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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喻这才看了个仔细,这少年约莫十五六岁,似是胡汉混血,面容不似胡人,却也较中原人深邃,发色乌黑,一双眼睛却是绿色的,此刻他身边站了一名锦衣绸缎的中年男子,负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身边还点头哈腰地跟着另一人,沈清喻觉得有些古怪,不免又凑过去了一些,支楞起耳朵,仔细听他们几人的谈话。
若是放在往日,隔了些距离,赌场内又颇为吵闹,沈清喻是定然听不清他们说话的,可修习入歧之后,沈清喻便发觉自己的听力目力比起往日好了数倍,隔着这些距离,他集中了注意力,倒也能勉强听清几人交谈。
他听了几句,得知那奴颜媚骨的是这斗场的管事,而那衣着考究的,管事唤他作严先生,却不知是何人。至于那少年,管事的叫他小杂种,还恶狠狠地去威胁他,告诉他这次比斗,只可胜,不能败。
话虽如此,可沈清喻看那昆仑奴与这少年的体格差距,便觉得除非这孩子是武林高手,否则这场比试,他定然是要输的。
“你叫阿穆,对吧?”那严先生终于冷冷地开了口,“只要甘愿为老爷做事,你妹妹的病,老爷自然会替你想办法的。”
阿穆顿时抬起了头来,眸中却还是敌意,却也不开口说话,只是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我听你族内的兄弟说,你是一条恶狗,发起疯来绝不要命,咬住了就不会松口。”严先生低眸看着他,“可就算如此,那个人也是你敌不过的。”
阿穆咬着牙,用含混不清的汉话说道:“我会赢的。”
严先生笑了。
“你想赢过他吗?”
他低声问。
……
岳霄也凑过来仔细听这几人交谈,如今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将声音压得极低,凑在沈清喻耳边,道:“这人可真不要脸。”
明明是他们要这少年卖命取胜的,几句话后,反倒成了少年求着他们取胜一般。
沈清喻正想要说话,却看见那严先生从袖中摸出一包黑色的药粉,悄悄地塞到了阿穆手中,他不由一怔,扯了扯岳霄的衣袖,问:“那是不是就是孟前辈所说的药?”
他们眼睁睁看着阿穆吞服了药粉,而后赌局开场,本该是实力悬殊的稳输不赢的局面,不料那昆仑奴将阿穆压制在地时,阿穆却如同突然发狂一般力大无穷,也不知疼痛,至此竟反败为胜,凭着他手,将那昆仑奴掐死在了地上。
沈清喻看得惊愕,却还有说不出的反胃,忍着恶心道:“应该就是这个了。”
赌局收场,岳霄皱着眉仔细观察场内奴仆收拾昆仑奴的尸体,阿穆已被人带下去了,而岳霄不忍皱眉,低声道:“那人的颈骨断了。”
若不是方才严先生给阿穆的那药有问题,凭一个少年的手劲,如何能将一个体型壮硕的昆仑奴的颈骨扼断?
沈清喻越想越觉得反胃,这两年他见过无数惨死血腥的尸体,可即便如此,他却仍觉得这地方残暴可怖。
那些看客将人命看作是一场赌局,而那阿穆,他与燕阳是一般年纪,本该正是天真烂漫的时候,却在这种地方拼死卖命……
他不忍心,却没有办法结束这一切。
“不必再看了。”沈清喻道,“那药粉确实出自此处,我们回去吧。”
他说完这句话,便忍着反胃朝外走,岳霄紧跟在他身后,二人上了石阶,到了大堂,正欲出门,忽见一名以轻纱覆面的胡姬撞进了岳霄怀里来。
她显是未曾见着身后有人,倒也吓了一大跳,弯了眉眼笑吟吟地像是与他们道歉,那双眼睛猫儿一般倒是碧绿色的,也只是莞尔一笑,便羞赧着捂着脸跑开了地方,岳霄倒也一怔,微微皱起了眉来,虽还跟着沈清喻的脚步,可一路走到了飘渺间外,却仍是一言不发。
沈清喻终于缓了过来,回首一看岳霄好似仍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忍不住皱眉道:“人已经走了,你的魂好像还没回来。”
岳霄反道:“沈少爷醋味正浓,岳某又怎敢魂不守舍。”
他说完这一句话,不待沈清喻生气,便已伸开了手,手中正握着一张纸条,而岳霄开口道:“方才那胡姬塞给我的。”
沈清喻一怔,眼下正是无人之处,他便要岳霄打开那纸条瞧一瞧,自己也凑过去看了几眼,竟有些惊诧,那纸条上是一笔颇有风骨的小楷——
「明日辰时,朱雀楼见」
这一笔小楷不似女子字迹,其中/功底,非十数年不能成,应当不是出自那胡姬之手。
岳霄却不由挑眉感慨,道:“岳某真是艳福不浅。”
他将那纸条反过来一看,纸条背面一角写了更小的两个字——「溯阳」
第26章
朱雀楼是萨尔莫罗内最出名的酒肆,老板是个汉人,所以给这酒楼起了个汉名。
据传朱雀楼中的龙膏酒是城内一绝,岳霄进了楼便点上了一壶,不过两口便失了兴味,直言喝不惯,反又点了一壶葡萄酒来,那烤羊肉他倒是有些兴趣,只不过羊肉未熟,便已有个汉人小厮敲开了他们的门,低眉顺眼地问他们:“二位可是飘渺间的贵客?”
岳霄与沈清喻对视一眼,倒不做答,笑吟吟地敲桌倒酒,一面道:“清喻,这可是好酒。”
昨夜二人收着那纸条后,虽不知这是陷阱还是线索,可当下他们并无多少选择,也只能来此处闯一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