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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还有藏衣柜的。”
    ……
    于胧并没有着急去割猪草,而是藏在暗处,远程观望着张学雷的行动。
    以她对张学雷这熊孩子的了解,他肯定会去偷的,不过在他进去偷钱之前,要给他一些指引,不能让他在房里乱翻找,引出太大的动静,那样就达不到她要的效果了。
    于胧从后门偷偷溜进了家里,她出门前,特地留的门。
    她躲在后院悄悄关注着前屋的动静,堂屋前院都没人的时候,她蹑手蹑脚走进了房间,然后将藏在砖后的镯子取了出来,又把两块钱和自己刚刚在外面编的藤镯给塞了回去。
    为怕张学雷找不到钱放的地方,她把砖只塞回去了一半,砖缝里露出一点红绸布出来,还怕张学雷眼瞎不保险,她又忍痛在地上放了一分钱,周家给的两毛钱里,总共是二十张一分的。
    做完这些后,她又悄悄地溜了出去。
    张学雷年纪不大,但对于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却仿佛无师自通一般,知道既然是偷就不能被人发现。
    回家后,他发现只有江静在厨房里面,家里也没其他人,他一溜烟地跑进了张秀儿的房间。
    房间的锁是坏的,从外面锁不了,只能从里面关上。
    屋子里的家具很少,只有一张木床,和一个漆黑的用来放棉被的大柜子。
    张学雷在床上翻了半天,枕头底下,被子里面。忽然他眼尖地在床角发现了一分钱,他眼前一亮,直接跳到床角,把一分钱捡了起来。
    不过他发现,墙面有块砖是突出来的,还露出了一点红布。
    狗.日的以为把钱藏在转砖头里他就发现不了,他嘿嘿笑了起来,直接把砖扯了出来,果然就看到红布里的藤镯子和两块钱。
    拿了钱还,藤镯子也捎带一起拿着玩,张学雷把砖头又塞了回去,还把被他翻乱的被子整理了一下,然后快乐地跑出去了。
    于胧在张学雷跑出去后,又回来检查了一遍,看他有没有把钱拿走,看到砖头内已经空了,她咧嘴笑了起来。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于胧又拿出一分钱放在了枕头下面。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于胧又小心地退了出去。
    然后拿着篮子,向后山走去,为了掩人耳目,猪草还是要割的,而且她得尽快找个没人的地方把空间的事搞定,省得夜长梦多。
    于胧在割猪草的时候碰到了几个人,其中一人对她喊道:“胖子,张秀儿在家吗?”
    她穿越过来就继承了原身的记忆,所以认得眼前这人,是张秀儿的塑料姐妹花张英,同时也是书里下场比于胧还惨的恶毒女配。
    张英是张秀儿私奔对象张大海的妹妹,就是她撺掇张秀儿和她哥逃婚,是个嘴碎又喜欢占便宜的女人。
    而且她手脚不怎么干净,以前于胧丢过好几样东西,都是被张英拿走的,不过原身性格怯懦,丢了东西也不敢声张。
    “我姐给我爸送饭去了,应该很快就回来了”,拿到镯子,于胧心情不错,所以也没打算跟张英多计较,而且张英可是她的另一道保险杠。
    张英也没多理于胧,割完猪草后就匆匆下山。昨天张秀儿定亲,可能收了不少好东西,她准备过去打点秋风。
    于胧心情不错,弯下腰用镰刀割着地上的猪草,她割得比别人慢多了,很多手脚麻利的一会就割了一篮子回家了,于胧却把一上午耗在这里,累得气喘吁吁,看着篮子里的猪草满了,于胧才准备离开。
    不过她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在山里找了个四下无人的地方,将镯子拿了出来。阳光下,玉镯呈现出一种莹润的光泽,看上去质地不错。
    昨天,定亲礼上,周家人说这个镯子是周家传给媳妇的传家宝,让张秀儿要好好保管,也不知道周家人听说张秀儿把镯子弄丢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于胧伸出一只白胖的手指,深吸了一口气后用镰刀在手上割了个口子。一滴血珠被她从伤口挤出来,于胧把血抹在了镯子上。
    半个小时过去了,她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她滴在镯子上的那滴血已经干涸,没有任何渗透的痕迹,更别说还有其他反应。
    什么情况?难道是她滴得血不够?
    想到这里,她又下了狠心,把刚刚那个口子割得大一点,这回不用她挤,就有鲜血不断涌出。因为疼痛和失血,她本来就不怎么好的身体,看着有些惨白。
    又半个小时过去了,于胧快哭了。别告诉她,她费心弄到的玉镯只是个普通的破镯子。
    于胧不信邪,她仔细回想着书里的细节,看自己是不是遗漏了什么细节。
    张秀儿是怎么开启随身空间的,好像是周邦国的假期到头,要回部队,张秀儿拆了自己的一件毛衣,织了条围巾给周邦国送过去。
    那时候周邦国在家里砍柴,伤到了小腿,流了不少血,张秀儿帮他处理伤口的时候,不小心把血滴沾在了手镯上,然后才开启了随身空间。
    难道只有周邦国的血有用,还是周家人的血都可以,于胧在心里猜测,到时候可以实验一下。
    因为一时半会开启不了空间,镯子放在身上也不安全,张秀儿要是真发起疯来在她身上翻找镯子,那岂不是自投罗网。
    出于谨慎,她找了张比较宽大的树叶把镯子包了起来,然后挖了个坑埋了进去,再做了个标记。
    为了伪造不在场证据,于胧也不着急回去,她又意思意思地在山上摘起了金银花,这东西晒干了可以拿到镇上去换钱的。
    如今改革开放,分田到户,没以前管得那么严格,大家赚钱的门路也多了,山里头的宝贝还是很多的。
    像是金银花,知了褪的壳,都是有入药价值的,这些于胧以前是不知道的,还是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后,才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从未接触过的农村生活。
    —
    张英把猪草放回家以后,就跑去了张秀儿家,此时张秀儿正围在水井旁边舀水。看到张英的时候,张秀儿眸光一闪,眼底生出了几分明显的怨毒。
    上辈子,她将张英视作最好的朋友,如果不是她一直在自己耳边念着周邦国怎么差劲,她要是嫁给了毁容的男人,绝对会受全村人的耻笑,还说周邦国一脸凶相,肯定喜欢打老婆。
    她上辈子受了蛊惑,先入为主越看周邦国越不顺眼,最后干脆和张大海私奔去了沿海地区。
    张大海这人面皮有几分出色,和她又是小学同学,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她前世也是被张大海外表蒙蔽,眼瞎觉得他好,一直跟在他身后转。
    可张大海好吃懒做,平时除了喝酒赌牌什么事都不做,全靠她养活,她赚的都不够他花。
    她私奔后不久,张英也过来了,说是打工,进了工厂几天就说太累干不下去,然后跟她哥一样在她那里张嘴等她养活。
    最让她痛恨的是他们兄妹两嫌她赚的少,联手把她卖到别的男人的床上,后来她干脆自暴自弃做起了皮肉生意。张英看她躺着赚钱,那么舒服,也开始在夜总当起了小姐。
    妹妹当鸡,哥哥当鸭。
    如果她是被逼无奈,那张大海兄妹就完全是自己犯贱。
    此时再见张英,她恨不得喝她的血,扒她的皮,因为太恨,她反倒是冷静下来。她们之间的仇可不是骂一两句就能解决的。
    张英这种人其实很好对付,好吃懒做又爱贪小便宜,前世要不是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了,不然怎么也不会被她们兄妹坑害。
    这辈子……
    张秀儿拳头紧握,眼底暗芒闪过,一抬头就露出了一副虚伪的笑容。张英直接把张秀儿连拖带拉拽进了房间,仿佛进自己家一样,一点都没客气。
    在厨房的江静看到张英忍不住皱了下眉,她一直都觉得张英心术不正,以前也跟张秀儿叮嘱了两句,让她提防着点张英,可张秀儿非但不听,还嚷着她挑拨她们朋友感情,看不得她好。
    毕竟不是亲生的,说多了反而闹埋怨,她也就懒得说了,反正小孩要吃了亏才会长大的。
    张英坐在床上,毫不客气地数落道:“你知不知道我哥知道你跟别人定亲多难过,他早上气得连饭都没吃,我们都快为你急死了,你却跟个没事人一样,张秀儿你还有没有点心。”
    以前张秀儿喜欢她哥,没少讨好张英,所以张英在她面前总有股子优越感,没少拿她东西支使她做事。
    张秀儿心底冷笑,面上也没有以往看她的那副谄媚劲儿。这让张英心底很不舒服,因此也落了脸面。
    “张秀儿,你现在到底几个意思?你心里还有没有我哥了。”
    要不是现在还不宜跟她关系闹僵,她就一拳头砸她脸上去了,张秀儿笑得十分假,是她过去应付那些客人时带的笑容,僵硬没有感情,“你知道我不想定亲的,是我爸逼我的。”
    张英露出一个我果然没看错你的笑容,“我哥让我给你带几句话,你去给我拿点吃的我再告诉你。”
    张秀儿出去后,张英撇了撇嘴,其实她早就眼尖地看到枕头底露钱出来,所以特地把张秀儿打发出去。
    趁屋里没人,她直接把枕头掀开,果然看到下面压了一分钱,她不动声色地把钱塞进了自己兜里。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时间暂定零点,其他时间为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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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04
    张英跟张秀儿说了他哥约她一起出去打工的事,临走前她还往兜里抓了一把瓜子。
    她这次听说周家给的彩礼可是很足的,想来也是家底殷实的人家,而且周邦国参军快十年,早就提了干,听说今年打仗还立了大功,前途不会差的。
    虽然脸上多了疤,但是男人嘛,身上有点伤痕反而更有男人味儿。她远远瞧见过几眼,对方高大英武,十分有男子气概,看得她心跳不已,只是这样的男人怎么跟张秀儿这样的蠢货定亲呢!
    等到把张秀儿赶走,没了她这个阻碍,她就让她妈给她说亲去。
    ——
    于胧忍着外面的大太阳,约莫三四点多快吃晚饭的时候才回家。把猪草篮子在水井边上一放,就听江静骂道:“让你去割个猪草,怎么去这么久。”
    如今正是六七月份日头最辣的时候,于胧从水井边舀上来一瓢水,拍了下脸颊消暑,“我看山上金银花开了,所以捡了点,晒干了卖钱。”
    “能卖几个钱?你别倒山里头我可就谢天谢地了。”
    于胧憨憨地笑了起来,然后把半篮子金银花落在井盖上晒着。
    晃晃悠悠地回了房间,她问道:“姐,我刚看到村口有卖冰棍的,我回来拿钱去卖冰棍,要给你带一根吗?”
    见张秀儿在拆自己的毛衣,也没理她,于胧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撇了撇嘴,然后走到床边,翻开枕头准备拿钱,结果枕头底下却是空的,她又在床上翻了好一会。
    “姐,你有没有看到我放在枕头底下的钱”,于胧有些焦急道。
    张秀儿眸光一闪,不满地道:“你钱丢了问我干什么,难不成你以为是我偷的。”
    “没有,我只是想问问你看见了没有”,她小声道,气势似乎被对方的强硬逼弱了几分。
    “自己东西不好好放,丢了还好意思问别人”,张秀儿翻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
    于胧又在房里找了一会,垂头丧气地出了门,对在门口洗菜的江静喊道:“妈,你拿我放在枕头底下的两毛钱没有,昨天姐夫家给的。”
    “我拿你钱干什么,是不是你自己放东西没地儿,自己再回去找找。”
    “我记得出门前就放在枕头底下的,我找遍了也没找着。”
    两毛钱可不是什么小钱,本来昨天江静想问于胧要过来的,但是昨天一天鸡飞狗跳,让她忘了这事,后来想着她渴了买两根冰棍也好,就让她自己留着了。
    本来想骂她两句,但是看她在掉眼泪,好不伤心,想想也就算了。于胧现在这副样子可不算好看,脸上的肉都挤成一团了,她胖成这样装可怜估计除了亲妈以外,也没人会买她的账。
    于胧东西丢了,张秀儿自然是开心的,她甚至已经想到了可能是张英拿走的,以前张英手脚就不干净,偷她家东西还让她背锅。
    她想了下,还是去墙角确认一下自己的东西还在不在,她自认为藏得隐秘,应该没人能发现。
    直到抽出砖头后,她脸上的笑容却僵硬了,因为她藏在里面的东西……
    不见了。
    张秀儿心底又气又急,还有种说不出的慌乱,她感觉自己生命里很重要的东西正在剥离她而去,这种慌乱让她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她心里有种声音,一定要把镯子拿回来。
    张英……毁了她前世,这辈子还是阴魂不散,张秀儿咬牙切齿地跑出了房间。
    没等江静叫她,张秀儿已经跑了出去。江静忍不住皱了下眉,因为她怀疑于胧的钱是被张英偷走的,所以想问问张秀儿,看她知不知道情况。
    于胧哭哭噎噎地回了房间,看到张秀儿甚至还没来得及塞回去的砖头,就知道张秀儿应该找张英算账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