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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她说这话的时候,外面蝉声低鸣,夏天的南风从前门吹进又从后门穿出,有一种绵长的惆怅在空气中散开。
    贺屿州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听到迟穗和自己谈心事时,他是开心的,可是一看到她为高斯林这般惆怅,他的心又好像揪在了一起,扯出一股沉重的酸涩感。
    双方沉默了许久,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那你……现在,还是想着和高斯林在一起吗??”
    “现在我想通了,高斯林这样的心思飘忽的男人,并不适合我,我的未来还有无限可能,自然是要为自己而活。”这句话不是替原主说的,而是迟穗自己的心里话。
    以后还会有高考,她会努力考大学,去往到更广阔的天地。
    “我知道潘虹也恨不得我身败名裂,唐心雨恨不得让我去死,可是我知道,这些人都不会成功的。”她暗暗给自己打气。
    说实话,她自己也没有把握,天天和唐心雨生活在一起,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对方暗算成功,何况对方还是这本书里的女主角,可是战斗还没开始就投降,那也不是她的风格。
    贺屿州听她说出‘死’这么惊悚的词汇,心里都一跳一跳的,“如果你在知青点过得不开心,你有没有想过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
    迟穗看着他担忧的脸,慢慢的挥散了自己内心的愁怨,内心也变得一片空明。
    她眯了一下眼睛,同时将左边眉毛轻轻的挑了挑,语气有些调侃,“怎么?你担心我?”
    贺屿州被她这大胆的动作刺激到,结结巴巴半晌没有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那个…我…我…”
    他只觉得心口怦怦跳,好像要跳出胸膛似的,额头上也开始冒出细细的汗珠来,想当年,他作为新兵蛋子,在众人面前唱歌都没有这般紧张过。
    “恭喜宿主收获好感度+2,阳气值+30!”
    就在此时,迟穗的脑海里受到了系统的好感值收获提醒。
    就前几次来说,贺屿州每次都是增加了一个好感值,可以兑换的阳气值也只有10,但不知为何,这一次居然直接增加了两个好感度,而且每一个好感度上升了5个阳气值。
    “如果宿主改变了这个世界的情节,那么相应的也会影响到书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当他在这本书中所占的分量越足,他的好感度所能兑换的阳气值也更多。”
    迟穗也忍不住有些诧异了,如果说,高斯林的好感度还是只能增加10个阳气值,是不是意味着贺屿州在这本书中的份量,比原书中的男主角还重了一些?
    看来,得找个机会去试一试,可是眼下,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贺大哥…要不,我们合作吧?”迟穗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太过直接,但是早问早做打算。
    “什么合作?”贺屿州想不清楚,他们之间还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合作的,对方是一个城里知识分子,美貌女青年,而他只是一个空有志向的退伍兵。
    “你看你现在也没娶老婆,看样子也没有心仪的对象,我们名义上又打着处对象的幌子,应该暂时也没有姑娘敢找你说亲了,要不我们来个假结婚,我可以逃脱知青点那些女知青们的暗算,你也可以吃到我炒的美味菜肴,你看可划算?”
    迟穗是个现代女青年,像假结婚这样的桥段,不管是小说还是电视剧都看了不少,加上贺屿州又是一个让人放心的人,她心里早就能够接受,有假戏真做的,也有合作共赢的,当然也有不欢而散的。
    但不管是哪一样结局,她都遵循顺其自然的原则。
    不同于迟穗,贺屿州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他的思想没有她这般开放,像婚姻大事,还是十分谨慎的,可是喝醉的那天晚上,他都已经占了人家便宜,人家女孩子的清誉又何其珍贵。
    最重要的是,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自己并不排斥眼前这个姑娘,她大胆又可爱,较真又不会让自己吃亏,而且她还有一副知恩图报的好心肠。
    上一次为了给他治腿,上山采药还差点出了意外,而这一次为了能给他做泥鳅吃,不惜与高斯林翻脸。
    综上种种,他都应该帮她。
    “如果你觉得这样子可以帮到你的话,我愿意。”不知道是经历了多大的思想抗争,贺屿州终于点头。
    就像现在假装处对象一般,假结婚以后,若是她看得起他,愿意陪他走过下半辈子,他当然是真心以待,如果对方以后能够回城或者有了其他更好的出路,他当然也愿意放手。
    毕竟从古至今,也有婚姻不合而和离的情况并不是没有。
    见他答应,迟穗欢喜的伸出手,“来!”
    贺屿州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愣的看着她,“来什么?”
    迟穗也懒得解释,直接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雪白的手与小麦色的手两两相握,然后晃了晃,算是达成共识,
    “等这次稻子收完了,咱们去算个黄道吉日,简单的张罗,就把这事儿给办了!”
    不可否认,她比较急。
    ——
    收早稻也就三五天的活,这一波活刚干完,就听到了马大宝和马晓慧的结婚办酒的事。
    两人的喜酒本打算是前两天就要办的,可是正值农忙,大家都没得空闲,所才往后推了三天。
    作为一同下乡来的知青,迟穗虽然心里不乐意,但是人还是要去的,不然到时候指不定那些婶子婆子怎么嚼舌根。
    马大宝这些年做起农活来懒归懒,可是借着他嫁到城里的堂姐的面子,投机倒把的事情却做过不少,所以手里还算宽裕,这喜酒办起来还算是客气。
    迟穗和知青点的知青们一起到达马大宝家里时,马晓慧坐在大门口的木制轮椅上迎接宾客。
    “心雨……”看着自己曾经最好的朋友,她紧紧的握住对方的手。
    只是几天的功夫,她觉得自己仿佛已经和过去画下了楚河汉界,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如果当初她能够听迟穗的,早一点跑出去就好了。
    “晓慧,你这个腿怎么绑成这样?疼不疼?”唐心雨和马晓慧在一起玩的时间不短,再加上马晓慧一直以来都没有对她构成任何威胁,所以这番关心的话,还真有几分真心实意在。
    不问倒还好,这一问,马晓慧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马大宝确实没有食言,在她腿出事的第二天早晨,就早早的去了镇里买了药引,马定发也速度麻利的去山里面采了药…她能够感觉得到,自己的腿正在慢慢变好。
    可是马大宝那个禽兽,竟然趁她腿脚不便,霸王硬上弓,毁了她的清白。
    昨天晚上,他一手按着她的痛脚,一边丧心病狂的对她不轨,并且威胁她,如果不给他生个儿子,以后就让她拿脚来赔。
    “晓慧啊,你也许久没有跟人聊聊天了,借着这个机会,让她们好好开导开导你。”马大宝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们旁边,脸上露着得意洋洋的笑容。
    马晓慧已经是他的池中之物,他一点都不担心她会翻出什么浪花来。
    “这个婚可以不结吗?”唐心雨本来前两天就要来看马晓慧的,可是因为迟穗天天让她心里堵气,便忘了这么一桩事,陡然一听对方的遭遇,她也产生了莫名的同情。
    那天晚上,她是运气好,赌气跑出了知青点不说,还在贺屿州家吃了一顿饱饭,她不敢想象,若是那晚留在屋子里,说不定也会跟马晓慧一样,落得这般凄惨的下场。
    这样一想,她又顾不得同情马晓慧,心里暗暗有些庆幸起来。
    “如果我的腿能够恢复健康,这个婚我是打死也不会同意的。”马晓慧哭红了双眼,自从腿出事以后,她就一直在渴望着突然恢复的奇迹,没想到还是未能实现梦想,
    “一切都迟了……”
    迟穗和其他女知青一样,就站在不远处看着马晓慧。
    突然,她记起小说中的一个情节来,在知青点出事时,原主已经疯疯癫癫了,当天晚上,她糊里糊涂的睡在别人的屋檐下,自然也没有经历知青点倒塌的意外。
    可是在那一场意外中,马晓慧的腿还是受了伤的,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样治好的,总之很快恢复了健康,并且和唐心雨关系也更加密切。
    迟穗想起贺屿州的脚,她就给他熬了一次草药,抹了一次万金油,贺屿州在第2天就能去干挑谷子的活,由此可以说明,空间里面的药方绝对灵验。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唐心雨用了空间里的药方,治好了马晓慧的腿,而这一次唐心雨失了空间,也就失了药方,才有了马晓慧嫁人的事件。
    看来,她真的改变了这本书的情节!
    不过,不算迟睡有了药房,她也不会主动出手去治疗马晓慧的腿,引人多想不说,像这样神奇的药方,不适宜暴露在众人面前。
    这个年代结婚,也不会有什么新奇的婚礼程序,新人穿着一身大红的衣裳,拜拜父母敬了茶改了口,事情也就算成了。
    等那些程序走完,就到了宾客最看重的喜宴,10来个人围着一张八仙桌,巴巴的等着上菜。
    迟穗随了两毛钱的份子,也不好搞特殊先溜,就跟着大家一起,坐在桌前等饭吃。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菜没等着,却等着一个妇人慌慌张张的跑了出来,
    “哎呀,不好了,炒菜的老刘突然觉得头晕恶心,这菜都洗好了,没法炒了!”
    第26章 第 26 章
    马大宝正在跟来喝喜酒的男人们吹牛呢, 偶然听到那个婶子的惊呼, 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个老刘也真是的,早不头晕,晚不头晕, 赶在我结婚这天头晕!我可是给他付了钱的!”
    老刘是贺家村有名的厨师, 以前吃大锅饭时, 他就在公家食堂做事, 后来大锅饭时代结束, 老刘这门手艺也受到了村民们的追捧,但凡是家庭条件稍微好一些的,人家做红白喜事时都会请他来掌勺, 给个两毛三毛的, 图个体面大气。
    “这样吧,马大宝同志,现在要再去重新找一个厨师, 估计要花时间,这会又到了中午,大家估计都饿了, 你要是信得过我,今天这顿饭就交给我来做吧!”迟穗主动提出帮忙。
    她这么做倒不是为了给马晓慧面子,只是单纯的想赚点好感度。
    那天晚上她做酸辣田鸡,获得了知青们的一致好评,虽然系统没有进行提醒, 但是她却意外的发现,她所能兑换的阳气值足足多了20,还有那次冰镇糖水,她获得了多达30的阳气值。
    马大宝的婚事虽然算不上大张旗鼓,但是放眼望去也有6桌的客人,就算对半分,也有30来个男客人,如果她炒的菜获得了大家的认可,说不定又可以长二三十个阳气值。
    “你…行吗?”马大宝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看着她那细胳膊细腿的样子,又长得娇气,丝毫不像会做饭的样子。
    迟穗还没有回话,一旁的吕京就急了,“你爱信不信,不信拉倒,咱们迟穗是知青点的大厨,要不是今天情况特殊,你还请不着勒!”
    自从那次出去逮田鸡起,他是真真正正欣赏迟穗利落的个性,后来在尝了她的手艺以后,连带着对她这个人,也想着维护三分。
    也许是吕京的话勾起了大家的馋虫,其他几个男知青昨天还想跟迟穗抢泥鳅黄鳝,这会竟然也出言附和,
    “迟知青炒菜是真可以!”
    “马大宝同志现在讲究男女平等,你得给妇女应有的尊重啊!”
    “是啊,是啊!”
    迟穗站在一旁眼角抽筋:去你丫的妇女!本仙女还是个少女好不好!?
    看大家都认可迟穗的厨艺,马大宝决定放手一搏,“行,只要你做的菜大家吃了满意,我给你3毛钱!”
    “行!”其实钱不钱的不重要,迟穗更加看重阳气值。
    看到马大宝真的把掌厨的事情交给了年纪轻轻的知青姑娘,村民们又开始热烈的议论起来。
    那个婶子见出钱的都点了头,很快便将迟穗领到了厨房里,头晕的老刘已经被送回了家,整个厨房里还没有炒熟一个菜。
    迟穗简单地打量了一眼厨房,虽然厨房面积很大,但是条件十分简陋,几个土砖垒成的大灶,上面架着一个乌漆抹黑的铁锅,见着她进来,一个烧火的村里汉子冲她笑了笑。
    迟穗仔细地检查了食材,发现所谓的喜宴,也只是简单的四菜一汤。
    豆腐、魔芋、小鲫鱼、野菜、杂菌,简单的五样菜,分量也不足,姓刘的师傅基本上没有准备什么配料,只是切了一点青椒。
    魔芋已经切成块,野菜也清洗干净了,唯一要处理的便是杂菌,像村里人处理菌子都比较简单粗暴,只是对半撕开,有一些连菌脚都没有处理干净。
    迟穗叫了一个帮忙的婶子,仔细地演示了如何处理杂菌,把活交出去以后,便开始动手准备其他的事项。
    马大宝准备的几个鲫鱼,个头很小,不过半个巴掌大小,她仔细的打了花刀,然后放盐腌制入味。
    为了避免提鲜草引起怀疑,借着腌鱼的功夫,她去院子里扯了一点野葱和紫苏,洗切好备用。
    做好了这些,迟穗便开始正式炒菜。
    鲫鱼豆腐汤做起来十分简单,菜籽油入锅,将姜片炸出香味,放鲫鱼煎至金黄,倒水煮开后下入豆腐,等到鱼汤煮至雪白,再将提鲜草伴着葱花撒入锅里,手脚麻利的将菜分成5碗,放入一旁的蒸锅保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