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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母终于变了脸色,有一些慌乱:“你想说什么?!”
    她这样的表现让赵文才也觉得有一些奇怪了,宋天奉还在自说自话:“你有过两段婚姻,这是你的第二次婚姻。”
    “你的第一任丈夫,现在已经在牢里。”
    “他曾是你的噩梦。”
    宋天奉的眼睛里面,是冰冷的光,赵母的脑海中,已经自动的,回忆起了她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
    王春莲年轻的时候,虽然说不是多漂亮,但也算村里头的一枝花。只是可惜,家里重男轻女,她并不被看重。不过没关系,她期盼着,以后能够跟村口的大牛哥在一起,脱离这个畸形的家庭。
    不过她还是太天真了,长得好看的、又能干的女娃,放在自家里确实是不值钱,但是卖出去,还是换的上钱的。
    村子里有一个喜欢偷鸡摸狗、赌博喝酒二癞子,盯着王春莲很久了。正好赌场上赢了点钱,五千块钱,买走了王春莲。
    王春莲的人生,从此从一个浅坑,掉入了一个……巨坑。
    俗话说得好,狗改不了吃屎,这二癞子,也没能改得了赌博。
    赌这种事情,全凭的是运气,一次运气好,可不代表你次次运气好。
    娶了王春莲之后,二癞子还是依旧赌,而且越赌越大。
    可是他输的越来越多,脾气就容易暴躁起来。
    晚上喝多了酒,就开始打王春莲。
    第一次之后,还道过歉,不过时间久了,道歉这种事情,也就仿佛是在说梦话了。
    那一段时间,王春莲要不停的挣钱,还要不停的做家务。即便如此,每天晚上还要被二癞子打一顿。
    王春莲甚至在这样的毒打之中,不知不觉流掉了一个孩子。
    那之后王春莲就变了。
    她恨!恨这个社会!恨将她卖掉的那个家!恨这个无情无义的狗男人!
    她想要他死。
    她每天、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祈祷他死去。
    也许是上天听见了她的祈祷,在赌场,他因为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脾气,跟人打了起来,借着酒疯,不小心杀死了一个人。
    他去坐牢了。
    她解放了。
    王春莲想都没想就离开了那个家,她去办了离婚,她将家里面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都带走了,然后去了一个新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也就是在这里,遇见了赵文才的养父。
    赵文才的养父并不介意王春莲的过去,两人是在电子厂里面认识的,时间久了,最终就在一起了。
    不过赵文才的养父不能生育,所以去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孩子。
    那就是赵文才。
    这个小小的,听话懂事的孩子,在王春莲眼里,简直就是天使一样的存在。
    他是她的孩子啊,还是一个男孩儿。
    早在不知不觉的时候,王春莲其实也已经被“重男轻女”的思想给影响到了。
    男孩儿是好的、珍贵,而且是她的,这是她唯一拥有的东西啊。
    她老了之后,死了之后,这个孩子会跪在她的棺材旁边,给她磕头啊!
    王春莲的思想,早就已经出了问题。她根本没有意识到,她将这个孩子看得太重了。
    以至于,当孩子长大之后,带着一个女人回来说“我要娶她”的时候,她完全不能接受。
    这是她的孩子,是她的所有物呀。
    她从小就伺候着,不假于人手的珍宝,怎么现在,就要去跟别的女人过日子了呢?
    但是她看得出来,孩子很喜欢这个女人。既然如此,她就忍一忍就好了。
    姜慧文怀孕的时候,王春莲是真的开心。
    这肚子里面怀的不是姜慧文的孩子,而是她王春莲的孙子。
    也是她王春莲的啊。
    王春莲小心的伺候着,当孩子出生之后,她确定,姜慧文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
    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杀死她。
    就像那个男人一样,永远的从她的生活中消失。
    这个机会等了好几年,才终于等到。
    她没有直接杀人的勇气,也无法对上儿子知道母亲是一个杀人犯之后、厌恶的眼神。
    但是老天爷还是眷顾她的,将刀送到了她手里。
    “你上山扫墓的时候,碰到了红包吧?那种坟前的红包,都是死去的人为了给自己寻找一个替身鬼,而托梦让家里人准备的。”
    “你被盯上了,终于觉得惊慌失措。可是这时候,你想起来村子里面有一个王神婆,于是就找到了王神婆,拜托她帮帮你。”
    “王神婆还是有一些本事的,她告诉你,只要弄来其他人的一些贴身的东西,她可以施法,将鬼的视线,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上。”
    “欺鬼之法。”
    这是一些对玄学一知半解的人才能做的出来的事情。
    万物有因有果,王春莲捡了红包,就是果。她拿了东西,就必须要还。
    这是一条因果线,没有人能够插手,即便插手,也绝对不应该是这样的欺鬼之法。
    “王神婆告诉你之后,你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让你不喜欢的姜慧文,是么?她死了之后,儿子归你了,孙子也归你了。”
    “而你没有任何损失。”
    赵文才听见这话,不免心惊,甚至后退了两步。
    王春莲脸上黑如锅底的颜色,足以让人知道,宋天奉说的……全部都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