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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当我问及他这段时间去了哪里时,他却低头不语,良久他才回过神来。
    “我去尽了我最后的一点责任,完成了他的遗愿罢了。”他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悲凉之色,但只是一瞬,随即取代的则是依旧的霜冷。
    “我四处去寻找可以恢复自己原有身体的办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绝对不会插手,不过,这次例外了。
    在那个我非常熟悉的城市里,居然也有着奇特的案件,与其说是案件,不如说是一场场神秘的人口失踪。
    失踪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很多小混混,由于他们身份的边缘化,很少得到人们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踪人数开始逐渐变多才引起警察的注意。
    而让这事情蒙上一层血腥气的则是一个小孩。
    孩子们喜欢疯跑,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成人不会有的好奇心,而这好奇心往往是灾祸的根源。
    第一个受害者是在一个废弃工厂厕所发现的,不,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是尸体的一部分。
    孩子门喜欢把拣来的东西拿来玩耍,或者带回家,如果只是抓来一些奇异的昆虫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会注意。
    可是你的孩子如果带着一块人皮进家你会如何呢?
    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为只是块肮脏的皮革,但仔细一看却是一块人皮。”
    “哦?他们怎么会一下判断出来是人皮呢?”我好奇地问。
    “你说猪皮或者牛皮会纹身么?”黎正反问道,我无言以对。
    “这块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里,一位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拿人皮去化验,结果得到了这块人皮就是其中一个男性失踪者的,根据皮的样子估计应该是后腰到脊背中的一块皮肤。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则变成了杀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的拿到了可怜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初中毕业就没有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一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叹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堆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当我来到这家餐馆的时候,经过别人的指点,见到了阿美。
    我看见她正在被一个喝的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也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不高,但却非常匀称,虽然是冬天,但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非常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绒绒的胖手只是伸到阿*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的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件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下去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了望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声议论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觉么?滚!’说完后,她像需头了一般,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去喝粥,而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到,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复一下。
    半小时后,揉了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而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而马上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星期前去报警。
    ‘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发现李充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几个和李充关系来往密切的另外几人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候,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人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二人的亲友告诉我也是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就再也了无信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工厂,准确的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质残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是太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着当时的情况,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的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去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呆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于记颜多少有些想象,既然已经查了一半,无论任何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的拿打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变质,呈暗紫,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这让我非常奇怪,因为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用数根针绑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而现在大都是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想是纹理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一样,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特,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只马。
    但是这些东西对我没有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并终于晓得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都是不锈钢的手术器械已经一次性的手套,刺针等等。
    老板是一个瘦长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带着黑色墨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的肌肉堆叠出来一般。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的时候老板的笑容虽然还在但眼神有些异样。
    ‘他们纹了,但很快就走了,本来我想叫他们一星期都要保持干燥,并且来擦洗一下,但却没了踪迹。’老板眯着眼睛说。
    我没有多问,于是干脆叫他帮我纹身,老板愣了下,马上答应了。
    他带好手套,拿出刺针,温水和肾上腺素准备为我止血,当要开始的时候,他才问我到底要纹什么图案。
    ‘就纹李充纹过的吧。’我头都不抬的告诉他。
    ‘好的。’老板低声应了下,开始纹身。
    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虽然我的身体和常人无异,但我是没有触感的,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用来纹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纹身色素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但他却是从里间房子里取出一个颜色暗沉的瓶子里拿出来的色素。
    当我询问他时,老板随意的告诉我这是他们家传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颜色鲜艳不容易掉色,并开玩笑地说如果我实在不放心可以当场给自己用一下。
    纹身的图案纹好后我看了些,果然如我所料,只是一只马而已,而且后腰的位置也是同样的马腿,我付过钱后就出去了。老板则依旧堆积着笑脸弯腰告别。
    我将人皮还给了他,并独自回到宾馆。
    当我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看着那纹身,热气慢慢弥散,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样,我失望的转过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我感到控尸虫有些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令自己出现在我脚下。
    当我再次转身看背上的纹身,那纹身真的变化了。原本固定不动的图案居然开始活动,在白雾缭绕的狭小浴室里,那马的样子开始剧烈的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变成了牛的样子而马头也由雄壮潇洒而变的狰狞起来,最后居然形成了张熟悉的脸孔。
    那是李充的脸。没错,虽然模糊,可这张我看了好几天的脸绝对不会记错,李充的脸,牛身,马腿,一个怪物般的家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这东西开始随着我的脊背慢慢蠕动起来,李充大张着嘴,*的眼睛从镜子里瞪着我,他的嘴巴开始慢慢像我的颈部靠近。
    虽然我不曾感觉疼痛,但是我从镜子里看到平面图案的东西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开始剧烈收缩,我感觉自己的仿佛被人用绳索勒住了一样,呼吸有些困难了。
    而李充依旧死死咬住不放,我无法和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体上的图案作战,一时间我完全没有了主意,控尸虫就在我脚下,但我总不能命令它将我自己吃掉吧。
    那时候我想到了阿美,于是我大喊起来。
    ‘虫子,你不相见阿美么?’李充的脑袋似乎疑惑了下,但依旧咬着,我只好又喊一句。
    ‘她可是一直等着你,而且还有了你的孩子了!’李充的眼睛开始缩小,咬住我后颈的力气居然也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下了那张纹着李充脑袋的背皮,不过很快又恢复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张了张嘴,但很快变闭上眼睛,整张团开始迅速的变黑,犹如一张被浸泡的国画一般,模糊成黑乎乎一团,接着从皮上掉了下来,化为乌有了。
    我依旧有些后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我已经步了李充的后尘,我开始为自己随意在老板那里纹身的鲁莽行为而后悔。
    而这人面牛身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了,接下来,我要再去趟那个老板的纹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赶了过去,我原以为老板早就关张走人,没想到他居然坐在里面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样。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的办法对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来,全然没有先前的谦恭。
    我没有做声,只是盘算着该从什么地方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显然他对我很了解,我对他则一无所知。
    老板解开头上的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发,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额头皮肤颜色明显于眼睛下面不同,仿佛是一个人从眼睛处切开来又随意和另外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击倒我,我对你很了解,你控制的虫子无法对活人造成直接伤害。’老板微笑着说,但那笑容令我心里发凉。
    ‘不过你放心,我也无法杀了你,本来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离开这里,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只有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通过纹在那些人背上的纹身来吃掉他们的肉体,而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非常宝贵的材料,至于究竟要做什么,暂时还是个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边,仿佛谈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不过我依旧不语,只是想着该如何拖住他并叫警察来。
    老板摇摇头,‘不要想着叫帮手,除非你想这里多死点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点都不一样啊,如果是纪家的孩子在,一定会义正严词地问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为什么这么残忍,并且拼死也要留我下来。’老板依旧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惊讶他居然也知道纪颜,但我压根不知道有一个这种人存在。
    我哼了一声,的确,了解事情的真相远比抓到凶手更重要,这的确是我和纪颜的区别。
    ‘好了,我似乎说的太多了,这里的残局交给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肤是多好的艺术品啊。’老板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知道自己没能力留住他。
    在小店的后面如同一个血腥的屠宰场,所有失踪者的尸体都找到了,但他们基本都骨肉分离,犹如遭受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尸体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受害者的鲜血禁锢起来,并参杂在颜料里刺进下一个人的皮肤。
    就如同伥和老虎,上一个死去的人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吃人的恶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纹身吃掉的,所以只留下了留有部分纹身的那块皮肤了。将案子的内容告诉了那男人,他很高兴,这也算是帮他一个忙,了解最后一点关系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有告诉他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时间可以慢慢让她以后接受残酷的事实。”黎正站了起来,似乎有离开的意思。
    “那么,那种人面牛身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么啊?”我忍不住问道。
    “窫窳(yayu)啊,一种嗜爱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个老板是如何召唤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找我。”黎正在日历上写下一组号码就匆匆离去了。
    我无聊的打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黎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