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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明大义十六岁了, 是太子殿下李勉旭最好的朋友, 相貌堂堂、文武全才,每日骑着高头大马穿梭在国公府到东宫之间, 总引路人侧目、赞叹许久。
    眀怡初十二岁了,是个还没长开的小姑娘。不过,这姑娘从小就是个美人坯子,虽是还没有大姑娘的身段儿,可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娇俏的樱桃小嘴也很是诱人。
    两个人的小弟弟明朗却只有七岁, 是个特别淘气的小男娃。年岁差了这么多,是因为中间那几年太宗驾崩, 要守国孝。新皇登基,朝局不稳, 明皓自然要花费更多的心思在朝政上,无法帮阿音分担家事, 也就特意控制着没生孩子。
    腊月十五以后,朝中休沐,孩子们也都要休课了。
    林婉音悠哉的坐在梳妆镜前, 手心里摆弄着自己纯白的公主兔,任由丫鬟帮她梳好繁复的高髻。
    貌似没有认真观察铜镜的阿音,忽然抬手止住丫鬟梳头的动作,凝着好看的丁香眉, 问道:“是不是有一根白头发?我好像看到了一根白色的。”
    “呃……公主别急, 奴婢现在就找找。”那根白发很长很显眼, 发梢那半截儿还是黑色的,可靠近发根的部分已经白了,刚才丫鬟梳头的时候就看到了,怕公主瞧见不高兴,这才赶忙拢起那一绺头发,想遮掩过去。却没想到,公主貌似不经意的玩着兔子,却还是发现了那一根调皮的白发。
    “公主,找到了,是有半根白发,不过也只有这半根而已。”丫鬟小心翼翼的说道。
    阿音伸出纤纤玉指,把那半根白发捏在手里,使劲儿一拽就揪了下来,撅起小嘴儿,委屈而又难过的盯着那半截白发,回头唤丈夫过来瞧:“明皓,你快来看看呀,我长白头发了,真的长白头发啦,这可怎么办呀?我老了!”
    自今日起,朝中休沐一个月,提前已经商量好,今日明皓陪她去庙里烧香。男人自然梳洗打扮得快些,已经收拾妥当,坐在桌边等着吃早饭,见她在里屋大呼小叫的,就大步走了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白头发呀,好吓人的,你看!”阿音拎起那一根白发,让他细细瞧。
    “嘿,我当什么事儿呢?不就一根白头发嘛,我都长了好多根儿了,这有什么?”明皓不以为然的把头发扔在了梳妆台上。
    阿音马上就不高兴了,绷着小脸儿气哼哼的嗔他一眼,说道:“什么叫不就一根白头发呀,有的一根就会有第二根第三根,以后就不得了了。你是男人呀,你靠的是真本事,长多少根白发都没关系。可我不一样,我是女人,女为悦己者容,我是要靠脸吃饭的。我都长白头发了,你怎么一点儿都不在乎呢?”
    明皓委屈哒哒的扁扁嘴,解释道:“我哪有不在乎呢,你说说,咱们成亲这些年,只要是跟你有关的,无论大事小事,我哪有不在乎的?不过你现在长一根白发,也很正常嘛,毕竟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儿子都快跟我一样高了,你还能长生不老?”
    “你瞧你瞧,我就觉得你最近嫌弃我了,果然是这样,女人的年龄是不能提的,你知不知道?你不说,难道我不知道自己多少岁吗?干嘛偏偏说出来让人家难过。”阿音扒拉着自己的头发,在铜镜面前仔细照,想瞧瞧还有没有第二根白发。
    明皓拉过她的手,在手心里摩挲着说道:“别找了,长就长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阿音凑近铜镜细瞧,没有找到第二根白发,却忽然发现眼角添了一条细纹,当即垮了脸色:“你看,不光是白发,还长皱纹呢,这可怎么办呀?”
    她懊恼的垂下头,离开梳妆台,走到芙蓉榻上坐下,散落着三千青丝,撅着嘴不说话。
    明皓跟了过去,双手扶在她膝上,蹲下高大的身子,扬起头看着她笑:“又闹小孩儿脾气了,你都多大了,还让人哄。快吃饭吧,你还要不要去烧香了?”
    “可是……算了,不去了,我不高兴,哪儿都不去了。”
    “阿音,”明皓双手摩挲着她的膝盖,柔声哄道:“你才三十出头,可我马上就四十了,我头上的白发,现在拔都拔不完了,脸上也长了好几道皱纹。我已经开始老了,若你还总跟天上的仙女儿似的,那我怎么办?咱们是夫妻嘛,说好夫妻一体的,你就当可怜可怜我,陪我一起老去如何?”
    林婉音垂眸看看丈夫一脸憨厚的神情,轻声问道:“那你不嫌弃我吗?”
    明皓被她逗得扑哧一笑:“瞧你说的,咱们都老夫老妻了,谁嫌弃谁呀。再说了,我比你大六岁呢,就算要嫌弃,也应该是你嫌弃我这糟老头子呀!”
    阿音抬手在他脸上轻轻拧了一把,终于抿着嘴唇笑了:“什么糟老头子呀?你未至不惑之年,等你古稀之际,肯定嫌弃你。好了,去烧香吧。”
    哄好了媳妇,明皓终于可以放心的用早膳了。明朗调皮,偷偷把一勺姜汁皮蛋放进了眀怡初的银耳羹里,还用勺子搅了搅,掩盖自己的罪行。
    眀怡初最不爱吃姜了,刚把银耳羹喝在嘴里,就感觉味道不对,赶忙吐在了漱口盅里,转头瞪着明朗:“臭小子,是不是你使的坏?”
    明朗哈哈大笑,离开自己的座位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朝姐姐做鬼脸儿:“你来追我呀,你跑的慢,追不上,追不上。”
    “我才不追你呢,你以为我傻呀,吃饭的时候乱跑会肚子疼的,你还不快回来。”眀怡初十分淡定的把那一碗加了料的银耳羹交给丫鬟,又盛了一碗新的来,就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明大义很快就吃掉了一屉包子,喝完了一碗皮蛋瘦肉粥,擦着嘴说道:“爹,今日我们在东宫比武,您不过来瞧瞧儿子是怎么夺魁的吗?”
    明大义赞赏地看一眼儿子,笑道:“我儿子这么优秀,满朝文武皆知,不用特意去看了。今日你娘要去皇觉寺烧香,为父得随行保护她呀。”
    明朗赶忙跑回桌边吃饭,抢着说道:“大哥,我去。”
    明大义飞快地摇头:“快算了吧,你要是去了,那我是比武还是看孩子呀?”
    眀怡初也吃饱了,拿起帕子优雅地擦擦小嘴,也主动请缨:“大哥,我跟你去吧,你的飒爽英姿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了。如今,你在我们女学里可是鼎鼎大名的人物,有几个比我大两岁的世家贵女,已经毕业了,到女学看妹妹的时候总是刻意讨好我,我觉得八成就跟你有关系。”
    阿音也放下筷子看了过去,儿子过了年就十七岁了,的确是该定亲了,看来以后要留神合适的姑娘了。
    明大义最不禁夸,妹妹这几句话让他瞬间美的找不着北了,连连点头:“好好,今日你就跟着我一起去东宫吧。”
    明朗忿忿地哼了一声:“就你会拍马屁。”
    明皓一听就板了脸:“怎么跟姐姐说话呢?没大没小的。”
    家里三个孩子,明皓最宠的就是女儿初初,自小便是坐在父亲肩头长大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说半个不字也不行。阿音就担心女儿被他宠坏了,总暗中叮嘱她做人做事的道理。眀怡初倒也十分聪明通透,除了娇气一点,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明朗小大人一般叹了口气:“唉!当老三就是倒霉,老大老二的新鲜劲儿都过了,到老三就剩天天挨训了。”
    明大义和眀怡初瞧着小弟弟笑笑,起身去东宫。初初不会骑马,就坐了马车,根娃见是她坐车,就把车夫赶到后面,自己亲自赶车:“初初,你们女学也休课了呀。”
    “是啊,都上了一年了,可算休课了。不过还好,明年就不用上学了。”京城里的女学是世家贵女云集的地方,因名额有限,家世不够硬的根本就进不去。不过,他们的学业也只有五年,一般到十二三岁就毕业了,要回家去跟母亲学习管理中馈,准备嫁人。
    明大义不以为然的说道:“你们女学那也算上学啊?整日弹琴画画,不务正业,根本就是在玩耍。”
    眀怡初上了马车,不方便和他争辩,就暂且憋在肚子里,下车之后进了东宫,才噼里啪啦地说出来。
    “我们女学哪里不好了?女人本来就是要相夫教子的嘛,像娘亲一样有才有貌,知书达理不是挺好的,难道你还想让我们上战场当将军不成,若是那样,还要你们男人干什么?”
    眀怡初伶牙俐齿,明大义说不过她,就加快脚步往前走。昨日太傅主持了今年的毕业考,太子殿下是第一名,明大义第二,其他人的成绩也都差不太多。不过,这是官方成绩,自然是要互相放水的,不然弟兄们跟家里都不好交代。所以他们才私下约定,在休课之后,来一场真正的比试。
    此刻,正在比骑马射箭的是太子李勉旭和他的表弟,国舅家的曹爽。曹爽故意选了表哥做对手,就是因为表哥会照顾他,不会让他输的太难看。
    “太子表哥,高抬贵手啊,初初来了,千万给我留点面子。”曹爽眼尖地发现了眀怡初,赶忙低声求饶。
    李勉旭转头看了一眼明大义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他身后那个娇小的身影。他没有说话,从箭囊里抽出三支箭,认真地拉满弓,瞄准疾射,撞飞了曹爽的箭,稳稳地正中靶心。
    ☆、第114章 第 114 章
    明怡初欢喜的鼓起掌来:“好!太子哥哥真厉害!”
    太子李勉旭挺了挺腰, 貌似深沉的咳了一声,飞身下马,走到明怡初面前:“初初, 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一小会儿, 早膳时我听哥哥说,你们今天要比武,我就过来开开眼界。我原本就觉得,太子哥哥肯定是最厉害的,如今一见, 果然如此。”明怡初一向嘴甜,见谁夸谁。
    这几句话, 让李勉旭很受用。努力压抑着翘起的唇角,才维持住太子殿下应有的淡定从容, 旁边的明大义却不乐意了:“初初, 刚才在家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呀。你说好久没见大哥的飒爽英姿了, 要过来瞧一下, 怎么到了这儿就变成太子哥哥最厉害了?”
    明怡初抬起小脸儿,朝着哥哥调皮的嘟了嘟嘴:“太子哥哥本来就很厉害嘛,还不让人说实话了?你拿出真本事来让我瞧瞧,我就服你。”
    明大义粲齿一笑:“小丫头骗子,今天就让你开开眼, 看好了, 是不是你大哥最厉害。”
    明大义走过去挑选弓箭和战马, 曹爽笑嘻嘻的凑了过来,手里捧着一个精巧的双宝盒,里面放着两样蜜饯:“初初,你快来尝尝,这是我家厨子新做的雪梨干和柿子酥,特别好吃,你尝一颗。”
    明怡初最爱吃小甜食了,自己家里也不缺这些小吃食,不过偶尔尝尝别人家的味道也不错。她掏出绣花帕子,擦了擦手指,便灵巧的捏起一块雪梨干儿放进嘴里:“嗯,真好吃,甜而不腻,入口即化,曹爽哥哥总有好吃的。”
    “那当然了,要不然他能这么胖吗?”太子殿下在一旁淡然说道。
    这一下曹爽被噎了个正着,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堵在嗓子眼儿的柿子酥咽下去,求饶一般说道:“殿下,我……我最近每日多花一个时辰练武,很快就可以挺拔如松了。这些零嘴儿我也不吃了,初初,都给你吧。”
    “哦。”他把双宝盒硬塞过来,明怡初只得捧在手里。
    李勉旭走开几步,低声吩咐贴身侍卫:“速去御膳房,取几样糕点蜜饯之类的过来,送到弘德殿。”
    侍卫领命去了,李勉旭走回原地,解下腰间的碧玉流沙剑,满身英气的向前一举:“你们不是一直想要我这把佩剑吗,今日就拿出来当个彩头,你们要比索性就比全套,十八般本事都亮出来好好比比,大家公认拔了头筹的,就可以得到这把佩剑。”
    众人一听,群情振奋,明大义最是激动,因为他是这一群人之中最有可能夺魁的,赶忙上前抢过碧玉流沙剑,生怕太子反悔似的放到一旁的兵器架子上,大喊一声:“来来都过来,咱们今天就比个全套,把这十年学的本事全用出来,看看到底谁强谁弱。”
    李勉旭负手而立,面带春风般的笑意:“你们先比吧,比完了告诉我一声,这里太冷了,我带初初去书房看书。”
    此刻,明大义眼中完全是那把垂青已久的宝剑了,哪还在乎自己在妹妹心目中有没有什么飒爽英姿。她与太子殿下早就是熟识的,也没少去他的书房,看书就看书呗,太子也不能吃了她。
    “哎呀,去吧去吧,你不用管了,把剑留下就行。”明大义摆摆手,让他赶紧走,然后招呼几个小伙伴商定比试的细节。
    李勉旭把他们安排妥当,转头对明怡初说道:“初初,跟我去弘德殿吧,有一样好东西给你看。”
    “什么好东西呀?”明怡初跟上他的脚步,好奇的问道。
    “去看了不就知道了,现在告诉你,你就不期待了。”李勉旭故意卖了个关子,带着她远离人群,走进安静的弘德殿。
    桌案上已经摆好了四干四鲜八样茶点,太子抬眸赞赏的瞧了一眼贴身侍卫,示意他办得不错,可以退下了。
    偌大的宫殿之中,只剩了他们两个人。李勉旭欣然落座,顺手把初初手里捧着的双宝盒拿过来,十分随意地扔进了书案底下的废纸篓里。
    “啊……”明怡初吃惊地低呼一声,盯着那个精致的盒子瞧了瞧,才诧异地抬头看向太子殿下。
    李勉旭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做法有点欠妥,可是又不能捡回来,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曹爽刚比了武,连手都没洗就吃,把盒子里的东西都蹭脏了,别吃了。反正这里刚好有新鲜的糕点果脯,你想吃什么随意拿。”
    明怡初点点头,甜甜一笑:“原来太子哥哥是怕我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会坏肚子,那好,我就不吃他的东西了,吃你的。把你这的好吃的都吃光,这样你就不用担心长胖了。”
    李勉旭浅浅一笑,温柔地眸光注视着她,看她吃的香甜,就也拈起一块放进嘴里,品尝一下她喜欢的味道。
    “初初,你想学骑马么?”自从坐在这里,李勉旭的眼神一刻都没从身上离开过。
    “想啊,可是我爹不让我骑马。本来前两年我已经学会了,可是一不小心从马上掉下来,差点被马蹄子踩到,从那以后我爹再也不让我骑马了,连马棚都不许进。其实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根本就不会摔下去的,我的几个闺中密友都会骑马,以后要是大家一起出去骑马郊游,就只有我不会,多没意思。”
    李勉旭欢喜一笑:“一会儿我守着你骑马吧,有我在,不会让你掉马的。等你骑的熟练了,你爹自然就不会阻止了。”
    “好哇!”明怡初欢喜的答应了,又拿起一块水晶糕放进嘴里。
    李勉旭拿过茶壶,亲自动手帮她倒了一杯白毫银针,递了过去。在她伸手来接的时候,他却忽然松了手,一杯茶完整地撒落在她的裙子上。茶水已经泡了一会儿,腊月天冷,纵是弘德殿烧着地龙,也并非十分温暖,那茶一点都不烫,却弄湿了她的裙子。
    “哎呀,这可怎么办?”明怡初吃惊地站了起来,抖抖裙子上的茶水,却见上面留下了一圈暗黄的印记,没办法穿出去见人了。“太子哥哥,你帮我找一套宫女的衣裳穿吧。”
    “宫女是下人,你怎么能穿下人的衣裳呢?”李勉旭满脸为难的想了想,忽然兴奋地说道:“有法子了,反正一会儿你也要骑马,穿裙子不方便,还是穿男装吧。我前几年穿过的旧衣裳还在,你若不嫌弃,就穿我的吧。”
    明怡初自然不敢说嫌弃,只能听从他的吩咐,穿上了一套月白色的交领长袍,微微有点长,不过也算可以。
    看着她换上自己的衣裳出来,李勉旭十分激动:“初初,你还记得我哪年穿过这件袍子吗?”
    这怎么可能记得呢,他这么高的时候,自己应该还是个很小的小孩子,太子殿下怎么学会给人出难题了。
    明怡初心中腹诽着,嘴里却没敢说什么,只诚实的摇了摇头。
    李勉旭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是你刚刚去女学念书的那一年,听几个年长的姐姐念了一句诗就记住了,看到我以后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应该就是太子哥哥这样的公子吧,你穿这件衣裳真好看。”
    明怡初眨巴着大眼睛想了想,确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得尴尬地笑了笑,促催李勉旭带她去骑马。
    弘德殿虽然是书房,庭院却也十分宽敞,侍卫牵来了一匹温顺的白龙马,交到太子手上就退下了。这匹马特别漂亮,通体一根杂毛都没有,个头不高却十分精神,让人一见就爱不释手。
    “这匹马好漂亮啊,我好喜欢。”国公府的好马也不少,可明怡初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
    李勉旭心中暗笑,看来是押对宝了。“初初,这是北狄最新进贡的宝马良驹,这匹马还没长大呢,所以个子不高,刚好适合你现在骑。过两年你长大了,它也长高了,它可以陪你好多年。”
    “我想赶快试试,我要上马了,太子哥哥,你帮我扶着点。”那次独自偷偷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以后,明怡初的确有点害怕骑马了。
    李勉旭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扶着她软腰,推她上马。待她坐稳之后,就牵着马缓缓溜达起来,等她熟悉了节奏,才放开手,让她自己骑,他紧紧跟着跑,怕她掉下来。
    明怡初本就学会骑马了,不过是放了两年没骑而已,而今一熟悉,很快就上了手,哒哒滴跑的很稳。
    李勉旭却没敢让她骑太久,过了一会儿就把她扶下马,用自己热烘烘的大手拢住她冻得冰凉的小手,呵了几口热气,就轻轻地揉搓起来。
    明怡初垂眸瞧着自己的小手被他的大手包在手心里揉搓,虽然很暖很舒服,可她却想抽回手来。她很想跟太子殿下说,自己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这样亲密无间了,连大哥都不会再这样帮自己搓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