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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

      听到李春的话,沈蝶默默的将自己的想法给咽回肚子里,长久以来的经验告诉她千万不要和土著比聪明。习惯了站在高处的人,必须学会尊重小民的智慧,要不然下达的命令只会是假大空。
    果不其然,在李春带着两只兔子离开了一下午之后,他又带着村长和村里的几个青壮年来到了家里。他们是来给这一群兔子搬家的,从今以后,兔子就不再住在李家了,它们被搬到了公社里,那里有几个年迈体弱干不了重活的下放分子可以照顾它们。而兔子养成了之后,全村的村民都有份。不过,作为养了这么长时间兔子的李家也得到了好处——红薯两袋。
    李毅有病,这是整个李家村都知道的事。为了能够让李毅留个后,李家特地去别的村子里买了个童养媳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不过,说来也怪,自从这童养媳进了李家的门之后,李毅犯病的次数就少了许多,除了经常咳嗽之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时不时的咳个血。村里的人都说这是沈蝶冲喜的功劳,也因此李春和高玉娥对沈蝶更加的好了。
    其实,这病放到现代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放在那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却是可以致命的。作为能够攻克癌症和艾滋病的医学专家,沈蝶表示病好治,药难求。现在手里没有任何原料和制药工具的她只能够在她最大能力内控制住他的病情。所以,骚年,再找到药之前还是先增强自己的抵抗力吧。
    “狗蛋哥,二虎子说他在山顶看到了一只很好看的鸟,羽毛都是彩色的可漂亮了,我们一起去看吧。”卖萌无罪,被李家的伙食养的白白净净的沈蝶用着希冀的眼神看着正在看书的李毅。
    然后两人偷偷的绕过正在纳鞋底的高玉娥,手拉手往山上走去。而高玉娥在听到轻微的关门声之后,眼睛终于从那差点被她看出一朵花来的鞋底上移开,冲着两人离去的方向摇了摇头,她之前不允许李毅出去是因为他身子弱,也没有小孩愿意和他一起玩,现在眼看着他身体好了起来,再加上还有七丫陪着,她又怎么会不让他出去跑跑跳跳捏。毕竟,有哪个当娘的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活泼健康。
    算了,等他们回来也该饿了,今儿孩他二婶给了条鲫鱼,他四大爷又给了块豆腐,今晚上就给他们做鲫鱼豆腐汤吃。说来,这鲫鱼和豆腐还是托七丫的福,如果不是她弄来的兔子那么能生,让整个村的人都跟着受益,这么金贵的东西又有哪家愿意拿出来。现在她出去转一圈,无论如何推却手里总会有街坊四邻给的物什,或吃的,或用的。这个七丫,还真是他们老李家的福星,今天晚上再多炒个小菜吧。
    沈蝶嘴里说是一座山,其实那垂直高度不过只有一百米,说是个小土丘也不为过。而就是这个小土丘,等到李毅爬上去的时候也是气喘吁吁的。
    看着用自己教的呼吸方法努力调匀呼吸的李毅,沈蝶无奈的摇了摇头,这身体还是要练呀。就在她要开口说话的时候,山坡下传来了人的对话声。
    “二虎子,你说的鸟在哪呢?!”
    “小芳,快到了,就在前面了,俺和你说那鸟可好看了,毛有红色的还有黄色的,而且叫声可好听了。”
    小芳?!
    作者有话要说:  使徒行者更新完了,虽然才看了十几集,但是石头还是先跳去看了结局……
    有没有和我一样喜欢这样看的小天使orz
    第181章 李家童养媳4
    那个在原主的记忆里前期十分善良美好, 后期各种阴险狡诈的小芳?就在沈蝶好奇的想要绕过碍事的枝丫看看这小芳究竟是何方神圣的时候, 一雄壮一娇小的身影映入她的眼帘。还真别说, 那小芳虽然年纪小,但是大大的眼睛白净的皮肤看起来就是个美人胚子。而沈蝶虽然在外表上已经尽力了, 但是抱歉, 仅仅养了一年的身体是不能够和人家从小就培养的身体比较的。
    毕竟,无论在什么时代都不缺少特权阶级, 就算是在个穷山沟也一样。
    “二虎子, 你说的鸟我怎么没看到?”四处张望着找鸟的小芳一抬眼看到了站在上方的沈蝶和李毅, 她眼珠子转了转, 话锋一转, “哼,我说我怎么没看到鸟呢, 原来是有个病痨子在这。要是我是鸟,我也不会再在这里了!”
    善良美好?听到小芳的话,沈蝶默默地在心里给原身的认知打了个差评, 她是怎么从一个恶语相向的人身上看出善良美好这四个字的?
    “小芳你不要生气,俺这就把李毅给赶走, 不过咱们把七丫留下来吧, 她没有生病。”人高马壮的二虎子讨好的对着小芳说道。
    沈蝶好笑的看着二虎子将自己划到他们的阵营, 不过很快在察觉到李毅低落的情绪过后, 她悄悄地用手指挠了挠他的掌心以示安慰。这个动作如果是成年人来做的话,那就是赤果果的勾引,但是由幼齿的沈蝶做起来, 却只有满满的童真与美好。感受到沈蝶的安慰,刚刚还低着头的李毅抬了抬头冲着她笑了笑,不过最终他还是低下了头。
    “她就是七丫么?被卖给李毅做媳妇的那个?”小芳用审视的目光将沈蝶从上到下给打量了个遍,勉强的点了点头,“好吧,看在她那么年纪轻轻就很快要守活寡的份上,就让她留下来吧。”
    那施舍的语气和高傲的态度在沈蝶看来就像只想要拼命展现自己强大的母鸡,但是却不知道在凤凰面前,鸡就是鸡,永远也变不成凤凰。
    听到小芳让沈蝶留下来,李毅有些高兴又有些失落,高兴的是她可以留下来看鸟了,失落的是他又要独自一个人离开,就在他抬脚想要自己一个人下山的时候,一只温暖的手牵起了他因为生病一直体温偏低的右手,“二虎子,鸟我们刚刚已经看到了,不过在你们还没来得时候已经飞走了,估计是小鸟怕被毒到吧。既然鸟我已经看过了,那我就先和毅哥哥一起下去了,刚刚毅哥哥还说要叫我九九乘法表呢。”
    “啊,七丫,你这就走了……”听到沈蝶要走,二虎子有些失落,他挺喜欢她的。
    “嗯,毕竟毅哥哥身体弱,我也怕他被某些人的嘴巴给毒到。二虎子,你要知道这世界上有毒的可不只是毒药,有的时候人心比毒药还要毒。”弯弯绕绕说了一通的沈蝶拽着一直目不转睛看着她的李毅就下了山,她可没心情和他们闲扯,反正她的目的本来就是帮李毅锻炼,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了,他们还待在这里干什么?“二虎子,再见。”
    “七丫,再见。”虽然沈蝶前面说的话他一句也没听明白,但是再见两个字他还是能听明白的。
    看着沈蝶一人在前面蹦蹦跳跳的下山,李毅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的情形,小芳皱起了眉头。良久之后,她突然跳了起来,“你个小丫头片子,竟然敢骂我!活该嫁个病痨子,就像我娘说的一样,早晚得收活寡!”
    8820:为小芳的理解能力点赞!
    “咦,小芳,七丫什么时候骂你了,俺咋不知道咧?”看到气的跳脚小芳,二虎子不明所以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为啥小芳会这么生气呢?
    “你,你!”
    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那也得是山。对于一个小土丘来说,沈蝶和李毅只用了五分钟就走了下来。并没有被小芳的出现给破坏好心情的沈蝶看着路边残留的狗尾巴草还拽了一把,有模有样的编起了小兔子。而小芳的话却一字不漏的刻在了李毅的心上,或许老天是公平的,他夺走了李毅的健康,却给了他超于常人的记忆和理解能力。
    沉默良久之后,李毅举着自己手里的一捧小兔子坚定的对着还在搜刮狗尾巴草的沈蝶说道,“七丫,你放心,我会好好努力绝对不会让你守活寡的!”
    手里被塞回了一捧狗尾巴兔的沈蝶一脸懵逼的看着小跑着朝着家方向奔去的李毅,骚年,你真的明白守活寡是什么意思么?还有,这个真的不需要你努力,她完全可以自给自足。
    回到家的沈蝶在高玉娥的示意下看到了在院子的角落里锻炼的李毅,也从她的口中得知了小芳和李毅之间的官司。小芳就是村支书的女儿,如果从根上算起来,作为村支书的女儿和作为村会计的儿子可以算的上是青梅竹马的一对,但是小芳和李毅不仅没有什么青梅竹马的情意,两人之间的关系反而有些敌对,当然是小芳单方面的敌对。
    这一切的初始还要始于那个午后……
    因为父辈是同僚的关系,所以李毅和小芳不可避免的相处时间要多一些。作为从小被精心饲养的两只,李毅虽然体弱多病脸色也不怎么好看,但是与外面的泥猴相比,也算得上是一个忧郁贵公子了。而懵懂早熟的小芳自然喜欢李毅多过外面的泥猴,在小孩的世界里,我喜欢你你就必须喜欢我,就是这么的简单没道理。
    但是与同样被精心小芳相比,完全不懂一颗女童心的李毅更加喜欢外面的那群泥猴……
    然后,在他因为接受了泥猴们的邀请去爬山,而拒绝了小芳玩翻绳的要求之后,两人彻底闹翻了。当然,是小芳单方面的闹翻,具体表现为,只要是李毅出现的地方都是不好的,只要和李毅好的人都要被孤立。总之,她和李毅之间只能够选一个!
    沈蝶:_|||
    作者有话要说:  李毅:你要怎么自给自足?
    沈蝶:我可以帮高姨打理菜园子!
    石头:捂脸jpg
    第182章 李家童养媳5
    自从那天的交锋之后, 林芳和沈蝶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具体表现为:
    只要沈蝶从有林芳的地方经过, 她必定将自己精心编制过的两条麻花辫一甩, 用力的飞个白眼以示自己的不屑,然后再哼两声, 充分的调用自己身体的每一个器官。
    托林芳的福, 原本因为沈蝶开始抽条好看之后贴上来的小风小蝶,在她不停散播的守寡论下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沈蝶对这样的发展也喜闻乐见, 她乐的轻松。
    倒是李毅对此介意的不行, 特别是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小伙伴总是一副同情的样子看着沈蝶的时候, 他就更加坚定了自己加强锻炼的决心。然后, 他从忧郁贵公子朝着乡村阳光少年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时光来了又去, 一晃眼狗蛋和七丫已经长成了少男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要说这几年发生了哪些大事, 第一,李毅的身体奇迹般的变好了,大家都以为是他加强锻炼的结果, 只有沈蝶抱着双臂倚在门框上笑而不语,第二, 他们终于上学了, 不过这个学上的比较扯, 但是两人总算是有高中文凭的人了, 第三,劳动改造的人陆陆续续走了,新的一批知青又来了, 里面就有原身曾经嫁过得的那个渣男。
    “小蝶,这是我送你的花,你喜欢么?”
    看着眼前一脸深情自我感觉良好的男人,沈蝶不易察觉的皱了皱眉,这个男人就是原身曾经加过的人了。不得不说,原身虽然看人的眼光不怎么样,但是审美还是十分不错的。眼前的男子眉清目秀,脸部线条柔和,整个人文质彬彬的与乡下人一看就不一样。
    乡下人——李毅、沈蝶……
    男人:……
    她怎么走了?她竟然就这样走了?甚至在绕过他的时候,他还发现她微微的和他拉开距离,嫌弃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一样!
    啊!啊!啊!
    是的,不管男人内心怎样咆哮,沈蝶就那样走了,没有害羞的脸红,也没有义正言辞的拒绝,甚至连个眼神都懒得施舍。这次她明明没有和这个男人有过任何的接触,结果他竟然自己找上了门。不是她对自己的样貌没有自信,而是在整个村都知道她会是李毅媳妇的情况下,每个年纪与她相近男性都会主动地和她保持距离。
    在这种情况下,她不相信作为已经来了李家村两个月的男人会不知道,所以元芳,这件事你怎么看?
    “真没用,还说自己一定手到擒来,结果人家连个眼神都没施舍给你!”巷道的角落里,一个尖锐的女声打破了原本的宁静,墙缝里静静开放的小白花像是被吓到了一样,微微的颤抖着。
    被女人用手指着训斥的男人不是那个知青又是谁。只见他放在身体两侧的手攥成了拳,因为过于用力,关节处微微泛白,但是他的脸上却挂着一脸讨好的笑容,“小芳,你不要生气。那个什么蝶的就是个乡下土包子,哪里懂得什么浪漫,八成是被花给吓傻了才会这样。”
    “哼!”听到男人这样说,小芳一甩头,两条又粗又黑又长的辫子从空中划过,发梢扫过了男人的脸颊,在上面留下几道红痕,“高程,我告诉你,如果你不能搞定那个女人,我就让我爹把你的记录弄成差等!”
    听到自己会留下不好的记录,男人忙收起了阴暗的脸色,也不在意自己被抽痛了的脸颊,“小芳,你放心,那个女人我一定会搞定的,你等着瞧吧!”
    “哼!”
    看着小芳远去的背影,刚刚还低声下气的男人抚着自己被抽红了的脸颊,表情晦涩难明。
    没有将这件小事放心上的沈蝶照旧过着自己的日子,明明是朝气蓬勃的年纪,但是她的日子过得却像是在养老。早上六点钟起床,帮着高姨准备一家人的早餐,而对健身热衷着迷的李毅则会起来打水。没错,是打水,李家在院子的角落里有一口井,水质清冽,味道甘甜,是上等的井水,用来煮饭,烹茶再好不过。七点用完早餐之后,她会去打理院子后面的药田,然后会去村里的小学给学前班的孩子上课,之后准备午饭,清洗衣物,准备晚饭……
    生活单调乏味,没有一丝激情。在外人的眼中,这就是沈蝶生活的全部了。
    在观察了沈蝶一个月的生活习惯之后,自信满满的高程制定了详细的攻略计划。在他的眼里,沈蝶这种乡下?没见识?保守的?女人最缺少的就是激情。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在详尽计划的支持下,高程开始了自己的行动。作为走在社会前沿的知青,他发现这个女人竟然连村里每星期播放一次的电影都没有去看过,这,这有多么的不可思议。所以,第一步,他打算从邀请她看电影开始。
    沈蝶:大白布!到处都是人头!差极了的画面效果和音质外加大黑蚊,她是得脑子有多抽才得主动去受这个罪。
    高程:不喜欢看电影没关系,我们可以看星星看月亮,聊聊诗词歌赋,谈谈人生哲学。
    沈蝶:抱歉,乡下人不懂什么诗词歌赋。
    高程:没事,不懂诗词歌赋没关系,我们可以爬爬山,锻炼锻炼身体。
    沈蝶:关门,放李毅!
    李毅:媳妇,你终于想起我来了。
    翌日,当高程鼻青脸肿的出现在知青队伍,慢慢地有人开始疏远他。当第一个疏远他的人出现的时候他并不怎么在意,等到他风光回城之后,谁还会在意还在乡下打滚的同伴呢?但是慢慢地,整个知青队伍里所有的人都开始疏远他,无论是他上工还是下地都是他一个人,而李家村的生活环境他根本就没有融入进去过,他渐渐开始觉得有些孤独了……
    李春:敢调戏我的儿媳妇,呵呵……
    只想抱村支书大腿的高程忘记了还有一个管钱管记工分的人存在,所以,无论得罪谁,千万不能得罪管钱的!
    而沈蝶虽然过着养老的生活,但是并不代表她真的老了。对于现在不想动脑筋的她来说,简单粗暴的方法是最有效的→_→
    所以,当宿醉的高程被疯了似的小芳厮打的时候,他还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和她躺倒一张床上的,而且他们之间貌似还不仅仅是躺在一起这么简单。
    被小芳的尖叫声叫来看热闹的沈蝶拽着李毅躲在人群的最后面,深藏功与名。
    沈蝶:送你一段好姻缘,不用谢!
    高程:我,谢谢您来!
    最终,作为村支书,林海压下了所有的事情,不过自己的闺女名声已经毁了,所以虽然他看不上高程但是最终还是招了他当上门女婿。
    害人不成反害己的小芳在二八妙龄就过上了并不美满的婚姻生活,而好巧不巧的是,当恢复高考的时候她正身怀六甲,本着自己不能考,别人也不能考的原则,管不了别人的她只能严格控制着高程,所以……
    所以,李毅高高兴兴的上大学去了,而不想在上一次大学的沈蝶作为陪读的家属也跟了过去。在两人前往首都之前,李家给他们两人举行了婚礼。所以,现在沈蝶可以名真言顺的完成原身的第二个愿望,生!生!生!
    “李毅,又要去看你儿子闺女呀?”看到一身清爽打扮的李毅推着自行车往外走的样子,开口的男人不无羡慕的说道。人家都说男人的终极梦想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结果他连个炕都没有,人家老婆孩子的都齐全了,而且还在学校外面有了自己的小窝,真人生赢家。
    “嗯!王力我不和你聊了,七丫说让我先去菜市场买点鸡蛋,大丫和大壮的辅食没有了!”自从自己被叫做狗蛋身体越来越好,对于贱名好养活这件事,长在红旗下的李毅深信不疑。所以,已经出生一年之久的龙凤胎姐弟俩依旧大丫大壮的叫着,这两个名字特别接地气,具体表现为,只要一上街喊这两个名字,下到几个月的孩子,上到七八十的老人都会有人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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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快去吧,回聊!”无意中又被秀了一把的王力同学艰难的挥了挥手,他决定以后要避开他走。说来也怪,李毅的长相并不差,在学校里也很受欢迎,在知道他的媳妇是他的童养媳之后,学校里也不是没有思想自由的小姑娘追过他,她们坚信他和他媳妇之间没有真爱。但是,李毅却始终不为所动,反而对这个只有高中文凭的媳妇疼的不行,因为怕有人觊觎他的媳妇,他还特意在开学前努力造人,然后……
    然后,说是他媳妇送他来上学,实际上是他带着祖宗视察来了。挺着并不明显的肚子,他那只有高中文凭的媳妇将他给指挥的团团转,又是打扫卫生,又是铺床,又是分发特产……
    现在想起来,这狗粮他是从开学吃到了现在呀!
    看着李毅远去的身影,王力默默地抱住了散发着单身狗清香的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加班+着凉=重感
    揩着鼻涕的石头君三鞠躬,抱歉让大家久等了,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
    道完歉之后,让我们干正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