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252 章
平头哪敢担,赶紧把自己拿钱消灾,教训沈容一顿的事给说了。
派出所的民警自然要去找董建安。
谁料一上门时竟然撞上了市局的同事。
原来,收到保险公司的律师函董建安虽然心里惴惴不安,但他自认为自己做得够隐秘,而且出事的是他自己,也确实是个意外,所以硬撑着愣是没理保险公司的律师函。
本来因为被保险人是董建安自己,受伤致残的也是他自己,说出去都不大有人相信,而且舆论惯常同情弱者,所以保险公司一开始也是想着拿回保险赔偿金就算了,并没有打算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免得再生事端。
谁料,董建安不见棺材不掉泪,压根儿不理他们。律师函发出一周之后,董建安这里还是毫无动静,一文钱都没还,没办法,保险公司只好按照司法程序来办这件事。
保险公司接向市局报了案,举报董建安涉嫌保险诈骗。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董建安的行为恰好满足这一点,保险公司根据收到的那份匿名视频,举报董建安破坏刹车系统,故意制造车祸,骗取保险赔偿金。
根据刑法198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的界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董建安的保险赔偿可是有140万,远远超过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范围,涉及到保险诈骗罪,公安机关有权对其拘留审问。
把董建安带到市局后,市局的干警将派出所小平头的口供和董建安转账给他的凭证也一并调了过来。再去调查了董建安的账户,发现,在两三个月前,他的资金账户就出现了很多问题。多张信用卡套现,房子二次抵押,房贷逾期,种种迹象表明,董建安确实有犯罪的动机。
于是,警方就这些问题审问了董建安。
董建安当然咬死不肯承认了。因为一旦承认,他不仅要有牢狱之灾,而且还要归还保险公司的这笔赔偿金,他将一无所有。他现在没有双腿,不怕坐牢,也不怕受审讯,他就怕没钱,这笔赔偿金是他下半辈子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