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命运之神_分节阅读_175
夏沐歌捏了捏比丢的大尾巴,比丢一甩尾巴,把夏沐歌的手打到一边去。自己在一边啃着椅子。
……等等,椅子?夏沐歌猛地扭头,差一点把自己的头扭断,但是为时已晚,比丢已经把椅子啃断了,夏沐歌直接栽了下去。
这个比丢……
夏沐歌把比丢抓了起来,捏着它的脸,扯扯小耳朵:“败家的玩意,这可是黄梨木啊!”
比丢的大尾巴在地上弹啊弹,也不知道是听懂了还是没听懂。抹抹嘴巴一脸垂涎地看着夏沐歌屁股底下的木头。
“贵死了啊,别啃了。”夏沐歌把比丢扯远了,可是比丢还是执意地想去啃这后市已经灭绝的木头。它斜了夏沐歌一眼。
你个土豪装什么穷。
“问题是这个吗?”夏沐歌扶额,“这个很难运到西域的……别啃了!”
比丢不理他。
夏沐歌觉得,自己急需喵子的安慰,喵子的肚皮呢?让他蹭蹭。
喵子表示,肚皮可以给你蹭,它要小鱼干。
夏沐歌的心都碎了,这个势利的世界啊,什么时候能够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不要问他为什么能够听懂喵子的话#
夏沐歌扯着喵子的爪子,认真看着喵子的鸳鸯眼,喵子也认真地盯着这个二货主人。但是喵子还是估计错了夏沐歌的下限,他一口血喷在了喵子脸上:“啊,不好意思,内伤。”
喵子凝固了一会,开始剧烈挣扎:“……喵喵喵喵!”放朕下来!
“越长春下手太狠了。”夏沐歌装作自己没看懂喵子的眼神一样,拿着喵子棕白色相间的猫擦了擦嘴角的血,结果吃到了一嘴的猫毛,“喵子,你不爱我了。”
喵子一爪子捣在夏沐歌的鼻子上,身上粘这一堆的血,躺在阳光底下舔猫。
夏沐歌跑去地下室找楚轩:“大轩子,喵子不爱我了!”
正在研究机器人的楚轩:“……”每日一抽又来了。
“我又吐血了,好疼啊。”夏沐歌趴在楚轩的桌子上,“你帮我看看。”
楚轩已经习惯夏沐歌一会暴虐一会卖萌的性格……准确地说,他对此压根就没有感觉:“脱光了躺那边床上去。”
夏沐歌扯住自己的衣服:“你想干什么?”
楚轩默默地掏出一把手术刀,在白光的照射下那叫一个寒光刺骨:“灵魂上的伤害我没有什么研究,我先解剖解剖再给你治疗。”
解剖这个词你还重复一遍,卖萌吗?夏沐歌猛地向后退了一步:“我觉得我现在好多了。”
他过来不是为了让楚轩研究的,是为了止疼。
说完他转身就跑出去了。
楚轩收起自己的手术刀,他只是单纯的想让夏沐歌滚远点,别打扰他:“汤姆。”
萝丝先生飘过来,他一直很纠结为什么楚轩最近老叫他汤姆了。他该说自己已经习惯了萝丝先生这么名字,忽然被叫汤姆竟然觉得很奇怪:“什么事情?”
楚轩掏出了一本秘籍:“练练,我想研究。”
萝丝先生:“……我是巫师不是打手更不是小白鼠,我们不是一个体系制度的。”
听到这话,楚轩一脸真诚地抓住萝丝先生的手:“为了党国和人民,为了中华民族十三亿人民的传承与进步,为了推动世界的发展,请务必要练此神功。不能因为个人的意愿而影响集体的发展啊,我们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定不移地发展我们的科技文化,建立新型的社会制度体系,改变旧的制度。将社会主义向全世界推进……”
萝丝先生:“停,你赢了,不就是练功嘛。”
#恭喜萝丝先生被强制成为小白鼠#
#论扯淡,你还差了种花家的政治学一百年#
#一身戏骨的楚大校#
“夫君,您回来了。”一个女人抚摸着自己的肚子靠向书生。
书生搂住女人,笑道:“辛苦你了。”
女人咯咯笑了两声,摸着自己的肚子,忽然抓住书生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你看,他在动。”
书生感受了一下,也笑了:“好家伙,真有劲,肯定是个小子。到时候啊,我就把我们陆家的绝学交给他,让他发扬光大。”
“就你?百无一用是书生,再厉害有什么用?还不是被这魔教扣住了。”女人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不满。本来他们已经准备慢慢地收拢钱财,等着她生下孩子以后就回到中原,结果遇到了这种事情,没个六七年是弄不好的。
书生被这句话吓了一大跳,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小心隔墙有耳。”
“这是我们自己家。”女人完全不以为然。
“小心一点比较好。”书生叹了口气,“现在魔教在西域一手遮天,弄好了我也能的不少利。”
“你就忍心让我和孩子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过活吗?”女人不是不理解,她就是想抱怨两句,西域这种地方缺水缺菜,她每天都想回中原吃绿油油的青菜。
书生伸出手安慰她。
女人说着说着,有点心疼自己,抹抹眼泪,说道:“我去准备晚饭了。”
书生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的妻子很倔,不想让自己看到她的眼泪,放开手由她去了。
他伸出手,把床板抬起来,看着一本蓝色已经有一点褪色的秘籍,上面写着《灵犀一指》。
这本秘籍是他们家祖传的,但是这么多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练成的,顶多是个三脚猫。这种东西就跟个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有味。
他才不会承认是他们这几代人的资质不怎么样,但是有一点他承认,那就是他们家也不怎么想把秘籍传出去,宁肯在家烂着。武林人把这些秘籍看的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哎……希望我们老陆家能出个能人吧。”陆书生把床板放下,看向挂在墙上的四个字,这四个字是书生父亲给他写的,那时老人已经不怎么行了,但是还是硬撑着写下了这四个大字,一方面是为了激励书生,另一方面则是给自己还没有影的孙子起名。
在西北阳光的照射下,那写有四个字的纸已经有点泛黄的,边边角角处还有水渍和撕裂的痕迹。但是墨色的大字却十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