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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他这一去没有太长时间,回来的时候脸色明显的不好看。
    闻晓的手机响了一声,沈乐池告诉他自己已经到了。
    中午的时候,阮星剑和闻晓谢绝了王导共同吃午饭的邀请,去了镇里最好的一家饭店。
    说是最好的,其实也就一般。桌上铺着一层透明的桌布,服务员虽是又擦了一遍,但也难掩其油腻。
    阮星剑皱了下眉,闻晓倒是没觉得什么,他从小长于乡村,这种最是常见。
    阮星剑拿出餐巾纸,给椅子擦了好几遍,才让沈乐池坐下,沈乐池原本也有些嫌弃的脸顿时变得眉开眼笑的。
    菜单上也泛着油腻,沈乐池也没拿在手上,只那么看着,点了几个菜。
    等待上菜的间隙,阮星剑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我刚来你就赶我走。”沈乐池微微噘着嘴。
    闻晓受不了了,让这么一个大可爱伤心简直是犯罪啊。
    “这里不适合你。”阮星剑说的这话不假,像他们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吃的都是山珍海味,出入的都是高档场所。这里只是个小镇,马路不如a市宽敞、整洁,食物不如a市种类繁多。人都是要吃喝住行,且看这吃,这里最好的饭店不过如此。再说住,镇上没有宾馆只有旅店,房间狭小,隔音效果也不好。
    这种环境,走南闯北拍戏的阮星剑能忍受得了,但从小到大没吃过一点苦头的沈乐池怎么能忍受?
    “你怎么就知道这里不适合我?”沈乐池反驳,“反正我不管,你什么时候拍完戏我什么时候走,你别想赶我。”
    “一会儿吃完饭就让小宋送你回去。”阮星剑说的毫不留情,小宋是他的助理。
    “我不!反正我不走。”沈乐池道。
    闻晓坐在一边没说话,这时候也不知该说什么话。
    “不走也得走。”阮星剑的语气有些加重。
    “你凶我,”沈乐池嘴一噘,眼睛里漫着一层水汽,“你还凶我了。”
    大可爱要哭了,闻晓有些坐不住。
    “我没凶你,没凶你。”阮星剑不由地放缓了语气。
    沈乐池又哼了一声。
    “听话,乖。”阮星剑诱哄着,“你要是回去,想怎么着都行。”
    “我不回去,就算你让人把我送回去了,我也会回来的。”沈乐池不答应。
    两人又争执了一番,最后以阮星剑失败而告终。
    闻晓乐了,他终于知道廉睿在听到沈乐池要来的消息时那份淡定是从哪来的了。阮星剑啊,被沈乐池吃的死死的。
    因为沈乐池的到来,阮星剑舍不得他住旅店,便让小宋打听着有没有租房子的,毕竟住房要比旅店干净也方便些。
    镇子里的房子很好找,现在的年轻人都出外打工了,没几个人愿意留在农村,恰逢新年刚刚过去不久,有很多人正准备着要出去,房子就空了下来。阮星剑先让小宋去找,小宋找了几个后又亲自让他过目,最后终于选了一座房子。
    阮星剑皱着眉看了一圈,还算是差强人意吧。又对小宋吩咐了一大堆,要他开车去县城最好的商场买东西。
    甚至嘱咐着,干脆招回来一个保姆。
    沈乐池拦住了,要不容易二人生活,弄一个保姆回来做什么,于是沈小少爷自告奋勇地说家务活都由他来承担。
    瞧着沈乐池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纤纤细指,阮星剑悄悄叹了口气。行吧,不愿意就不愿意吧,到时候看看能不能在镇上找个钟点工。
    沈乐池也有一些东西要买,给小宋列了一个单子。
    闻晓把这事和廉睿说了一遍,廉睿一听,他怎么没想到给闻晓租房子这事,当即一拍大腿,决定租房子。
    “哥哥哥哥哥,”闻晓忙制止,“我住旅店就行了,真行了。”
    “旅店太小了,你还带着多多和小呆,再说有不喜欢狗的人,不如搬出来住舒服些,”廉睿诱哄着,“对自己方便,对别人也方便。”
    效率极高的廉总,当即给周小华去电,让他负责此事。
    周小华又把这事支给了许宴岳。
    折腾到了傍晚,终于有一家可以的。镇里都是平房,这家院子很大,多多完全能跑得开,闻晓看后也觉得不错。
    三间房,宽敞明亮,闻晓邀请周小华和许宴岳来住,许宴岳欣然应许。
    但周小华却捏着鼻子道:“我要去住旅店,这里的厕所我用不惯。”
    镇里还都是旱厕,太阳能热水器也没有,洗澡都成了问题,不如住旅店来得方便。
    闻晓和许宴岳自小住惯了的,并不觉得什么。
    周小华不想住,闻晓也没强求。
    周小华又看了一圈:“我一会儿找几个人给你们这里收拾收拾,消消毒什么的,等明天再住进来吧。还有卫生就不要自己收拾了,我到时雇个钟点工来,还有一点最重要。”
    周小华看着闻晓突然严肃起来:“小岳什么样我不管,但你不许去澡堂洗澡,一次也不许。我一会儿给你买个澡盆送来,你在这的这段日子就用那个洗吧。再不这么着,旅馆的房间我给你留着,你每天去那洗完澡再过来睡觉。”
    闻晓哪敢不从,只能一一应允。
    当天晚上,剧组的人出去聚了个餐,庆祝下《但为君故》的开拍。吃过了饭往回走,到了门口时回头张望了下,明知不可能,也抱有一丝侥幸。他还记得上部剧时那人是怎样的从天而降,看来这次真的是不能来了。虽说知道结果,但心里还是隐隐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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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章
    拍戏之前照例做造型, 这次的造型比较简单,两人全都是农夫打扮。但闻晓的装扮明显要比阮星剑的好看, 剧本里写着,阮星剑饰演的季材,特别宠闻晓饰演的木延,在他发现其是男扮女装的那一刻,也很愤怒,伤心, 甚至想过把他赶走。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还是把他留下了。
    季材这人有点儿一根筋,说是买回来做媳妇的,那就是做媳妇, 管他是男是女。但那时的木延根本接受不了要和男人成为夫夫, 求季材放过他。
    季材心软, 便和他说,他买他花了不少银子, 既然不同意做夫夫, 那就得帮他干活把银子还上。木延同意了, 好歹把人留了下来。虽说是让他干活抵债, 但季材舍不得让他累着了, 委屈了。
    木延来的时候只穿着一件女装,也不能再穿了。季材看见自己补丁摞着补丁的衣服, 生怕委屈了人家,一咬牙又去找隔壁的大嫂借了些银子,拉着木延到了镇里买了几件新衣裳。
    闻晓穿着一身粗布的衣裳,暗戳戳地瞅着离他不远处的那个穿着补丁摞着补丁的阮影帝偷笑。
    他没来之前,虽然知道他演的角色是很穷的那种, 但还以为剧组顶多让他们穿些颜色暗沉的衣服,没想到会这么真实。不过,他喜欢。毕竟现在粗制滥造的剧太多了,就拿很多剧中的女扮男装来说,把头发梳起来就是男人,整个妆容都没怎么变,十分的把观众当傻子。
    等闻晓做完了造型出来,许宴岳瞪圆了眼睛:“姐,你怎么是个男人的造型?这也太男人了吧。”
    周小华在一旁插言:“他在这部剧里演小受,小受当然是男人。”
    “啊?”许宴岳转而又看闻晓,“那演小受也不能找个女人演啊。”
    “谁说我是女人了。”闻晓道。
    “啊?”许宴岳的世界观出现了一丝裂痕。
    周小华继续补刀:“你上次不是看到了他男装的造型?”
    “我以为是化妆效果太好了啊。”许宴岳继续震惊。
    闻晓道:“我和你们在一起说话时可没伪音。”
    “我以为那是你嗓子不舒服。”许宴岳的世界观彻底崩塌。
    闻晓对周小华对视一眼,真直男无疑了。
    闻晓今天特意在鞋里垫了个增高垫,不为别的,就为了在身高上压过阮星剑。他挺起小胸脯,趾高气扬地往阮星剑那里走。衣服穿的好,就是有底气。
    阮星剑穿的比乞丐好不了多少,但璞玉难掩其芳华。阮星剑单是一个人站在那里就大放光彩,闻晓又使劲挺挺胸脯,阮星剑只比他高三厘米,要是他没穿增高垫的情况下,他现在应该比他高了。
    为了达到视觉上的效果,闻晓今天垫的增高垫特别高。
    他走到阮星剑面前,悄咪咪地看了许宴岳一眼,许宴岳点头,闻晓洋洋得意,这是比他高了。谁知没高兴几秒,王导皱眉道:“真真,你怎么比星剑高这么多?”
    阮星剑嗤笑一声:“别说你这个年龄还长个了。”
    闻晓:“……”
    “那个,怎么了王导?”闻晓小心翼翼地问着,有种不好的预感。
    “通常来说,小受都要比小攻矮才对嘛。”王导说。
    “还有这种说法?”闻晓问。
    王导道:“没想到真真会这么高。”
    闻晓试着提出意见:“不如让我来演季材。”说这话时他还悄悄地踮起了脚。
    他今天垫鞋垫,主要就是为了压一压阮星剑,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
    王导一口拒绝:“不行,你的样子看起来比较受。”
    闻晓:“……”
    小呆在一旁刚要说话,及时闭上了嘴,我以前就说吧,你一看就受。
    “这样吧星剑,”王导道,“你在鞋里垫双增高垫吧。”
    那还有什么意思了,闻晓道:“可能是我今天穿的鞋底有些高,我去换双鞋再看下效果。”
    闻晓又换了双鞋回来,俩人站在一块,阮星剑只比他高三厘米,视觉上看不出太大的效果,王导微微皱眉:“星剑还是要穿个增高垫。”
    闻晓绝对不会放弃任何打击阮星剑的机会,待只剩他二人时,他小声道:“要是我哥的话,就不用穿增高垫了。”
    阮星剑似笑非笑:“我追求你的事,你哥知道吗?”
    闻晓反问:“那你追求我的事,乐乐知道吗?”
    阮星剑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沈乐池:“他只是个孩子。”
    “是个正在追求你,只比你小五岁的孩子?”闻晓见他要反驳,忙道,“你别和我说不知道他在追求你。”
    看着阮星剑终于吃了瘪的样子,闻晓洋洋得意地走了。
    中午吃饭,照例是盒饭。
    阮星剑没动,等了一会儿,就见沈乐池拎着什么过来了,看见闻晓时还招呼他过来。
    闻晓拿着盒饭过去瞧,沈乐池正好饭盒一样一样的打开,十分炫耀地道:“这是我给阮哥哥做的爱心午餐,头一次做,看起来是不是还不错?”
    菜的卖相一般,但也不至于太糟糕,沈乐池小心翼翼地看着阮星剑吃了一口,屏住呼吸问:“怎么样?”
    阮星剑的神情看不太出来什么:“很好吃。”
    沈乐池顿时眉开眼笑,拿起筷子给他夹菜,又给闻晓夹了块排骨,闻晓尝过一口,滋味一般,不算好吃,但也不难吃,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