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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荀起身去洗手,准备给庄景澄挑鱼刺,走到拐角处的时候,他再也压制不住嘴角的笑,躲在厨房里闷声抖着肩膀,嘻嘻地笑了好一会儿。
庄先生这是搞什么啊,那种可爱的表情太犯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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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等着自家老婆将挑好刺的鱼肉放他碗里,这种居家的惬意感觉令庄景澄很是放松。恰好播到一期宠物猫专题的电视节目,想到秋荀刚才说他想养猫,庄景澄不禁多问了一句:“你喜欢什么品种的猫?”
“布偶吧,性格温柔,长相也漂亮。”秋荀仔细地挑着鱼刺,回答道:“就是毛有点长,打理的时候会很麻烦,不过到时候我可以整理出一个衣帽间,禁止猫咪进入的那种。”
顺着秋荀的话,庄景澄想象了一下秋荀穿着带有猫毛的衣服去参加活动,那场面倒也挺有意思的。
这顿晚餐在两人的说说笑笑中愉快结束,念在秋荀明天还要赶飞机,又辛辛苦苦地给他挑鱼刺的份上,庄景澄没有过多地让秋荀操劳,只要了一两次,就搂着人入睡了。
第二天清晨庄景澄醒来时,床上只剩他一个人,难得睡得这么熟,连秋荀什么时候走的都没听见。他从床头柜上摸到自己的手机打开一瞧,八点多,秋荀的航班已经起飞。
庄景澄掀开被子进了浴室去洗漱,客厅餐桌上放着秋荀起来时做好的早餐,他带出了庄景澄那份,就是不知道对方会在什么时候醒来所以用保鲜膜封着,等庄景澄起来之后把早餐放进微波炉里热一热就可以吃。
随着“叮——”的一声响,庄景澄从微波炉中取出加热过的早餐。
秋荀的手艺很对他的胃口,一碗蔬菜粥和两枚煎蛋还有一些小菜,这顿早餐看上去虽简单,吃着却很可口,但庄景澄还是不太喜欢被微波炉二次加热过之后的食物,他有点惋惜为什么没有早点醒来,如果能赶上刚出锅的煎蛋,一定会更好吃。
除了早餐之外,桌上还贴着一张便签纸,上面写了秋荀的留言,末尾处画着一颗小小的爱心。
【真可惜,第二天起不来床的并不是我~[爱心]】
看着这枚便签纸,庄景澄轻笑了一声,他的老婆哪儿都挺好,就是太会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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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荀跟团队一起到达帝都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拍摄地点在帝都的某条老巷中。
那里是帝都的老城区,远离新科技的开发与建设,里面住着的大多都是上上辈的老人家们,虽然相比新城区的建设落后,但这里却有着新城区无法复制的淳朴气息。
老城区的许多条街道都比较窄小,两人同排通行都会肩膀打架,自行车开进去更是要小心翼翼,轿车能走的路少之又少,因此拍摄团队只能选择弃车,扛着机器步行进入。
这次同秋荀一起外出拍摄工作的不是曲沉舟,而是助手阮西,小丫头才十八,比秋荀小一岁,刚成年就出来打拼,也挺不容易的。
小西的家里似乎很需要用钱,所以才会让她这么小就出来工作。别人家的事秋荀没心思去了解太多,他只知道小西这姑娘是个好孩子,办事利落为人也老实,因此在各个方面,秋荀和曲沉舟都挺照顾这位小助手。
到达目的地,团队找了一家旅馆落脚,秋荀将行李放进房间中,便把小西叫了出去,两人出了旅馆不一会儿,各自提着几兜水果回来了,挨个敲门给这次参加MV拍摄的所有工作人员们分去。
秋荀手里提的水果都是西瓜香瓜之类的大件,每个房间里分上一两个就没了,倒是小西那边比较零碎,樱桃山竹什么都有,她得提着袋子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走,等终于分完了回去的时候,秋荀已经躺在床上歇着了,床头柜上放着一小盘刚洗好的草莓。
“小西快来吃,我给你留的。”见阮西终于回来,秋荀冲她招了招手。
坐在秋荀对面的床上,阮西拿起一颗草莓塞进嘴里,香甜的汁水顺着喉咙流下,小小的草莓籽在口中爆裂,这种超级解压的感觉让阮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秋秋你怎么这么喜欢草莓?”抽了几张纸巾,阮西擦擦嘴角。
“怎么了,你不喜欢吗?”秋荀故意模仿着曲沉舟平时的说话语气与阮西说道:“女孩子没事多吃点草莓,对皮肤好。”
秋荀学得像模像样,把阮西逗得直笑,缓了好一阵子才终于平息下来。“不是呀,我只是很好奇,你是草莓控吗?感觉每次你都是挑着草莓吃。”
“草莓控?大概是吧……我家不算富裕,日过得也比较拮据,平时省吃俭用,很少卖水果,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会买一些苹果橘子来庆新年。记得小时候有次过年,我妈从亲戚手里收到一盒草莓,看上去就是很贵的那种,其实一盒也就百十来块钱左右,但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那就是最贵最好的礼物了。”秋荀捏着下巴想了想,说道。
“我妈想把礼盒留着,让我爸借花献佛拿去拜访别家,可我爸却想着这么好的东西还是留给他老婆和孩子,而我见双亲谁都没吃,也不敢开口说馋,全家人你推给我,我推给你,谁都舍不得吃,都想把最好的留给最爱的人。草莓这东西保持不了多久的新鲜,没过几天那盒草莓就烂了大半,最后还是被我吃进了肚子里。”
记得当时母亲将草莓烂掉的地方用小刀切掉,给大家分了分吃。那草莓虽然甜,却带着一股子类似于发酵后的奇怪味道,父亲皱着眉说难吃,母亲则笑他活该。当时的场景秋荀至今难忘,看得他眼酸。也是从那之后,他开始对新鲜的草莓有种莫名的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