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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手一点点伸出来,细而修长的手指,那样丑陋的褐色疤痕盘踞着,皮肤溃烂能再长好,却依然留着牢中阴暗潮湿的痕迹。
    本就是云泥之别,现在看来,似乎更配不上他了。
    阳光落在椭圆的指甲上,镀上了模糊的光泽。她自嘲地笑。
    “佩云……”身后有人在叫她,那声音空灵动听,仿佛仙子在歌唱,骤然入耳,让人头皮一麻。
    她猛地回过头去,凤阳宫外的蔷薇花丛轻轻颤动,那些娇艳的绯色花朵在阳光下摇摆,似在邀她共舞。
    “佩云……”
    又是一声。
    秋天难得的好天气,阳光灿烂,沿路的木芙蓉开成一片粉红色的云霞。
    微风吹来,摇落花雨缤纷,如梦似幻。空气中漂浮着沁人心脾的花香。
    柳拂衣和慕瑶并肩走着在道中,不经意间放慢了脚步。
    二人挨得很近,不像是赶路,倒像是漫无目的地散步。
    半晌,柳拂衣的手无声地从紧挨着他的冰凉袖口伸进去,握住了一只冰凉的小手。
    他生涩得几乎有些紧张了,两人手心都是冷汗,慕瑶一怔,旋即笑开。
    依旧步履不停,他们的手在途中紧紧牵在了一起。
    凌妙妙走在后面,瞪大一双杏子眼,看着小情侣越挨越近,直接在漫天花雨中牵起了小手,心里一阵兴奋,长途奔波的困意一扫而空。
    她下意识回头看慕声,惊异地发现他居然在盯着路面出神,完全错过了这精彩的一幕。
    ……这么重要的修罗场,黑莲花居然走神?
    往常这人一双眼睛总是片刻不离慕瑶,时常对柳拂衣投以怨毒而妒忌的眼神,她早已习以为常。所以才觉得最近这段日子格外反常,黑莲花盯花盯草盯路上的小鸟,就是不往正事上瞅——
    她没忍住,以胳膊肘捅了捅他,伸手一指:“嘿,快看你姐姐。”
    慕声下意识抬头一望,就看到了令他火冒三丈的一幕,但这三丈高的火气成分复杂,究竟是因为阿姐和柳拂衣亲密无间,还是因为旁边这人的语气,居然带着幸灾乐祸的笑意……
    他们两个失意人半斤八两罢了,这个傻子,她高兴什么?
    他目光冰冷地回头一望,对上那双黑白分明的杏子眼的瞬间,她怔了一下,仿佛突然反应过来,笑容消失,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少女的细眉蹙起,眸光潋滟,羡慕又怅然地长叹一声:“柳大哥牵了慕姐姐的手……我还从来没有牵过柳大哥的手。”
    白皙手腕上的收妖柄悬着,自然地收紧了尺度,被风吹得来回摇摆,宛如一只小巧的银镯子。在江南,垂髫的小女儿家最喜欢给两腕上戴银镯子,多数挂上铃铛,随风而响。
    铃铛……
    慕声的怒气不知为何比方才更重,连语气中都带着恼怒的冷意:“好好走你的路,别到处乱看。”
    妙妙撇了撇嘴角:果然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离开长安城第三日,主角团特意谢绝了赵太妃安排的车马相送,背起行囊,抄近道徒步走向城郊的泾阳坡。
    对于这种一天走十几公里,风餐露宿,晚上就地睡在树下的日常,凌妙妙竟然已经完全习惯了。
    虽然这一路上没有妖物劫道,也没碰上自然灾害,顺利的不可思议,但一路上看着小情侣暗流涌动的浓情蜜意,再挑唆挑唆慕声,看他气得炸毛,倒也非常的不无聊。
    泾阳坡虽然名字叫坡,但其实是四座小山组成的,这四座小山自然而然在中间围成一处谷地,从上往下俯瞰,犹如山中被砸出一只大坑,大坑中长满了茂密的林木。
    凌妙妙不太懂风水,只记得原文中写,坑中山灵水秀,两条溪水滋润大地,村民依山而筑,繁衍生息,泾阳坡冬暖夏凉,是个天然的世外桃源。
    可惜,后来村落中爆发瘟疫,一大半村民不幸染病而死,剩下的要么搬迁,要么逃难,短短几年内,这处世外桃源,转瞬空无一人,满是废墟。
    又几年,一位富甲一方的江南商人李准,带着自己的妻子仆从举家搬迁过来,将遗留的房屋修葺加固,额外搭建府宅,就在此地安身落户。
    按理说,商贾之人最迷信风水,若说向往长安,李准怀里兜着大把银钱,大可在都城买一处好宅邸,可他居然选择这曾经灭过村的荒凉泾阳坡落脚,偌大一个泾阳坡,只住了他们一家人……
    这场面实在有些诡异。
    前面忽然传来阵阵喧嚣声,慕瑶的步子顿了一下。
    妙妙凑上前去看,只看到黑压压一片人影站在道中,那些人望着他们,开始还人声鼎沸,指指点点,见到了他们的身影,慢慢安静下来,似乎正等着他们到来。
    凌妙妙小心翼翼地问:“这是……土匪劫道?”
    不会这么倒霉吧……
    柳拂衣摇了摇头,示意她稍安勿躁,妙妙闭了嘴,四个人迈着警惕的步伐,一点点向那些人靠近。
    一步,两步,十步……那些人面貌清晰起来,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站成一群,安安静静地望着他们。
    柳拂衣看着那群人,似乎预料到了什么,面容扭曲了一下,似乎是气极了,非常罕见地骂了一句不太中听的狠话:“蠢材——”
    话音未落,一个黑熊直立一般的巍峨身影一路小跑向他们奔了过来,脸上洋溢着喜气洋洋的微笑:“各位方士舟车劳顿,辛苦辛苦,这边请!”
    柳拂衣有些牙疼地盯着他:“郭兄,你不必如此客气。”
    “嗨,客气自然还是要客气的。”郭修以为他是客套,笑得灿烂如菊,答得也格外真诚,“经历这么多事,下官才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要不是各位提点,下官不知道死过多少次了。”他感激地拱手一一行礼,“四位对下官恩同再造,这点小事不足挂齿,不足挂齿。”
    凌妙妙差点笑岔气。
    主角团之所以婉拒了赵太妃舟车相送的请求,辛辛苦苦迈着双腿抄近道走过来,就是为了低调再低调,打泾阳坡这边一个措手不及。
    查案,哪有这样大张旗鼓地查的?郭修实在聪明周到,特意跑来放话通知一声,简直是提醒这边查漏补缺,做好万全准备。
    他们这十几里路,全白走了。
    慕瑶面色发黑地盯着眼前滔滔不绝的郭修:“小人知道诸位方士要来,特意邀请泾阳坡李准李兄弟前来招待,李兄实在热情,这不——”
    他回头一望,穿着一身绸缎长衣的李准冲他谦逊地一拱手,笑出一口白牙。
    随即,身后一片男女老少山呼海啸:“欢迎四位方士前来参观!”
    看这训练有素的架势,想必是在他们来之前对着天空嚎过好几遍的。
    李准确实热情,他把一家老小都都带出来做门迎,倘若他真有条件,说不定还能再拉起一个“欢迎领导莅临指导”的大横幅,挂在半山腰上造势。
    李准站在欢迎人群的最前面,此人虽然年过三十,可面相上显得非常年轻俊俏,甚至有种宁采臣的白面书生质感。
    人们下意识去找宁采臣身边的聂小倩。
    与他并肩而立的却是一个身着华丽彩裙的丰硕女人,墨绿色金纹袒领下,露出雪白胸前的深深沟壑,随即是修长的脖颈。
    她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大脸盘,足足比身旁的李准大了一圈。瞳距极远,双眼极小,看起来像拟人化的树懒,又像一只被做成罐头的胖头鱼。
    一张脸上,唯独红润的嘴唇长得还算得体,丰满润泽,是标准的美人唇。
    四个人望着她,一时失语。
    长安街上丰腴的女人来来往往,绝对没有一个比她长得更加古怪。
    妙妙感到身边的慕声瞬间绷紧了身体,这是捉妖人提起警惕的标准反应。
    李准向前一步,笑眯眯朝他们介绍:“这位是内人,十娘子。”
    胖头鱼有些迟缓地笑眯了几乎没有存在感的眼睛,看上去古怪又滑稽,美人唇一开一合,发出了清甜的声音,“诸位请随我们进宅子去。”
    几乎是同时,妙妙听见前面慕瑶对着柳拂衣压低声音:“有妖气。”
    第57章 鬼魅制香厂(二)
    “来,多吃些水果。”
    十娘子伸手将盛着四只李子的碟子推到凌妙妙眼前,冲她眯眼一笑,声音清甜,显得格外温柔。
    李子大而饱满,乌漆漆的果皮上挂着白霜。四方桌上摆满精致的碟盏,有黑葡萄、水蜜桃、鲜红柿子,都是最新鲜的,甚至找不到一处疤痕。
    天青色茶具釉色极亮,杯子上画着竹叶,茶水澄清,茶叶舒展饱满,飘着浓厚的香气。一切比起太仓郡守府,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的路上,主角团一路走一路暗自惊叹。李准一家搬来了泾阳坡荒村,大加整改,使之丝毫不见之前的衰败,一座座小小宅邸藏身青山绿水中,少有外人来,有十成十的隐居意趣。
    李准的宅子用的是江南的黛瓦白墙,背后有郁郁葱葱的林木映衬,厚重优雅。拾级而上,推开门,惊了天井中栖息的长尾雀儿,“叽叽”地飞上了天,馥郁的花香扑面而来,蔷薇木槿海棠,粉色和红色花团锦簇,蜂蝶流连。正在浇花的小童子见了人,飞快地放下壶,忸怩地跑进了内室,花圃中的潮气折射出七彩光晕。
    阳光穿过矮墙,透过斑驳高大的树木,落在天井中的青石砖上,明亮的一块块光斑。
    鸟语花香,仆妇成群。日子过成这样,才真的是生机盎然。
    坐在正厅,十娘子和几个小丫鬟一起忙来忙去,帮柳拂衣添水,给慕瑶递方巾,转个身,还来得及给凌妙妙手上塞一只黄澄澄的鸭梨,迟缓地眨眨那对小眼睛:“甜的,尝尝。”
    她的手指修长白皙,十分漂亮,除了有些滑稽的脸,浑身上下,举手投足,哪里都像个温柔能干的主家太太。
    “谢谢。”凌妙妙笑着接过来,转头兴冲冲给慕声展示手上的梨,“哎,你……”
    刚说了一个字,梨就一下子到了他手上。
    慕声垂眸,漫不经心地在怀里摸出一只小匕首,单手脱了鞘,咔嚓咔嚓几下削掉了果肉,回到凌妙妙手上的是只生动形象的兔子,“给。”
    凌妙妙沉默地盯着兔子梨,满脸问号:“我问你要不要吃,你给它削成这样干嘛?”
    “……”
    默契培养成这样,真是没谁了。
    身旁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妙妙回头看,慕瑶、柳拂衣和十娘子都看着他们笑,好像两个小孩在泥地里打架,极大地取悦了围观的大人。
    慕声黑润润的眼眸望她一眼,又盯着梨,紧抿嘴唇,好像又生气了。
    “你真厉害,梨也能雕。”凌妙妙睨着他的脸色,笑着圆场,咔嚓几下咬了梨,吃得汁水迸溅,禁不住惊叹,“好甜!”
    她习惯性舔舔嘴唇,唇瓣粉嫩莹润,慕声看了半晌,扭过头去看窗外。
    十娘子笑得开怀,递了条手帕过去,像是温柔亲切的邻家姐姐,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慈爱:“还有柿子,我们自家下人种的,也很甜。”
    李准坐在上座,捧着脸,像个孩童似的,饶有兴趣地看着十娘子圆圆的脸盘,和她笑着的神态,甚至忽略了客人。
    柳拂衣和慕瑶在那眼神里看出了浓浓的爱意,不禁诧异地对望一眼。
    是的,李准对妻子的爱,满溢到了外人能够一眼看出的程度。他走到哪里,就要将十娘子带到哪里,两人不是十指相扣,就是并肩而行,跨了不知几百次的门槛,他都要托住妻子的手臂,嘱咐一句,“慢点,小心。”
    他看她的眼神,始终像是热恋中的少年,带着好奇和无尽眷恋。
    李准是有为商贾,家财万贯,又生得风流倜傥,可他一个外室填房也没有,专宠十娘子一人。这十娘子并非什么天资绝色,甚至长相颇为古怪,随便一个丫鬟仆妇,都比她顺眼……
    慕瑶和柳拂衣对视的这一眼,就蕴含了无限的疑惑和猜测。
    “不知李兄是什么时候搬到泾阳坡的?”柳拂衣饮茶,打断了李准专注的凝视。
    “哦,柳兄不必客气。”李准回过神来,微微笑道,“四年前小女病重,李某几欲变卖家产为她诊疗,幸而遇见十娘子。”
    兜兜转转又绕回十娘子,李准的眸光明亮得像天上星,自豪又温柔地看了她一眼,“她不仅妙手回春,治好了小女的病,还提议我们举家搬来这里,便于小女疗养。我们次年春天便搬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