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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当然,最可怕的还是爬长城。
    被客车拉到长城脚下,一看到长城,书庭便死活都不要爬,还被妈妈骂了一顿。那时,妈妈多少还有点和二姨攀比的心态,出来玩,就是要拍照回去给别人看的,说:“你不爬,你不上去怕张照片,别人怎么知道你来过北京,来过长城?”
    书庭天生带着一股倔劲儿,尤其小时候,两手在下面攥着拳,气哄哄地说:“没来过就没来过!”
    “不到长城非好汉!”
    “不是好汉就不是好汉!”
    书庭誓不妥协,但最后,还是被骂着拖着拽着爬上了长城。妈妈叫书庭摆pose拍照,拍了几张发现书庭全哭丧着脸,便又把书庭骂了一顿,还说:“看看人姗姗,让摆什么姿势就摆什么姿势,让笑就笑!带你出来玩儿你还不乐意了,下次别出来了!”
    “不出来就不出来,哼!”
    妈妈对全世界温柔,也就敢对自己和爸爸横!
    ……
    电话那头,一美说:“有啊,姐,你来找我玩吧!你提前几天来,然后等端午放假我们再去重庆!”
    书庭也同意了。
    五月末,书庭总算绞尽脑汁编出了一篇论文,答辩也顺利地一次通过,她的本科生涯便如此结束。
    周末,爸妈开车到禹州,把她在学校的衣物、被褥带回家。
    书庭回林城住了几天,便飞来北京找一美。
    姐姐在的那几天,一美是幸福的。
    姐姐在学校附近找了酒店,一美便收了东西,到酒店陪姐姐一起住,室友们问一美晚上不回来了吗,一美都会开心地说:“嗯,我姐姐来找我玩啦。”
    每天中午,姐姐都会到一美的教学楼前等一美下课。
    温热的六月,一美穿了简约好看的t桖、牛仔裙,穿白布鞋,斜跨一个粉色链条包。结束了一上午充实愉快的课程,抱着书本和三两好友聊着天,走出教学楼,都总能看到不远处姐姐在对自己招手。
    一美便和朋友们说:“我姐姐在等我了,我先过去啦。”
    朋友们指着不远处的姐姐,问:“那是你姐姐吗?”隔着一定距离,也能看出姐姐五官优美、穿着精致。
    “是的!”
    朋友们便说“天啊,你姐姐好漂亮!”
    一美便由衷感到高兴,甚至骄傲,比朋友说自己漂亮还骄傲。
    有人等自己下课,有人请吃饭,有人给买衣服,那段时间,一美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仔。
    姐姐的情绪状态也很好。
    不过有一点值得怀疑的是,姐姐又开始整日对着手机聊天,时而平静地聊,时而也会开心地笑笑。
    让一美不得不怀疑:“姐,你不会恋爱了吧?”
    姐姐会心一笑:“算是吧。”
    一美便生气地说:“好哦!谈恋爱了都不告诉我,姐,你变了!”
    “我打算稳定了再告诉你的嘛。”
    一美便问:“是什么人啊,有照片吗?”
    书庭摇摇头:“没有。”
    “骗人,怎么可能没有男朋友的照片啊?”
    “这个真没有!他很忙,不会没事拍自拍发给我的。”
    一美又问:“是什么人啊?”
    “就有那么一个男的,说了你也不认识。”顿了顿,“哦不,你应该认识,就是上次送火锅的那个。”
    第139章 .
    他叫陆维均,是书庭实习公司的创始人。
    美国名校mba毕业,回国后,在家人的经济支持下,与学室内设计的朋友共同创办了如今的公司。
    年纪三十出头,与书庭相比确实有点大了,不过从最近相处的点点滴滴,书庭也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年纪大了会疼人”。
    陆维均对书庭,几乎一见钟情。
    见到书庭第一眼,觉得她长得真好看。
    再多看几眼,发现不仅好看,而且耐看,百看不厌。两道眉毛弯弯的,面相温柔中又带着可爱。
    后来接触,发现这姑娘性格真好,开朗大方、坦坦荡荡;再进一步交流,觉得书庭好有意思,不仅善谈,而且还有着这个年纪所难得的风趣幽默。
    书庭刚入职,陆维均便时常关心照顾她。
    是润物细无声的照顾,并未引起书庭的反感,也叫她无法拒绝,久而久之,自然积累了对他的好感。
    但只是作为朋友的欣赏。
    也曾想过,他的妻子一定会很幸福吧。经济上无忧无虑,老公又体贴顾家。但从未想过要与他发展感情,毕竟他与自己一直以来的理想型完全不一致。
    再后来,陆维均开始约书庭出去。
    书庭不愚钝,也感觉到对方八成是看上自己了,只是自己并没有开始一段新感情的打算,于是找理由拒绝。只是这个老男人脸皮不是一般厚,情商又高,总有办法叫书庭无法拒绝他的小恩小惠。
    陆维均也是个爽快之人,又这把年纪了,不喜欢拐弯抹角,也知道书庭是一个知性、大方的女生,平日里笑呵呵的,接得住玩笑。第一次和书庭吃饭,便对书庭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知廉耻地说:“其实看到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
    书庭听了,一口红酒呛进了气管里。
    看书庭咳嗽,陆维均也吓到了,问:“你没事吧?”
    书庭一边咳一边摆摆手,说没事。
    等书庭恢复过来,陆维均又暗自庆幸——
    幸好刚刚理智克制了他,叫他没把那句更不要脸的话说出口——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娶你。
    原来书庭再大方,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自己这句话说出口,指不定要把人吓跑了。
    只是看书庭咳嗽,脸都红了。
    又觉得——这姑娘怎么这么可爱呢?
    每一次与陆维均见面,书庭都是轻松愉快的。
    陆维均很幽默,常常把书庭逗笑,追姑娘的手段春风化雨,而从未让书庭感到过丝毫的不自在。
    直到书庭离职。
    书庭离职,陆维均心情复杂,当天晚上的聚会也并未参加,只是叫她们好好玩,花费由自己承担。
    而在第二天,陆维均单独请书庭吃饭。
    在西餐厅,陆维均送了花和项链,正式向书庭表白。
    又解释说,项链并无特殊的含义,只是去年年底在商场看到,觉得好看,书庭戴了一定很美,但不知送不送得出去,在柜台前来来回回了好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买了下来,一直在办公室里放着。
    他叫书庭别抱负担,轻松收下。
    听到他由衷的话语,又看到他的眼睛里,甚至闪烁出一丝孩子般真挚的光芒,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她为难了很久,最终婉拒。
    她没有准备好去迎接下一段感情,她不知两人适不适合,当然,最致命的还是,这么久以来,她一直拿他当朋友,甚至当哥们儿相处,而从未对他有过感觉。
    在她这里,“她爱的”与“爱她的”,她永远选“她爱的”。
    对方在多大程度上爱自己,于她而言并不重要。她爱的人,哪怕一周一句不咸不淡的“干嘛呢?”,也比她不爱的人每天嘘寒问暖的关心,要来得更有价值。
    那天晚上,书庭的态度很决绝。
    拒绝了花束、拒绝了项链、坚持晚饭一定要自己买单,最后,还拒绝了陆维均要送自己回去的邀请。
    两人不欢而散。
    之后有十天时间,两人都未再联系。
    而十天后,在一个书庭为毕业论文而苦恼的夜晚,陆维均发来一条信息,说:“我很难受。这几天吃不下、睡不着,每天大半夜在阳台上叹气。我不知道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为什么还会这样。”
    这段话,让书庭失眠了整整一夜。
    其实那十天里,每每想到陆维均,她都会被一种揪心、难缠的情绪所折磨。她自认自己对陆维均不是爱,和陆维均在一起,没有和许翼辰在一起时的怦然心动,没有灵魂碰撞摩擦的火花,而只是淡淡的愉悦和满足。但如果不在意,又为什么会难过?
    她想不通。
    思来想去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她假装刚刚看到信息,开玩笑地回了一句:“我那么有魅力吗?”
    他秒回:“有。”
    “我又一夜没睡。”
    因为他,她也一夜没睡……
    书庭顿时做了一个决定,她不知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她只是有点心疼他了,说:“那我们在一起吧。”
    时至今日,想起他,书庭都有一种稀里糊涂的感觉。
    稀里糊涂地,怎么就和他在一起了呢?
    只是都答应人家了,无缘无故分手又不合适,且中间,陆维均抽空来禹州看了她一回,两人吃饭、逛街、看电影,相处得也确实愉快,每天分享日常,分享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已经成了习惯。
    而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两人已经交往两个月了。
    …
    知道姐姐的事情后,一美震惊又兴奋,当场拿出手机和林琳说:“你知道吗?”
    林琳秒回:“我不知道。”
    一美:“……”
    “我姐姐又恋爱了!我说呢,最近气色变这么好。我发现了,我姐姐就是要用爱情来灌溉的生物!”顿了顿,又忧愁地感慨一句,“那我呢?我要用什么来灌溉呢?”
    “emmm…”林琳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回答说,“用吃和学习吧。肉体用吃,灵魂用学习,完美。”
    一美双唇紧抿,嘴角用力向上扯,摆出一个得体的微笑:“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