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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刘半仙来访

      清晨五点,闹钟准时的响起,太阳还没出来,天气很凉,这季节的人最爱懒被窝。
    林枫以极大的毅力爬了起来,然后又弄出了一身汗把美妈妈连哄带拽的叫起床。
    前世林枫四十岁之前拼命工作忽略了身体,那时候他像五十岁的人。而马老板五十岁的人却如三十岁的小伙子。
    从他身上林枫学到,有质量的好身体关键在于饮食、运动与保养。
    这三样,吃是绝对的第一位,所以林枫宁愿冒着被切片的危险也不委屈自己的胃。
    保养是第二位,有了好的身体再加上方法得当的保养手段,人不说能够青春永驻但至少要比同龄人看上去年轻一大截。
    运动是第三位,生命在于运动,每天制定好自己的运动量并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体质就会超越常人。
    三样都有了,不说活到一百岁,但活过八九十岁是一点都不难,林枫这辈子就是要好好的活,这一世二零一八年后的精彩世界他不能再错过了。
    “老三这牙膏可真好用,比咱们部队发的牙膏好多了,你说这是不是从国外买回来的?”
    刘晓丽刷着牙,不顾满嘴的泡泡,看着也在刷牙的武老三问道。
    武老三用力的漱口,哗啦啦的一阵后,把水吐在下水池里后,眼神冷冷地看她一眼,用带着警告的语气说道,“今后这种话不能说更不能想!”
    “不想难道要当木头人吗?!”刘晓丽不满的反驳,哗啦啦的漱完口,使劲瞅着他,“我织的毛衣你别想穿了!”
    “能在这里做木头人是你的福气,还有我从没说过要穿你织的毛衣!”武老三再一次警告她,“今后记牢了!”
    “我也就问你了,其他人我当然不会。”
    刘晓丽转头看到了林枫和高月,她吓得叫了一声。眼前的高月好像还没睡醒懒洋洋的,但林枫却在眯着眼睛看她。
    “婶子,小枫,我刷完牙了,也跟着你们一起运动。”
    林枫都没有看她,问武老三,“半仙儿呢?”
    “他还在睡觉,我起床时候看过他。”武老三说完,跟在了林枫和高月的身后,刘晓丽也红着脸凑了进来。
    林枫跑到刘半仙的窗口,冲着里面大喊道,“半仙儿大爷,您那该起床了,生命在于运动啊!”
    刘半仙在屋里喊,“小子,半仙儿的生命在于吃喝睡!”翻个身又睡,嘴里呢喃一句,“今早想喝金家的羊杂烫了,那味道香,二十年过去都不忘。”
    武老三凑过来道,“小枫,刘半仙说想喝金家的羊杂汤,那味道二十年过去了都没忘。”
    “这你都听得到?”林枫脸虎了一下,“后面的动静听不到吧?!”
    “一二一,一二一……”
    五百米慢跑结束,林枫监督美妈妈跑完三千米后牵着她的手回家。刘晓丽跑完一千米就溜号了,武老三回家后至少还要练两个小时的拳脚。
    “半仙儿大爷,那老金家的羊杂汤就别想了,走咱们去村里买只羊来,让你吃个够。”吃完早饭林枫就想着去村里转转。
    在肖家村住着怎么也要和村里人混个脸熟,因此他准备好送给村里人的奶油面包后特意叫上了美妈妈。
    武老三万年不变的跟在身后警惕的观察四周,旁边跟上来的刘半仙在讲述他吃的经验。
    麦种播上以后,肖家河村的人就没了活干,老年人、青年人,整天人人闲的一伙七八一群的凑在某个角落里晒太阳乱吹侃。
    沿着一条土路走,林枫看到的是画一般的村庄,宁静但没有活力。
    “特娘的,不干活了每天早上都没饭吃,肚子天天饿的叫。”一个上衣打满了补丁的青年人窝在玉米垛里迎着朝阳抱怨道。
    “别抱怨了,咱们祖祖辈辈不就是这么活下来的,再熬几天,就习惯了。”同样衣着褴褛的中年人话还没说完,肚子就咕咕叫了两声。
    肖家村里的人不爱早起,但每天只有上午十点和下午五点两顿饭,一到早上人就饿的难受,不想起都躺不住。
    “唉,唉!你们快看,这不是住在地主家的那户人家吗?”一个十五六岁的大毛孩指着林枫一行人,惊奇的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
    “看这家人贵气的,早前的地主家也比不了。”一个五十多岁穿羊皮马甲的老头酸酸地说道。
    “看您酸的,就你们这帮天天不干事,整天晒太阳胡吹海侃的人能吃饱饭才奇了怪呢!”刘半仙耳朵尖,听到后老远的就表达出自己的不满。
    村里人都老实憨厚,虽然就在京郊,但世面却没见到多少,弄不清这家人的身份,没人敢顶撞刘半仙,这里的七八个人都讪讪地站起来。
    林枫从美妈妈手里拿过一个黄油面包送给那个十五六岁的大毛孩,问,“大哥哥,你怎么不上学?”
    “我初中毕业了。”大毛孩长得干瘦,身上的衣服很破旧,脸估计至少有三四天没洗过了,头发也带着缺少营养的枯黄色。
    他眼巴巴的看着奶油面包,咽喉也有一上一下的吞咽,但就是不敢接,林枫直接拆开包装,放到他的手里,说,“吃吧,很好吃的。”
    大毛孩先小小的咬了一口,面包的香味让他的肚子咕咕地叫起来,紧接着就是一大口咬下,软滑香甜的黄油带来的味觉爽感瞬间就侵占了他的整个大脑。
    “好吃!”大毛孩惊喜,好吃的味道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重复着喊“好吃,好吃……”
    美妈妈开始还不好意思,但她看到村里人狼吞虎咽的样子,这种不好意思瞬间就一扫而空了,和他们接触一点都不和记忆中那个小山村的人那样可怕,反而觉得他们朴实好笑。
    “你们是新搬来的那户人家吧,住在早前刘地主家的那大宅子里。”穿羊皮马甲的老头把美妈妈给他的面包使劲地攥在手里,大着胆子问道。
    刘半仙得意道,“什么刘地主肖地主的,今后不许这么说了,是林同志的家人住在这里,今后咱们就是同一个村里的人了。”
    “我爸叫林民国,这是我的美妈妈高月,今后有困难可以找我们。”林枫卖萌已经轻车熟路了,一点害臊的感觉都没了。
    大毛孩弱弱地道,“可老支书说,不能去你们住的那大宅子,更不能给你们添了麻烦,你们是做大官的,那天来了好多当兵的,还有好几辆吉普车,我们都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