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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看到大哥刘军微眯着眼的神情,昏黄的煤油灯火下,脸上隐隐闪过一丝恼恨,于是忙转开话题,含笑道:“对了,刚才回来的路上,妈说了,明天带我们一起去县里,大哥可以好好想想,明天要买什么。”
    刘军听了,神情有一瞬间的惊愕,“什么?要去县里?”
    “对,去县里。”从堂屋回来的刘华,跑了进来,关上门,“妈说了,要去县里的医院,让医生检查一下艳儿的身体,看看那个药有没有副作用,哎哟,渴死我了……”说着,就要直接倒桌子上的凉白开,却让刘军伸手给拍开。
    “好好坐着,我去给你倒水。”刘军从长凳上下来,拿着只碗,先去旁边长桌上的暖瓶里倒了半碗热水,犹豫一下,又放了勺糖,然后回来,兑了半碗凉白开,递到二弟刘华面前,“给你,温度刚刚好。”
    刘华端起碗,直接喝了起来,水一入口,传来丝丝甜意,咕咚喝完一碗,都不带停歇的,放下碗,最后一口水还没咽下喉咙,急忙说道:“大哥你越来越好了。”
    “你是谁给你糖,你就说谁好,”陈春红端着一大盆稀饭,放到桌面上,没好气看了眼两个儿子,都说了,晚上不许吃糖。
    刘华当场吐了舌头,“我饿了,我要吃饭。”
    “也不是天天吃,偶尔一次不会坏牙的。”刘艳笑着打圆场,“今天走了这么远的路,二哥是饿狠了,大哥才给加一勺糖。”
    “饿了你们就赶紧吃,我去把锅洗了,烧点热水,等会儿洗脸洗脚用,很快就来。”陈春红说完,就出去了。
    刘军站起身,拿起大瓷盆里的木勺子,给弟弟妹妹一人装一碗稀饭,然后道:“你们俩好好吃,我去给妈烧个火。”
    “我也去。”
    “刚才不是说饿了吗?”刘军伸手按住要跳下去的弟弟刘华,“好好吃你的饭。”说完又拍了下妹妹刘艳脑袋,“你们俩听话。”今天妹妹不见了,恐慌担心之余,妈的样子,也把他吓到了,直到此刻,他都心有余悸。
    “你怎么出来了?”陈春红刚刷了锅,就见大儿子从屋子里走出来。
    “我来烧火。”刘军走到灶门前,往里面塞了几根细柴,之前锅里焖着稀饭,他在灶里留了火星,所以只要放几根细柴,就能把火点起来。
    “你有话要说?”陈春红看了眼大儿子。
    只听刘军问道:“妈,就这么放过那个人。”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她?”
    “我们报案,把她送到公安局去,就告她个拐卖人口,那个迷药算是现成的把柄。”
    “然后呢?”
    “然后……”刘军看到他妈沉着张脸,不由迟疑了一下,“应该能关上几年吧。”说到这,语气带着不确定,刘军发现,他不懂法,不知道会判几年刑,明天问问洪顺,看他知不知道。
    灶炉里的火,已经燃了起来,陈春红一边往锅里加水,一边说道:“然后你外公外婆,你剩下的几个姨,几个舅,天天往咱们家来求情,让咱们放过她,你怎么办?”顿了顿,才继续说道:“妈不是没想过,只是不想再和他们打交道。”
    “这样天天来,还不如我自己动手,打她一顿划得来。”还有一句她没说,今日回陈家,从头到尾,她只看了老太太一眼,却几乎可以断定,老太太时日不多了,她是恨死了陈春芳,连带着恨死维护陈春芳的老太太,可是今天真正看到老太太病入膏肓动不了的样子,她心里并没有那么痛快,反而有些难受。
    更没有她打陈春芳时,那么畅快。
    陈春红盖上锅盖,又拿了几根木柴,蹲下身放进灶炉里,拉起大儿子刘军,“好了,听妈的话,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你别管了,也别再想了,像你妹妹说的,明天一起去县里,你好好想一想,有什么想卖的,不要票的东西,只要你想要,妈都给你买。”
    “走,进屋吃晚饭,吃完了,晚上早点休息。”说着,伸手揽着大儿子的肩膀,一起进了屋,走到桌子旁,她和大儿子碗里,都盛满了稀饭,而两个小的,哪怕一开始嚷饿的二儿子,都没有开始吃,陈春红心疼之余,又有些欣慰,尤其听到小女儿说道:“我们在等妈和大哥一起吃。”
    她的孩子,都很懂事,摸了摸小女儿的脑袋,在旁边坐下来,笑着催促道:“赶紧吃。”
    昏黄灯火下,一室融融,大家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堪称劫后余生的一顿晚饭,吃得极为温馨。
    一夜无话,到了次日一早,外面天色刚刚蒙蒙亮,一家人全都醒了,一来是平时都起得早,另一个原因,自然是要去城里,不同于后世,对于眼下的孩子和大人来说,每次去一趟城里,都是一件大事。
    陈春红做了早饭,刘军带着刘华把几间屋子扫了一遍,一家人吃过早饭,简单收拾了一下,锁上门,背上背篓离开,因为是难得出一趟门,陈春红把这几个月积攒的汇款单,一并拿了出来,打算去邮局把钱都取了。
    钱放在邮局里,没有放在自己身上让人放心。
    照例去队长家请了假。
    昨天寻找刘艳,几乎把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给惊动了,所以,这一回,请假请得特别顺利,陈春红也没有隐瞒,引得队长媳妇一阵嘘唏,出门的时候,还特意送了他们。
    刘艳坚持没让她妈抱她,哪怕昨晚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现在两脚酸痛得厉害,她也坚持,不让人抱,她现在的身体,不比一年前,并且,从村子里到公社,七八里的路,比陈家村到刘家村的路,还要近一点,那段路都走过来了,她相信,这一段路,她也一定能走过来。
    自从家里人去过县城后,知道班车发车的时间,大哥还特意把家里的小闹钟,放到小背篓里,一起背出门。
    这一次,也不必像第一次那样,紧赶慢赶,生怕错过了班车,要是她能顺利走到公社,以后将可以慢慢增加出门的次数。
    “哇塞,你这三个孩子,养得可真好,要不是你带着出门,你家小的,我都快认不出来了,瞧瞧这小脸蛋,肥嘟嘟的。”骆大姐伸手捏了下刘艳的脸蛋,没有防备,刘艳想躲都没有躲开。
    哪有这么夸张,她只是比以前长了点肉而已,只是这张脸,和她前世的一样,都有点婴儿肥,一胖起来,就先胖脸,所以,前世她才会那么执着减肥。
    “好久都没见到你了,今天怎么有空去县城了?”骆大姐逗完孩子,和陈春红聊了起来,她是知道,乡下已到春耕时节,最近比较忙,出来的人很少,县城的车站,都开始考虑,把每天的班车,调成每三天一班。
    “办点事,带我家艳儿去医院做一下检查。”
    “这孩子怎么了?”骆大姐忙看向刘艳,看不出毛病,因为吃得好,越发长得圆润可爱,和一年前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陈春红和骆大姐自认识以后,常有往来,家里的事,也没怎么避讳,何况,她也想让骆大姐给她推荐下医院,她是从来没去过县里的医院,所以把昨日的事,直接说了出来,引得性格真爽的骆大姐连骂了两声,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直接去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科的主任,就是我家那口子的堂哥,我晚点带你们过去。”
    “这样太好了,只是会不会太麻烦你了?”陈春红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
    “没事,最近我家那口子跑了趟长途,出差几天,我闲着也是闲着。”
    “太感谢你了,我还担心,等到了医院,我两眼一抹黑,连路都找不到。”陈春红很高兴,没有再推拒,她是真没有去过医院,有个熟人带路,她也安心,忙道了谢,她已经想好了,中午请对方去饭店吃顿饭。
    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在车站等骆大姐交工,因为有骆大姐带路,一切都十分顺利,到了人民医院,挂了号,直接去了检查科,在检查科的门口,遇到了两个熟人,凌云翔和他女儿。
    “你也是带孩子来做检查。”
    “你带孩子来看病。”
    陈春红和凌云翔几乎同一时间开了口,而旁边正想着该怎么打招呼避免尴尬的刘军,看到这场面,微微愣了下,却很快回过神来,他也是犯蠢了,和凌云翔叔叔有冲突的,是他爸,又不是她妈。
    哪怕上次凌云翔叔叔来他们家,想托他们家照看孩子,她妈没答应,但也没有闹翻脸呀。
    “你家孩子怎么了?”陈春红询问道,她看着面前的小女孩,感觉这一年里,都没怎么长个头,并且看起来,神情更加木讷了,以前是胆小,现在都有点呆了,看到人,眼珠子都没有动一下。
    “前些日子,在乡下撞到了脑子,以前还知道喊人,现在连话都不说了,所以我赶紧带她来医院做一下检查,看是不是撞坏脑子了。”凌云翔皱了皱眉头,这个孩子打小三灾八难的,他都恨不得早点结婚,能有个人帮忙带孩子,只是他娘介绍的那些人,他一个都看不上。
    目光在陈春红身上打量一圈,又看到她身边的三个孩子,倒是越长越好,以前熄了的心思,又重新燃了起来,随着他往家里交的钱,越来越少,他娘只会越来越不待见他女儿,就算不结婚,他也得找个合适的人帮忙照看孩子。
    他曾想过找女儿外婆,只是自从他媳妇死了后,媳妇娘家人来闹过一场,两家就彻底断了联系,没了来往,他去过两次,都被赶了出来。
    听到里面医生喊名字,对方却没有动,陈春红忙催促道:“到你了,你快带孩子进去吧。”
    “哎。”凌云翔回过神来,忙地抱起女儿往里走。
    “刚才那人你认识?”旁边的骆大姐好奇道。
    “不熟,只是之前见过几面。”
    “他家那孩子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怪可怜的。”
    “是有点可怜。”陈春红附和一声,却不欲多说,没娘的孩子,能好到哪去,古来俗话,宁要讨米的娘,不要做官的爹,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一旁的刘艳和刘军却看出来,凌云翔看他们还有她妈的目光,太过灼热了,俩人几乎心照不宣地一致认为,等会儿,要提醒一下她妈。
    刘艳想来想去,只想到一条原因,想让她妈帮忙照看孩子,因为心里存着这个事,以至于后面做检查的时候都有点心不在焉,这个时候的仪器很简陋,更多由医生来诊断,她觉得她身体完全没问题,来这一趟,是为了安她妈的心。
    做完检查,出了医院,差不多到了国营饭店要开门的时间,陈春红叫上骆大姐一起,带着几个孩子一道往国营饭店走。
    以往几次,他们都是在国营饭店里碰到凌云翔父女俩。
    然而这一次,直到他们吃完了午饭,都没看到人影,刘艳和大哥刘军相互对视了一眼,难道是他们猜错了?走出饭店的时候,刘军轻声和妹妹说了句,“没碰到更好。”他没忘记,他爸对凌云翔的厌恶。
    后面去邮局,再去百货商店,陈春红没让骆大姐再陪同了。
    在百货商店里,刘艳终于如愿以偿地买下了牙刷和牙膏,她妈也大方,每人买了支牙刷,买了两盒牙膏,还有两块香皂,看到她刷刷刷地把钱和票拿出来,心里无比庆幸,她成了她妈的女儿,要是碰到胡老太那样的。
    这东西不能吃不能喝的,肯定要骂她浪费、败家。
    她妈又选了几块颜色鲜亮的花布,一家人从百货商店出来后,正准备去书店,突然听二哥刘华喊道:“小叔,你们快看,那是小叔,他怎么在这里?”
    刘军回头,只来得及看到一个背影,若有所思道:“小叔已经好几天不在家里了,估计最近都在县里。”
    “你小叔好几天不在家了?”陈春红很诧异,她还真没有留意到,如今胡老□□分了许多,不来烦她,她自然也不会去找茬。
    刘军回忆了一下,“好像有五六天了,对,就是六天,六天前,突然有个年轻人来家里找小叔,刚好让我撞上,听说,好像是县里有个纺织厂招工,这几天要考试,小叔就跑出来了,这一年里,小叔总出门找工作,每次都竹篮打水一场空,我没当回事,就没有和你们说。”
    “我们要不要追过去看看,看小叔在干嘛?”刘华问道。
    “追什么追,走,我们陪你大哥去书店,买书和本子,然后回家。”陈春红听了解释,别说大儿子了,就她也不对老五找工作的事抱希望。
    第102章 大铁锅
    书店在一个犄角旮旯的位置, 左拐右转, 穿过了好几条小巷子,刘艳觉得, 要不是大哥在前面带路,让她来,她绝对找不到这个地。
    “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刘艳问道,门头简陋,连个标记都没有,伸脖子往里探望了下, 店面狭窄而昏暗,五排书架几乎占据了整个屋子, 书架上的书陈列凌乱,前面的地面上,更是散乱堆砌着一大沓书, 只能用一个乱字来形容。
    “小叔告诉我的, 之前小叔在县里读高中, 有来过这。”刘军往里面走,喊了声吴爷爷。
    “你又来了。”
    仿佛从地底下冒出来的声音,干涩嘶哑, 刘艳吓了一大跳,才突然发觉, 门后面的角落里,蹲着一个瘦得干瘪的老头,手里抓着一支钢笔, 膝盖上放着一本厚厚的红宝书,上面铺有几张纸,纸上字迹潦草。昏暗的光线下,神情呆滞,刘艳经过时,对方连眼珠子都没有动一下,没来由的,一阵心悸得慌。
    只觉得,整个屋子里有些阴森森的吓人。
    她不喜欢这样的气氛,想转头退出去,反正她妈和二哥都没有进来,俩人在外面等候,转身时,忽然注意到脚下散乱的书堆中,有一本《牛虻》,她以前只听过书名,没看过,据说,是一部革*/命。
    跟《钢铁是怎么炼成的》一样,赋予了一定的政/*治/*性。
    只犹豫了片刻,便蹲下身,把书捡了起来。
    褐色的封面,正中间‘牛虻’两个字是大红色字样,书背面右下角的位置,标有价格,两角九分钱,书上文字的排版是横版,却简体繁体杂用,一眼就看出,印刷得很匆忙。
    “这本也拿上吧。”
    耳边传来大哥刘军的说话声,刘艳扭头,看到他怀里抱着一大撂书,足足有□□本,她只看清是一套《十万个为什么》,好像不全,二哥刘华已经飞快地窜进来,“给我,我来拿。”一股脑从大哥怀里全部接了过来。
    刘军没有推辞,又转身拿了一沓笔记本,加上刘艳手上那一本《牛虻》,到门口的老头面前结帐。
    老头没开口说话,刘军按照书后面的价格,照往常的惯例,打了折,给的钱。
    刘华把这些书全部放进他的小背篓里,自告奋勇道:“这个比较重,我来背。”装好后,背起小背篓,牵着刘艳出了屋子。
    “走吧,还要去赶车。”
    陈春红上前帮他们顺了顺背篓的肩带,就招呼着离开,步子明显比来的时候,要快上许多,也不用大儿子刘军在前面领路,她来的时候,已经记住了路,等转了两个弯,再看不到那家书店时,脚步才慢下来,喊了声军子,“这书店,你以后别再来了。”
    “怎么了,妈?”刘军诧异地抬起头。
    “那吴老头,有些古怪,你还是避开他。”
    一听这话,刘艳深有同感,原来她妈和她一样的感受,“我也觉得那地方有些吓人,我们等会儿问问骆姨,县城里有没有新华书店,要是有,下次买书,直接去新华书店。”
    刘军看了看妹妹和妈,宽解道:“没事的,吴爷爷只是……小叔都说了,吴爷爷以前挺爱笑的一个人,只是经历了一些事,才成这样的,我和华子,之前来了两次,你们看,不是好好的,什么事都没有。”
    顿了下,又道:“在这买书和笔记本,都有折扣,去新华书店没有折扣,而且我们县城也没有新华书店呀。”
    “他怎么变成这样的?”陈春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