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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不止古初晴耳朵上有,穆同光耳上,同样也有一对。
    今晚两人全副武装,一看就是要搞事的。
    二人走出公寓,侧头对望了一眼,身子一纵,就突兀消失在夜色之下。
    与此同时,家宸公寓内,古耀修长手指啪啪啪在笔记本上游走,眼角余光时不时扫向手侧罗盘上移动的两枚黄旗帜。
    空无一人的房间内,冷清声音时不时响起,似乎在指挥什么。
    “左转,去十字路。”
    远方的古初晴和穆同光,在听到古耀声音刹那,脚踝旋转,如两道疾风,从行道树上飞驰而过。
    古初睛看着左方突然多出来的大街,眉梢上扬,对着耳麦低声道:“大哥,这东西可真好用,比导航还厉害。以后,咱们就这么配合……”
    古耀看了眼电脑里几个闪烁光点,沉声道:“仔细些,别大意。快要接近那俩偃师了。那俩偃师身边还有几股强力波动,不出意外,那应该就是他找来的帮手。”
    古耀顿了顿,又道:“一共有六股力量波动,其中有一个能量波动较大,功力应该不在你之下。”
    古初晴“嗯”了一声,慎重道:“知道了。这俩偃师人脉似乎不错,一个消息,就聚集起了这么多人。”
    不过……他们人再多也无济于事,瞅瞅,这不就全栽在古耀的聪明脑袋上。
    今晚,谁能猜到,他们要除的对象已经暗戳戳开始行动了。
    而且,行动的地方,还是他们聚集的地方。
    古初晴原本以为,今晚他们就算出动,最多也是去会会纪弘修嘴里的那个周道士。可谁知,回到爱宸公寓后,古耀却说,直接去找那对偃师师徒。
    这些来斫市的人,是偃师师徒通知的,他们来了肯定会和偃师交流信息,人员比较集中,找人找起来,省时又省力。
    古初晴自认不傻,是聪明人行列里的一员,可一对比自家堂兄,她就觉得,自己就是个渣渣。
    谁能想到,她堂兄竟在这段时间内,不声不响弄出了这些东西,甚至还弄到了追踪偃师师徒的媒介。
    谁能想到,她哥竟在几天前就开布局了。
    这话说来有点长,那日古初晴在工地与穆同光战了一场后,古耀回头就又去了一趟工地,其在工地那里,捡了几条银丝钱。
    这银丝钱,是俩偃师用来作法控制傀命的工具,当时他们因为走得仓促,并没有全部收捡完,这不,就落到了古耀手里。
    而古耀今日,就是用这两条银丝线作法,追踪两偃师行踪,找到他们落脚地的。
    古耀谨慎叮嘱:“今晚只是确认他们的人数,和试探这些人里,是否有我们要找的人,弄清楚后就赶紧撤退,不能暴露。”
    古初晴一本正经地回了句:“我会盯紧老祖宗。”
    飞身在古初晴前方的穆同光身子微顿,步伐出现了刹那间的混乱。
    他回头,淡淡地看了看古初晴,好笑地摇了摇。这丫头是从哪看出他是个冲动行事的……
    第48章
    茫茫黑夜,浓墨涂抹天地。
    古初晴见穆同光看过来, 灿灿一笑, 提身一纵, 飞到穆同光身边。
    两人跟着古耀的指示, 没多大功夫就到达了目的地。
    这是一家位于市中心繁华地带的五星级酒店,而偃师邱宁鹤就暂时住在这家酒店。
    古初晴那晚走得太快,邱宁鹤一时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找她,于是, 就在市中心附近安顿了下来。而他徒弟苗飞……受命踩马路,想和古初晴来个“雨中邂逅”。
    耐何斫市太大, 想在茫茫人海中, 找到只有一面之缘的人, 实在是太难。
    他们一不知古初晴姓啥名啥,二不知人家家住何方,想要偶遇,简直就是大海劳针。
    依苗飞意思,是不打算找的,找了也没用。
    那晚他看得分别, 人家那美女一脸不耐烦, 不过随口一句话应付师傅罢了。可他师傅当了真, 非说那美女狭义心肠, 连初遇的陌生人,都能做出舍生相救,肯定是个心怀正义的, 她定是愿意帮忙,只是走的时候,双方都忘记了要联系方法而已……
    还说捉拿僵尸光有道术还不行,僵尸力气太大,他们这些着重修炼术法一道的人,根本就不敢近身和僵尸斗,必须还得有个武力高强的人帮忙,才有把握收服他……而那美女恰巧就是那个武艺高强者。
    东凯宾馆十一楼豪华客房内,六个气场突出的人围坐在一起,正一脸慎重地讨论着。
    这六人中,除了邱宁鹤外还有纪弘修口中的周道士。
    周道士旁边坐着一人,那人是在场除了苗飞之外年纪最小的。
    他看上去三十出头,脸上带着副近视眼镜,身上穿着一套休闲服,看上去极为雅俊,要不是知道坐在这里的都是些什么人,怕还会有人把他当成大学老师。
    而其他四人年纪就比较大了,都是白发苍颜,精神矍铄的老人。
    周道士端起茶怀浅抿了一口,问:“邱大师确定你见到的是红眼僵尸?”
    邱宁鹤放下茶怀:“对,是红眼僵尸,而且,他还是一个不惧怕阳光的僵尸。”
    邱宁鹤话声落下,他对面的一个长眉老道凝重道:“僵尸怎么会白日行走,就算他是红眼僵尸,也不可能不惧怕阳光?邱大师是不是看错了。”
    “奕道长,红眼僵尸有什么说法吗?”
    邱宁鹤是偃师,派系和道家相十万八千里,对僵尸并不熟悉,只知道僵尸眼睛颜色不同,实力也不同。但僵尸实力化分,他却有些分不清楚。
    被叫奕道长的,是正宗茅山一派出身。
    茅山派虽以鬼术著名,但对别的有也所研究。
    奕道长叹了一声,道:“虽然我茅山一派不怎么会捉僵尸,但对僵尸也不陌生。据说,红眼僵尸行成条件特别苛刻,且,一出就会为祸一方,这种僵尸,已经有了自己的修炼之道,乃是僵尸中最厉害的。”
    说罢,奕道长顿了顿,脸色难看地继续道:“给他时间,他甚至可以修练成一代尸王。”
    邱宁鹤惊愕:“……这么厉害?那我和阿飞能捡回一条命,岂不是万幸。”
    奕道长垂眉:“红眼僵尸……难办了?”
    “如果古家还在,说不定还有办法解决,我们……”周道长扼腕感慨。
    古家落没,实乃道界一憾事。
    他幼时,随师傅行走四方,在西南地界有幸见过古家人,那时,古家人似乎正在追踪一只祸害村民的水妖,他师傅与古家人连手将那只水妖斩落。
    当年他才七八岁,至今还记得古家前辈出手风范。
    出手间毫不拖泥带水,剑起剑落,犹如狂龙出闸,生生惊艳了年幼的他。
    不,正经说起来,是惊艳了他一辈子。
    事隔七十多年,他依旧记忆尤新。
    那古家前辈和师傅一见如故,心也极好,见他仰慕他一身功夫,兴起还教了他几手。他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依旧生龙活虎,体格健朗得犹如六十出头,就是得益于幼时与古家前辈的那一场相遇。
    但可惜了,从那之后古家人就销声敛迹,再寻不到行踪。
    那个年代,政局动乱,像他们这种行走阴阳的人,多会隐蔽行踪,少有会互报住址的。他师傅也不知道古家住在哪里。
    他听师傅说,古家在阴阳界很出名,他们在赶尸一道上极为厉害,最拿手的就是捉僵尸,且符术也比别的派系厉害,比之茅山术的符纹也不落下风。
    师傅过世,他也年长了,还寻着赶尸这一职业,跑去湘西找过。在他们这一行,都传湘西有赶尸人,他那时还以为古家就湘西传说中的赶尸人,可到了那边他才发现,湘古的赶尸与道家没有任何关系,那只是运尸人罢了。
    周道长提到古家,坐在他旁边的男子眼睛不着痕迹的蹙了一下。他端起桌上的茶怀,茶水袅雾适时挡住他眼底异色。
    他侧头,似乎很好奇古家是什么家族,眼神略带疑问地看向周道长。
    奕道长闻言诧异:“周道长也知道古家?”
    周道长一笑:“幼时曾有幸见过。”
    奕道长:“古家在祝由一术上,的确很让人佩服,我师傅在世时也曾提过他们,不过……可惜了,他们一族如果还在,世间,会少许多邪魔外道。”
    周道长闻言,一笑:“在是还在的,只是我们找不到他们罢了。昨日我去一个朋友家,在他那里得到消息,说古家的确还人有在,传承也没断,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联系。”
    奕道长惊喜,然后欣慰道:“是吗,那就好,那就好,还以为咱道术界从此少了一座泰山呢。”
    说到这里奕道长又道:“也许是如今这年代,迫使他们隐遁吧!不过传承还在就行,如今不如当年,我们这一行越来越难,能留下传承已是万幸。”
    周和奕两位道长谈到古家,都多有感慨,在场几个老人也多少听说过古家,听到古家传承还在,不管真心还是假意,都带着几分为之高兴的意味。
    而坐在周道长旁边的眼镜男子,却在周道长提到古家有后的刹那,脊背下意识一挺,刚立起身子,似发现有所不妥,当即又松懈了下去。
    他温和地笑着,看上去,也在为几个老人的话高兴。他刹那间的变化,在场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
    “不提他们,回头有空了,我在打听打听,看能不能找到他们。”周道长这趟来斫市,最让他高兴的,就是旧人后继有人。
    说罢,他抬眸看向邱宁鹤:“邱道长既然确定那是只红眼僵尸,那不管他多厉害,我们都不能放任不管。哪怕消灭不了,也想要办法将之封印。”
    邱宁鹤点头,慎重道:“我看过斫市地型,我怀疑那只僵尸可能躲去了芜山一带。”
    这几天他也一直观注着本地新闻,斫市并没有什么诡异命案。较严重的,就是前天晚上新田区那边发生的一场连环车祸。
    车祸虽然死了人,但这事和那只僵尸没有关系。
    连续几天,斫市都风平浪静,这无疑证明那只僵尸不在市区,极有可能躲到了城市外面。
    他观察过斫市周边地型。这斫市为省会,好多地方都已经开发出来,唯有芜山因地势险峻,现在还处于毫无开发的原生状态。
    那里,是那只僵尸最好的藏身之地。
    奕道长:“邱大师是想在芜山做法。”
    邱宁鹤点了点头:“芜山是荒山,山高险峻,少有人会踏足,我们在那做法,能避免一些麻烦。”
    到时候斗起来,定会闹出很大动静,到时,肯定会惊动普通人。把战场控制在毫无人烟的芜山,不但少了麻烦,还能减小一些不必要的伤亡。
    周道长:“你想如何引出那只僵尸?”
    邱道长:“用血引出他,那晚,我就是用血把他引出来的。”
    在座几人闻言,都附和点了点头,这确实是最具效果的办法。僵尸噬血,对血液最敏感,方圆十里都能嗅到血气味。
    邱宁鹤喊来徒弟苗飞:“阿飞,血浆都准备齐全了吗?”
    “……八斤血够吗?”苗飞脸孔有点扭曲。
    奉命当贼什么的,活了二十几年还头一回干。
    而且偷得还是斫市血库的血,明天新闻联播说不定就会播报血库遭贼,血浆被偷……这些血浆可都是斫市的救命血,这干的啥缺事……
    可不干又不行,斫市有僵尸出没,放任着,只会祸害得更严重。
    他师傅说,那僵尸灵智以开,已经知道有人用动物血吸引他,再泼动物血,应该不会再上当,所以必须得用人血。
    人血蕴含灵气,比动物的血更吸引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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