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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但顾明妧却也不知道袁先生的心思,她只觉自己藏住了自己的字,如今连袁先生也唬弄过去了,将来只要顾翰清不时时提起来,她倒也容易掩饰。
    顾明珠抬起头看了一眼顾明妧的字,惊道:“先生!三妹妹的字都写的这样好了,你竟还说她写得不好?”无论如何,在顾明珠看起来,这个年纪,这样的字,实在是……她见过顾明远的字,也不过如此而已!
    袁先生只是淡笑不语,顾明妧倒是被顾明珠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闺阁中的女子看书识字都是其次,她若不是前世刻意苦练,也是写不出这样的字来的。
    言功堂的课还没上完,老太太那边派了个小丫鬟过来,同她们传话道:“老爷写了信过来,老太太让姑娘们快回去,好把信念给她听。”
    第46章
    话说顾翰清一路从京城出发,经山西大同府,沿路探视了在山西外放的二老爷顾瀚文,从武州塞出关,直奔边关。
    战事已休,军中的指挥部也从景泰县外的驻地般入了县衙。迎顾翰清进城的是景泰县现任守军二品骠骑将军萧浩成。听说此人能文能武、骁勇善战,是边关诸将中的一名猛将。此次若不是他带领五千精兵,以少胜多,在燕子壑一举剿灭鞑靼两万精兵,大魏军队恐难大获全胜。
    萧浩成在景泰驻军十年,一向胜多败少,是大魏边关的一道铁血长城。皇帝有意论功行赏,早已拟定封他为二品忠勇侯。
    顾翰清十一年前从应天府调任回京,错失了和萧浩成见面的机会,如今时隔十年,两人倒是有缘一见。
    “顾大人请。”
    萧浩成约莫三十七八的年纪,身材高大魁梧,古铜肤色,虽然常年餐风饮露,容貌却不似寻常武将那样五大三粗,隐约中透出威严豪迈。
    “萧将军请。”
    国之危难时,这些武将便是最难得的,顾翰清之前任过两年的兵部侍郎,虽和萧浩成从未面见,但其实已有些交情。
    两人一起进了县衙,萧浩成在前面领路,武将气派龙行虎步,时不时转身同顾翰清闲聊几句。
    “王爷就在厅中,此次若不是王爷带领援兵及时包抄,我那五千人马未必能全身而退。”
    呈送至京城的战报上写明了当时的作战情况,此役萧浩成和肃王李昇算是配合的天衣无缝,为大魏打了一个漂亮的胜仗,连圣上也连连称道。
    但顾翰清心里却很清楚,肃王虽然贵为封王,又是皇帝的亲兄弟,可皇帝心中却未必真心器重他,之所以当时临危受命,不过就是看重了老皇帝留在肃王手上的那几万精兵。反倒对于这个萧浩成,皇帝很是倚重,几次在早朝上夸赞于他。
    “萧将军过谦了,此次论功行赏,皇上早已经有了明谕,下官也不过就是替皇上传话。”顾翰清同他寒暄了几句,两人一同进了正厅,看见厅里的两排椅子上,早已经坐满了一众将士。为首那位坐在中间主位上的,大约就是传闻中的肃王李昇。
    顾翰清十几年前初见肃王李昇的时候,那人不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童,如今再见其人,竟已是这般俊朗威武、龙章凤姿,隐约中透出磅礴紫气。
    “顾大人请。”李昇看见来人,起身相迎。
    “下官给王爷请安。”顾翰清因是天子派去的使臣,倒也不用向肃王行大礼,也不过拱手还礼而已。
    厅中众将士见肃王起身,也都跟着站了起来。早闻顾翰清刚正廉明,是近些年文臣中得圣上倚重之第一人,本以为是应是个五六十岁的老者,却不知竟是一个才四十出头的清俊文士。
    在京中做官的终究舒适,这般年纪还是细皮嫩肉,不像他们边关武将,整日里风吹日晒的,一个个都是皮糙肉厚的模样。
    众人虽起身相迎,但对待顾翰清的态度却是有些怠慢的。顾翰清却并不放在心上,大魏此次大获全胜,实乃大快人心,边关将士们立下这样的不世功勋,有些骄态也是常理,他倒也无需一来就跟他们如此计较。
    ……
    顾明妧同顾明珠一起去延寿堂的时候,周氏也早已经过去了,她站在老太太的跟前把信念给老太太听。老人家听说顾翰清一切安好,很是安慰,一个劲的点头道:“本以为边关寒苦,没想到却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堪。”
    周氏见姑娘们过来了,只笑着同她们道:“你父亲说景泰县很是繁华,榷场中还有好些鞑子的东西买卖,等他空了,还要给你们买些小玩意捎带回来呢!”
    顾明妧虽说不稀罕那些,但想着顾翰清大老远还念着自己,心里就很熨帖。
    “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老太太终究还是挂念儿子的,这才寄回来第一封信,就想着问回来的事情了。
    “老爷倒是没说,看信上的字体潦草,应该是刚到那边就写了信回来报平安的,只怕连鞑子的人还没见着吧。”周氏也心急,但信上只字未提,她也不好胡乱猜测,只将信纸折了起来,重新收到信封里。
    “父亲身体可好,那边的饮食可还吃得习惯?”顾明珠年纪稍长,一向体贴细致。
    “你父亲一切都好。”周氏回了顾明珠一句,抬头看见顾明妧就站在顾明珠的身侧,也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其实顾明妧也有些担心顾翰清,毕竟在顾明妧前世的记忆中,顾翰清是没有这样一趟行程的。不过听周氏说他一切都好,顾明妧多少还是放下了心来。她原本以为,自己会因为前世顾翰清送了她进宫而对他有些记恨,可事实证明,她不但没有办法恨他,还忍不住时时挂念他。
    不管如何,前世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她也已经重新开始了。
    ……
    顾翰清一行人在景泰县县衙安顿了下来之后,前两日接见了鞑靼的使臣,将两国初步的议和条款商定之后,顾翰清便上呈了加急文书,一路快马加鞭送回京城。
    今日难得有个空闲,他带了两个仆从,出门往景泰县内的榷场逛逛。
    景泰县乃是边陲重县,是大魏同西域等国交流的毕竟之路,素有丝绸之路的美称。城里的居民除了大魏和鞑靼人之外,也来自西域各国,商贸交易很是热闹。
    顾翰清此行的目的虽是议和,但同时也要考察民风,大魏昔年征战,劳命伤财,如今好不容易边关安定,正是要开场布市的时候。不过这些事情倒也无需着急,眼前最重要的,还是为一家老小带一些这里的边关特产。
    “这里到处都是西域珠宝,老爷不如为几位小姐和夫人带些玛瑙手饰回去,她们肯定会喜欢的。”
    京城的妇人小姐都流行带金银手饰,这种西域玛瑙很是少见。顾翰清在一个摊子前停留了下来,伸手拿起一串蔚蓝色的珠宝。
    那耀眼的蓝就像是一望无际的天空,珠子的中间却又有一道白色的荧光,在昏暗的灯光下亦是灼灼闪耀。
    “这是西域有名的猫眼石,顾大人喜欢吗?”
    一个声音陡然从身后传来,顾翰清转身,看见肃王李昇不知何时站在自己的身后。他今日穿着寻常的石青色云纹箭袖长袍,宽肩窄臀,身形挺拔,琥珀色的眸中映照着火把的光芒,比那猫眼石更加熠熠生辉。
    “顾某难得出京,倒是想挑几样东西,送给家中老小。”顾翰清朝李昇略略点头,他虽然不过二十五六的年纪,但先帝早逝,少年封王,练就出他那沉稳内敛的气韵,让顾翰清不觉笼罩在他浑厚的气场之内。
    “此地盛产芙蓉玉,因颜色鲜艳似芙蓉花开,因此得名,顾大人可以买几样回去送给府上千金。”
    李昇淡淡开口,脑中却不知何时飘来一抹倩影,娇小秀美,当真如那出水芙蓉一般,让人不忍心采撷。那样白皙如玉的肤色,若是带上这芙蓉玉做的镯子,还不知要如何娇美动人。
    “王爷说的是这种玉镯吗?”
    顾翰清在摊子上辨认了片刻,果见一副粉色镯子,纹理通透,色泽光润如水,让人看一眼就爱不释手。
    “嗯?”
    李昇微微一愣,忽的反应过来,心中莫名自嘲了起来。对方不过就是一个十一二岁尚未长大的姑娘,他竟有这种龌龊想法,当真是混账的很。
    他随着顾翰清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见那手镯散发出淡淡的粉色荧光,若是那女孩子带上,必定美不胜收。只可惜那日走得太急,连她是谁家的女孩儿也不曾打探,不然的话,他日回京偷偷送给她,管她带与不带总是自己的一番心意。
    “就是这种芙蓉玉镯,这一副的品相就很不错。”现在被顾大人看重了,他也不能夺人所好了,只能略表叹息了。
    “果然漂亮,玉质柔和又比和田玉颜色娇美,与我那三闺女倒是相配的很。”顾翰清把那一副镯子交给了随从,又挑选了另外几样,一起付钱打包。
    李昇早已经收起了失落,仍旧陪同着他一起闲逛游玩,倒是宛若向导一般。
    “王爷打算何日回京?”顾翰清刚过来这里没几日,皇帝就传来了圣旨,命肃王李昇同骠骑将军萧浩成即日回京、论功行赏。此地驻军交由副将窦振羽统帅,原地驻扎,待两国和谈议定,方可班师回朝。
    皇帝忌惮肃王,怕他有所异动,因此急召他回京,这其中的道理人人都懂。顾翰清虽不是武将,却也明白这“狡兔死走狗亨,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
    但皇帝到底不敢真的对肃王如何,毕竟大魏皇室积弱,肃王实在是难得的将才。
    “明日就走。”李昇抬眸,将火光照耀下的榷场一览无余。没有战火纷扰,百姓们安居乐业,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李昇眉目淡然,仿佛早就料到了皇帝的心思,一派云淡风轻的表情:“边关百姓好不容易才得此安定,希望顾大人在议和之时以百姓为重、以社稷为先,让他们能多过几年安稳日子。”
    顾翰清微微点头,心中却有一丝遗憾,若是当年先帝没有暴毙,凭他对肃王的疼爱,是不是会改立太子?若是肃王李昇称帝,那必将是一代英主。
    第47章
    顾家人收到顾翰清从边关寄回来的礼物时,已经是十一月份的事情了。
    礼物是直接送去了老太太的延寿堂的,顾明妧原本以为周氏会让她们姐妹一同过去挑选,谁知道她的东西,倒是让春雨先送了进来。
    是一对芙蓉玉雕花镯子,粉色玉质水润通透,上面闪着淡淡的荧光,与顾明妧凝脂一样的肤色很是般配。
    顾明妧只看了一眼,心里便喜欢上了。她不是那种眼皮子浅的姑娘,也知道这镯子虽然精美,却也并非价值连城,但比起那些她前世曾经拥有过的绝世珍宝,这一副镯子却是无价之宝了。
    “其他姐妹们有吗?”
    顾明妧拿着镯子在手腕上比了比,又将丝怕盖在了手指上,让那镯子顺着滑溜溜的帕子带到手上,对着跳动的烛火照了照,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来。
    “这芙蓉玉的镯子只有姑娘一个人有,老爷信上说因为只瞧见这一副,所以买了下来,估摸着我们家也只有姑娘能带上,就让太太给姑娘了。”
    东西送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明日才会叫她们过去选,周氏大约是怕顾明烟看见了又要,所以让人先送了过来。
    “只有我一个人有,那我多不好意思。”顾明妧虽然这么说,可还是无法抵御着镯子的美貌,抬起手腕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眉眼中满满的欢喜。
    “老爷稍了好些东西回来,又少不了其他姑娘的,这镯子最配姑娘,连太太也这么说的,姑娘您就放心收下吧。”
    瞧见顾明妧这样眉开眼笑的,丫鬟也觉得高兴,其实同别人家年纪相当的姑娘家相比,顾明妧实在太懂事乖巧了,大多数时间她都是温婉安静的,很少看见她露出这样兴高采烈的表情。
    “那你快去替我谢谢太太,我明儿还要亲自去谢,这时候不方便过去了。”天色已晚,到她歇息的时辰了,顾明妧是不好亲自出门了。
    春雨倒是愿意帮顾明妧跑这一趟的,只可惜到了正房,才被人告知周氏去了顾明珠那里。
    明儿就是初六了……顾翰清的礼物稍回来的及时,正巧赶上了顾明珠十五岁的及笄之礼。周氏这几日也不曾闲着,顾翰清虽然不在家,但顾明珠是顾家的嫡长女,这样的大日子是不该随随便便就过去的。
    帖子前几日已经送去了周家,蒋氏回了帖子说过来,还说要带上承恩侯府的侯夫人罗氏一同过来。
    周氏一见到回帖,心里就明白了几分,蒋氏想把顾明珠说给她娘家的侄儿,承恩侯府世子蒋博韬。周氏是知道这蒋博韬的,倒是一个她喜欢的后生,虽然身为侯府的嫡长子,却没有那些纨绔脾性,是这京城权贵之家的后辈中鲜少的上进之人,虽然有家族的荫封,却还苦读诗书,和顾明远相仿的年纪,就已经中了举人,如今在南山书院进学。
    周氏心中满意,想着蒋氏虽然平常为人是有些刻薄,但在大事上头却也一点不糊涂,若这一门婚事可以定下,的确算得上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只是……这样的大事,她也要和顾明珠稍稍的漏个口风,不然明日若是见到了承恩侯夫人,倒是让顾明珠心中疑惑。
    顾明珠还没有睡下,眼下天气渐寒,房里笼着炭火,她披了一件灰鼠缂丝长袍在身上,正半倚在炕上,漫不经心的翻着手里的书本。
    顾翰清和周丞泽走了一个多月了,虽有书信往来,可终究还是让人悬心的,眼看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年了,除夕若是不能团聚,实在让人有些遗憾。
    “你果真还没睡下?”周氏从门外进来,外头下起了小雪,她这一路走来,斗篷上沾了微微的雪花,顾明珠急忙起身迎了上去,亲手接过丫鬟替周氏解下的斗篷挂到一旁。
    “这么晚了,母亲怎么还亲自过来,若是有什么事情,叫丫鬟喊女儿过去就是。”外头天冷,顾明珠很心疼周氏。
    “没什么大事,就是过来看看你。”周氏捧了一杯热茶坐下,顾明珠一个人住在这小院里,将这房里收拾的妥妥当当的,“你父亲朝中有事,不能在家中陪着你行及笄之礼,你心里不要怪他。”
    周氏知道顾明珠是不会在这种小事上面生气的,但话还是要说的。这是顾翰清在信中千叮咛万嘱咐要她说的,她可不是得乖乖照办了。
    “母亲说哪里的话,女儿又怎么会为了这个责怪父亲呢!父亲这样劳碌,也是为了我们这个家。”
    顾家如今在京中虽然瞧着门第显赫,但还是比不上那些有世代荫封的钟鸣鼎食之家,顾家之所以有今日,全是倚仗了顾翰清如今的官位而已。
    顾明珠这样懂事,实在让周氏心中安慰,顾家什么都不缺,就缺一个世袭的功勋,但自从大魏开国以来,除了那些功在社稷的武官,皇帝是很少封赏文官这样的爵位的。
    淑妃十多年来圣宠不衰,其父被虽然被封为了锦衣侯,却也只是一个虚衔,他们方家到如今还是被老牌的权贵之家所不齿。
    周氏自己下嫁顾家,虽然不曾后悔过,可对于自己的女儿,却不想她和自己走同一条路。当年她和顾翰清夫妻两人吃过的苦,她实在不愿意让顾明珠也吃一遍。若是顾明珠能嫁去承恩侯府,进门就是世子夫人,虽然大户人家管家理事辛苦一点,但有祖上基业支撑,日子总能过的舒坦些。
    “过了明日,我的明珠就是大姑娘了。”
    周氏悠悠的探了一句,将手中的茶盏放了下来,伸手轻抚顾明珠的脸颊,心里却是浓浓的不舍。姑娘家到了十五岁,便意味着在家里做姑娘的日子就越来越短了。若是事情顺利,等顾翰清从边关回来,她同他说起之后,兴许明年顾明珠就要出阁了。
    时间实在是过的太快了,周氏忽然觉得自己老了,眼眶渐渐湿润。
    “母亲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