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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4

      着东方小姐去参加武林大会,将这个喜事公之于众。”
    第298章晕倒的帅哥
    耳朵里面嗡的一声响起来,我诧异的看著山羊胡子,他还以为我是惊讶於师父能娶到如此好的亲事,捻著胡子笑得得意,“难怪少侠惊讶,这事在御宗还没传开,也只有宗主的亲信知道而已。”
    “多谢先生,看来我还是直接去淬剑山庄找他吧。”说罢就向外面走去。
    “少侠且慢!”那师爷又叫住我,说道,“淬剑山庄离这有上千里地,少侠徒步过去应该赶不到了,现在这个时间天也黑了,还是留在分舵睡上一宿,待到明日天亮,从我们这里骑马过去吧。”
    我沈吟了一下点了点头,那师爷连忙叫了一名丫鬟将我带去了客房。
    山羊胡子师爷晚上还特地招待我吃了酒菜,两天没有好好吃东西,我跟白泽都快饿死了,但是现在却全无胃口,看见吃得也提不起兴趣。
    “地处偏远,没有什麽好东西招待贵客,请少侠见谅啊。”师爷说道。
    “哪里,师爷何处此言,在下只是因为没办法及时帮师父传口讯有些自责。”我诚恳的说道,不管怎样,心里还是对这位有些热心过头的师爷很是感激的。
    “少侠不必太过担心,有道是心急吃不上热豆腐,慢慢来,慢慢来啊……”说著又给我夹了些酒菜。
    味如嚼蜡的吃著师爷夹过来的东西,心里悲叹,不是“心急吃不上热豆腐”,是心急师父的“热豆腐”被别人吃光了。
    师父,你竟然背著我跟别的女子成亲,实在是太过份了!看我抓到你的时候怎麽、怎麽……呜,温离师父铁板一块,我想来想去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留住他,难道就拱手将他让给别的女人吗?
    可能是看我太过寒酸心生怜吝,也可能是想从认识“温宗主”的我身上图谋个好前程,梁师爷第二天早上除了一匹马之外还给我准备了一些盘缠和干粮,我推辞不下,也确实需要就收下了。临走的时候向师爷告辞,说道“如有来日一定加倍报答师爷。”
    师爷捋了捋胡子说道,“少侠客气,如过见到宗主请代小的梁宝昌问候一下。”
    “一定一定!”我拱手,然後按照师爷指的的方向飞奔而去,淬剑山庄,师父,你等我过来问个清楚!
    淬剑山庄坐落在晋中五台山脚下,距离我所在的汉南有一千多里地,骑马少说也要二十几天。那师爷跟我说的这是最快的速度,我满心以为这马跑得快,肯定有个十天半月就到了,谁知才走了五日就遇到了麻烦,官路到头,前面连绵不断的山路和荒郊野地,马跑起来束手束脚,一整天才走了二十几里山路。好在这个武林大会很热闹,一路上各式各样的高手低手络绎不绝,路上也算是比较安全。
    说来凑巧,我在山路上遇到了一位饿晕的少侠,他晕倒的地方很偏僻,幸好白泽鼻子好使,远远的闻见人味了。我见他的时候吓了一跳,还以为人死了,谁知道摸一摸还有气,可就是晕著不醒。我号了半天脉也没发现什麽问题,正当不知所措的时候,他的胃不失时机的叫了起来……原来是饿晕的。
    实在不忍心看他饿死,我赶紧喂他喝了点水,又泡了一点点干粮,不一会儿他就醒来了。
    晕倒的时候没有看出来,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禁不住感叹,好一个周正的武林人士!剑眉星目,挺鼻薄唇,跟我之前看到那些小说话本里描述的大侠是一样的。心里非常激动,我竟然救了一个大侠!
    可是他一开口却颇为文雅,“多谢这位公子,小生失礼了……”
    “哪里哪里,大家都是江湖人士,互相帮忙是应该的。”我连忙客气,被这样一个大侠感谢,脸不禁有些红了
    “怎麽能说是应该的,公子为人太过仗义,小生的性命被公子救了,真是磨齿难忘!”那“大侠”拉著我的衣袖,眼中竟然盈盈的含了两包泪水,欲落不落的,让我终於明白师父教的“泫然欲泣”这个成语是什麽意思。
    可是……这个大侠好奇怪,书上面的大侠不都是威武不屈的吗,看看他的脸,唔,还是剑眉星目挺鼻薄唇,可是配上这两包泪竟然显得十分之猥琐。
    第299章少侠,我饿!
    “大侠何故如此客气,大家都是江湖儿女,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小生不是江湖儿女,小生是书生,银子被武林人士抢走了,所以饿晕了。”说罢还抹了抹眼角的泪。
    我:“……”你不是大侠长个大侠的脸做什麽!
    果然不应该以貌取人,原来是个酸秀才。感叹著一个人的外表竟然可以跟性格差这麽多,我无语凝噎,“这位秀才,你要是想翻这座山就跟我一起走一段路吧,这段山路看上去很是危险。”
    “啊,这怎麽好麻烦大侠,小生惶恐啊。”那书生默默叨叨的客气,我急著赶路也懒得再说什麽,抱拳道,“即使如此在下先走一步了,请!”说罢就带著白泽走了。
    山路上马基本就没法骑,再加上前两日没日没夜的赶路,屁股都快磨肿了,我只好牵著马往前走,到了晚上的时候才勉强翻过了两座山,但是据路上的其他人说,这座山绵延起伏的,还有五六座才算完全翻过去。
    带著白泽在山谷里一条小溪旁安营扎寨,白泽见我点火休息以後就跑去觅食,我找了根木棍削尖,在小溪边的空地上挖了个坑,白泽觅食的速度越来越快,洞才挖好他就回来了,嘴里叼著一只野鸡一只灰兔,我把灰雁拔毛开膛破肚收拾了内脏,又在外面糊了一层厚泥,用路上采的桑叶抱起来扔到了挖好的洞里,盖上土生了一堆火。
    兔子也扒皮去脏,用木棍夹起来放在火堆上面烤。这些都是赶路的日子跟其他人学的,笑笑,还以为自己什麽都学不会,原来一切这麽简单,原来的我身边总有那麽多人护著,索性什麽都不用心,到了现在只有自己,还不是一样学会了。
    身边的白泽呜咽一声挤进了我的怀里,厚厚的毛皮让我身上一暖,不对,我还有白泽。
    低头亲了亲他的湿鼻子,白泽嗷唔一声,扎进我的怀里来回蹭,我忍不住呵呵的笑了起来,只有在这个时候感觉自己不是那麽孤独。
    兔子上洒盐巴,已经烤出了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叫化鸡那边火也灭了,隐隐约约的闻到了叶子被蒸干散发出的幽香,这些日子白天都在赶路,也只有晚上可以吃到这样的美味。
    我用小刀削了一块兔肉嚼了嚼,唔,外酥里嫩,香气四溢啊!
    “咕咚……”咽口水的声音从身边响起,我拍了拍白泽脑门,“急什麽,这就好啦。”
    白泽嗷呜一声,委屈的看著我,然後猛地从我怀里挣扎出去,冲著我身後狂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