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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_分节阅读_96

      金毛昏迷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
    他醒过来的时候,我正啃着一块带肉的骨头,听到他的呻吟声,立刻抬起头,就看到他正瞪着我,明显对于我居然能在他的病床边大嚼很不满。
    对于这一点,我确实有点心虚,只好叼起骨头讨好的看着他。
    金毛没有像以往那样耍无赖,他若有所思的看着我,最后好像下定了决心一样,他对我说,“塞莱斯,也许我永远不能变回狮子了。”
    他的声音平静而没有丝毫的起伏,好像这件事无关紧要,只是闲聊中顺带提及的一件小事一样。
    我嘴里叼着的骨头,骨碌碌的滚落在了地上。
    我猜到了他也许不能变回狮子,却没有猜到这个时间是永远。
    作者有话要说:我这盘是土豆烧牛肉,喜欢辣子鸡丁的同学可以果然放弃,我不会因为你喜欢辣子鸡丁而改变我写文的计划和初衷,该怎么写就怎么写,一直都是如此。
    78
    78、谈判桌 ...
    我看着金毛,他正躺在床上大吃大喝,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鸡腿,丝毫没有看出刚刚突然间扔过来一个爆炸性消息的样子。
    我不知道对于已经逐渐习惯人类模样的金毛而言,能不能变回狮子这一点是否依然非常重要。
    我从他金色的眼眸中没有看到丝毫的沮丧或悲伤,他的眼睛清澈,没有丝毫的情绪,即使在看起来快乐的吃喝中依然如此。
    我想,金毛也许意识到,从此刻开始,他永远脱离了野兽这个范畴,以后,只能作为一个人类生活下去。
    这对于他来说,是个极大的冲击。
    他的人生面临了一场席卷而过的龙卷风,地面片瓦不存,所有的一切都毁灭殆尽,他需要重建一个新的基石和目标,而不再是以前那种完成使命随时可以抽身离开的状态。
    就在我正努力消化吸收金毛突然扔过来的爆炸性消息的时候,从门外进来了两个人,是雷纳德和风暴。
    风暴是个三十岁左右的英俊男子,肤色微黑,四肢矫健,眼睛像大海一样深邃明亮,头上绑着根黑色的带子,左脸上有道十字形的旧伤,他是天生的吃海洋这碗饭的那类人。
    这个人就是我们此次远行想寻觅的同盟者之一,海盗们的无冕之王。
    这是一个严肃的三方会谈,讨论的也许是整个罗斯帝国的未来命运。
    金毛寻找着从陆地到海上的同盟者,他和老大打定主意要断送掉罗斯帝国,为了这一目标,不遗余力。
    他们开始了密谈,无外乎就是各种各样的讨价还价。
    风暴很明显不是那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海盗类型,他非常冷静,甚至到了冷酷的地步,对于付出和得到之间是否能划上等于号或者小于号非常的在意。
    对于他来说,罗斯帝国的内乱已经是个大好的消息,他完全可以乘着这个机会横行整个内海,没有任何的势力会是他的对手,即使是残存的罗斯舰队或提尔商盟。
    然而,他既然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那也就是说,金毛提出的条件里面有他想要的东西。
    这个野心勃勃的风暴,他想要一片独属于自己的势力范围,建立属于自己的海盗帝国。
    对于金毛来说,这就好像在草原上划分各自势力范围的狮群一样,他对自己所需要的领土寸步不让,而对于其他的地方,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到最后,就是代表提尔的雷纳德和风暴在唇枪舌剑——这两个人才是真正的针锋相对。
    最后达成的协议可以说双方各让一步,也许提尔的雷纳德让的那一步稍微大点,他所代表的提尔商盟的必须向风暴提供保护费,从而换取在内海上的自由通行,当然了,他缴纳的保护费也意味着将得到风暴手下的海盗的保护,风暴承诺会清洗内海上的小股海盗,为他们的商船保驾护航。
    谈判并没有持续很久。
    金毛把条件摆在那儿,就看你接不接受,而风暴早就有了计划,只等着他们点头同意,只有雷纳德不减商人本色,在那些细节方面一遍遍的提出异议,进行商讨,完善条款,最终,他们在那张薄薄的纸上签下了各自的名字。
    我们回到了米特拉斯岛。
    岛上依然忙忙碌碌,一片繁忙的景象,罗斯帝国的混乱局势丝毫没有波及到这里——也许让这里更加充满了活力和生机。
    金毛拿着一张纸给医师让他配齐上面所有的药剂,这份单子是我交给他的,我需要变身的药剂,伊格内修斯留给我的那瓶药剂已经遗失在了海洋上。
    这些药草非常少见,有些甚至闻所未闻,也许是魔法时代才有的药草,沧海桑田之下,早已经绝迹,然而,我们依然不能放弃仅有的一点希望。
    我的运气不错,提尔城的商人果然能够把这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送到你的手上——只要你付出足够的金钱。
    我和金毛两个人在码头上散步,看着那些曾经是海盗的人变身成为水手、船夫、搬运工,他们看起来中规中矩,一点也没有海盗的凶残。
    但是,当你转到那些街道上,那些在酒馆和妓院买醉的海盗们,才是他们生活的真正写照。
    像所有生活在刀尖上的人一样,海盗们习惯于过一天算一天,并且不惜一切代价寻欢作乐,他们可以毫不在乎的把自己用命换回来的钱财随意的挥霍掉。
    就好像他们生活的目标就是尽快把抢来的钱财吃光喝光,然后再跳上船去寻找新的猎物。
    他们往往身穿华服,手上戴着贵重的宝石戒指,成群结队的逛着酒馆和妓院,这儿,是他们在陆地上的归宿。
    我看着金毛混在他们中间花天酒地,看着他换着一个又一个小酒馆以及任何的其他能够提供酒的地方,他的酒量让那些海盗们都侧目。
    他和海盗们勾肩搭背,像好兄弟一样逛着马路,醉倒了,就在地上随意的一躺。
    我跟在他后面,紧紧地看着他,在旁边试图抢劫他的时候,露出尖牙威胁着那些不怕死的海盗们,大部分情况下,这些抢劫者会悻悻的放弃,而有的时候,则需要我用一些暴力的手段让他们清醒清醒。
    这天我终于拿到了那瓶药水,喝下去之后,忍耐过那阵必然的剧痛之后,我终于又变回了人类的模样。
    穿上放在旁边的衣服,套上那件黑色的斗篷,把手拢在袖中,我沿着那条熟悉的街道找到了金毛。
    他喝得醉醺醺的,正在酒馆里大喊大叫,和那些海盗一起捶着桌子吆喝着要那个舞娘再跳个舞,那个风情的舞娘站在桌子上,白皙的脚踝上挂满了叮叮当当的银铃铛,每一步都带着特有的韵律。
    大概是我的打扮与这个酒馆格格不入,我的出现让整个酒馆陷入了短暂的沉默,那些海盗不怀好意的看着我。
    其中一个跳过来,用一把小匕首指着我,“走错地方了吗?年轻人。”
    我有些厌恶,这整个房间充满了一种不见天日的阴湿气氛,夹杂着酒味、尿骚味、脂粉味、汗臭味,足以让一个习惯于正常环境的人产生瞬间的晕眩。
    我不动声色看着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的海盗,看着他挑衅的神色,然后再看向拿着酒杯,正往嘴里灌进一口葡萄酒的金毛。
    他把杯子往地上一摔,走过来,用手揪住那个海盗的后衣领,指着我说,“他——是我的人,你——滚!”
    语气很冲,这些没事都要找事的海盗们蠢蠢欲动,一场混战果然不可避免的开始了。
    我看着酒瓶在空中乱飞,舞娘们尖叫着躲到柱子后面,这些醉汉很快把整个酒馆弄成了个垃圾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