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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良久,沈初一帖快要临完,云王问道,“你今天又给小胖崽买了一只猫熊?”
    这人的消息总是很灵通,从朝堂大事到鸡毛蒜皮,沈初知道他神通广大,有时候就很无奈,就算神通广大也不至于每次都关心他这些鸡毛蒜皮吧,很没有隐私和安全感好伐,偏偏他还不能说啥。
    “嗯,是只猫熊幼崽,可爱得紧。”
    这人似发出一声轻笑,“呵,那人也最喜欢这些可爱的幼崽,总是会在自己院里养一堆,让人无可奈何——”
    转瞬又变了脸色,“你知道你今天见到的那个男人的身份吗?”
    沈初心知他说的是五皇子,在原文里云王和五皇子看似并没有什么交集,虽然是叔侄关系,但一个是太后宠爱的幼子、皇帝的胞弟,在宫里的身份要比李狄这个不受宠的皇子来得尊荣多了。
    而且云王在书里的设定也一直是闲散王爷,着笔不多,但是只要出场还是没讨喜的。不管是书里的人物还是读者,都喜欢他风流潇洒、生来富贵好命却又浑不在意,说话分量重却从来不爱多管闲事。
    不管是当朝皇帝还是太子继位后,都给了云王很高的荣宠。当然,云王没有留下子嗣,这也是不被天子忌惮的重要原因之一。
    云王以为他不知道,刚准备开口,却只听沈初平淡的声音道,“他是五皇子吧?没想到五皇子竟然已经回京了。”
    李桓满脸惊讶,不过转念一想倒觉平常,这小孩聪明他是知道的,以李狄衣服上的蟒纹和具有特点的外貌,要认出来并不难。
    他心里没来由一股恼怒,面上却不显,“他很危险,你最好离他远一点。”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多说这几句,以他不爱管闲事的性格,说得好听是洒脱,说得难听是自命不凡,从来未将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看在眼里。自从那人去后,他的这颗心早已归于死寂,余生所有的时间对他来说都不过如风中残灯,只是用来怀念那个人的一切。
    但是看着眼前这个与那个人七八分相似的年轻人,他总忍不住打破自己的习惯,做多余的事,说多余的话。他想,要是那个人如果有孩子,大概也会像这样,他肯定也会当作自己的孩子疼爱。
    沈初不明白这人的不悦从何而来,他当然知道五皇子是个危险人物啊,还是书里最危险的大反派,可、可是他能怎么办?!他还得靠吸引大反派的注意力续命呢——
    沈初没办法将一切坦白,但是他最擅长阳奉阴违地敷衍了,他笑眯眼道,“五皇子是天之骄子,草民不过一介凡夫俗子,离得本就再远不过了。”
    李桓竟然忍不住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觉得这小破孩真是欠揍,自己好心给他提醒,他倒装作副乖模样来敷衍他,以为他是好哄的吗?!
    李桓恨铁不成钢,不耐烦摆摆手道,“今天就到这,你回去吧”,说着从怀里掏出个金缕球的小玩意递给他,“这个带回去给小胖崽耍。”
    说完便转回身,躺在榻上看窗外已转成的万家灯火,不再看沈初一眼。
    沈初无奈摇摇头,觉得云王虽然看着还很年轻,但自己没月来这两三趟,还真跟探望慰问孤寡老人的感觉很像。这云王有时候的脾气,还真跟老小孩差不多,难哄的很。
    不过沈初也不介意,最开始只当是交易,现在倒成了他穿来这个世界生活的一种习惯。在明月楼顶层练字的时候,他能感受到一种宁静的感觉。
    离开明月楼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在明月楼看完一整个黄昏,也是汴京城最好的风景之一。
    汴京城里还是相当的繁华,灯火星星点点。太学和沈初购置的院子都在外城,周边要清净很多,入了夜就只有寻常百姓家里透出来的一豆灯火,不打灯笼都还有些暗。
    不过云王给他派了马车,也不用沈初自己一个人走夜路。
    到家后小胖崽都睡着了,李云娘还在堂屋点着一盏灯烛,边纳鞋底边等他。
    瞧他回来,立马将留着的饭菜热了热,坐在边上边瞧他吃边继续纳自己的鞋底。
    沈初觉得云王这也忒不厚道了,留了他一个时辰也不给顿饭吃。
    他瞧他娘凑着灯火有些费劲,忍不住道,“娘,这么晚了别纳鞋底了,别把眼睛熬坏了。”
    李云娘连连应是,手上的活路却不停。
    沈初瞧说不动她,觉得这情景和自己每次嘴上答应好却不行动的模样还真是像啊。
    虽然他不是原身,但是三年来和沈母还有弟弟沈末相依为命,沈母对他们的疼爱还有弟弟的孺慕之情都是做不得假的,他也早把他们当成了亲人。
    “弟弟来信了,说不久他就要启程回来过年了,大概腊月上旬就能到家。”
    沈母激动得一下戳到了自己手指,高兴道,“末儿今年要回家过年啊——真好——嗯,赶明儿我去东市买上一只羊、买点牛肉、猪肉、鸡鸭鱼之类的,好做腊货。”
    “你弟弟不像你,就是个爱吃肉的,你也该多吃点肉,再多长点肉——”
    沈初对每个母亲生来养猪的本能无奈了,“现在才冬月初呢,还等过段时间天气冷了腌肉才好。”
    沈母点点头,“也是。”
    母子俩又随便拉了点家常,将今天集市的收获说了几句,吃完饭后便收拾收拾洗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