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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来人是御前侍卫统领王朝,长得五大三粗,却是个好脾气的男人。他已过不惑,对阿宓这比女儿还小的长公主也是十分爱护,因此对沈慎自然没有好脸色。
    “沈大人。”王朝作揖,直接道,“长公主今日一早就出了宫,陛下让在下前来问沈大人,殿下是否在沈府。”
    “未曾来过。”沈慎露出诧异之色,“怎么,殿下竟又离宫了?”
    说罢语气微缓,“殿下毕竟年少,贪玩不足为奇,王大人不如去酒肆茶馆找一找。”
    王朝本来笃定了长公主在此,陛下也信誓旦旦,可是……眼下沈慎的神色太真诚了,以致他都觉得,是不是错怪沈大人了。
    沈大人说得也没错,殿下确实是贪玩的年纪,可能只是因为在边关待久了,所以才一回京城就迫不及待地去邀朋唤友了?
    他狐疑道:“沈大人与殿下最为熟稔,怎么,殿下竟没来寻过你?”
    “在下一直在书房,不曾听过下人禀报。”沈慎面不改色,“若是王大人不信,我这就去唤管家前来询问。”
    “不必了。”王朝觉得真叫了管家,未免太不给这位面子,他应该也没有必要隐瞒长公主的消息,“看来是我猜错了,殿下想来去了别处玩耍。”
    他缓声道:“陛下担忧殿下安危,急于寻人,还望沈大人不要责怪在下冒犯。”
    “不会,职责所在,沈某亦能理解。”
    几句话忽悠走了王朝,也是沈慎一张沉稳的脸和以往冷漠的性情摆在那儿,换成其他人,也没这么容易被骗。
    沈慎想,陛下轻轻松松给自己下了个登科宴拔得头筹的旨意,他如此劳累,自然需要阿宓在身边,偶尔看一看消除疲意,这应该并不为过吧?
    当然不为过,毕竟人之常情,陛下应能理解的。自问自答的沈慎毫无愧疚之心,继续入书房去了。
    可怜王朝就这样去京城十街九巷仔仔细细寻人,阿宓正好在他走后的一刻摸到了书房,探出脑袋,“大人用了早膳吗?”
    “还未,想吃什么?”
    “管家去让人买了东街的肉包和豆汁儿,大人要不要尝?”说着,阿宓背着的手抬起,正是裹着肉包的油袋,眸儿弯弯。
    二人自是一同享用。
    阿宓胃口小,偏偏改不了贪心的毛病,总想每个味道都尝个遍。为了满足她,沈慎也只好任劳任怨地把每个被小姑娘咬了两口的包子一一消灭。
    吮着甜甜的豆汁儿,阿宓坐在高凳,小脚晃悠,“大人接下来两月是不是都要看书?”
    沈慎不答反问,“有事?”
    “没事呀。”阿宓道,“我怕大人太辛苦了,想让大人注意身体。”
    目光分明有些闪烁,沈慎也不拆穿她,“这两月我没有什么空暇,若是觉得无趣,可以去寻人玩。”
    “唔……大人,知道啦?”
    沈慎含笑,“知道什么,阿宓这两年交了好些闺友的事?”
    瞥见阿宓睁圆的眼,沈慎道:“交友是好事,怎么如此心虚的模样?”
    “不、不是……”阿宓结结巴巴不知如何解释,在她的认知中,男子应该对这种行为是不喜爱的。
    因为前世公子……就不喜欢她认识旁人,他要她眼底心里都只有他一个人。
    阿宓便以为,这是所有男子的独占欲,没料到沈慎会如此淡然。
    她突得抱过去,像头莽撞的小兽冲到沈慎怀中,“大人真好,大人最好了。”
    沈慎被夸得莫名,想了一圈着实没想到自己做了什么值得让小姑娘感动的事,只能无言地抚了抚她。
    反正他也习惯了,小姑娘脑袋里想的总是有些不一样的奇思妙想,这种时候只需要配合就好。
    阿宓抬眸,突然小声道:“到了京城,是不是不可以再像边关那样了?”
    “哪样?”问题刚出口,沈慎就自己知道了答案,低声道,“平日是不可以,但无旁人时,依然可以。”
    阿宓双眸水亮,“那、那我应该可以趁着没人,先亲一口大人。”
    怎么这么可爱。沈慎几乎要被她小心翼翼的模样逗笑,这次难得没有动作,而是享受阿宓的主动亲昵。
    来自阿宓定义中的亲,自然是浅浅淡淡、点到即止的。她很容易害羞,仅是自己轻轻咬了口沈慎就已经满脸晕红了,与初见时的她比起来倒像是退步了。
    不过她那时什么都不懂,真正说来,并不足以进行对比。
    沈慎显得很冷静,在阿宓几乎将眼睛完全闭上时,他甚至在好整以暇地欣赏小姑娘面上神情,一丝一毫的颤动都没有放过。
    阿宓已经有了少女风情,虽然那风情说来还算稚嫩,但已经足够让人享受。沈慎已经开始期待,这朵花真正绽开时是什么模样,那一定是一种让人目眩神迷、无法自拔的美。
    “大人怎么看上去都没有什么感觉?”阿宓有些气馁,每次大人主动时都能将她亲得无法呼吸,可她的功力明显不够。
    沈慎低笑,“那阿宓就再接再厉继续学习,等哪日能让我有所动容,便算是小有所成。”
    他的自制力何等出众,如果他想忍,可以让任何人都看不出。也就阿宓这小傻子信了他,犹豫地应了声。
    “我要去看书了,阿宓准备做甚么?”
    阿宓想了想,“今日就陪大人呀,反正外面也没什么意思。”
    沈慎笑笑不言,还是让她跟着了。
    知晓大人有命在身,阿宓便乖乖地不曾打搅,只在沈慎准备写字时帮他研磨。
    红袖添香,算是读书人中极为风雅的一件事,放在数年前,恐怕谁也想不到沈慎能享受这等待遇。
    寻常人有心仪之人在旁边早就三心二意无法专注了,但沈慎还真就如他打算的那样,全程连眼神都没给阿宓一个,面色也是淡淡的。
    只有偶尔在需要哪本书时才会像使唤书童一样道一声,阿宓便跑去书架那儿找。
    但这书架有些高,一时找不到,阿宓便去捡了个矮凳垫着,下来时一时不慎身子一歪,咚得脑袋撞在架上,疼得她眼里瞬间泛起泪花儿。
    再看沈慎,依旧沉眉浸在书卷中,对外物全然失去知觉,更没听见那咚得一声响。
    暗处保护阿宓的侍卫在树上看着这副情景,心想这样殿下总该生气了吧,姑娘家都是这样小气得很,他有次没听见媳妇唤他都被拧了耳朵呢,沈大人这可是罪大恶极。
    但可惜并没有出现他期待的画面,阿宓揉了揉额头,依旧去递书了,期间半个字都没说。
    侍卫心中不平,继续以前所未有的专注力盯着。只见沈慎这一看书就看到了日暮,旁边的小殿下终于支撑不住跑来跑去,累得趴伏在几案上,没多久就闭上了眼。
    而屋内骤然平静了那么多,沈慎依旧毫无所觉,甚至根本看不到就在他眼底下入睡的阿宓,连件衣裳也没想着给人披。
    侍卫不由心中*……%%了几句,为什么!连沈大人这样的人都能娶到媳妇,还是这么漂亮又温柔的长公主殿下!
    第79章 秘密
    阿宓一连在沈府待了三日, 亲眼看到沈慎如何用功, 堪比前人头悬梁锥刺股。而他之所以不需要用那种方法, 是因为本身自制力足够强大,即便没有外物刺激,他也能做到心无旁骛,一日只睡三个时辰,其余九个时辰不是在练武就是在看书。
    阿宓看着几度想说些什么,都是作罢。虽然缘由在她, 但她总觉得自己好像没有立场能够阻止大人。
    因为大人向来如此,目标既定就从不容自己松懈。
    若非绵绵来寻, 她只怕也要跟着在沈府一直沉闷下去。
    绵绵是跟着啁啁一起出现的, 这两只好像从一开始就不对付。啁啁在她身上闻到了厌恶的味道,柔软的绒毛乍起, 绵绵也是作出一副要打架的架势,目光凶狠, 千钧一发, 只要一个动作就能飞快滚打在一块儿。
    阿宓看着他们,恍惚有种自己已经成了娘亲的错觉, 赶紧插|进中间, 顿时,啁啁毛平顺下来, 绵绵也恢复成天真可爱。
    啁啁委屈地往阿宓怀中拱, 绵绵道:“这是阿宓姐姐养的小宠吗?它怎么这样凶悍, 会不会伤人呀?”
    “不会的, 它很乖。”阿宓不知道绵绵那段经历,只当她被吓着了,“啁啁只是生得凶,喜欢顽笑,平日待人很好的。”
    事实上任何人,在不清楚绵绵遭遇的前提下,都不会想到这个才六岁的孩子会多么狠厉。所以阿宓待她的态度更是不足为奇,绵绵本人亦是十分喜欢漂亮姐姐对自己的宠爱,如今这宠状似被分走了半份,她自然不高兴。
    她道:“我还是有些怕,可不可以让它离远些?”
    的确也有人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啁啁在旁,毕竟它在阿宓面前看着再温驯,那也是猛禽,谁都不知会不会突然暴起伤人。阿宓理解她,把啁啁带到旁边,给它喂了几块肉,安抚道:“待我一人时,啁啁再下来吧。”
    “啁——”这只鹰更委屈。
    阿宓不得不抱着它的脑袋亲了又亲,连连安慰许多句才把这“脆弱的”鹰给抚慰好,目送它展翅上空。
    “绵绵怎么就一个人来啦?”阿宓注意到绵绵身边没有跟任何人。
    绵绵理所当然道:“我问过别人知道阿宓姐姐在哪儿,又问了路怎么走,就来啦。”
    阿宓眨眼,有些无法想象六岁的小姑娘怎么能在从未待过的京城走得这么顺畅,蹲下|身道:“没有和任何人说吗?”
    “需要和谁说吗?”反倒是绵绵很疑惑。
    因她这坦然的神态顿了下,阿宓道:“当然,绵绵现在住在侯爷家。要出门了,和主人家说一声是应该的,不然发现你突然不见了,他们该多着急啊。”
    那个人才不会着急。绵绵撇嘴内心道,面上作出疑惑状,嫩生生道:“是这样吗?对不起阿宓姐姐,我忘记了。”
    阿宓自然不可能和她生气,在她心中绵绵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儿。毕竟阿宓当初直到十三懂得的常识也少得可怜,自然无法猜到这个年仅六岁的孩子心智其实已经不下于她。
    “没事,记着不可再这样啦,这次我让人去告诉侯爷就好。”
    “谢谢阿宓姐姐。”
    绵绵本就生得可爱,被阿宓从农户那儿接来后更是养得白白嫩嫩,扑闪着大眼瞧人时萌动无比。阿宓抵挡不住这可爱攻势,抱着人亲了又亲,绵绵都乖乖的不曾抵抗。
    她道:“阿宓姐姐要一直待在这里吗?听说沈叔叔要忙着看书。”
    “是啊。”阿宓眉间略带苦恼,“大人都不怎么休息。”
    “沈叔叔年纪那么大了,他知道要做什么的。”绵绵安慰她,“阿宓姐姐在旁边说不定反而会打搅他呢,我们出去玩儿吧。”
    渴盼祈求的目光,阿宓想,到京城后确实没带她去玩儿过。边关和京城大为不同,她也不能就把人丢在侯爷府中就不管了。
    思虑之下,阿宓也没打搅沈慎,带着绵绵去了京城有名的十街。
    京城出名的有十街九巷,但并非真的有十条街、九道巷,而是因“食”通“十”,“酒”通“九”,这才有了这个称号。
    十街几乎从出了宫门就开始,一直绵延到西城门口。长长的直道旁大到酒楼点心铺,小到摊贩地铺,美食应有尽有。从踏上这条街起,鼻尖就萦绕着各种食物香味,馋得绵绵左顾右盼,简直不知看哪处才好。
    “绵绵喜欢什么口味?”
    “都喜欢。”绵绵从这摊跑到那铺,十足的小孩儿贪心模样。阿宓拿不下,干脆叫了一个侍卫现身,专职担任二人的储物架。
    这侍卫本来还颇受艳羡,毕竟能光明正大跟在长公主身后,即便当个跟班感觉也不错。待看到之后他身上挂满的东西,同僚便默了,果然,无论大小,姑娘家在街市逛起来是最可怕的。
    让侍卫跟着还有威慑之用,毕竟阿宓和绵绵都是小姑娘,相貌又出众,难免引人注目,孔武有力的侍卫很好地挡去了部分窥探的目光。
    有个男子见绵绵长得可爱,许是想亲近一下,给她递过烧饼后就顺手捏了把脸,“小姑娘还想吃别的口味吗?哥哥送给你。”
    绵绵愣了愣,介于阿宓在场,很好地掩饰了眼底的抵触,抬眸甜甜道:“不用,够吃了,谢谢哥哥。”
    说罢转身离开,也就在她离开没多久,那捏了她脸蛋一把的青年突然一声惊呼,原来他走神之下竟用力不稳把手贴在了烧锅上,烫得红肿。
    已经离开这边的阿宓自然注意不到,暗中注意的侍卫皱眉,他好像看见绵绵小姑娘在离开时丢了个什么东西在那人身上?
    不过速度太快,他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看岔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