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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马车内颠簸,秦鹿想他一定是睡不安稳的,现下才算是真的休息了,所以秦鹿进房间,他也没察觉。
    秦鹿站在屏风边看了一眼床上,阳光正好落在了床尾,将房内照得有些升温,她转身离开,没一会儿又回来了。
    秦鹿让两个茶楼里的人帮忙抬了个冰鉴进来,动作要轻,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床头旁,又用白瓷碗装了两个洗净的桃子放在冰鉴上,等梁妄醒来了就可以吃了。
    屋内有窗帘,拉上便能遮阳,光芒暗了几度后,秦鹿端着个矮凳子就坐在床边,冰鉴那处传来的凉意隐隐贴上了皮肤,她单手撑着眉尾,就这么歪着头看向梁妄的睡颜。
    唯有他睡着了,秦鹿才觉得他们近了许多。
    这回弄坏了陈小姐的身体,恐怕回去少不得要挨罚了,其实她已经很多年没出过这种事儿了,时间一长,没个人提醒,她都快忘了这具身体原本就不是自己的。
    秦鹿的身体,早就在不知第多少场战争中被人踩踏成烂泥了,能如陈小姐这样,在乱世中还能保存完整的人,很少,她甚至记得自己再次碰见梁妄时,都不知道自己早就死了,街上那么多死人,大家都能瞧得见彼此,记得自己死了的人,又有几个呢?
    那些零散的回忆,终究在秦鹿闭上眼睡过去时,全都封住。
    秦鹿睡得很快,头往胳膊上一靠,一盏茶的功夫不到她就睡熟了。
    梁妄侧靠在床上,睫毛卷翘,双眼慢慢睁开,正瞧见秦鹿那张离自己不远的脸,侧过脸压在胳膊上的睡颜,这一眼有些停顿。
    梁妄很少见到睡着了的秦鹿,早年时候她做事很拼,那时又是战乱之后尚未平息的几十年,阴阳界中琐碎的事情很多,归来时时常会累到躺在门口就睡过去了,还是梁妄把她给抱回房间里的。
    那时他没细看过,现如今看来,没了那些古灵精怪的表情,也没了张牙舞爪的性子,单单是如此这张脸,一如陈瑶睡在了他的跟前。
    梁妄起身,伸手扶额,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下了床,将秦鹿打横抱起来放在床上,如此这人也没醒,受伤的那只胳膊平放在床侧,梁妄掀开袖子看了一眼。
    伤口裂开没有愈合,只有一点儿血迹粘在边上,她的身体特殊,流不出多少血来的,恐怕这伤口也早就不疼了。梁妄从袖中取出约莫掌心大小的药罐,无名指于罐中取了点儿药膏出来,涂抹在伤口周围,才将那块皮肤生肌,一条一指长的伤痕,肉眼可见的愈合了。
    涂好了药,他又将秦鹿额前的碎发拨开,贴着皮肤的几根粘着汗,梁妄瞥了一眼,心安理得地在秦鹿肩头的衣服上擦了擦,然后起身,从碗中拿了个桃子,出了房间。
    日落西山时,秦鹿醒了,一睁眼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梁妄不在,立马下了床,她伸手摸了摸胳膊,受伤的地方已经愈合,想来是梁妄做的了,她会躺在床上睡,恐怕也是梁妄抱上去的。
    秦鹿出了房间,在二楼找了一圈没看见人,楼下唱书的闫先生与说书的许先生换了班,刚唱了两句,秦鹿下楼刚好就看见了梁妄微微靠在矮桌边上,手中逗着天音玩儿,听着闫先生唱郎情妾意的一小段戏文。
    屋外因为晚霞橙红一片,薄光透过窗户落在了梁妄的银发上,秦鹿连忙走过去,毕恭毕敬地跪坐在一旁的蒲团上,低声喊了句:“主人。”
    “醒了。”梁妄抬眸朝她看了一眼,随后说:“既然醒了,那就回去吧?”
    秦鹿怔了怔,忽而一笑,点头道:“好,我这就让谢尽欢准备马车。”
    梁妄见她刚来又小跑开的身影,嘴角没忍住勾起了浅浅的弧度,翻手羽扇落入手心,轻摇出微风,小二扫完了地,又见桌上还有一些瓜果皮屑未收拾,走到梁妄桌边时,瞧见他桌边放瓜果皮屑的盘子里就一个桃核。
    小二大着胆子问:“贵客觉得,这桃子甜吗?”
    梁妄瞥他,小二道:“是邻镇的老汉种的,说是想卖入我们茶楼来,供给每日听书喝茶的人吃,贵客身份不凡,您若觉得好,我们便进些进来。”
    梁妄轻轻点头,小二才笑着说好,捧着桃核下去了。
    秦鹿睡了一日,谢尽欢教贪贪下了一日的棋,他以往见到贪贪,时常都是匆匆一瞥,难得能与她共处一间几个时辰,谢尽欢早就满足了,这个时候秦鹿再跟他伸手要钱,他也必能答应的。
    替秦鹿与梁妄准备好了马车,谢尽欢便出门送人了,梁妄坐在马车内,秦鹿驾车,两人走时,谢尽欢微微鞠躬,等马车没影儿了,他才眯起双眼看向已经落了一半的太阳,要不了多久天就要黑了,还是他庙小,留不住大人物,否则在这儿多睡一日又如何?
    他还能与贪贪多聊一聊,再给他个三五年时间,他一定能与贪贪找到共同话题的!
    秦鹿与梁妄回到了无有斋后第二天,梁妄出门去秦戏楼听戏,把秦鹿关在了书房里,命令李玲珑监督她读书,非要把那《道者阴阳》给从头到尾背下来才可,否则不许出门玩儿。
    秦鹿睁大了眼,心里有些委屈,李玲珑就站在一旁双手环胸,早料到会是如此结果。
    等梁妄走了,秦鹿才敢指着他方才离开的方向,略微拔高了点儿声音道:“这男人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呢?!昨天还给我治伤,还将床让出来给我睡,今日怎么突然就要惩罚了?不是都消气了吗?!”
    李玲珑听秦鹿这般说,摇了摇头道:“秦姑奶奶,道仙是为您好,这书背下来,对您有益无害的。”
    “我要是个背书的料,这几十年下来早是状元之才了好吗?!”秦鹿愤愤地往红木椅子上一靠,再看向放在自己跟前的纸笔,还有一本古老的旧书,心里难受得很,长叹一声趴在桌上,她双腿蹬了蹬:“我就是个匪,能学会识字已经不易了,难道还要学富五车吗?”
    “学富五车用得不错。”李玲珑非常不给面子带着点儿看戏般鼓掌。
    得了秦鹿一瞪眼,李玲珑不说话了,捂着嘴干咳一声,于书架上取了本书,绕到一边看去,只留了一句:“一个时辰后抽背第一卷。”
    “就知道瞎折腾人!衣冠禽兽!”秦鹿低骂一声,气恼地翻开了书,瞥了一眼卷一内容,见李玲珑看书看得起劲,没好气地扬起声音打乱对方道:“符者,执天文地印,天之所兴,必先赐以福瑞!!!”
    李玲珑伸出尾指掏了掏耳朵,对秦鹿这等行为,耸肩以对。
    事实证明,秦鹿的确不是背书的那一块料,七日过去,她也只能背下第一卷的前三章,在李玲珑那边磕磕碰碰勉强过关,却是不敢立刻拿到梁妄跟前丢人现眼的。
    大暑将过,无有斋内荷塘里的荷花谢了大半,只有几朵盛开的还在碧玉圆叶中夹缝生存,这天还是很热,梁妄一连出去了好几日,今日不想出门了,就靠在凉椅上吹风小憩,手上盘着两日前在街市上花重金买回的核桃。
    午后秦鹿将裙子别在腰间,遮住了大腿根,露出了一双白花花的腿从梁妄跟前跑过,梁妄本来还有点儿睡意,忽然看见一抹光,那一瞬觉得自己可能是看错了,回头一想不对,猛地坐起来朝长廊那边看去。
    果然,秦鹿就是露腿了,还没穿鞋,裙摆只这到膝盖上方一些,梁妄对着秦鹿的背影喊:“怎么不穿鞋?!裙子放下来!成何体统?本王看你是想讨打吧?!”
    秦鹿一转弯就消失在长廊另一侧的拱门后,声音远远传来:“王爷您别看,非礼勿视。”
    梁妄站起来,本想朝秦鹿那边过去,恰好这时一只灰蓝羽毛的鸽子落在了长廊边,鸽子被养得肥胖,脚上还挂着个信桶,梁妄瞥了一眼秦鹿消失的拱门处,摘下信桶,打开信纸看了一眼。
    秦鹿见荷塘里的莲蓬长得好,下水采了点儿莲蓬上来,窝在小厨房内剥莲子,取莲心,无有斋的厨房底下有个小冰库,她又用玉碗装了点儿冰块来,两片粉嫩含香的荷花瓣铺在了上头,剥好的莲子白玉珍珠似的堆在了荷花上。
    这个时节桃子长得正好,软桃入口香甜,秦鹿取了桃肉,又将锅里煮好了的糯米丸子与桃肉拌在了一起,因为够甜,她也没浇蜜,只是将化了的奶糕舀了两勺进去,然后端着这两样往书房方向过去。
    秦鹿来时穿了鞋,裙子也放下来了,带着点儿小跑,把东西搁在桌上才笑着说:“王爷尝尝,消暑的。”
    “你还记得你是个女儿家吗?”梁妄瞥了一眼莲子与桃肉丸子,问了句。
    秦鹿点头:“记着呢,下水不好穿鞋不是?”
    桃香四溢,梁妄端起碗尝了一口,因为几乎没加任何配料,入口是原汁原味的桃子味儿,糯米丸子也煮得刚好,软糯弹牙,加奶糕是西齐人的吃法,北迹不这般用,倒是附和梁妄的口味。
    秦鹿这般讨好,无非是《道者阴阳》背不下来,已经在无有斋里关了七日,再这么下去她就得憋得上房揭瓦了,所以才找个事儿做,伺候好梁妄的口舌,想换点儿自由。
    梁妄自然知道她是如何想的,不开口也知道,于是他道:“先背来听听。”
    秦鹿听话,梁妄吃着,她背着,第一卷第三章的内容到后面忘了许多,梁妄吃一口提醒一句,到后面眉头都快皱起来了,秦鹿一看局势不对,扯开话题,指着灰蓝色的鸽子道:“王爷你快看呀,谢尽欢把鸽子养得和猪一样。”
    梁妄:“……”
    瞧见鸽子边上还有封信,秦鹿有些好奇,拿起信件看起来。
    谢尽欢的信上说,欢意茶楼的小二进桃子时,在城外看见李传了,不过短短时日不见,李传过得落魄了许多,也瘦弱了,小二见了李传,还上前为谢尽欢讨不平,问李传将谢尽欢那身华贵的衣服穿去哪儿了。李传浑浑噩噩的,还问小二:“这位小哥,你认得我吗?如若认得,可能借我些银两?我回去之后,必能还你。”
    小二觉得可笑,旁边还有桃农站着,就不与李传废话,反倒是桃农说了句,他前两日给卓城夏府送桃子时,也碰到过这个男人,他当时与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在夏府门前拉拉扯扯,那时穿的还不是身上这套衣服,瞧着华贵得很。
    小二买了桃子回去后,便将这事儿告诉了谢尽欢,谢尽欢略微调查一番才知,绾儿的脸不知何时又回到了胡殷儿的脸上了。
    秦鹿有时在想,人的脸,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人之所以与众不同,不就是因为一颗独一无二的心吗?
    可转念一想,她不也是占着这张脸,这具躯体的便宜,才能长长久久地留在梁妄的身边?
    书信放下,秦鹿敛了笑容,梁妄吃完碗里的甜品,也没见秦鹿对他提出去玩儿的要求,夏末最后一丝热风吹来,无有斋荷塘内的荷花,终是谢了。
    李传为胡殷儿贴了脸,却留不住胡殷儿的心,一心为了美貌能不择手段之人,又怎能甘心与一贫如洗的李传去名不见经传的镇子里过苦日子,更何况她曾在容貌上尝过甜头。
    只是胡殷儿的虽对荣华富贵心向往之,神智却不太清醒了,她隐隐还觉得自己没有脸,所以不敢往万色楼走,万色楼也对外宣布胡殷儿意外过世,胡殷儿只每日蹲在夏谦的家门前,碰见轿子就冲上去喊夏郎,李传跟在她身后,拉都拉不住。
    夏谦知晓胡殷儿的脸是从他人那儿取来的,又看过胡殷儿没有脸皮的模样,怎么会再对这人起旖旎心思,每每瞧见,都叫家丁把人给打出城去,不论打几次,胡殷儿都能再爬回来,口中尽是对夏谦的爱慕之情,怕是有朝一日打死了,夏谦才能得个宁静。
    李传劝不得,拉不住,几日时间过得比以往牢中的几年还要累人,他跟在胡殷儿身后直喊绾儿,几乎疯魔。两日前胡殷儿突然转性了,与李传好生哄着,李传累及,也以为胡殷儿终于踏实了,那夜没看着她,次日醒来,却见一身富贵衣服被扒光,玉佩首饰全被拿走,胡殷儿也不知所踪。
    他穿着乞丐的衣服,满城找了一遍,夏谦的府前没有,更不在万色楼,胡殷儿卷了他仅剩的钱财,最终还是逃了。
    李传浑浑噩噩,觉得他这一生过得尤其失败,更是一事无成,所作所为,皆成笑话,也由事实证明了,即便脸一样,此绾儿,终究不是彼绾儿。
    曾经意气风发的才子,选错了两次人生,一是为好友出头,落得牢狱之灾,二是替胡殷儿换脸,抹杀了最后一丝理智。
    至于后来胡殷儿究竟去哪儿了,也没人知晓,李传满腹经纶无所用,意志消沉后最终痴傻,成了卓城外的乞丐,他曾碰见过夏谦几次,因为挡了夏谦的去路,所以被一脚踹开,他也在偶尔路过欢意茶楼时会驻足,好似自己曾经来过一般。
    枝头的鸟雀叽叽喳喳,夏谦近日娶了妻室,心情不错,才出门却见门口石狮子边躺着个乞丐,家丁朝那乞丐踢了两脚,夏谦随手丢了个银子在他怀中,笑着摇头离开。
    夏谦娶妻,他都等不来胡殷儿,想来那得了美貌的女子,早在其他地方顺风顺水了,枯枝落了几片黄叶,一叶划过了他的眉角。
    乞丐口中吐出一句:“十里青山远,潮平路带沙,数声啼鸟怨年华,又是凄凉时候,在天涯。”
    夏谦归来时,乞丐不在,他丢的银两,在树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单元故事结束。
    ps:夏谦的脸是买的,胡殷儿的脸是租的,这是区别。
    李传至死也不知道绾儿的死因,极端偏执的人,其实知道了真相,也不信真相,否则早该猜到。
    埋了点儿小伏笔,后面的故事会慢慢说清楚的,喜欢的麻烦收藏一下,给点儿评论啥的,谢谢了!
    第24章 百年金盏:一
    天寒冬至,白雪簌簌直落,即便煜州位南,也于前几日下了好大一场雪,一连几天未停,整个儿煜州都是白皑皑的一片,旅人的脚步因为风雪慢了许多,途径轩城,寒风阻路,天色瞧着也不早了,好些人停了脚步。
    轩城客栈里有许多临时落脚的,旅人若想从轩城往燕京的方向走,今日必要歇下了,下一个城镇还得五十里后,恐怕无法在白日赶上。
    大雪停了约莫一刻钟,又开始往下落了。
    客栈二楼坐着的男人才推开窗户通气儿,就被一股子冷风吹得直抖肩膀,他叹了口气,搓了搓手,让小二给这边上个羊肉锅暖暖身,又要了两壶烈酒,桌子对面还坐着几位同行的友人,大鱼大肉要布一桌。
    见雪又下,那男人粗着嗓音道:“这什么破天气?原以为煜州这边要再过半个月才落雪的,谁知道硬是因为这雪赶慢了两日的路程。”
    “今年是格外冷了些,也有人说是祁妃娘娘死了,天要落雪,可怜美人儿呢。”小二端上了小火炉,又弄了个铜锅来,里头大块的羊肉撒了胡椒,奶白的浓汤正咕噜噜冒烟。
    男人见小二搭话,笑说:“这种话你们也信的。”
    小二嘿嘿一笑,道:“这不是听天桥底下说书的说的嘛,您也知道,这说书的嘴里有几分话是真的?”
    坐在对面的友人道:“不过说起来,也倒挺有意思,那祁妃原就是他国敬献给天赐王朝的礼,据说是一等一的美人,那小国名胡落,背靠着一座万年雪山,祁妃刚入宫就得了陛下的欢心,我听人说,这女人夏天抱在怀里还凉快,是雪妖来着。”
    “说的这是什么,怪吓人的。”男人哈哈大笑,夹了一块羊肉放在碗里,絮着骨头。
    隔壁桌的听他们说这些,也跟着凑热闹,笑道:“六年前天赐百年,万邦来朝,各个大小国度都送了礼,祁妃也不过是众多美女中的一个,只是这六年以来一直圣宠不衰,若真是雪妖,又如何能在两个月前死了呢。”
    “说是病死的,她一死,燕京就提前落雪了,燕京一落雪,这不……天赐王朝各地跟着落,就是煜州都下了足足五日大雪,也不知何时能停。”又有人说道。
    小二又端了两样菜上来,见这几个人聊得高兴,也没了方才嫌冷的不悦,他做事儿也轻松,不禁想着还是自己聪明,把话题给转了。
    就在此时,客栈外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了一阵哄闹声,众人的视线朝窗户外头探去,刚好看见了客栈对面不远处的一栋花哨的楼房,从外来看像是戏楼,那戏楼跟前围着许多人,约二三十个,手上举着布条,上头还写了字,一群人对着戏楼里头喊得乱七八糟的,不知在说什么。
    一人指着问小二:“那是做什么?”
    小二只瞥了一眼,便无奈地摇头道:“客官有所不知,那是我们煜州第一大戏楼,也是轩城有钱人最爱去玩儿的地方,名叫秦戏楼,说是继承了远秦时期的唱法,连带着几百年来所有戏曲全都会,可谓是有名了。”
    “只是上个月,秦戏楼里有名儿的谷先生却因为成婚被戏楼赶了出来,那谷先生生得俊俏,扮上妆比女人还要美艳三分,以前可是秦戏楼的台柱子。”小二叹了口气:“戏楼的老板说他娶妻养了阳刚气,没了以往的阴柔了,所以渐渐少了他唱戏的场次,几日前更是彻底停了,好些冲着谷先生来秦戏楼的人,都大失所望,这不,来闹了嘛。”
    “这般大的面子,还能唆动百姓为他抱不平呢。”有人听了哈哈大笑了起来,世人多对这些戏子看不太重,只当是个笑话,不喜欢听戏的,自然也不知晓戏楼内的好处,小二但笑不语,退下了。
    只是刚到楼梯口,却见一人正上来,小二眼睛一亮,侧过身让了个位置,微微颔首道了句:“梁爷。”
    一声轻飘飘的嗯,等人上了二楼,围在二楼的一些外来人却忍不住将视线落在来者的身上了。
    那人一席蓝袍,广袖几乎垂挂到地,一头银发也不长,只到肩膀位置,还有一些长些的被红绳系在了后头,他手上提着个金笼,笼子外头挂了一层厚厚的棉罩,只露出了一条缝隙,还有那笼子下头伸出来的长长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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