸、维生素、钙片等等都囊括其中了。
    对上秦笙诧异的目光,萧梧清了清嗓子:“我问过药店的坐堂大夫了,如果确定怀孕了,叶酸是要吃的,四个月的时候要开始补钙,这个维生素也要一起吃。”
    秦笙抱住他的脖子,凑上去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老公,你真是太好了!没有你在身边的话我该怎么办啊?”
    “说好听的也没用。”萧梧想要板着脸的,可是笑容却不受控制的透露了出来:“甜食一类的以后要少吃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藏了不少的巧克力和糖果点心。”
    秦笙顿时有点讪讪的,人家都说怀孕的人爱吃酸的辣的,但是她最近就特别喜欢吃甜的,之前不知道可能是怀孕她自然没有忌口,现在嘛,那些东西真的该少吃点儿了:“我知道了!”
    以前不知道的时候吃嘛嘛香,等真正确定是有了之后,早孕反应却一下子就找了上来,秦笙开始吃不下干呕,尽管萧梧变着花样的给她准备食物,她勉强能吃下的却只有白粥就咸菜。
    等她的反应好得差不多了,时间也产不多快要过年了,萧家寨子里明显的热闹起来,在寨子里藏了一个冬天的人们开始琢磨着出去转转,看看城里的市场还开不开,能不能买到或者换到一些花生瓜子糖果之类的东西,过年好应景嘛!还有对联,就算没有现成的了,买红纸回来自己写也行啊!了不起字写的丑了点儿嘛!
    城里面还真有几家店面重新开张了,不过显然不是原本的主人了,外面无一例外都守着一群虎背熊腰面目凶恶的男人,手里或者拎着钢管或者拿着砍刀,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样子。
    这都是各家店铺的打手们,没有他们盯着,只怕店里的东西马上就会被人给哄抢一空。
    萧梧和陆乐年挤进去看了看,难怪这么多人抢,他们进去的这家除了花生瓜子糖之外,居然还有新鲜的橘子,这背后的主人也真是神通广大,居然能搞到这新鲜玩意儿。
    今年连粮食都成问题,蔬菜和水果就更加稀罕了,加上路上交通不便,能把南边的橘子弄到北边来也实在不容易,卖的贵也在情理当中。
    他们有留意到,这摊位上不收纸币金银,只要粮食或者蔬菜,价格贵的叫人听了忍不住心肝直打颤,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人咬着牙买,大过年的,奢侈也就这一回!
    “这个好!”陆乐年其实没缺过水果,秦笙的空间里种了果树,产出量很不错,但是仅限于北方水果,她的空间里并没有南方的果树,陆乐年早就筹谋着要种一些南方果树试试看了,橘子就是个很好的尝试。
    萧梧已经找到了这摊位的摊主:“橘子怎么换的?”
    “细粮三斤换一斤,粗粮的话要五斤。”摊主这句话已经说的很熟悉了,头也不抬的回了一句。
    “用别的东西换呢?”萧梧想起了自家快要泛滥的大白菜,暖棚里都快给它们霸占了,现在秦笙怀孕,他还想多种点别的蔬菜丰富一下饭桌,正好给这些家伙找个去处。
    听说城里缺菜可比缺粮厉害的多,也是,粮食能存放的日期长啊,菜干还还说,隔三差五拿出来晒晒还能存的住,新鲜蔬菜就不行了。
    摊主眼睛顿时亮了,招呼了个人来帮忙看着摊子:“两位兄弟,咱们到一边慢慢说去。”
    得知萧梧手里有一批成熟期的大白菜,摊主打听清楚他能给出多少后,喜形于色:“兄弟,你看啊,我们手里除了橘子呢,还有些芒果、柚子什么的,你看你要不要多换一点?”
    他们这群人胆子大本事也大,倒是不缺吃的,可就是菜稀罕,连咸菜都是按人头分的,切成细丝一个人分几根,要不是还有些水果可以调理调理肠胃,只怕早就消化不良了。
    “水果我自然要换一些,不过你们既然往南边跑,能不能弄到南边的血米紫米之类的东西?”萧梧考虑到秦笙怀孕,五谷杂粮家里面不缺,多数都是些豆子,南边的米粮就比较稀罕了。
    “有!”这伙人还真是神通广大,居然真的有:“不过比起一般米粮来,这价格上可就贵了些,那些可都是好东西,补气血的!”
    再贵消耗的也是自家一堆白菜,要是他们愿意的话,也可以换成自家缸里的酸菜,那东西据说孕妇吃多了不好,为了避免老婆嘴馋偷偷摸摸吃些没营养的东西,保险起见还是赶紧倒腾干净了的好。
    反正有空间在,新鲜的蔬菜总是少不了的。
    约好了下午还在这里交易,两边就暂时散了,萧梧陪着秦笙去了趟医院,果然医院就像陆乐年说的那样,早就没人上班了,有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占据了医院,把那地方当成私有地盘了。
    这些人并行倒是不坏,见他们是来做检查的,也大方的让他们进去了:“早就停电了,备用发电设备也不顶用,医院里的仪器早就没法用了,药房里倒是还有些药,当初叫人弄走了不少,剩下的都是些带着外国字的,我们都看不懂,也不敢随便乱用,你们瞧着要是有用的上的,尽管拿。”
    他们也不是白大方的,药品珍贵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儿,可关键是剩下的那些药吧,他们没几个认识的,英文还有几个能看懂的,可那些药好多都是些什么法文德文的,根本看不明白啊!
    萧梧也明白他们的心态,进药房转了一圈之后,就给他们把药物大体划分成了好几类,还有人认真地写好了小标签贴在边上防止弄混了。
    “不好了不好了!”这时候却有人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那个姓沈的带着人来了!”
    医院里呼啦啦涌出一群人来,个个手拿武器如临大敌的对着停在门口的好几辆卡车,那上头下来的可都是身姿挺拔的当兵的!带着枪的!
    秦笙却在这一群威武的兵哥后头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赵玫瑰?”
    第44章 人心易变
    赵玫瑰比起以前在萧家寨子时的淳朴打扮, 如今可是大变样了。
    头发做了漂亮的发型,显然有做过精心打理, 一张脸蛋也白里透红, 还化了淡妆,大冷的天, 别人都穿着臃肿的大棉衣,她穿了一身玫红色的修身长款羽绒服, 领口镶着一圈蓬松柔软的白毛, 趁的一张脸蛋粉雕玉琢。
    赵玫瑰也看到了萧梧和秦笙, 脸上明显露出惊喜表情来, 跟身边一个身姿笔挺的男人说了几句话后,就一脸欢喜的跑了过来:“秦姐!我可想你们了!”
    “真的是你啊!”意外见到赵玫瑰,秦笙也感觉有些惊喜:“你去了那地方, 我们想见都见不到,多少人想方设法的拦着呢,生怕我们把你抢走了似的,也不知道你过的怎么样。”说完顺手捏了捏赵玫瑰的脸:“不过看你现在这个样子, 好像过得不错啊!”
    赵玫瑰笑容明显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 不是伪装的强颜欢笑:“我没事儿,现在我还有用呢,那边简直把我当成祖宗一样供着, 吃好喝好穿好住好,你看我,还胖了不少呢!就是出门不自由, 每次出来都得兴师动众一群人。”
    本来应该是剑拔弩张的场面,因为一场意外的相见欢,双方彼此之间气氛倒是缓和了不少。
    陪同赵玫瑰一起出来的男人走了过来,看起来最多不过三十出头,一双眼睛格外深邃:“你们就是萧梧和秦笙?我叫沈聆,目前负责保护玫瑰的安全。”
    萧梧伸出手去:“萧梧,沈先生幸会!”
    这个沈聆身上透着一股铁血的气息,应该从过军,萧梧对上他丝毫不敢疏忽大意。
    赵玫瑰在一旁露出羞涩的笑容,用手指挠了挠脸:“我现在每次出门都是他跟着一起的。”
    秦笙看出端倪来,拉着她到一边窃窃私语:“你是不是喜欢他?”沈聆长得不差,三十出头又是一个男人气质成熟迷人的时候,比起愣头青小伙子更讨女人喜欢,赵玫瑰要是迷上了这位沈先生,秦笙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赵玫瑰红着脸,偷偷的看了沈聆好几眼,后者跟萧梧寒暄的同时还不忘注意着这边,对上赵玫瑰的目光后微笑了一下,脸上居然还有酒窝,铁血形象一下子就变的可爱了不少。
    赵玫瑰脸更红了,嗫嚅着说:“秦姐,你说我跟他,有没有可能啊?”她没有否认自己喜欢上了沈聆,天天对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想不动心真的很难。
    “他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秦笙却不像赵玫瑰一样乐观,觉得相互喜欢就可以在一起了,沈聆明显是个身居高位惯了的人,还已经三十多岁了,这样的男人就算还没结婚,也不可能连个女朋友也没有吧?
    赵玫瑰脸白了起来,低着头:“我不知道,我不敢问他这些,可是我听着别人说起他的时候,好像在末世之前,是有未婚妻的,只是末世之后就联系不上了,他们都说可能是凶多吉少了。”
    秦笙心里一沉,看着赵玫瑰对那位未婚妻的存在好像很不以为然的样子:“你也觉得他的未婚妻不是问题?你怎么知道她就活不了了,万一人家还活着呢,甚至有一天,他们两个人能再次碰面呢?看沈聆的样子,家世应该不错,这样的人家订下的未婚妻,门当户对是跑不了的,人家有权有势有财,别的不说,比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存活的几率要大的多吧?”
    赵玫瑰被说的脸色泛白,低着头:“我、我现在不是什么都没表示过吗?他的未婚妻要是找了来,我自然是不会跟他在一起的,那不成了小三了吗?秦姐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秦笙放心吗?她放心才怪了!赵玫瑰这明显是迷恋上了沈聆不可自拔了,那个沈聆如果是个负责任的,就不可能对自己的未婚妻置之不理,如果他能对订婚的未婚妻都不闻不问,那就证明是个冷血无情的人,这样的人爱上了,那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但是赵玫瑰目前根本就听不进去她的话,小姑娘前世死的时候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两辈子加起来说不定都是第一次恋爱,那执拗劲儿哪里听得进去别人的劝告。
    秦笙感觉到了危险,如果赵玫瑰因为沈聆而改变了立场和态度,那她所了解的关于萧梧和秦笙的事情就成了一个不定时的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引爆,这显然跟他们想要的平凡生活背道而驰。
    她想到了自己的异能,预知,精神系异能的一种,有了空间的辅助加成之后,秦笙对于精神力的感知和运用变得更加得心应手了,她现在已经可以将精神力凝聚成丝了,虽然要花费很大的力气。
    但是为了防备未知的危险,秦笙还是做出了决定,努力的将自己凝聚出来的一丝精神力投入了赵玫瑰脑中,一旦赵玫瑰思维发生改变想要对他们不利,秦笙随时都可以感知到,稍微动念就能彻底摧毁了她的大脑。
    看着赵玫瑰眼神欢喜明亮的走向沈聆,秦笙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尚未显怀的肚子,孕妇要少思少忧,她却在这关键时候对曾经的朋友下黑手,这真不是什么好的胎教方式。
    可谁叫他们倒霉,偏偏赶上了末世呢!她只是个凡人,没有圣母的慈悲心肠,亲疏有别,到了该取舍的时候,她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
    沈聆是为了医院里的药品和一些医用器械来的,他们那地方有发电设备,也有医护人员,这些器材药品弄回去了,就可以迅速的建起一个小型医院来。占据了医院的这伙人自然不愿意被人捡了便宜,但是面对部队和枪,加上医院里的东西原本也不是属于他们的,最后只留下了用得上的一部分药品,其他都被兵哥们装车给拉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