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陆启明自嘲:“真是老头子就好了,没有牙,变成丧尸也什么都咬不动。”
她眨眨眼睛,“你真的想吃我吗?”
“吃你做什么?这么瘦,多废牙。”
他靠着沙发抬抬下巴,看着江肉肉,“要吃就吃它,肉多管饱。”
江肉肉还沉浸在寒冷中没回过神,傻乎乎地站着,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人惦记上。
江妙妙看了他一会儿,忍不住拱进他怀里,在他胸口蹭了蹭。
“我好高兴啊,我们居然还在一起。”
谁会为身边有个即将变成丧尸的人高兴?
天底下恐怕只有她这个傻子吧。
陆启明难过又幸福,想摸摸她头发,抬手看见掌心开始发黑,默默地缩回来。
江妙妙抬头。
“不过你得告诉我实话,你和顾长州到底是什么关系?以前就认识对不对?快说快说!”
陆启明垂着眼帘,陷入遥远的回忆中。
“我的确见过他,但那已经是很多年以前了……”
☆、第46章 第 46 章
第一次见到顾长州, 是在二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
那时陆启明已经在阿根廷购置房产和店面, 准备秋天就开张的。
开张前一个月,公司里的人来找他, 说有一个酬劳非常丰厚的任务急缺人,顶多十来天就能完成。
而且任务非常简单, 只需要将一批货物从a国运到b国就可以了。
不过由于货物特殊,绝对不能被人发现, 不能走空运,所以他们必须乔装打扮, 开车运送。
陆启明接过不少这样的活儿, 运送的货物不是古董就是价值连城的珠宝, 早就见怪不怪了。
他心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趁开张前多赚一笔养老钱,于是同意接受。
另外由于经验丰富, 他还担任了雇佣兵领队。
带着四个同伴抵达目的地,陆启明发现情况与以往有些不同。
那里已经有一拨人马在等待, 是雇主安排的,要和他们一起运送。
他有些不解,但反正拿钱干活,没有多想,就与他们上路了。
雇佣兵要求体格强壮,因此大多是白人和黑人, 亚洲人比较少见。
他早就习惯了当异类, 却在那些人当中, 看见了一个亚洲男青年。
正是初出茅庐的顾长州。
彼时顾长州由于经济条件太差,怀孕的女友即将被家人带走。
他想赚快钱,走投无路,不知通过谁介绍踏入这一行。
他才二十出头,有一身好功夫,对于枪支弹药也非常了解。
但退役后一直在做保安,最危险的一份工作不过是给地下赌场看大门,因此在这方面完全是个愣头青。
在异国他乡见到同胞,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亲切感。
尤其当陆启明与他熟稔后,得知他和自己当初一样,是缺钱才出来卖命的,更是非常同情他,处处提点与照顾。
雇佣兵内部有个习惯——因为干的是危险而又不太见得了光的事,大家都不太愿意公布真实身份,彼此之间称呼用得都是代号。
陆启明是a63,顾长州是d45。
运送的途中经历过几次阻挠,但是都还算顺利地度过了。
即将抵达目的地完成任务时,突然发生一件令人措手不及的事。
让陆启明的团队全军覆没,让他被关在秘密实验室二十多年,也让他对那个看似单纯的同胞恨到了现在。
那天早上,一行人在酒店休息,突然有跨国警察要求检查他们的车辆。
陆启明遇到过很多次这种情况,知道东西藏得隐蔽,检查也检查不出来,因此准备放心让他们查。
这时另一队的队长提出要求,希望他们带着货物先行离开,由自己的人留下来垫后,解决完再去找他们汇合。
陆启明都二十七了,从业五年,早不是天真少年。
他不相信他们会有那么好心,拒绝了提议,坚持接受检查。
对方离开,没过多久顾长州来了,向他反复打包票,保证绝对没有异心。
他劝他的话,陆启明到现在都记得。
“等我完成这个任务拿到钱,回去就有勇气向我女朋友求婚了。到时她差不多也要生了,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当爸爸。任务绝对不能出差错,要是被警察检查出来就全玩完了。我会坐牢,大家都会坐牢,她父母一辈子都看不起我。大哥,你就当帮我个忙,等孩子出生以后,让他认你做干爹好不好?求你了。”
因为父母的缘故,陆启明对于婚姻这种关系很不看好。
他的职业又特殊,本来就不适合结婚,因此打算过单身一辈子的。
一个人毕竟孤单,父母和他的联系越来越少。
他曾做过计划,等生活稳定下来就去领养一个孩子。
不过要是已经有了个干儿子,或者干女儿,让他能在孤独时名正言顺地打个电话过去,聊聊学习或家常,逢年过节也有理由去商场买礼物,那么连领|养|孩子都不必了。
想到这些,加上对方的态度近乎于死缠烂打。
陆启明同意了,带着自己的人先运送货物离开,由他们解决警察。
谁知车开了不到两个小时,他们便在路上遭遇伏击。
火力极其凶猛,凭他们的人手根本无法抵挡。
陆启明中弹,躺在地上动不了,眼睁睁看着那些人拆掉汽车座椅,从底下翻出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千里迢迢运送的货物——几支普通到不能更普通的青霉素。
“我们上当了!”
那些人说。
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他发现自己被人耍了。
真正的货物从来都不在车中,而在另一支队伍手里。
他们这些人,只是丢出来当诱饵的。
用他们的命吸引火力,让真正的护送队伍逃之夭夭。
陆启明没有生气,长这么大被别人骗,是他太蠢,应该认赌服输。
但他无法原谅顾长州。
用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来骗人,他不会良心不安么?
当他抱着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会想到有人因他的幸福而死吗?
陆启明做好了等死的准备,没想到的是,那些人过来补枪时发现他身体素质很好,又无亲无故没有身份,很适合送去实验室当试验品。
他被打晕送上车,昏迷的前一秒,他是庆幸的。
以为只要自己活着,就有机会逃出去,找人好好算算这笔账。
到了实验室后才知道,那里比他想象中坚固得多,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别想离开。
他甚至没机会下床,几乎整天被绑在手术台上,被迫接受各种不知名的药物注射和研究。
药物让他整日昏昏沉沉,有些手术甚至需要开腹或开颅。
陆启明从未那么深刻地感受过无助。
他有时会怀疑自己不再是个人,而是任人宰割的牲畜。
日复一日的囚禁令他变得无比虚弱,注射进去的药物又让他的细胞比以前更具有活力,怪物一般半死不活。
在那些痛苦的日子里,他忘记自己的名字,忘记身世经历。
唯一能清晰铭记的,是顾长州那张虚伪的脸。
他要活着走出去,杀了那个白眼狼。
实验持续了十多年,最后以失败告终。
丧尸爆发的五年前,陆启明与其他试验品一同被冷冻起来,等待销毁。
但不知为何,销毁工作始终没进行,实验室变成半废弃状态。
末世来临,供电系统损坏,冷冻设备自动重启,陆启明苏醒过来。
他拖着无力的身体走出那片地狱,看到的却不是记忆中的城市,而是数量铺天盖地,如同鬣狗般丑陋饥饿的行尸走肉。
江妙妙听他说完那些事,震惊地张大嘴。
“你、你说得是真的?不是从哪个小说里看来的剧情吧?呜呜,你不要骗我啊。”
陆启明无奈地笑了笑。
“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它是假的。”
他想像普通男人那样,为了养家糊口忙碌奔波,工作可能很辛苦,赚不了太多钱。
但至少回家后,能抱着妻子孩子开开心心地看电视。
在江妙妙身边,他短暂地体会了一下那种快乐,和想象中一样令他留恋。
只是自己运气不好,之前是,现在也是。
好不容易能踏入正常的生活,命运总要刁难他,将触手可及的幸福从他手里夺走。
江妙妙对一件事耿耿于怀。
“既然二十多年前你就二十七岁了,那现在岂不是已经快五十岁?你快五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