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阳光很好。
河道里哗啦的水声杂糅着喧嚣的人声,慢慢低下去,低成了四周腾腾而起的、看不见的蒸气。
宗杭僵直地站着,光着的那只脚踩在另一只鞋面上。
在那极短的时间里,他看到易飒偏了一下头,所以预想中惨烈的登陆没有发生。
但他没看清,也说不准:那鞋子疾飞而过时,到底是完美避开了、还是擦着了她的脸。
他站着不动,整个世界都配合他,天上的云不走了,旅人蕉碧绿的大叶片被凝在空气里。
真是地球停转也好,但……易飒走过来了。
宗杭口唇发干,皮肤表面微微发烫,腋下生了汗,汗珠子贴着皮肤慢慢往下滚,夭折在文化衫细密的棉质纤维间。
***
易飒没有挂电话,这电话还算重要,没必要因为突发的小事挂断。
但她很恼火,真是小孩子扔的也就算了,人高马大,明显成年人了,玩什么童心焕发。
所以走近宗杭时,她把手机内扣,避免那头的人听岔了产生误会,然后说了句:“神经病。”
说完了,没停,和他擦肩而过,脸上都是嫌弃,眼皮都懒得朝他掀一下。
电话还在继续,那边在等她回话,易飒力图让语气柔和,但刻薄还是爬上了整张脸:“丁叔,这儿的雷场道,我比埋雷的还熟,真想让他死,就不会让他看到那块牌子了。”
不知道那头回了句什么,她只是冷笑:“我跟他可没交情,他不声不响,盯了我两个晚上,什么意思?我有很多见不得光的事吗?”
不远处,有条小游船加速,船尾激出白浪,在浊黄河面上划开一道口子,像拉链一拉到底。
易飒盯着那条漾荡的链痕,声音渐渐低下去:“帮我转告他,这儿是湄公河,不是你们黄河水道。”
***
宗杭还在原地站着,觉得肉身无比沉重,重到没法挪动。
看来她的脸没被鞋子刮擦到,否则自己不可能只被骂了句“神经病”就完了。
飞出去的那只鞋还跌在不远处,他连单脚跳的力气都没了,光着一只脚走在泥地上,走到那只鞋前,把沾了沙砾的脚塞进去。
有小孩儿来拉他,示意继续玩,他摇摇头,垮着肩,一步一步走向阿帕,走得奄奄一息,像逐完日的夸父,每一步都可能血溅当场。
阿帕和划澡盆的这群玩得正欢,知道宗杭又坐回来了,但没工夫搭理他。
过了会,听到宗杭幽幽说了句:“阿帕,我想问你个问题。”
阿帕抬脚,奋力将一只划近的澡盆踹远,头也不抬:“你说。”
“你走在路上,然后,有一只鞋子,以很快的速度朝你飞过来,几乎贴着你的脸飞了过去……”
阿帕揣摩这问题到底属于哪个领域:鞋子,飞过来,涉及到物体运行轨迹、速度,还有空气阻力……
“……你觉得,你能闻到鞋子里的味道吗?”
阿帕问:“球鞋还是凉鞋?”
“……球鞋。”
阿帕皱眉。
球鞋啊,那就不太乐观了。
“那脚臭吗?”
宗杭茫然:“天天都洗,但是……谁的脚也不香吧。”
阿帕给出意见:“我觉得能。”
宗杭不吭声了,他抬起头,看远处的大湖。
快日落了,湖上奇形怪状的大簇团云周身透着暗蓝颜色,夕阳的光从杏子黄转向杏子红,耐心地给云块勾线、镶边、调出明暗。
有一大块团云斜倚天边,像盘坐的、不规则形状的佛。
阿帕无意间转头,看到宗杭双目阖起、双手合十,姿势不标准,但态度虔诚。
怪了,对面没有大庙金身啊。
他忍不住问了句:“小少爷,你拜什么啊?”
拜佛。
求易飒千万别记得他。
万一记得,那就求以后再也别见面了,他嫌丢人。
***
不需要麻烦佛祖,易飒确实不记得他。
她不大拿正眼瞧无关紧要的人。
第一次,没照上面宗杭就被拖出去打了,全程鬼哭狼嚎,完事的时候,她无意间瞥到:那人鼻青脸肿,两行鼻血滑过掀了皮的嘴唇,一路滑到下巴上。
第二次,她注意力在通话上,没空分心,隐约记得肇事者含胸缩肩,畏畏缩缩。
这种鸡零狗碎的事、还有人,没精力去记。
她一路走到码头出口,那里,她的小游船租客正推着摩托车等她。
摩托车擦过了,干净锃亮,该上的机油都上了,该紧的螺丝也都紧了。
这是应该的,这趟来收租,他说老婆又生了个孩子,家里开销大,只交了一半钱,另一半,她劈头盖脸吼了他一顿之后,同意他用鱼干抵。
那一大包鱼干,用红色的劣质塑料袋包了,捆在她摩托车后尾箱绑着的大包小包之上。
易飒把头发往后抓拂,省得盖眼睛,然后接过他递来的头盔戴上。
太阳快下山了,回去路远,估计得开到夜里。
***
四个小时后,易飒的摩托车还在洞里萨大湖边颠簸。
主要是路差,车子叮铃咣铛,像散了架,她在湖边一处高地上停下,咬着手电,拿工具把重要的几处部件紧了一下,然后斜坐到车座上,解开塑料袋,从一大片鱼干边缘处扯下一条,送到嘴里慢慢嚼。
眼前的洞里萨湖,真正是个浩浩汤汤的大湖,无边无际,没有人声,泛黑色的鱼鳞亮。
这湖经由一条窄窄的河道,连接入湄公河。
她们的行话里,对这样的湖有特定的称谓,不叫什么“内陆湖”、“淡水湖”。
叫“挂水湖”。
像人生病了要去吊盐水,经由一根细细的输液胶管,通过针头,把盐水注进人的血脉里。
湄公河是那个人,连接的河道是输液胶管,洞里萨湖就是那瓶吊起的盐水,而从前的俗语里,把“吊盐水”叫“挂水”。
所以,这样的湖就叫挂水湖。
她下午和丁长盛打电话,说自己和丁碛没交情,这话不对。
其实见过一次,1996年。
那时她还小,不到四岁,但已经是个小人精,幼儿园老师说她心眼比苍蝇腿还多,于是她捉了只苍蝇,细细数腿,数完了觉得受到了侮辱:才六条!
她的认知里,多才是好,心眼当然也多多益善。
那一年,父亲易九戈带她和姐姐易萧出远门,她喜欢这种举家出行的大阵仗,而且还离家那么远:坐了一天的汽车、一天一夜的火车才到。
出站时,无数乘客大包小包你推我挤,她无端亢奋,仰头看到高处的火车站牌。
西宁。
当时,火车站背后,还是赭灰色的山。
初学识字卡的她大叫:“西丁!我们到西丁了!”
易九戈慈爱地摸摸她冻得通红的小脸,易萧看了她一眼,说:“智障。”
有辆绿色的吉普车来接,把他们接到住处。
住的地方叫“江河招待所”,规模挺大,据说是小学校改的,有三层楼高,每层尽头处都有公共厕所。
住下之后她才发现,父亲和那些已经入住的、以及即将入住的客人们,都是认识的。
她猜可能是请客吃饭,要连吃很多天的那种,她喜欢这种场合,因为犯了错不会挨打,只要虚张声势地嚎一声,那些可亲的叔叔阿姨们就会护住她,说:“算了算了,小孩子嘛。”
然后给她塞上两块糖。
她每天都在招待所里溜达,这屋蹭一勺麦乳精,那屋讨一口桔子水罐头,顺便听他们说各种闲话。
大人们聊八卦不避她,以为她小,听不懂。
其实她听得懂,而且她还坏。
不是那种心机龌龊的坏,是小孩子人云亦云的那种势利眼:大人们聊天时咒骂谁、唾弃谁、瞧不起谁,她也会如追赶时尚潮流般,立马跟上。
所以懂事之后,每当有人说小孩儿“纯洁无邪”,易飒都嗤之以鼻,她做过小孩,有发言权,小孩儿没有灵魂,只是镜子,忠实拷贝着身周的一切,有样学样,最易“邪魔入体”。
有些感伤的人写文章,说是想“永远做个天真的孩子”,她不想,她更喜欢有了主见有了锋刃的自己,永远做个孩子多可怕,一张白纸,只能让别人抹。
大人们也会说到她,感伤地摸着她的脑袋,说:“囡囡可怜了,刚生下来没几个月就没了妈。”
她在心里翻白眼:可怜吗?她没觉得啊,她没享受过有妈的福,也就不觉得没妈是苦的。
“丁碛”这个名字,就是在那些闲话里听到的。
据说,这是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是丁长盛大冬天在距离碛口镇不远处的黄河边上捡到的,捡到的时候人快冻死了,身上还结着泥黄色的冰碴子,没办法,黄河水实在太黄了。
丁长盛那方面不行,和婆姨过了那么久,都没能生出个孩子来,就把这个捡的当了儿子。
……
过了两天,易九戈跟她说:“你不是嚷嚷着在这没小朋友玩吗?今天有个姓丁的叔叔来,带了个小哥哥,就住一楼。”
她知道是哪间,一楼只有右首尽头处那间还空着,于是飞奔而去。
易九戈还以为她是没小伙伴,这几天闷坏了,其实不是,她就想看看捡来的孩子长什么样,幼儿园里有各种传闻,比如捡来的孩子男的不长小鸡鸡,但女的长,再比如半夜十二点,野孩子就会被打回原形,一般是黑色的猫,功力更强一点的,是雪白的黄鼠狼。
到了门口,她没直接进去,只先探进一点点脑袋。
丁长盛刚到,还在收拾行李,一边收拾一边考丁碛问题,涉及到的知识点跨各个领域。
比如:“白日依山尽”的下一句是什么?五五二十五,那五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