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至于是什么事情,文哲无权过问。
不过后来文哲才知道,比工作更重要的事情,对高高在上的沈总来说......竟然是回家哄女人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1)引自《罗生门》芥川龙之介的第一个故事,后几章短篇幅会引用此剧情写电影剧本。
第39章
hk集团,23层办公室。
沈知南刚刚结束一场会议, 回到办公室的他正站在落地窗前吸烟, 以他的角度, 能俯瞰满城的钢筋水泥。
hk的大厦处于市中心最黄金繁华的地段,从这栋大厦里走出去的人,都多受几分关注。
文哲拿着一个深黄色牛纸信封快步走进来。
文哲实在是不知当讲不当讲, 站在男人身后,手里将信封一角捏得变形。
等沈知南那支烟吸完,都没有开口。
沈知南吞吐掉最后一口烟雾,缓缓转过高大身形,淡淡睨他一眼时将烟头摁熄在玻璃缸中, 问:“有事?”
重点是那信封。
其实这信封在进门前,文哲已经拆开查看过, 如果是一些举足轻重的无聊信息,他是断不会带进这片属于沈知南的领域里的。
可惜不是。
文哲低头, 手指剥开信封, 从里面取出一张照片——是一个女子, 背景是在沙漠中,她穿着样式再简单不过的撒哈拉氏长裙,举目看阳光, 周遭风尘蔓延、黄沙漫天。
像是在不经意间抓拍的一张照片。
沈知南接过低头查看, 眉眼间无波无痕,连表情细微的变化也没有,只那么定定看着。
文哲没想过他会如此淡定。
沈知南还在看, 文哲有些不淡定,试探性地去探口风:“这太像苏青了。”
如果不是苏青已死,他不会用像这个字。
照片上的女子容貌与苏青可谓无差别,柳叶眉、水滴鼻、单眼皮但有灵气,唇齿间也像,不算一眼看上去就惊艳的美人,但属于小众的美,唯一不同的就是肤色,苏青肤白,这女子却属于小麦色。
最后,沈知南将照片随意搁在桌角,淡淡地,“人有相似,不稀奇。”
文哲不认可,但也只敢拐着弯说话:“沈总,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这未免也太过相像,真的不查一下?如果她不是苏青的话,那这张照片怎会被别有用心地送到您面前呢。”
沈知南没有再看那张照片。
文哲却不会忘记,在苏青的葬礼上,沈知南眉目萧冷,看上去没有太多的悲伤情绪,但脚边的烟蒂丢了整一圈,当时,明明他已戒烟一年有余的时间。
那眼前这般淡漠
的男人又是谁?
又在此时听到沈知南开口,“就算是苏青,也不必再找。”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这回答令文哲无言。
按照他对沈知南的了解,沈知南不会对苏青的事这么漠不关心,那可是苏青!
那是沈知南所遇女人中,格外将就的一位。
就这么算了?
文哲觉得匪夷所思,他在心中隐隐叹气,还是说:“好的我明白,我先出去了。”
文哲离开办公室后,也开始吸烟了。
青白烟雾里,文哲不禁想起许多以前的事情,比如说苏青——
2015年时,沈枭退位,拱手将hk奉给沈知南,那时和沈知南一同出现的,还有苏青。
苏青像是沈知南的影子。
用餐、应酬、会议,所有的日程里,苏青永远在沈知南的视线范围内。
那段时间,纷纷流言,有人说苏青是沈知南的秘书兼床友,离开沈知南就无法过活。
苏青确实是沈知南的秘书,但文哲从没见过两人从同一房间里走出来过。
苏青喜欢刺激,和一个又一个男人交往,换不同口味,她每次都喜欢带到沈知南面前。
文哲记得,那时候的沈知南只是无数次地挽唇淡笑,对苏青说:“你喜欢就好。”
“好。”苏青也笑,单眼皮却撩人极了。
还记得,苏青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当着沈知南的面和别的男人热吻,让别的男人双手缠握自己腰身,热辣香艳。
苏青私生活不算检点,她睡过的男人比文哲见过女人的胴体还要多。
要知道,男人这玩意儿......一得到就不珍惜。
苏青每次都是被甩的那个。
其实,文哲不太明白沈知南和苏青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爱?不是。
不爱?也不是。
沈知南要是爱一个女人,哪能容得下自己心上人在他人□□承欢,还是无数个“他人”。
但你非要说沈知南不爱苏青,那事实又会狠狠给你一个耳光。
比如:
苏青每次感情烂账,沈知南给她擦屁股擦得干干净净,手刃一个又一个不识好歹的渣男。
苏青开口要的东西,就没有被驳回过的。
苏青在外受委屈,沈知南从不袖手旁观。
苏青被人侵犯撞瞎眼睛,沈知南直
接将那人眼睛都给剜了来。
所以,整座宁城的人都知道,苏青头顶上,罩着的是沈知南三个字,无人敢惹,哪怕横着走都没人敢说个不字。
到后来,文哲也好奇,到底什么时候开始苏青跟在沈知南身边的?
还没等文哲搞清楚这个问题,苏青就死了,死在16年的开春,也死在一场当时震惊全城的山体滑坡大型事故里。
那场事故,无人生还。
接到苏青的死亡消息,他第一时间告诉沈知南。
从头到尾,沈知南没有掉一滴眼泪,香烟倒是一根接着一根,也不知他是毫无波澜还是太会伪装。
文哲也从看不透沈知南。
......
是夜,桃源居。
晚空星疏,冬季的夜总来得最快,哪怕时间刚到七点,看去已是万物黑茫茫的状态了。
桃源居顺山取势而落成,但道路好走,远远地望去就能看见车灯在夜里桃林穿梭,驶得颇快,甚至可以说快得有些过分。
盛星晚刚好写好剧本,到露台透会气儿就下楼的,就注意到由远及近飞快驶来的车辆。
文哲开车这么快?
她不解,但也没多想,伸个懒腰后转身,穿过房间,出卧室顺手关了灯。
那车停在桃源居大门口。
江渔在厨房里忙活事,她就只身一人出去了,因为她刚刚透过窗户看时发现,这不是沈知南的车。
而是余行洲的。
真没想过会找到这里来。
得处理好,起码要在沈知南回到前,让余行洲消失在桃源居。
屋内有地暖,不太冷,在屋里没有穿外套,现在走到外面来,感受到冬季的恶意,才知道这寒凉有多刻骨。
余行洲连车灯都没灭,直接下车,嘭地一声撞上车门时,终于看见日日惦念的“好侄女”。
她着一件白色羊绒打底衣,修身的,腰身凸显得格外纤瘦,下身是她昔日冬天最喜欢的裹身黑长裙,裙摆是荡在无数男人心尖上的,脚上踩一双白色的兔毛冬拖。
盛星晚快步行过去,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话题的开启总有些困难。
余行洲看她穿这么点,当即皱眉说句胡闹,然后脱下自己深棕的大衣外套搭她肩膀上,把她整个人都裹在里面,还不忘用手提了提衣领处。
“汪
叔告诉你的?”她先问。
余行洲的目光移到她后方豪宅上,唇畔嘲讽,“一开始,我不相信你会为一时置气来投靠沈知南这种男人,星晚,你太年轻不懂事,他不是你该接触的人。”
“哪种?”她忍不住反问了。
人人都说沈知南是撒旦恶魔、是最骨血无温的无情者,但偏偏是这样一个人,在她最孤立无援四面楚歌时,予她援手,予她归属,予她承诺。
对于沈知南到底是哪种人这一点,余行洲并不想深究,现在换他穿得单薄站在冰天冻地里,他说:“跟我回去。”
语气里,是不容商量的强势。
盛星晚取过肩上外套,递给他,摇着头:“我回不去了,还是小舅你请回吧。”
余行洲二话不说又把外套重新披她肩上。
他说:“星晚你搞什么?一时发疯真把自己卖给沈知南是不是,陪他睡,能有几时新鲜感,你没听过有关他那些传言?”
盛星晚听过,还见过。
比如:简诗,就是一个反面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