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秘谋
沙漠中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又是几个闪电过后,大雨渐渐停止。地上的水也在迅速下沉,速度快得超出人们的想象。本来地上流出的血,几乎都已经被雨水冲刷干净。
一边整理战场,冯雷一边让士兵进行伤亡统计。敌人六十余人尽数歼灭,只剩下四个还是活口。而自己这一方,亡一人,伤十二人,其中重伤仅两人。
这样的战果,比冯雷指挥的任何一次偷袭都要好。他不禁偷偷瞄了一眼丁勤。
可是在丁勤的面上,看不出任何胜利的喜悦,就像是他早已经习惯了这种胜利一样。
冯雷不禁又在心中感叹,果然是将门之后,虎父无犬子。这是丁将军失踪了,如果丁将军还在,这几年再用心栽培,必然这就是将来帝国用兵的骨干之才啊。
丁勤并不知道冯雷在想什么。他对这样的胜利也没有感觉到意外。他只是觉得,既然是骨魂出的主意,那可能结果就应该这样。他以前从没有指挥过军队打仗,对于战争的残酷认识不足。当然,由于经验缺乏,他也不知道类似这样的偷袭,应该是如何的一个伤亡比例。
手下的士兵整理好了几个叛军残留的营帐,请冯雷等人进去先休息。带着那四个活口,丁勤与冯雷还有其他几个骨干进入了中军大帐。
“说,你们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丁勤此时坐到了主位,身上居然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了一种威严。
四个人之中,有三个把头歪向一边,做出了誓死如归的样子。只有一个,偷偷地瞄了那三人一眼,又看了看丁勤,头低下去,却也是没有说话。
丁勤站起来,走到那三人面前,“你们当真不说?告诉你们,你们的真实身份我很清楚。若是你们合作,说不定还能给你们一条生路。”
那三人之中,其中一人哈哈大笑,“生路?我们昌茂义军,落到谁手中,都是死路,除非我们拿下整个玄天帝国!我们昌茂,必将永存!”
他这样大喊了一声,然后直接一用劲儿,咬掉了自己的舌头,连血带肉吐了一地。另外两个人也纷纷效仿,一时之间帐内血腥弥漫。
丁勤皱了皱眉头。实际上,昌茂镇叛军是以一个邪恶信仰为中心组建起来的集权军队,平时作恶多端,被老百姓所不齿。但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集体之中,居然也有如此的汉子。
当然,也可能这不是汉子,这只是愚忠。若是某种信仰将人玩弄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能让这个人无所畏惧,从懦夫变成英雄。
丁勤看了冯雷一眼。冯雷也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丁勤又坐回主位,对旁边的人道,“行了,把他们三个带下去,给他们一个痛快。对了,拿一个盆子来。”
很快,三个人被带离营帐,有一个人带了一个外面拣的铁盆递给丁勤。丁勤走下去,将盆直接扔在最后一个俘虏面前,“如果你也要咬舌,吐到盆里。满地的血,到时候看着怪不舒服的。”
那人身子一抖。
丁勤已经判断出,此人不可能有那样的勇气和魄力。
见那人没动,丁勤又道,“怎么,还不咬?如果你真的不想咬,而是想活下去,那就和我们合作比较好。其实,我们知道,”
丁勤又回到主位坐下,“你们这次来,是要探明龙阳古道,寻找奇兵突袭北方十三镇的路。只不过,你们打错算盘了。我们北方十三镇,早就有准备。要不然,在这不着边的大漠腹地,你们怎么会被歼灭怠净?”
那人还是只是发抖,不说话。
丁勤的身子往前探了探,“你觉得我说的是不是有道理?其实,我也知道,昌茂镇的叛军之中,有一部分是被逼的,就像是你一样。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没有什么比留住自己一条命更重要了。否则,那一家老小谁来照看?”
那人这时抬起了头,眼中尽是恐惧和犹豫。他轻声道,“你,真的能放过我?”
丁勤点点头。“如果你跟我们说实话,我一定会留住你的命,并且保证你的安全。等到叛军一被平息,就立即送你回去和家人团聚。”
那人还是不太相信,“你是什么人?说话能算数?”
丁勤道,“我是开元城守城将军丁守义之子。他是通宝城冯雷副将。以我们两个人的身份,想保护个人,不难吧?”
那人像是在很艰难地做着选择,终于开口道,“好,我说,我告诉你们。就如同你们说的一样,我们此行,确实是想找到龙阳古道的旧址,然后奇兵突袭北方十三镇。不过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个目的。”
“是什么?”丁勤伸手示意边上的士兵给他拿个椅子过来,“你可以坐下说。”
那人坐下后,接着说道,“我们准备向开元城赵势将军进献重宝,以取得将军的信任,等我们奇兵一到,与赵势里应外合,共同拿下北方十三阵。这样,自昌茂以北,便可尽数为昌茂军所控制,形成一个能够与玄天帝国对抗的大本营。”
“赵势!”听到这个名字,丁勤不禁火冒三丈,一抬手,直接将所坐位置的木扶手击断了。
叛军那人被丁勤此举吓得一哆嗦,直接坐到了地上,见丁勤没有针对自己的下一步动作,才又慢慢爬起来。
冯雷知道丁勤与赵势之间既往的过结,轻叹一口气,“你也不用如此动怒。那赵势行事阴险,投靠敌军,却也是与他的价值观相吻合。只不过,我原以为,他可能投靠星耀帝国,没有想到,居然连昌茂叛军这种小势力他也会投靠。”
叛军那人道,“两位有所不知,这一次昌茂军也是下了血本。此前,昌茂军高层与赵势将军有过接触,赵势将军表现出来的意思是,他作为帝国武将,自然以帝国为重,除非昌茂军能拿出足够他动心的东西。后来,我们进行了调查,发现对于赵势来说,一不缺金银,二不缺女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着实让首领费尽了脑筋。”
“后来,一次偶然机缘,首领得到了大金仙果五颗。此果乃是人间极品,几乎是百年不得一见,若是服用之后,将会引导修者突破极限,使修为越界增加。经过再三思量,首领决定以大金仙果三颗,作为拉拢赵势将军的筹码。”
“大金仙果!”本来在丁勤识海之中闭目养神的骨魂突然跳了起来,极为兴奋地道,“大金仙果!我靠,居然还出现了这种东西?这昌茂叛军,来头不小啊。”
大金仙果是什么,丁勤从未听过。他转向冯雷,冯雷也表示没听过。不过,从骨魂的这表现,丁勤知道,这肯定又是真正的好东西。
“说说这大金仙果。”丁勤在识海中道,“很少有什么东西能让你这么兴奋。”
骨魂道,“大金仙果,产于雪山之巅,是集天地日月精华而生的极品野果。此果生得奇特,幼苗在冰雪之中覆盖七七四十九年蕴育,直到满年头的正午那天,迅速破冰而出,一小时开花,一小时结果,一小时成熟。而要取得此果,必须在日落之前将其摘下,否则太阳一落,果然迅速升华,消失于无形。所以,要摘得此果,一是要靠机缘,二也是要靠耐性。”
“此果本就是天地精华所生,故若是服下,体内经脉会迅速强化,人的修为迅速增强,相传最多的,有人在灵力五阶的时候,还食果而升一整阶,更有灵力九阶九层者食十果而进一层得圆满的传说。你说,这是不是极品?”
听骨魂这么说完,丁勤心中也算是有了谱。他不动声色地问那个叛军,“你说的那个大金仙果,可是雪山之巅每四十九年结果,必须在黄昏前采摘的果子?”
对于丁勤能这么详细地说出大金仙果的特点,在场的人无不是极为意外。特别是那个叛军,抬头凝视丁勤半晌,才开口道,“这……你也知道?”
丁勤微微一笑。“世间之事,只要勤于询问学习,便没有什么秘密。其实,通过你说这些东西,我也得知,你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叛军吧。你的身份,比刚刚另外三个人可能高贵得多。而你,更是这次运送大金仙果的负责人,并且应该就是将由你与赵势接洽。是否?”
那人又是一惊。他头上的汗珠开始滚滚而下,使劲咬着牙,不敢注视丁勤的眼睛。
“没关系,不管你是谁,我说了会保证你的安全,就会保证你的安全。只不过,在战争结束之前,我都不可能把你放回昌茂。如果你是昌茂要员,更是如此。”丁勤大概能猜出他的心中所想,特意先行提醒解释。
那人再次抬起头,“对,你说的没错。我就是昌茂军首领褚天阔的第三子,褚道儒。我告诉你们这些,只是因为,我向来不赞同这场战争,也不赞同任何一场战争。我向往和平,可是我不知道到底是昌茂军能给人们和平,还是帝国能给人们和平。”
丁勤听完他说的这些,内心还是充满了震撼感的。他可以想象,一个首领的孩子,内心不支持父亲的战争,却又不得不听从父亲的指令,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良久,他缓缓道,“能给人们带来和平的,是正义。”
之后,他走过去拍了拍褚道儒的肩膀。
对于丁勤这个动作,褚道儒也是微微一笑。“虽然你们杀了我那么多人,但是我能看得出,你是个好人。我告诉你大金仙果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