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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半夜,教书先生被床脚稀稀疏疏的响声弄醒。
    他点亮油灯。从门口到床边一路血迹,狐狸窝在床脚下,一动不动。
    半晌,它似乎休息够了,颤巍巍直起身来,刨了刨床脚。不一会儿,它筋疲力尽,重重倒在地上。
    过了几息,它缓缓收回爪子,将身体团了团,窝成一团,又不动了。
    教书先生看着它血泥交杂的毛发一块一块结在一起,垂目,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炷香后,它再次直起身,试图往床上爬。这一次,它的前爪已经勾到床面被子,只需要轻轻一跃就能上去。但是它太虚弱了,只能从半空中掉下去,发出一声细细的哀吟。
    最终,有人提起它,将它放在床角。
    小狐狸钻进被窝里,用爪子捂住脸,枕着被子,不动了。
    教书先生盯着床角微微鼓起的一团很久,最终,他吹掉灯,上床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 前面是背景,有些复杂,没看懂没关系,有个印象就好了。
    教书先生是男主角,狐狸是女主角,双失忆。
    第二章 怀璧其罪
    第二天一早,教书先生用温水给狐狸擦了擦毛。整整两桶水,狐狸稍稍干净。它的毛色依旧灰扑扑,身上的伤口很深,至少十几处。它能活下来,简直是奇迹。
    他出门的时候,狐狸窝在灶火旁边舔毛。
    他回来的时候,灶房没有。院子里的那块肉不见了。
    跟他一同回来的几个孩子问:“狐狸呢?”
    “跑了。”
    “不是死的吗?”
    “没有。”
    “这么冷的天跑出去,也活不了了。”
    等孩子都走后,教书先生开始看书。他看了一下午,房间里的光线暗下来他才放下书。
    一进灶房,灰扑扑的狐狸窝在原来的地方,睡得正香。
    教书先生一进门,狐狸就睁开了眼睛。一人一狐对视了一阵。
    教书先生想:真是漂亮的眼睛。今天比昨天还要漂亮。少了三分死气,多了两分灵气,看着你的样子,像能听懂人说话一样。
    狐狸慢吞吞地爬起来,往边上挪了挪,开始舔伤口。
    它之前窝的地方,是教书先生平时烧火要呆的地方。
    哪里暖和呆哪里,可真是一只聪明的狐狸。
    晚饭后,教书先生特意给灶房埋了碳,用量能撑到第二天早上。狐狸躺在灶房稻草堆上,已经睡着了。
    他在旁边放了一碟肉。
    半夜,床脚边响起稀稀疏疏的声音,没过一会儿,有什么重量压在被子上。
    教书先生睁眼。
    狐狸从床边钻进被子里,拱了拱,拱到里边儿,靠着最里边的床栏,趴成一团,没动静了。
    小东西。
    第二天一早,教书先生起来的时候狐狸竟然还在睡。他远远看了一眼,狐狸身上的伤口好像已经结痂了。
    野生动物的自愈能力可真强。
    今日休假,教书先生去镇上集市采购物资。他大部分的钱用来买了书。从书铺出来的时候路过告示栏,看到镇上乡绅高价收购珍稀山禽。
    一等者黄金百两。
    二等者黄金五十。
    三等者黄金十两。
    这是弥城的一个边陲小镇,百姓大多务农为生,以物易物和钱物交易并存,生活并不富沃,黄金一两几乎是一个家庭一辈子的收入。
    小镇上有唯一一个酒馆,教书先生每次采购完都会去酒馆坐一坐。一壶最末等的清酒,一碟牛肉,他能细细喝上半个时辰。
    今日酒馆里有人讨论那个告示。
    “王乡士这次算下了血本了。”
    “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王兄可有消息?”
    “按祖上情分说,吾家祖父和王乡士祖父有表舅兄之亲。我为寒门,志在士林,平日里极少和商贾富绅之亲来往,奈何血浓于水,老父又在王家做事,少不得听些不想知道的事来。”
    “是是是,预祝王兄今年高中了。”
    “逸王的百兽园下月建成,王乡士之孙王守业乃逸王青庒别苑一管事,王守业想被提拔进王府做事,托人写信回来,力求寻一珍禽……”王秀才抿嘴笑笑,颇有些轻蔑。
    其余几人懂了。
    有人问:“送一畜生就能进王府做事?”
    王秀才道:“诸位有所不知,我们这个逸王,心不在朝堂,就嗜爱鸟兽草木,若有人进献心头好,不仅这畜生飞黄腾达,十几人伺候,进献的人也跟着鸡犬升天。小道消息说,逸王尤爱鸟。”
    “难怪今早集市多了那么多卖鸟的。”
    “猎户广撒网,是鸟就捉,普通的拿来卖,珍贵的拿去王乡士那里排队,指不定运气好,就被王家瞧上了呢。”
    教书先生回去的时候提了两只野雉,十文钱,很便宜。
    狐狸在窗台上晒太阳,瞧见他,慢吞吞坐了起来。
    教书先生丢了一只野雉过去,狐狸低头瞧了瞧,没有动作。
    “给你补身体的。”
    狐狸瞧了他一眼。
    教书先生没有管它,径直生火做饭去了。
    他来此三月余,只会极其简单的清煮,什么食材都是切薄片,沸水煮熟,放少许盐,略凉即食。
    等他做完饭出来,窗台上已经没有狐狸的身影,地上的野雉也不知所踪。
    真是戒心极强的狐狸。
    狐狸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屋里烛光昏昏,教书先生正点着油灯看书。
    今天他新买了许多书,不忍释卷。
    狐狸坐在离他一丈远的地方,目不转睛瞧着他。
    教书先生放下书,朝它试探着招了招手。
    狐狸先偏了偏头,随后才轻轻走到他身边。
    “我看看你的伤。”狐狸身上有两处深可见骨的伤口,光靠动物的自愈能力是很难好的,他今日也买了药。
    狐狸盯着他看。
    教书先生慢慢地伸出手去,眼睛和它对视着,“要敷药。”手摸到了狐狸的头。
    狐狸低下身体,躲开了他的手。
    教书先生跟着放低手,摸到它的毛,涩涩的。
    狐狸身体僵硬,直直看着他。
    教书先生摸了它两下,随即摸了摸伤口。狐狸呜两声,没有躲开。
    教书先生拨开皮毛,略有诧异——深可见骨的伤口竟然也迅速结了痂。
    不过三天,竟然就恢复成这个样子。这只狐狸的求生欲多么顽强。
    他轻轻摸摸它:“马上就好了。”
    狐狸的鼻子动了动,偏头瞧了他一眼,在他脚边趴下了。
    一人一狐相伴到深夜。
    狐狸依旧怕人。
    七仙镇的学生偶尔来教书先生的院子,没有一个人发现教书先生养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在有人来院子的时候会躲起来。教书先生从来不知道它躲在哪儿,没有人能找到它,除非它自己愿意出现。
    等院子里只有教书先生一个人的时候,狐狸就出现了。它在窗边晒太阳,它在灶房烤火,它坐在书桌上,细细地舔毛。
    教书先生叫它:“小狐狸。”狐狸隔三息,然后慢慢地朝叫它的方向走,离人一丈,偏着头坐下。它从来不主动靠近他,总是在一丈处停下。但是教书先生靠近的时候,它也不躲,直直看着他走到跟前来。
    一人一狐不咸不淡处了半月。狐狸身上的伤口渐渐好了。
    某一日,狐狸主动靠近了他。它嘴里衔着一块东西,等到教书先生注意到,它将东西吐了出来。
    一块碎金子。大概三两左右。
    狐狸用爪子拨了拨,将金子拨向教书先生,偏头看着他。
    “难怪书里都将狐狸称作狐仙。”衔金报恩,以吿离别。确实是极聪慧的动物。“谢谢。”教书先生将金子收起来,一人一狐对视。
    狐狸的伤口已经痊愈,它淡蓝色的眼睛愈发灵动澄明,身上的毛虽然依旧是灰色,但已经掩盖不住它眼睛的仙气。这样一只狐狸,就凭这双眼睛,也是一只奇兽。
    畜生是听不懂人话的,但不知怎的,教书先生还是说道:“外面不太平,你小心。”
    狐狸舔了舔爪子,漫不经心的。
    这一晚,狐狸没有钻被窝。
    第二晚,亦如。
    狐狸走了。
    二月底,就在教书先生渐渐忘记这只漂亮狐狸的时候,狐狸回来了。
    它躺在院子外,浑身是伤,鲜血淋漓,比上一次伤得还重。
    它流了很多血,毛发已经变成血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