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神域符族
那符王目光望着夜笑,眼底有些欣慰,又有几分叹息!好半晌,他虚幻的身躯开始逐渐消散,在他消失的一霎那,他终于说道:“望你好生修炼,将来你达到足够强大的境界,你我终有再见之日……”
足足过了数日功夫,夜笑方才逐渐清醒过来。
他睁开眼眸,双目环视,却是发现那符王已经消失不见。
站起身,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掌,一抹淡金色的光芒,隐隐从肌肤之中渗透出来,全身上下,都充斥着澎湃的力量。
如今,那金珠已经消失不见,不过,金珠所有的力量与传承,却是已经融入到夜笑的体内。
现在他才知道,这金珠之中孕育的金色字符,共有三千六百之多。而只要这片天地的生灵不灭绝,这字符的力量便不会消失。并且,每一颗字符,都代表着一方天域所有生灵的力量。若是夜笑能够将这股力量发挥到极致,不要说什么融天境,就算是最强大的破天境,夜笑也能举手便将之镇压。
当然,以夜笑现在的力量,根本不能将金珠所有力量驱动起来。甚至,他可以使用的,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力量。不过,饶是如此,这金珠力量对夜笑的帮助,也非同小可。
夜笑单手一挑,随后猛地一掌拍出。
“轰!”一个硕大的金色字符,瞬间掠出,并暴涨开来。恐怖的力量令的这片空间剧烈颤动,轰然作响。
夜笑见此,双目紧紧一凝。现在这金色字符的力量,比之前何止增强了一倍?若是再面对堪比融天巅峰的异魔,夜笑一掌便是可以将其镇压,根本无需费力。
夜笑欣喜的尝试着这暴增的力量,而在遥远的神域之中,一片灰色浓雾掩盖的地方,其中,却是有一个金色国度。
这片金色国度之大,难以尽数。其中人影无数,一座座金色宫殿更是层层叠叠,每一个宫殿内,都不时有着强悍的气息显露。
这里,正是隐族之一,符族的祖地。
在这片金色国度的正中间,有着三座巍峨殿堂。这三座殿堂,每一座都冲入云霄,周围庞大的阵法庇护,金色的光华映射,更是令人不敢逼视。
每一个从这三座殿堂前方经过的符族之人,都会极为郑重的拜上一拜,然后再前行离去。因为,在这三座殿堂之中,所居的正是符族最强悍的三位老祖。
也正是这三位老祖的存在,方才让这符族屹立神域,成为一方无人敢小觑的隐族!
因为三位老祖地位崇高,所以,这三座殿堂周围,极为肃静。即便是路过的族人,也是悄然经过,唯恐惊动了其中静修的老祖。
不过,这种肃静,如今却是陡然间被打破。
一道金光划破天空,一个身着锦袍的中年男子,从虚空之中落下,只不过,此刻他身上华贵的锦袍,却是极为凌乱,甚至,他身上的气息都剧烈波动。
他神色变幻,竟是直接朝着最右侧那座殿堂冲了过去。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顿时引来了不少弟子的视线。这是何人?竟敢扰乱老祖安宁?不过,当他们看清这人面色之时,不由得尽皆有些讶然。因为,这个衣袍凌乱的中年男子,不是他人,正是符族这一代的族长大人。
到底是什么事?竟然让一向沉稳的族长大人,竟是失去了往日的气度?就在众人惊讶之际,那殿堂之外,有一道身影突然显化出来。
“族长大人还望止步!”这身着金甲的身影,竟是丝毫没有给这位族长大人面子,径直将其挡住。“老祖在静修,若是族长没有重要的事情,最好还是等待老祖召唤。”
族长疾驰的脚步停住,竟是对着身前之人微微一礼,“兄长,小弟的确有极为重要的事情,要向老祖禀告。”
这驻守老祖殿堂之人,竟是族长的兄长,倒也怪不得就连族长也不敢放肆。
那金甲男子微微皱眉,显然对于族长的话语有些不满。
不过,就在这时,这族长低声说道:“是祖殿之中传来了动静!”
那男子闻言,身躯一震,“你在此等候,我立即禀告老祖。”说完,这金甲男子,直接没入了那殿堂周围的金光之中。
不多时,这笼罩的金光打开了一道缝隙,族长见此,脚步踏前,同样进入了殿堂之内。
硕大的殿堂之内,宛若一片天地。殿堂的正中,有一座巨大的祭坛,而祭坛之上,则是端坐着一个长眉老者。而之前现身的那金甲男子,则是站立在长眉老者的身侧。
若是夜笑见到这一幕,定是会极为惊讶。因为,这长眉老者,竟是当初带着王晓天前往凡域,并于傲无双极为相熟的那人。这老者名为王道明,实力自然是非同小可。可是,当初却是要与夜笑兄弟相称,倒是让夜笑好一番惊讶。
“弟子冠宇,见过三祖!”族长躬身行礼。
王道明的双目缓缓睁开,此刻的他,丝毫没有与傲无双相处之时的那种随意,而是浑身尽皆充满了威严。
“你此来何事?冠杰说,是祖殿出现了动静?”王道明淡淡说道。
“三祖,今日弟子在祖殿静修,那祖殿的符祖雕像,竟是现出金光,并有一丝神念徘徊于雕像之中。弟子不敢擅动,前来……
刷!
未等冠宇话语说完,那端坐的王道明,便是直接起身。
“神念?”王道明的双目中,泛出浓烈的惊讶之色。下一刻,他的身形,竟是直接消失在祭坛之上。
冠宇、冠杰二人对视了一眼,他们当然知道这个消息非同小可,可是却没想到,自家老祖竟是如此震动。
就在他们犹豫要不要跟去的时候,殿堂之上,落下一句话语。
“速来!”
两人闻言,不敢怠慢,急忙奔出殿堂,朝着这符族祖地后方极速掠去。
这金色国度极为广阔,而那祖殿坐落之地,更是在金色国度的最后方。所以,尽管两人的速度不慢,可是仍旧用了十余息的时间,方才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