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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在故宫装喵的日子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

      “有些……像虾。”
    夏安然给了他一个大拇指。
    蝗虫在后世被称为飞虾,因其营养价值高,胆固醇低,在同等蛋白质摄取的情况下对身体产生的负担低,在后世,已经成为了需要养殖的美食啦!
    煮熟后的蝗虫肉质肥嫩,有弹性。它和虾类一样,二者都因移动方式导致发达的肌肉,就口感上来说非常的有嚼劲,富含蛋白质,采食量很大,以素食为主。
    而且厨子所生活的地方并不靠海,平时只能偶尔吃到淡水虾,淡水虾的可食用部分都比较小,这样一对比,蝗虫和淡水虾的可食用部分也差不离,甚至要更大一些。
    夏安然所知道的后世蝗虫吃法就是干煸,或者就是爆炒,这二者的方法的确更能调出高蛋白食材的鲜美滋味,油炸食品又香气浓郁,作为打响名声的第一棒,再合适不错。
    将小葱切段过油,待到炸出葱香撩起放在一边,清除干净脏器和翅、头的蝗虫看起来已不再面部可憎,乍一看都看不出它原本是什么,裹上面衣进了油锅,它很快就被炸得金黄,这次夏安然没有下厨,他到底是兖州主簿,在私底下喜好下厨是一回事,但是大众场合下还是要注意形象的。
    毕竟他作为一个文臣,名字总是和酱料、料理放在一起是怎么回事哟!
    这一日,自日中亭,至日西斜,众人与蝗虫奋战足有半日,成果不菲,然而鸣金休兵后,众将士就陷入了纠结之中。
    豫州边境线较长,曹军所在自然不是一个地方,但是因为颍川刚刚被发现了矿区,而且颍川正东区域全都是曹操的地盘,他自然重点驻守了颍川郡。
    于是为了方便,在此处的几支军队的膳食便统一供应。
    但是今天诸人在见到了热腾腾的饭食之后,一时间产生的居然不是为了开伙而不是给干粮而喜悦,反而一片沉寂。
    菜色很好,粟米粥插筷不倒,一人还发了一个馒头,膳食官今天还给加了一个荤腥。
    这已经是军队日常伙食水平线以上了!
    但是问题就在于那个荤腥啊!
    军爷们的视力都不错!虽然现在天色已暗,但是大家还是能看见那香喷喷的荤腥……是带小细脚的,偶尔几个没有被弄清楚的“荤腥”上头,还带着虫头呢!
    虫!头!
    这特么不是今天刚刚被他们打下来的蝗虫吗!
    还,还荤腥……
    虫子也算荤腥吗?
    一个兵士没忍住,他拉住了一个忙进忙出的民夫,很巧合的是,被他抓住的那个正是被夏安然评价为有前途的那个民夫,“嘿,兄弟,这个是什么?“
    他指的正是被放在铜釜里面的一整桶的暗黄色荤腥,铜釜下头还点着火,偶尔还能听到里头噼啪一声。
    被他拉住的民夫扭头看着他,露出了一个露齿的灿烂大笑“这个是飞虾。”
    “可好吃了!”
    “一定要尝一下哦!”
    “一级棒!”
    ……你以为你叫个飞虾我们就不知道那个是蝗虫了吗!
    谁会去吃虫子啊!
    可是好香,怎么会这么香!
    这些被炸过的蝗虫被重新翻锅子,见他们没有人愿意来盛菜,民夫们也不慌,他们拿着大铲子从釜子底端将下头的“飞虾”给翻了上来,这一翻动香味立刻就和这东西的名字一样飞了出去。
    香,太香了,就在大家眼巴巴得扒拉着碗里的粟米粥,就着香味下饭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猛士站了起来,他一口气将碗里头的粟米粥全都咽了下去,然后大步流星走到了这釜头边上,一脸英勇就义得模样将碗送了过去。
    此时共同用饭的兵士们都将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一瞬间被数千人盯着的兵哥说话都磕磕巴巴了,他勉强得将台词说完“曹,曹刺史一定不会害我们的,他说能吃就一定能吃,我,我的命是曹刺史救下来的,我相信曹刺史!”
    翻动锅子的民夫摸摸看了他一眼,眼神颇有些恨铁不成钢,但是他也接过了这汉子的碗,给他乘了一勺子飞虾,然后这兵士极其庄重得捧着碗,姿态就像捧着的是黄金一样。
    他一归队,很快身边就被围上了一圈人,每个人都凑过来仔细打量这碗肉,大家都在怂恿这兵士吃一个试试,在大家的期待目光中,这汉子一咬牙,丢了一个进了嘴里。
    “咔擦。”
    随着这个动静,暗暗关注着这儿的兵哥们都忍不住跟着咽了咽唾沫。
    他们凑得近能看到兵士牙齿一咬,就将这“飞虾”分成了两端,还有微妙的汁水渗了出来,被这汉子舌头一卷给屯了回去,显然汉子一开始是纠结的,他吃东西的味道仅仅用了牙齿咬,没有用舌头上的味蕾去接触,嘴唇更是长着,尽可能得吸取空气。
    姿势虽然不雅,但是在吃到难吃东西的时候这的确能够更大程度降低受到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