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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对关秘书的怀疑

      蝶纤很不高兴的问道:“那你为什么自称为这里的老板呢?”
    岳琳看了一眼凤来,知道是凤来告的秘,便急忙解释道:“哦!这是佟老板临走前交代的!他要我代替他面试应聘人员!”
    蝶纤道:“哦,原来是这样!我会和你们佟老板说的,这个女孩子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完全胜任这家公司的工作!你安排她尽快来上班吧!”
    岳琳微微的一愣,立即笑道:“好的!”
    凤来的心里很得意,头微微的昂着。
    蝶纤站起身,在公司里来回的转了转。公司一共有两层楼,装修的很精致,像是一家大公司的样子。
    岳琳一直跟在后面,不住嘴的介绍着公司里的情况。蝶纤发觉,岳琳竟然对这家公司的情况很熟悉了,心里觉得有些奇怪。她问道:“你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我记得,这家公司好像上个月刚开始筹备。”
    岳琳笑道:“我是佟老板招进来的第一个员工!”
    蝶纤问道:“你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
    岳琳笑道:“我是佟老板的秘书!”
    蝶纤的心跟着一紧,没有再问什么。她立即对岳琳生出了很大的敌意。直觉告诉她,这个女人不简单!
    那晚,楠一兴高采烈的回家了。
    他告诉蝶纤,他已经和知名导演策划好了一部爱情电影,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当中。
    蝶纤没有表示出太多的兴趣,只是随便问了几句。
    楠一想起来了什么,笑问道:“你今天去公司参观了?竟然说是我的表妹!秘书告诉了我,我一猜就是你!”
    蝶纤问道:“你告诉她了?我是你的老婆?”
    楠一笑道:“没有!我哪里可能透露自己家里的情况呢!”
    蝶纤道:“这就好!免得让那个新来的金凤来知道了!”
    楠一道:“我还没问你呢!那个金凤来是你推荐的?”
    蝶纤道:“金凤来以前借过我讲义!她六月份刚毕业,没找到工作!我知道她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所以让她去你那里做事!她学的是管理学,正好可以协助那个什么关岳琳!”
    楠一看到蝶纤好像有些吃醋的样子,便急忙解释道:“关岳琳是我研究所老同事的亲妹妹!你还记得关晓东吗?就是和我一个实验室的那个!”
    蝶纤道:“原来是他的妹妹!怪不得你会让她当秘书呢!现在这年头,关系户好办事!”
    楠一道:“我也是做了一个顺水的人情罢了!在研究所的时候,关晓东很照顾我!我算是还他一个人情吧!”
    蝶纤道:“关岳琳的背景你清楚吗?看她那个样子,不像是念过多少书的人,顶多像是个大学毕业生而已!”
    楠一道:“她是留洋回来的,从加拿大学商科回来的!”
    蝶纤冷笑道:“真的看不出来!她的那身打扮简直已经很商业化了!真是学商科出身的!”
    楠一道:“她在专业方面很厉害的!”
    蝶纤有些吃醋的道:“不知道别的方面厉不厉害!她应该还没有结婚吧!”
    楠一听到蝶纤这么问,不由得笑道:“这我真不清楚!”
    蝶纤正色道:“你的心里千万不能产生任何不好的想法……一丝一毫都不能产生!否则,我们婚姻要是出现了裂隙,你是很难修补的!”
    楠一笑道:“你放心!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人!”
    蝶纤微微一笑,觉得心里舒服了很多。
    过了几天,相玫来看蝶纤。自从上次的那件事情之后,相玫便一直没有来过这里。如今,雁翎早已经回巴黎了,相玫觉得应该来看一看蝶纤。
    她看到蝶纤的起色很好,便觉得放心了。后来,相玫听说楠一开了一家公司,准备拍电影。她笑道:“真的看不出!楠一竟然还会做这方面的生意!”
    蝶纤顺着话说道:“我也觉得楠一有些瞎胡闹!他本来是学化学工艺的,放着药厂不开,偏偏要去开什么电影公司!简直是驴头不对马嘴!我也不指望他能做出什么事业!反正,你也是知道的!我们家里不缺钱!他在外面开公司,就当是娱乐自己吧!至于能不能娱乐别人,那就听天由命吧!”
    相玫笑道:“真有意思!”
    蝶纤道:“我去过他的公司,觉得那里还有模有样的!只是,我不太喜欢那个女秘书!”
    相玫听到蝶纤这么说,不由得担心的问道:“你知道那个女秘书的底细吗!现在的女秘书本事大着呢!你可得盯紧楠一,决不能让那个女秘书有任何的非分之想!”
    蝶纤道:“我知道!我已经给楠一打过预防针了!”
    相玫觉得不便多说什么,便借口家里还有事情,随即便出门回去了。
    蝶纤已经开课了。她照旧住在学校的宿舍里,每个礼拜五的晚上准时的回到家里。
    自从朝阳毕业后,那些闲话也就销声匿迹了。蝶纤专心致志的上课,和那些同学们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志云自从毕业后,就一直闲在家里。倪月自从那次在街上遇到雁翎之后,就一直没有再见到雁翎。
    后来,她悄悄的把遇到蝶纤婆婆的事情告诉了志云。志云听说之后,觉得蝶纤肯定会倒霉的。连带着,朝阳肯定也会跟着招惹上麻烦的。
    那天晌午,倪月和玉龙给熟人拜寿去了,只有志云和保姆在家里。志云突然间想起来去化学研究所看一看,便悄悄的告诉保姆,她准备出去散散心。那个保姆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实在懒得管志云的事情。
    志云出了家门,坐着出租汽车来到了那家研究所。她打听了一番,知道朝阳压根就没有入职。穆雁翎曾经带着人到研究所里大闹了一场。志云得到这个消息,总算觉得心里的气彻底的出来了。
    她没有回家,去了闹市深处。偏巧,她从朝阳做事的那家酒吧门口路过,无意中看到了朝阳的背影。
    那一刹,她急忙闪身到了一旁。她藏在电线杆子后面,鬼鬼祟祟的向那家酒吧里张望着。
    果然,她没有认错人!朝阳正穿着马甲西裤,分明是这家酒吧里的服务生。
    志云觉得眼睛火辣辣的。
    后来,她又看到了一个中年女人和朝阳有说有笑的。看得出,那个中年女人对朝阳很是关爱。
    志云暗地里骂道:“真不正经!”
    她回到家里,在心里反反复复的琢磨着。朝阳竟然还留在这座城市,并且有了工作。这让志云觉得很气愤。当时,朝阳动手打她的情形又再次浮现在了眼前。
    她决定报复朝阳,非要把朝阳赶出这座城市。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志云就一直闲在家里。她竟然把对付朝阳当成了一件解闷的事情。
    而这一切,朝阳压根就不知道。
    那天,朝阳正好上夜班。他一直上到了午夜十二点。后半夜的班由秋生来上。
    朝阳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便准备去旁边还没有打烊的小店里吃一碗海鲜粉。
    他来到了街边的那家小店里,看到门口摆着一个摊子,上面摆着一碗碗的海鲜粉。有几个人正在吃着夜宵。
    那个小摊子后面站着一个侏儒似的老女人。并且那老女人的脸上还有一团暗红色的血管瘤。
    朝阳看着那个老女人,觉得她实在有些可怜。他自从去年过年的时候回过老家之后,便一直没有再回过家。他的父母都已经五十多岁了,平日里,也是靠着摆摊谋生,专门卖一些当地有特色的小吃。
    靠做小本生意真的是很艰难。朝阳的父母偏偏又是非常节省的人,赚的钱都不舍得花,给朝阳积攒着,为的是给朝阳将来娶媳妇用。
    这会儿,朝阳看着那个老妇人,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也许,这时候,他的母亲也还在街头摆摊,正盼着能在收摊前卖出最后一份馄饨呢!
    朝阳不由得泪目,心里涌出了酸涩的小溪。
    他问那个老妇人要了一碗海鲜米粉,然后给了她三份的钱。
    那个老妇人自然对朝阳的施舍千恩万谢着。朝阳低头吃着海鲜米粉,听着老妇人不住嘴的念着耶稣基督,念叨着好人有好报的感恩之言。
    旁边的几个食客们都已经离去了。
    竹竿子上面挂着一盏煤油灯,正发着昏黄的光。有几只白惨惨的蛾子正在昏黄的灯光前转悠着。
    昏黄的光影落在了朝阳的身上,他像是木偶剧里的小人物。有一根无形的丝线正牵引着这个小人物,把他浸泡在了运命的河水里,让他随波逐流。
    朝阳低头吃着瓷碗里热腾腾的馄饨,脸上也是热腾腾的。可是,他的心里却异常的凄冷。
    已经到了夏天的尾巴了,午夜的街头游走着一丝丝的凉意。
    偏偏,隔壁已经打烊的铺子里传出了胡琴声。朝阳记得,那家卖烟酒的铺子是由一个垂暮老人经营的。那老人平日里总喜欢在街头拉胡琴,拉给过路的人听。当然,他的身前还是不能免俗的放着一个瓷碗。那些前来买烟酒的客人们总是会多拿出一些钱,丢在那个瓷碗里。
    这会儿,已经是子夜了。街上已经没有多少行人了。那家打烊的烟酒铺子里照旧传出了胡琴声。这会儿,老人独自拉着那把老胡琴……不是为了乞讨……分明是拉给自己的灵魂听的!
    暮年的时光里,他在胡琴的咿咿呀呀声里感悟人生……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生……隔着七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那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凡日子……真不容易!
    朝阳听着那咿咿呀呀的胡琴声,竟然哭了起来。
    他不过才二十六岁……回想起以前走的那些辛苦路……真不容易!
    起风了。夏末秋初的风吹拂着竹竿,那盏昏黄的煤油灯摇头晃脑的。那几只傻愣愣的飞蛾不再寻觅灯光,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朝阳吃完了最后一只馄饨,又喝完了碗里的汤汁,便起身告辞了。
    那老妇收拾好了摊位,随后便走进了店门。
    朝阳缓步走在无人的街头,想着心事。
    突然间,一辆黑色的轿车从前面开来了。两道耀眼的光芒径直的刺入了朝阳的眼睛里。他不由得闪身在路旁,用手背遮掩了汽车灯光。
    那辆汽车竟然停了下来,从上面下来了好几个戴着礼帽穿着黑色风衣的人。
    那几个人冲到了朝阳的身前,没有等朝阳反应过来,便狠狠的把朝阳打趴下了。
    为首的那个黑衣人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个墨汁瓶子。他拧开墨汁瓶子,对着朝阳的脸上就浇灌了起来。
    朝阳被两个身强力壮的人死命的摁着。他的脸上满是黑惨惨的墨汁,已经彻底的遮掩了他的脸。
    为首的那人压低声音道:“你是个文化人!就请你好好的尝一尝墨汁的味道!”说着,便对身旁的那人使了个眼色。身旁那人正端着一架很上档次的照相机,对着朝阳黑漆漆的脸拼命的照了起来。
    为首的那人扔掉了墨汁瓶子,随即用脚上的皮鞋踩着朝阳的脑袋,把朝阳的脑袋狠命的摁在了沙地里。朝阳发出了哀哀的呼救声,可是哪有人敢出来呢?
    为首那黑衣人低声道:“你给老子听着!滚出这座城!滚回你的老家!否则,老子就结果了你的小命!你不为自己考虑,你难道不为你的老子娘考虑!我们知道你老子娘住在那里!”说完,便吹了一声口哨,然后从朝阳的头顶上迈了过去!
    那伙人嘻嘻哈哈的上了那辆黑色的汽车。那辆汽车缓缓的开到了朝阳趴俯着的身体前。一口浓稠的唾沫落在了朝阳黑漆漆的脸上。有人骂道:“穷小子还想吃天鹅肉!”
    朝阳昏昏惨惨的趴俯在沙地上。他已经没有知觉了,像是死了过去。
    街边的店铺里有灯光亮了,又紧赶着熄灭了。方才的那个卖馄饨的老妇人压根就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此时,她正虔诚的跪在十字架前,念着耶稣基督,要天上的父保佑刚才的那个心地善良的男孩子!
    秋生没有看到朝阳回来,开始也没有多想。可是后来,他发觉已经是半夜两点钟了,朝阳竟然还没有回来。于是,他便觉得有些担心,紧赶着出去找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