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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粉藕蛇羹

      ‘蓝草大森林’的密林深处,两队人马还在激烈的混战,不远处郁闷了好几年的王生,这一次终于得到了畅快淋漓的发泄。那名大嗓门的狼头兽人,被他骑在身上,左右开弓打了数十个大嘴巴子,把那张狼脸都给抽歪了。
    白衣青年带来的帮手,看到这边有同伴被人殴打,立时分出五六个人前来相救。王生过足了瘾也不再耽搁,见敌人追来,连忙手脚并用的蹿了出去。
    此时林间的枝叶藤蔓,已经被肆虐的蚁群压垮了大半,他的弹跳法术,结合着跑酷的工夫,在林间逃起命来,倒也有了几分人猿泰山的感觉。
    身后这些追兵哪里有这么快的速度,没一会儿就被甩的看不到影子了,王生也没有停留,一路急奔出了‘蓝草大森林’,才缓缓停下脚步。幸亏蚁群刚过,余威犹存,他这里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也没有惊动出什么厉害的魔兽。
    跑出了森林之后,王生在荒原上游荡了三四天的时间,终于又回到了‘莲花镇’。时隔大半个月,镇子里变得格外热闹起来,不但人数比他离开的时候多出了好几倍,而且每个人脸上,都呈现出一种丰收般喜悦的神情。
    王生掏出那两只拼命捡回的‘银顶狐猴’,从羊头掮客那里换了两枚金币。他本来还想拿出这一路捡来的碎骨头,请人给算算价格,可是当他看到任务小广场上,好几堆小山一样的各种魔兽骨架时,只能咽了口吐沫,无奈的转身离开了。
    又过了几天,王生逐渐听到了一点消息,原来这次差点要了他小命的黄蚂蚁大军,竟然是森林中一个兽人部落首领的魔宠。
    这个首领前几天迎娶了一房妾室,便通告周边部落村镇,要在固定线路上放牧黄蚂蚁,让大家都去捡拾各类材料,算是给大家发放福利了。
    这里除了王生,似乎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情,所以除去那些及其懒惰的佣兵,现在镇子上就剩下他一个穷人了。
    空间里的碎骨头既然换不回钱来,便成了王生的食材,他在镇子周围采集了几种草药佐料,吊出一盆香喷喷的大骨汤来,又弄了些草木灰和面,做出了久违的‘兰州拉面’。
    当第一碗面条出锅的时候,他的土灶旁边已经围满了流着口水的佣兵汉子。于是除去付给客栈老板的锅碗租赁费,王生还赚了三个金币,竟然比他去‘蓝草大森林’里玩命收获的还多。
    客栈的老板是个独眼老汉,名叫朱有亮,今天因为王生拉面的关系,他也捎带着多卖出了许多其他酒饭。傍晚的时候,独眼老板满脸春风的把王生叫到身边,开始劝说拉拢,想让王生给他的客栈当厨师,保证待遇丰厚。
    王生想了一下便痛快的答应下来,除了商谈好的报酬,唯一的条件就是,他想请朱老板给他讲解各种魔兽的知识。
    这个独眼朱老板原本是个火系法师,在佣兵圈子里混了多半辈子,晚年因为受伤的原因,才退出了佣兵团,在‘莲花镇’开了这间小客栈。像他这种老牌佣兵,虽然个人实力不一定有多高,但是却拥有非常丰富的冒险经验,这正是王生现在最为需要的。
    可惜这个朱老板也是个‘野生魔法师’,所有的魔物知识全都是自己摸索得来。他又不识字,听完王生的要求以后,便坐在那里吭吭唧唧地抓弄自己乱蓬蓬的头发,似乎是不知道该怎样给别人讲课。
    过了一会儿,还是王生想出了个主意,他随手从大锅里捞出一块骨头,轻声问道“朱老板,您认识这块骨头吗?”
    独眼老板被他问得一愣,随口答道“认得呀,这应该是‘大角蜥蜴’的一截腿骨,要说这‘大角蜥蜴’肉质又酸又硬从没人会去吃它,没想到它的骨头熬汤却这么香。”
    王生继续再问‘大角蜥蜴’的习性时,朱老板也明白了过来,他哈哈大笑的给王生解释起来,还拍着大腿不住地夸赞“还是你小娃子灵性,以后你锅里有什么肉,我就给你讲什么故事,包你满意,哈哈哈。”
    这‘莲花镇’就在‘蓝草大森林’边上,因此镇上居民平时吃的都是些魔法生物。此处进出的大量佣兵,每天都会带回来各种各样的魔兽、魔植,他们只会选取魔物身上值钱的部分,其他的皮毛骨头往往都会被随手丢弃。
    从这一天开始,吃货王生便开启了他的魔物美食之旅,他每天早上去任务广场上摆个摊子,专门收购各种奇怪的魔物回来熬汤,除了‘兰州拉面’之外,还陆续开发了各种魔物炒菜。
    有‘夔牛肉丸面’,‘素炝火龙草’,‘一品蒸虎肝’,各种美味佳肴层出不穷。这些佣兵糙汉子从来都没想过,这些他们平常只会烧烤的食材,还能做出这许多花样来,所以仅仅过了十几天,王生的美食就红遍了整个镇子。
    这些美味之中最受欢迎的,是用‘莲花镇’的特产,那种粉色睡莲下的莲藕,连同一种名叫‘双头飞蛇’的椎骨,炖出来的‘粉藕蛇羹’。每当这道菜出锅的时候,客栈门口都要排起长队,美的独眼老板嘴都合不拢了。
    森林中的魔物,当然有许多都是不能吃的,大多数魔兽的肉都是或腥或膻味道怪异,魔法植物里也都或多或少的,都含有一些致命的毒素。幸亏朱老板见识广博,才不至于让王生把自己毒死,一番讲解之下,也让他对魔物有了更深的认识。
    独眼老板因为他出色的厨艺,每日多赚了好多金币,他现在把王生每日提出的各种问题,当成了一个‘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愉快游戏,偶尔遇到连他也不认识的魔物,便喊来隔壁几位邻居一同参详。
    就这样没过多久,王生的灶台边上,就成了老佣兵的俱乐部。他们端着劣质的麦芽酒,吸着粗糙的烟丝,围在一起回忆自己当年的各种英勇壮举。有时还为了这块肉属于哪种魔物,而吵起架来,进而大打出手。好在他们还有所克制,没动用自己的魔法,只是挥动老拳朝对方脸上砸去,直到其中一个倒下为止。
    因为那名部落首领发出的蚂蚁大红包,所以这些日子镇上的佣兵们过的都很富足,这些经常出生入死的糙汉子们,有了钱便花的大手大脚,没钱了就找个任务去冒险,很少有人会想着留存积蓄。
    他们有钱之后都十分大方,会在酒馆里争抢着为对方付账,也会为了那些大胸大屁股的低级舞女的几句恭维,而把大把金币当做小费洒在她们身上。
    王生卖的各种饭菜都是好吃不贵量大份足,现在他已经成了这里的红人,镇上的人也不问他名字,都喊他做‘小厨子’。
    他本身就是一名生物控,最喜欢猎奇各种未知生物,在这个小客栈里,他既能学习到各种佣兵冒险的知识,又能满足自己吃货的本能,过的倒也轻松惬意。
    随着知识的积累,王生逐渐的意识到,魔法生物的各种可怕之处,上次自己稀里糊涂的,闯进森林中瞎撞了五六天,竟然没遇到一点风险,这简直比连着中了三期彩票大奖还要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