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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

      张秀红觉得很不妙,隐隐有不祥的预感。
    可她就是一个没见识到妇人,撒泼和过嘴瘾叫骂很擅长,动脑子整弯弯绕绕就不在行了,眼看着事情越来越脱离掌控,她急得彻夜难眠。
    江晓雪突然想起什么,别有深意地看着张秀红,说:“知曼一个人在外头念书,也没个人照应,还得打工挣生活费,又辛苦又凄凉。”
    “咱们整天下地干活,也没别的收入,大嫂,你那娘家不是在市六中旁边开了家快餐店吗?那里靠近街道入口,人那么多,又有十六中的学生去吃,生意铁定好。”
    “知曼有出息了,你娘家也跟着沾光,帮衬一下是应该的吧?知曼暑假没钱不敢回来,下回放假可就是寒假了,寒假总不能不回来过年吧?”
    “知曼才多大,你忍心让她这么受委屈?你娘家上回过年来走亲戚,拉着知曼的手夸她,对知曼喜爱着呢,想必也不会忍心看知曼这么辛苦吧?”
    张秀红咬着牙,皮笑肉不笑地说:“那快餐店挣的是学生的钱,现在放假了,没什么生意,快亏本了。”
    “知曼念书,我娘家出了不少力,那快餐店是小本生意,起早贪黑地忙活,也不挣几个钱,他们也不容易,总不能一直要他们帮衬。”
    陆知曼刚上大学时,她的哥哥张大山出了一笔钱,说赞助外甥女考上大学,出一份力。
    张秀红却知道,她哥张大山哪里有那么大方,之所以给钱,不过是当初知曼帮了不少忙,把快餐店的生意给搞上去了,他才答应给钱。
    知曼念大学一年了,张秀红几次拉下脸,又去找张大山要钱,张大山每次都黑着脸,很让他下不了台。
    张秀红实在厌烦了再去找张大山。
    江晓雪却不死心,继续提要求,“现在学生放假,快餐店不忙,开学学生返校就忙起来了,到时候店里一定缺人。”
    张秀红瞪着眼,气得不行。
    原来是打好了算盘,要往快餐店里塞人!
    江晓雪笑眯眯地继续说:“知晴刚才还说文浩闲在家没事做呢,你就把文浩安排进店里帮忙,都是一家人,工钱也不用多给,按照正常员工给就行。”
    张秀红心梗不已,转头恶狠狠地瞪了陆知晴一眼。
    要不是她多嘴,怎么会被江晓雪逮着小辫子,伺机提无理要求?
    第162章 想念(3更)
    哪知道,陆知晴非但没觉得自己做错,反而说:“他要去,我也要去!”
    成天在家吃青菜,吃得她脸都绿了,一见青菜上桌就胃里翻腾想吐,在快餐店帮忙,好歹能蹭点油水,就算是吃每天剩的饭菜,也比现在好多了。
    陆知晴存了少女怀春的幻想,觉得快餐店在市六中旁边,她有很多机会接近市六中的学生。
    说不定哪天就有个青年才俊到店里吃快餐,顺势跟她相遇,开启一段美好的姻缘。
    她只有小学学历,但渴望嫁给知识分子,她觉得读书多的男人有出息,是潜力股。
    张秀红脸色铁青地训斥她:“没你的事,你凑什么热闹!”
    陆文浩和陆知晴去快餐店能帮什么忙?
    两个懒骨头,去帮倒忙还差不多!
    到时候店里多了两个闲人,要多付两份工钱,她那吝啬的哥哥会答应才怪。
    张秀红实在不乐意,再低声下气去求张大山了。
    陆老太直接拍板,不容拒绝地说:“老三媳妇说得对,肥水不流外人田,招什么人不是招?自己人不用,便宜外人做什么?文浩和知晴闲在家够久了,是时候让他们锻炼了,你们赶紧安排。”
    陆文浩来了兴致,理所应当地说:“先说好,给多少钱我干多少活。”
    “放心吧,亏待不了你。”陆老太无条件溺爱孙子,直接拍板了,“这事就这么定了!”
    张秀红闻言,一口银牙几乎咬碎。
    夏河村。
    夏茗没日没夜地赶方案和设计稿,眼睛熬出了红血丝,看得孙巧容心疼不已。
    这天,吃晚饭洗了澡,夏茗把小台灯拿出来,打算继续赶工。
    孙巧容终于看不下去了,把小台灯给收了,严肃道:“你熬了好些天了,今晚早点休息,天大的事,明天再忙。”
    夏茗揉揉干涩的眼睛,顺从地点头。
    方案赶得差不多了,设计稿也赶出来了一批,可按照“限量新品”的策略,新款的款式需求量会很大,手头设计的款式,是远远不够的。
    幸好,丝麓服装厂本来就有自己的服装设计师,设计功底很不错,只是之前设计的款式没什么亮点,风格随大流,审美上不去。
    夏茗不是想一个人全部扛下所有款式的设计,时间太仓促了,她精力有限,一个人根本做不来。
    她打算赶一批设计稿出来,给服装厂的设计师做参考,激发他们的灵感,让他们设计时,往她设计稿的风格和款式上靠拢。
    这几天忙疯了,好在基础的准备工作做得七七八八,是时候喘口气了。
    夏茗揉揉僵硬的脖颈,爬进被窝里,对孙巧容说:“舅妈帮我关房门?”
    孙巧容怕她半夜爬起来奋战,顺手把小台灯给拿走,轻轻关上了房门。
    小小的房间,昏暗下来,只有窗口倾泻下来的月光,隐约能看到房间里的轮廓。
    夏茗没什么睡意,仰头看窗外的月色,怔怔出神。
    不知怎么的,思绪就飘到了霍临风身上,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有没有危险……
    睡不着,夏茗索性开了小抽屉,把霍临风临走前送她的手帕拿出来,借着清亮的月光,细细地看。
    边角处绣着的“风”字,歪歪扭扭的,有点滑稽。
    指腹轻抚着别扭的绣字,心头酸酸暖暖的,夏茗噗嗤一声笑出来,“多大的人了,还玩小男生追女孩子那套,幼不幼稚?”
    随之,又想到自己也给某人绣了手帕,还绣了两条,她脸颊发烫,戳着歪歪扭扭的“风”字,笑道:“我一定是被你传染了。”
    看了半晌,慢慢有了睡意,她把手帕折好,一直握在手心里,沉沉睡去。
    隔着万水千山的西部某招待所。
    霍临风裸着上半身,往手臂上的伤口抹药。
    那伤口似乎是利器割伤的,长长的一道,从肩头一直划到手肘,血丝正往外涌,好在伤口不深,没有伤筋动骨。
    霍临风挖了厚厚一层药膏,反手就往伤口上糊,涂药手法很不讲究,糊完了药膏,扯了纱布就往上裹。
    上次在深山里受伤,碰上了夏茗,是夏茗帮他包扎的,想着她当时气呼呼的表情,霍临风心头一软。
    越发想她了。
    一旁,周绪脑门泼了一层皮,伤得也不重,但看起来惨兮兮的,他往脑门上糊了药,拿纱布包了一圈,觉得自己现在的形象一定很滑稽。
    见霍临风单手包扎不方便,他顺手把纱布拿在手里,边帮霍临风包扎边说:“该死的毒崽子,真是狗急跳墙了,死到临头了还这么能折腾。”
    他们本来想抓活的,奈何罪犯自知一旦被抓,绝对是要把牢底坐穿的下场,命都不要了,誓要跟他们鱼死网破。
    交战了两天两夜,紧张凶险,逼得他和老大亲自出马,才把人给活捉了。
    “从他们嘴里,挖出什么了?”霍临风目光森冷,周身杀气腾腾。
    周绪面色一肃,沉声说:“这个团伙这里盘踞了将近十年,规模200余人,伤了你的毒崽子就是他们的头头,其他人都招供了,那头头还死撑着,照目前来看,他也撑不了多久。”
    “根据口供,他们只是组织的分部,逃过来的那只‘老鼠’就是上头的人,极有可能是组织总部的高层,被我们追得太紧,躲到他们分部这里避难。”
    “那只‘老鼠’警惕性太高了,不知道从哪里听到风声,知道我们追过来了,不惜用整个分部来牵制我们,自己伺机脱身。”
    霍临风抬手捏了捏眉心,大手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周绪只能看到他紧绷的下颚,薄唇抿成一条线,锋利得像一柄尖刀。
    周绪把多余的纱布丢到桌上,往后一倒,瘫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道:“上头怎么老把这种烂摊子丢给咱们?这种陈年旧案都换了几波人了,没一个能处理好。”
    “本来就是边境的一个小毒窝,拖到现在,非但没给端了,反倒让它拖成了个大毒窟,哪国的毒贩子都来掺一脚,小毒贩都成了大毒枭,没一个好惹的。”
    第163章 霍家(4更)
    “当初谁都想抢功劳,抢着来接这案子,偏偏一个两个没有金刚钻,硬揽瓷器活,最后又灰头土脸把案子给丢开。”
    “现在好了,事情大条了,这案子成了烫手山芋,谁也不敢接,谁接谁倒霉,就硬塞到咱们手里,说什么看中咱们能力突出,把重任交给咱们,全都是屁话!”
    谁都知道,这案子棘手,就是个不要命的活,处理好了是大军功,处理不好就是闹笑话。
    霍临风踹了他一脚,冷哼道:“不想干滚回去,舒舒服服当你的大少爷。”
    “我这不是开玩笑呢么。”周绪苦着脸说。
    这些年,他跟着老大混,接到的都是别人不敢接的危险任务,好几个大案子完成得很漂亮,大小军功刮了一身,职位蹿得比别人快太多了。
    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他,但谁都知道,他们身上的军功章,全是拿命拼回来的,多少人想跟着他们混,可一听他们接的任务,纷纷找借口躲开了。
    他们想立军功,可那么惊险的任务,敌人全是亡命之徒,万一命都没了,要军功还有啥用?
    周绪一开始也怂,第一次出任务时手抖,差点被敌方狙击手崩了脑袋,关键时刻霍临风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上,险险避开了那一枪,捡回了一条命,也因此挨了霍临风一顿训。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死亡线上走过一遭,周绪胆子突然肥了,还赖上了霍临风,死皮赖脸转到霍临风的队伍,要给霍临风当小弟。
    一当就当了好多年。
    说来周绪家底不错,京都公子哥一个,认识他的人都要叫他一声周大少,要是安安稳稳地在部队里,依靠家里的背景,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地升迁并不是难事。
    可他一头扎进了舔刀口的队伍,跟了霍临风这么个不要命的,一年到头全国各地出任务,每次回家,身上少不了多添几道疤,看得家人提心吊胆。
    他从当初手抖的小菜鸡,历练成独当一面的精英,再回到京都,看到安逸挥霍的公子哥们,突然就觉得跟他们不是一路人。
    枪林弹雨的刺激日子过久了,纸醉金迷对他来说,就变得很无聊、很幼稚了。
    而霍临风此人,就更传奇了。
    祖上是开国将军级别的人物,父亲在军界威望极高,母亲是江南名门温氏的千金,霍临风又是霍家独子,生来就是天之骄子。
    偏偏这位天之骄子不跟京都公子哥们混在一起,早早入伍,以匪夷所思的骄人成绩一路升迁,变成令同龄人仰望敬畏的铁血阎王。
    对弟兄们来说,霍临风是定海神针般的存在。
    好像天大的难题交到他手里,都能迎刃而解,再惊险的任务压在他肩上,他都能完成得漂漂亮亮,至今未曾失手。
    正因如此,越来越多凶险的任务,上头都往他身上推。
    霍临风的手下,别看平时吊儿郎当的,实际上一个两个都是狠角色,因为不够本事、不够胆量的兵,压根不敢跟霍临风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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