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新御宅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446页

      那盗贼实力不弱,却还是被打得节节败退,只能无奈认输放弃。好在输了也就是放弃竞标,倒也没什么别的损失。
    只是一想到自己有钱都买不到,又心有不甘。
    那狂战则以自己的标价正式买下盗神之手,欢喜不已。这东西虽然对他没用,但架不住他可以转卖啊。
    这时候其他人也看出些什么来。
    那狂战其实并不强,不过他挑了个好对手,找上的是被战职克制的盗贼,职业生克,硬是将对方打得没脾气。
    下一刻挑战者立刻多了起来。
    就听猫女莉莉喊道:“30178号客人,挑战元素胎膜资格获得者!”
    元素胎膜获得者?
    原辰飞一怔,那不就是自己?
    来不及思考,光柱闪现,已将原辰飞带上高台,在他对面还站着一名高丽国男子,手里拿的是一杆重狙。
    看到是枪手,原辰飞明白为什么对方会挑战元素胎膜的竞拍者了——这货是觉得竞拍到元素胎膜的可能是个元素法师,所以就上来挑战了。
    弓职克法职,别说元素法师现在弱势,就算是强势期,看到弓职也得悠着点儿。
    尤其是枪手,射速是四职业中最快的一个,高台对决,遇到法师,绝对能将对手活活轰杀。
    然而那枪手想得再好,也没想到竞拍的竟然不是法师。
    看到原辰飞出场,那枪手明显一怔:“你不是法职?那你买元素胎膜干什么?”
    他说的是高丽语,但是在诸神系统下,大家却都能直接听明白。
    原辰飞没叫出战宠,但气势一看就知道不是法职。听他这么说,也乐了:“你不也买元素胎膜了吗?”
    “我是帮我女朋友买的。”
    原辰飞摊手:“我也是。”
    夏凝微微一笑,柔娃刘璃同时哼声。
    “那你是什么职业?”那枪手问。
    原辰飞手一挥,五只战宠已经出现。
    五只战宠一出,群体大哗。
    “是冰狼!”
    “三十五级冰狼!”
    “这怎么可能?怎么会有人能收服三十五级的冰狼?那这驯兽师得多强?”
    “妈的,老子一个战职,现在都单挑不了了一个三十五级的冰狼,他一个驯兽师竟然能收做战宠,还是五只。”
    那枪手也懵逼了:“你……你……”
    原辰飞叹口气:“你不是我对手,放弃吧。”
    枪手向后退了一步,转头看猫女莉莉:“我放弃挑战。”
    “是吗?”猫女莉莉捂着嘴笑:“这位贵客放弃挑战了呢。不过,在我之前宣读的规则里,可没有放弃一条哦。”
    枪手一呆,就看到莉莉悠悠说道:“挑战成功,获得拍品,挑战失败……死!”
    她说着身形一闪,刷的一下出现在那枪手身前,一把捏住那枪手的脑袋。
    咔!
    那枪手的脑袋已被她捏了个粉碎。
    呕!
    尽管能来到这里的人都经历过生死厮杀,但是这一刻看到这一幕,还是有不少人发出呕吐之声。
    关键这一爪不仅恶心,更可怕,猫女这一爪,可是一击秒杀啊!
    谁能想到一个主持拍卖的猫女竟然会如此可怕,而且说出手就出手。
    缓缓收回手,猫女舔了一下自己手指上的血,那不仅有血,还有脑浆。
    她回头看了一眼原辰飞,原辰飞也好整以暇的看她。
    猫女便即一笑:“这就是挑战失败的下场,看来大家已经有准备了。很好,你可以走了。”
    猫女挥了下手,就要送回原辰飞。
    原辰飞突然道:“请等一下。”
    “你还有什么问题?”
    原辰飞指指枪手的尸体:“虽然人是你杀的,但严格的说,他主动放弃,也算是挑战失败,对吗?所以,他身上的东西,应该算我的战利品吧?”
    猫女一愣,大笑起来:“哈哈哈,当然,它们是你的。”
    猫女手一挥,那枪手的重狙还有一件防弹衣便自动来到原辰飞手中。
    下一刻,原辰飞已回到房间。
    挑战失败的下场震慑了大家,也让他们意识到,作为挑战者,一旦发起挑战,那就是要么赢,要么死!
    这使得许多人放弃了挑战的念头。
    然而财帛动人心,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想法永远有市场。
    很快又有人被挑战,不过这次不是原辰飞了,而是另一件特殊道具拥有者。
    很快,挑战者再度获得胜利。
    新的胜利再度燃起大家的热情。
    于是很快,原辰飞又收到了新的消息。
    “21447号客人,挑战点金之手获得者!”
    果然,都是找软果子捏啊。
    然后原辰飞又出现在了台上。
    有趣的是,站在台上的竟然还是一个枪手。
    没办法,炼金术士也是法职。
    那枪手看到原辰飞,明显懵逼了:“为什么又是你?”
    “因为点金之手也是我买的啊。”原辰飞无奈回答。
    那枪手看看猫女,猫女正笑嘻嘻的舔着手指。
    枪手心中一颤,回望原辰飞。
    原辰飞叹气:“我已经有两把枪一个火箭筒了,老实说我不太需要枪,我更需要一把好点的弓弩,如果你是高山猎人就好了。”