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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0章 精绝国小公主

      元凤四年,因龟兹、楼兰联合匈奴,杀汉使官,元凤年间,派傅介子出使大宛前去问责,使龟兹王和楼兰王服罪,并于龟兹斩杀了匈奴使者。
    汉昭帝刘佛陵,再次派遣傅介子前往楼兰,傅介子以发放汉廷赏赐为名,携带黄金锦绣至楼兰,于宴席中斩杀楼兰王安归,另立在汉楼兰质子尉屠耆为王,改国名为鄯善,迁都于扜泥城,成功解决了西域问题。
    其后汉政府常遣吏卒在楼兰城故地屯田,自玉门关至楼兰,沿途设置烽燧亭障。
    魏晋及前凉时期,楼兰城便成为西域长史治所。
    可当年的楼兰王并不傻,这从他在前任楼兰王初初崩逝时,做吃的反应,不是第一时间回去准备继位而是利用自己质子的身份推说不便现在回去,硬是将王位重担推脱在了弟弟尉屠耆肩上,就可以看出来,他是看出了汉朝对他匈奴质子身份的忌惮了,可没想到最后却还是死在了汉人手里,而且这一切居然仔细算起来,归根究底,都是拜自己的好妹妹,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所赐!
    真真儿是不可谓不痛心疾首了。
    十月的精绝国秋风肆意,即便是白天,大漠上也甚少有这么凉快的时候,也唯有这十月到十二月之间的这十几二十几天才能做到了。
    今天对整个精绝国来说,是个非常好的日子,因为他们的大公主繁絮,今日便要出嫁,嫁到汉国去,从此精绝虽是小小的臣属国,可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终于算是尚可有立足之地了。
    可这对于年仅十二,单于王最小的小公主来说,却是个灾难,因为最疼爱她的姐姐即将远嫁异乡,以她们这种小国的地位,恐怕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了,以后闯祸再也没有人第一时间挡在她身前,也没有人再带她去周围耍玩一整天,更没有人在刮起大风暴时,跑到她的屋子里,和她躺在一张床上,安慰的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给她说各种有趣的见闻和故事了,更要命的是,她比谁都清楚繁絮姐姐本爱逍遥自由,如今却被迫远走他乡,困在一座金碧辉煌的牢笼宫城之中,当一个破美人,陪着一个老男人,度过余生,这是世间多么残忍的一件事,她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唉哟!我的小姑奶奶,锦瑟,你瞧瞧你那儿嘴脸,难看的哟!今儿个可是你姐姐大喜的好日子,你这样愁眉苦脸的,这可怎么是好,霉运都被你给带来了。”
    燕瑪是带大大公主繁絮和小公主即六公主锦瑟的奶娘,燕瑪是高句丽人,来西域,是来投奔在精绝国内伺候单于贴身嬷嬷的远房亲戚,好像说是家里在高句丽那儿出了点事,所以才来投靠的,后来就被安排照顾大公主繁絮,再后来,锦瑟出生了,单于王的大閼氏胡氏染上疫疾,骤然离世,锦瑟公主便也托福给了燕瑪照料,如此繁絮也好时常可以看见妹妹,也算是给了她们相依为命的机会了。
    可虽说是一母所出的亲姐妹,繁絮和锦瑟的性格却截然不同,繁絮向来精明伶俐,反应极快,且极善攻人心计,这也是为何单于王在这么多的适龄公主内偏偏挑了她去的主要原因。
    而比繁絮晚生了四年的锦瑟聪明是聪明,可就是难以管教,打小就是个桀骜不驯的脾性。
    你说东她偏偏就要指西,你说不让干什么,她偏偏就是要将那件事干到底,反正就是不肯跟你一条心的过日子,什么事都非得跟你反着来才舒坦。
    说话做事也向来古怪的紧,可却又一点让单于王对她不得不另眼相看,那便是先知,锦瑟似乎真的能看见以后会发生的事,一开始只是预测天气。
    后来她所看到的人事物,似乎所有人的未来都被她掌控在了手里,其中当然也包括朝代的走向,送一个公主出嫁,也是锦瑟说出的意见。
    可明明是她提出来的,如今这个横躺在自己房门前地板上的小人儿又是怎么一回事?这孩子到底什么时候做事才能正常一点?
    “阿锦,你快起来,像什么话啊你?你是什么身份?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来?快给本王起来!”
    单于王面对这怪胎女儿也是心累了许多年,如果可以,他真希望今儿个离开精绝出使汉国的不是乖巧得体的繁絮,而是这烦人的丫头,可是没办法啊!他的确是很想把这怪女儿赶紧送走,可送去汉国是为了邦交,以锦瑟的性子,到了那儿,还不得一个不高兴把人家屋顶都给掀开再盖上,掀开再盖上,这可关系到整个精绝国的命运,这么多的国民跟着他这个大单于,丝毫差错,都不能出现,他可不敢把锦瑟送过去,万一出什么差错,整个国家可都得给她陪葬啊!
    所以在看到锦瑟横躺在自己屋门前,完全挡住自己去路时,他心里别提有多恼火了,抬手,指着她的鼻子,就开始怒斥,显然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
    锦瑟既然是个怪公主,自然也就不走寻常路,不答寻常话了,也自然不可能乖乖起来,要不怎么对得起桀骜不驯这四个父王对她的评价,遂在单于王话音一落后,只是稍稍瞥了他一眼,便鼓起腮帮子,双手,掌心向下,用力拍打身下地面,“我就不起来,除非父王答应我,不让姐姐远嫁异乡,留在这里,我就起来,不然,我这辈子就一直躺在这里直到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太婆算了。”
    “当初不是你提议本王嫁个公主给汉朝以表诚心吗?怎么现在.......”
    锦瑟扭头狠狠瞪了一眼单于王,“父王!我说是嫁个公主,可没让父王你把繁絮姐姐嫁过去,你除了我和繁絮姐姐不是还有四位公主可以嫁吗?不对,二姐前年嫁到了匈奴去了,所以现在只剩下三个了,对,父王为何不从这三个姐姐里头挑选,为什么非得抢走我的繁絮姐姐?”
    “小锦,不许跟父王胡闹了,这是姐姐自愿的。”繁絮穿着大红袍,在侍女和燕瑪的搀扶下赶来了正殿前,看着横躺在地上耍赖的锦瑟,又看了看单于王的脸色,二话没说,扑通一声便直接跪在了地上,一边呵斥身旁躺着的锦瑟,一边向单于王先行请罪,“父王,锦瑟她还小,对这些邦交利害之处,在她眼里尚不能明朗看之,我平素是所有公主里最熟悉汉国文化的,也曾远赴汉朝拜师学艺,我去自是最合适不过的,其他的妹妹大多有了婚配对象,只有我还未曾有过,而且我是作为大公主,这是我为我的民族谋一条安和的生路,是我生来便有的职责,恳请父王看在女儿的份儿上,不要怪责锦瑟。”
    单于王自然清楚繁絮的乖巧听话,更明白自己这女儿这几年是又当爹又当妈的,若是自己此时严惩锦瑟,虽然立下了下马威,可从此他和繁絮父女俩便有了疙瘩,她现在可是自己送去汉朝邦交的好物件,若是关系不睦,将来平步青云扶摇直上,这种事谁说的准,再说了繁絮的容貌姣好,若是真得了汉朝王的圣心,那他到时候岂不后悔死了。
    仔细想来,确实不划算比划算要多那么一点点,遂摇摇头,摆手,脸上的厉色逐渐放柔,“好了好了,算了,这丫头也不是头回跟本王对着干了,罢了,今日是你的大喜日子,本王就不动气了,行了,起来吧起来吧!别把嫁衣给弄脏了。”
    繁絮闻言,莞尔一笑,一抬头,见单于王朝自己伸来一只手,掌心朝上,是要扶自己起来的意思,受宠若惊,赶紧抬手,将自己一只手放在了单于王的掌心,另一只手,拉了拉大长裙摆,起来了之后,微微低头,“谢父王。”
    胡氏不受宠,这是整个精绝国人人皆知的事,胡氏貌美,是西域第一明珠,可天底下最不缺的就是美人,尤其是在帝王身边,胡氏是北凉国的小公主,因为是庶出,所以便被派来精绝国邦交,这也正表示精绝国在外人的眼里有多低微,的确,在外人眼里,西域大国当属楼兰,加上这几年丝绸贸易,楼兰虽同是汉朝的臣属国,可地位却远远高于其余其余三十五国,加上他们的王近几年有何匈奴人暗地交好,两头蛇做得风生水起,谁敢惹他们,事实上这一次若非在弟弟死后,还是继位的安归王看上了锦瑟,这次送去邦交,肯定非锦瑟莫属,敢问哪个男人不喜欢活泼年轻的水灵姑娘呢!
    更何况,若真细论长相,锦瑟的容貌绝对是更盛自己一筹的,锦瑟没有自己的英气,皮肤雪白,一双丹凤眼,像足了中原美人,五官柔和,小鼻子小嘴巴,巴掌大小脸儿,腰身盈盈便可握全,如此娇俏玲珑,性格又新颖,不想自己循规蹈矩的,反而容易让人起腻,锦瑟的古怪反而当属男人心头好,这些从自锦瑟成年起,各国王子只要在什么宴上见过锦瑟的纷纷朝精绝王拜见,这几年都快踏破门槛了,便可以看出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