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她虚弱的跪在地上,缓声道:“大人,民妇自知有罪,日后绝不亏待女儿,希望大人让民妇和于齐和离。”
“和离?”于齐震惊的看着她,又不敢大声吼,只能压低声音道:“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女子哭着摇头,泪珠撒了一地,对着县令叩首,祈求道:“他们家重男轻女,就算女儿回到于家,有了这一招,于齐也不会好好待她的,我愿立女户,独自抚养女儿,求大人准许。”
俞悦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
她本来是想给于齐施压,让他不敢虐待这婴儿,但没想到这个女人更加果断,直接和离了。
既然敢和离,为什么今天早上要将孩子走呢?
不过这个也不关俞悦的事了,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大人,她这是说的气话,大人不用理会。”于齐强自镇定的说。
女子却一直磕头,希望县令能够准许,额头都红肿了一片。
古代都是本着宁拆一座庙,不会一桩婚的范本,现在这个情况还真不好做决定。
就在他犹豫不决时,衙差过来禀报。
“大人,有一对夫妇,自称是这位女子的父母过来请求上堂。”
“传。”县令立马说。
有人缓缓,他就等着看接下来的。
看热闹的人让开一条路,走过来一对年夫妻,不过这对夫妻看着衣着明显比于家要好很多,似乎是个有些钱财的人家。
妇人一看见女子,立马红了眼,抱着女儿在那哭泣,也不让女儿跪着,一定要拉她起来:“你还在月子里,可别虐待自己了!”
“娘——”女子也哭喊着扑到妇女怀里。
两人抱头痛哭,那个爹也红了双眼。
县令被吵得头疼,又拍了一下惊堂木,待安静下来后,清清嗓子,道:“她要和离,正好,你们是她的父母,来说一下。”
年男人一拱,道:“大人,我本就不赞同这桩婚姻,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其余的都是臭小子,我对她真的是千宠万宠,只是她喜欢,我就不说什么了,但现在出了这件事,她终于醒悟了,那就和离!回家,我养得起!”
男人说的底气十足,看着于齐的眼神恨不得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还是有个老乡看到这事,跑到我家说这不是我的闺女女婿么,我才知道的,大人,都说虎毒不食子,他都丢了自己的孩子,那么这个孩子也就不用任他当爹了。”
“这……”县令看向女子。
女子很肯定的点头。
于齐跪着爬过来想要拉住女主的,被她爹甩开。
衙差也看不下去了,其两个将他制住。
最后县令宣判。
于齐剥夺功名,此后十年不得参加科举,并打十大板。
而那女子也成功直接在公堂之上拿到了和离书,被她爹娘带回家了,孩子归她。
而俞悦也可以功成身退了。
她深深地叹息一声,在县令宣布完之后,退堂了。
这个时候的人群目光都集在当事人上,俞悦便赶紧溜走了。
出了县衙大门,却见顾翎还站在外面等自己,顿时笑了。
“你知不知怎么回事?”俞悦愤愤不平的说:“男人都是大猪蹄子,还有本事重男轻女,他老婆怀孕十个月,辛辛苦苦生下孩子,就因为不是女儿,就丢了,简直不是人,要是我以后的男人敢这样,我让他再也生不出孩子!”
顾翎刚准备安慰她,被她狠厉的语气吓得一抖,不过随即一想,自己也不会这样。
便伸拦着她的肩膀,柔声道:“好了,不气了,反正他也没落得好下场。”
“也是。”俞悦点点头,得意的说:“那人被剥夺功名,还十年不让参加科举,也就是说这辈子几乎举无望了。哈哈……活该!”
第53章
两人说说笑笑的走了,身后才走几步的黄衣女子停住脚步。
她身后的婢女轻声问:“小姐,怎么了?”
黄衣女子不语,只是看向那两人的背影,她侧着脸,容颜端庄秀丽,是那李小姐,也就是县令家的女儿。
直到他们俩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李小姐才重新往前走。
俞悦说完关于这场官司的事,想到她出来时,顾翎还等着,随口问了一句:“你就一个人等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真是个好哥哥!”
顾翎眸子闪闪,随即点头,也算是一个人吧,那个根本不算。
孤儿院丢弃婴儿的事出现后,飞快的传的大街小巷都知道了。
传的更多的一句话却是俞悦说的那句:“孤儿院收养孤儿的要求:父母双亡,家没有亲人尚存。”
有些也想贪小便宜的人,确实是这样想的,将家养不起的孩子送到孤儿院,等过两年大了再接回来,反正孤儿院白吃白住的。
然而俞悦这件事闹出来,大家都消停了,没看见于秀才,哦,现在都不能称之为秀才了。
真惨,人啊,还是不要这么贪心。
随着孤儿院的扩张,人数也快到一百人了,周围几个城镇上的孤儿都过来了。
俞悦的生活也逐渐稳定下来,每天孤儿院和早点铺子两边跑,偶尔会去火锅店看看,顺便打打牙祭。
顾翎则从月份又开始上学了,不过不再是之前那个书院,而是城里的官学。
这个是知府大人举荐的,不过官学没有住宿的地方,他只能每天来回跑,好在走得快得花一个小时就可以到了,也不算很远。
这样的距离也可以顺便锻炼一下身体,所以在俞悦建议他去租个房子后,顾翎果断的拒绝了,偏要住在家里。
随着时间的流逝,俞悦发现原本被养的圆润许多的身子开始抽条了,不过短短几个月,就像是瘦了十几斤似的,端看身材,弱不禁风的样子,圆乎乎的脸庞也开始变得消瘦,尖尖的下巴出来了。
而上半身本来前后看不出差别的,现在胸部也开始发育,肚兜都弄得宽松了许多,因为一不小心触碰到了,会疼得厉害。
有一个夏天过完,八月份,南边传来消息,一个王爷造反了。
这个对俞悦来说十分遥远,她并不关注,然而造反就意味着打仗,打仗就需要军队,又一次征兵开始了。
幸好顾家因为只剩下顾翎一个男丁,没有被征兵,古代讲究多子多福,农村家庭一般也都会有两个孩子,多的甚至四五个,这种家庭征兵丝毫没有情面可留。
不过征兵之后,会给两银子,也算是一不晓得收入。
要知道寻常人家一年也可能就用二两银子,节约一点的一年一两多就够了。
不过大家基本都知道,这人去呀,就别抱着回来的希望,所以那人走的时候,全家哀嚎。
俞悦这阵子都不敢出门了,然而即使在家呆着也能一直听到那伤心欲绝的哭声。
心背都是肉,丢了哪个孩子都舍不得。
征兵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九月份初,他们便都离开了。
本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停息了,却不想九月旬传来消息,科举暂停,国之大难,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应付科举考试。
所有学子都如遭雷劈,一时间镇上茶楼都坐满了人,都是那些因为科举暂停的书生,他们唠叨着自己的不幸。
俞悦生怕顾翎也这样,幸好顾翎没有,他反而松了口气似的,也不像之前那般整天逼着自己学习了。
“其实我本来有些忐忑的,会试不想童试,它难度更甚,我需要更多的时间复习,本想着这次不,大不了在等年,不过现在延迟了,也就是说我不用经历落第之痛了。”顾翎伸伸懒腰,因为这场战事,学院也放假了,除非情况稳定下来,不然一时半会儿官学也是恢复不了的。
俞悦见此,只能庆幸了,在家没事做,变着法做吃的。
顾翎都被养胖了好几圈。
次年,在俞悦这个身子十岁这年,她从杏山救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在杏山,但既然看见了,俞悦还是将人就了。
这天,她正好照例去杏山“打猎”。
杏山也往常一般,没什么不同。
她牵着马儿往山上走,随着这些年的相处,山大部分动物她都见过,也不再惧怕这个拥有猛兽的山林。
郁郁葱葱的山林里凉风阵阵,现在是八月末,上午的太阳有些炎热,但等她进入山林便自然而然的凉爽了。
俞悦嘴里念叨着今天要带多少动物走,决定之后喊一嗓子,自然有动物会过来。
这不,才喊完,一只小野猪就颠颠跑过来,肉嘟嘟的身子一抖一抖的,看着挺可爱的。
不过俞悦眼神却凝固在它的嘴边。
它那比它父母小了许多的獠牙上沾了些血迹,俞悦还是第一次撞见这种情况,变问了一句:“你是在捕猎吗?”
小野猪连忙摇头:【我们在前面发现了一个跟你长得很像的人,想把他带过来,可是搬不动……】小野猪有些委屈,它和小伙伴们忙活了半天,可是那人就是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真是笨死了。
“人?在哪里?”俞悦牵着马,催促着它带路。
看这样子,这人估计是受了重伤,这可是一条人命呀。
小野猪乖乖的带路,眼神还是有些惆怅:就知道悦悦喜欢这个,可惜它们搬不了,不然直接送到悦悦面前多好呀。
俞悦不知道它心所想,跟着小野猪走了好一会儿才到了那里。
远远就见一个一身黑衣的人躺在那,她赶紧加快步伐跑过去。
那人腰部一直在流血,俞悦扒了他的身子,脸转过来,一直惊讶了,还挺好看的。
就是脸色惨白惨白的,都快变成透明似的。
“他还在流血……”俞悦有些苦恼,这样子,就算带回去,半路也会鲜血流尽的。
【我知道有一种草药可以止血。】一个粗粝的嗓音在头顶响起,俞悦抬眸,是一只黑鹰。
她记得这只黑鹰,一年多前认识的,要跟着自己回去,俞悦舍不得吃,而且这黑鹰太过雄壮,带回镇上后,差点引起了恐慌,便只能将它送回来了。
现在听见它说话,俞悦一喜,立马说:“你赶紧去找吧。”
哪知黑鹰绿豆大的眼睛一转,飞到俞悦的跟前,黑色的羽毛看着丰神俊朗,鹰嘴尖利,绝对是鹰霸主,它说:【带我回去!】俞悦:“……行,现在立刻马上去将止血的草药带回来。”
“唳——”一道响亮的鹰鸣声,黑鹰如同一道黑色的流光消失在林间。
俞悦松了口气,蹲在那人身边,他肤白貌美,偏偏穿着一身黑衣,俞悦摇头叹息,语气颇为遗憾:“卿本佳人,奈何为贼……唉……”
那人似乎听见了?本来气息微弱的,忽然咳嗽一声,吐出一口血来,眼皮动动,正好对着俞悦睁开半点。
俞悦无辜的眨眨眼,对他招招:“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